专家预测,未来中国将成为全球第一大保健食品消费国。随着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大,一些不法分子、非法厂家在利益驱动下,违法生产加工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导致现今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混乱不堪,消费者在鱼龙混杂的保健食品面前时常无法辨别真假,上当受骗之事时有发生。笔者根据日常工作经验,总结出“六看”保健食品辨别真伪的方法。
保健食品的产品名称必须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其中第四条中“不得以误导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的相似或相同最值得注意。事实上,假冒伪劣产品通常会窃取国内外知名品牌,由于名称相同或相近、包装相似,而价格又往往低于正品,消费者稍不注意就会上当受骗。以营养素补充剂类为例,“钙尔奇碳酸钙D3”、“乐力复方氨基酸螯合钙胶囊”和“21 金维他”就常成为被仿冒的对象。值得一提的是,这三者均为OTC 药品而并非保健食品。因此,当遇到标有保健食品“蓝帽子”标识的“钙尔奇钙片”、“乐力钙”或“21 金维他”时,均可直接断定其为假冒产品。
保健食品标志俗称 “蓝帽子”标志,为天蓝色图案,下有“保健食品”字样、产品批准文号及审批部门,并按规定印刷在产品包装的左上角。伪劣保健食品常可单从保健食品标志而加以辨别,常见错误格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单有“蓝帽子”图案和“保健食品”字样而其下无批准文号和审批部门。此类产品如果细看其信息版面标识常可发现其为“卫食证号”产品(普通食品),企图套用“蓝帽子”标志蒙混过关。
第二,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年份)第××××号”,而下面标识的审批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需要指出的是,卫食健字和国食健字是在不同时期分别由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食药监局)对保健食品审批的产品批准文号。卫食健字是卫生部2003 年及其以前的批准号,自2003 年国家成立了食药监局后,新审批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一律为“国食健字”号,因此决不存在国家食药监局审批“卫食健字”的证号。
第三,批准文号下面无标识审批部门,而是标识了其他内容,如GMP 证号或生产卫生许可证号等。须指出的是,批准文号系属卫生部或国家食药监局颁发,而GMP 证书和生产卫生许可证则由省级卫生监管部门颁发,正规产品是不可能将其标识印在保健食品标志下面的。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相当于产品的身份证,通过国家食药监局能查询到该产品的注册名称、原料、保健功能、适用人群以及变更申请等一系列相关信息。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格式大致可分为两类:“卫食健字(4 位年代号)第××××号”和“国食健字+1 位字母+4 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前者为卫生部批准,国产保健食品为“卫食健字”,进口保健食品为“卫食健进字”;后者为国家食药监局批准,国产保健食品使用字母“G”,进口保健食品使用字母“J”。从附表1 和附表2 可以看到批准文号格式的发展变化及每年的文号批准数量,可借此辨别真伪。
第一,产品所标识批准文号超过该年份最大顺序号的产品皆为伪劣。例如,2004 年国产保健食品最大顺序号为“1503”,也就是说,这一年国家食药监局共审批了1503 种保健食品,若消费者见到批准文号类同“国食健字G20041504”,那该产品肯定为伪劣产品。就进口保健食品而言,其历年的批准文号数量一直相对较少,如1996 年仅有两家,超过百家的仅为1997 年。若遇到其他年份过百的批准文号也均可断定为伪造。
附表1 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附表2 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第二,由卫生部审批的文号格式较多,如1996 年的文号是使用两位数年份“(96)”、在1997~1999 年内其四位数年份用的是中括号而非小括号等,这些细微差别本可作为辨别真伪的特征,但实际操作起来却不尽然,因为批准文号会随着保健食品生产厂家的变更或转让而改变。例如,一个证号为“卫食健字[1999]第042 号”的产品,其公司在2002 年申请了变更,虽然它的证号仍保持不变,但它的格式则变为“卫食健字(1999)第0042 号”。但可断定的是,在2000 年及其以后的批准文号“年份”若仍使用中括号的产品则均为伪劣。另外,在“卫食健字[1999]第0170 号”和“卫食健进字[1999]第0045 号”之前的顺序号以三位数标识,而之后的则为四位。若发现其后的保健食品顺序号数仍以三位数标识(如卫食健字(2002)第170 号),亦可断定其为伪劣产品。
第三,卫生部与国家食药监局的职能于2003 年交接,这一年的批准文号既有“卫食健字”也有“国食健字”,但决不可能存在“国食健字”年号为2003 年前的产品,反之亦然。
最后,若是没发现以上这些明显错误,可将批准文号输进国家食药监局网站数据库进行查询,以鉴定真伪。
目前获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功能共有28 种,分别为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改善记忆、缓解视力疲劳、促进排铅、清咽润喉、辅助降血压、改善睡眠、促进泌乳、抗突变、抗疲劳、耐缺氧、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作用、减肥、促进生长发育、改善骨质疏松、改善营养性贫血、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调节肠道菌群、促进消化、通便、营养素补充剂、对胃黏膜有辅助保护功能、祛痤疮、祛黄褐斑、改善皮肤水分、改善皮肤油分。此外,在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中,有少量产品还被批准了具有抗氧化、升高白细胞、改善微循环功能和防龋护齿等功能。而且一个产品只能标识一至两个功能,超出这些功能的保健食品宣传均属违法行为。
保健食品不得使用“治疗”、“治愈”、“疗效”、“痊愈”、“医治”等词汇描述和介绍产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以图形、符号或其他形式暗示前述意思。
根据“卫生部关于在保健食品标签上标注卫生许可证文号有关问题的批复”,2003 年7 月1 日后生产的保健食品,必须标注卫生许可证文号;2003 年7 月1 日前生产的未标注卫生许可证文号的保健食品,在有效期内允许继续销售。保健食品的有效期多为3 至5 年,也就是说,现在市场销售的保健食品均必须标识有卫生许可证号。
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由省级卫生部门审批,2007 年前并无全国统一的编码格式,各个省份都有所不同,格式不下十种,如北京采用(京药)健食健字[××××]S××××,上海采用(××××) 沪食字第××××号,内蒙古采用内卫监字[××××]第×××号,而广东则为GD·FDA 健证字[××××]第×××× S××××号等。因此,很难像批准文号那样在格式上就可加以辨别。此外,我国尚未将食品卫生许可证编入统一的数据库中,目前仅能在部分省级卫生部门网站上查询到当地的卫生许可证号。
自2007 年,食品卫生许可证开始执行新的编号格式,即“(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食证字〔发证年份〕第××××××-AAYYYY 号(其中××××××指行政区域代码,各市县具体代码可在国家统计局查得;AA 指生产经营方式代码,其中保健食品生产为06;YYYY 指本年度、本行政区域卫生许可证发证顺序编号)”。以前的格式将被逐步取代。
此外,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委托生产加工的食品,其产品最小销售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应当分别标明委托方、受委托方的企业名称、生产地址和卫生许可证号。在查询时也应注意委托生产厂家是否具有保健食品生产资质。凡是不具有保健食品生产资质的厂家所生产的保健食品均属不合法的保健食品。
《食品安全法》自2009 年6 月1 日施行后,《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停发,改由质检部门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由于新版《保健食品监管条例》尚未出台,保健食品是否由食药监管局负责发证,还是与普通食品一样,由质检局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尚未明确。然而,目前市场上也有部分保健食品标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了解它的格式亦有助于保健食品的真伪辨别。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证书管理的通知》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英文字母QS 和12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QS 为英文Quality Safety 的缩写;12 位阿拉伯数字的前4 位为受理机关编号,中间4 位为产品类别编号,后4 位为企业序号,每4 位阿拉伯数字之间为一个半角空格。其中,受理机关编号参照GB/T 2260-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的有关部门规定,受理机关编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前2 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后2 位代表各市(地),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备案,所有证号均可在国家质检总局的网站上查得。
消费者应尽量避免网上邮购,因为网上邮购的、真伪难以鉴别,且较难追查责任;购买时应注意经营者是否资质齐全及相关保健食品广告是否标有广告批准文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