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所续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 101149)
“低碳经济”最早见诸于政府文件是在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之后得到了联合国的大力支持。2009年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的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更是把低碳经济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经济发展的同时,降低经济增长所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已经成为全球共识。从《京都议定书》到“巴厘岛路线图”,各国都在为解决气候问题而努力,“低碳经济”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
低碳经济一般是指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形态,其特点是通过能源技术、减排技术创新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减缓地球气候变暖。低碳经济的核心是提高碳生产力。
我国对低碳经济的发展一直持积极的态度,党和国家领导人亦十分重视。2007年 9月,胡锦涛主席在 APCE 会议上指出“气候变化事关亚太地区的发展,事关亚太地区全体人民的福祉”,提出了“发展低碳经济,研发低碳能源技术,促进碳吸收技术发展的战略主张”。
2007年7月,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和国务院会议,研究部署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同年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白皮书,着重提出能源多元化发展战略,并将可再生能源发展正式列为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国政协委员吴晓青在2008年“两会”期间,明确将“低碳经济”提到议题上来,建议应尽快发展低碳经济,并着手开展技术攻关和试点研究。清华大学围绕低碳经济、政策及战略,在国内率先成立低碳经济研究院,为中国及全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出谋划策。
“十一五规划”中就明确提出在五年内要把单位GDP的能源强度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发展低碳经济已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3月,“低碳经济”更成为两会的热点。2010年,第41个“世 界地球日”来临之际,国土资源部将“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倡导低碳生活”确定为今年地球日主题;并将在地球日前后开展系列活动,提高公众对资源国情的认识,普及有关科学技术知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减少碳排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践。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努力推动低碳经济发展。最近几年用于“绿色行业”风险投资比重不断增加,占总投资的19%。2007年,我国清洁能源项目(不包括大水电)投资较2006年增长91%,达到108亿美元,据估计到2020年将达到2680亿美元。在2008年4万亿的经济激励计划中,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开发和能效提高为重点投资领域。
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取得可喜成绩,概括为三个“一”,一个“四”。一是太阳能利用开发。为进一步推进低碳经济发展,我国启动了太阳能电站示范项目建设和“太阳能屋顶计划”。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太阳能热水器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占世界总产量的50%和总安装量的65%,约95%的太阳能热水器的核心技术为中国公司持有,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和光伏发电容量居世界第一位。2009年3月,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发布绿色富豪榜,中国内地占17人,其中11人从事太阳能产业。二是水力发电技术的推广。全国农村水电装机容量达5400万千瓦。2009年新核准5座大型水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500万千瓦,水电装机容量世界第一。三是核能开发利用。全国核准核电项目总装机2540万千瓦,在建规模1335万千瓦,核电在建规模世界第一。2009年6月底,全国风电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在建规模1000万千瓦,风电装机跃居世界第四。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加上我国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减排形势严峻。此外,我国正在进行的“两型”社会建设也需要寻求更科学与更环保的经济发展模式。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使我国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2006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1.79%,2007年下降4.04%,2008年下降4.59%,降幅呈逐年递增之势。“十一五”总体目标的实现,意味着我国能节约标煤6.2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亿吨。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
英国是世界上控制气候变化最积极的倡导者和实践者,也是先行者。根据欧盟“减排分担协议”,英国到2012年在1990年水平上减排12.5%,但是英国制定的国内目标是力求在2010年将二氧化碳减排20%,到2050年削减60%。通过激励机制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是英国气候政策的一大特色,具体的政策措施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实施气候变化税制度和可再生能源配额政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发展可再生能源;第二,建立温室气体排放贸易等市场机制;第三,建立碳基金,发挥政府在扶持低碳产业、鼓励开发低碳技术领域的重要作用。
德国作为较发达的工业国家,能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技术处于世界前列。为实现气候保护目标,德国的主要政策措施如下:第一,为促进技术创新,制定“高技术战略”。2006年8月,德国推出了《德国高技术战略》,期待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不断创新,在未来的全球技术市场上占居前列。2007年,德国联邦教研部又在“高技术战略”框架下制定了气候保护高技术战略,未来10年内将投入10亿欧元用于研发气候保护技术。该战略确定了未来研究的4个重点领域,即气候预测和气候保护的基础研究、气候变化后果、适应气候变化的方法和与气候保护措施相适应的政策机制研究。第二,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节约资源而征收生态税。生态税是德国改善生态环境和实施可持续发展计划的重要政策之一。第三,以《可再生能源法》为基础,制定系列政策,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如为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而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法》,为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供暖而制定《可再生能源供暖法》等。目前,德国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比重近13%,可再生能源使用占初级能源使用的4.7%,这两项指标已经超过了德国制定的2010年目标水平。
日本是一个资源稀缺的国家,历来重视节能减碳。作为《京都议定书》的发起和倡导国,在低碳经济发展方面也做出了巨大努力。近年来,日本能源新政频出,其 推进“低碳社会”建设的进程不断提速。2004年,日本环境省发起“面向2050年的日本低碳社会情景”研究计划,其目标是为2050年实现低碳社会目标而提出具体的对策。2006年日本出台《国家能源新战略》,提出从发展节能技术、降低石油依存度、实施能源消费多样化等6个方面推行新能源战略,提出2030年前将日本的整体能源使用效率提高30%以上的整体目标。2008年,日本批准了《环境能源技术创新计划》和《低碳社会行动计划》,同时修改《新经济成长战略》,提出实施“资源生产力战略”。同年提出著名的“福田蓝图”,这是日本低碳战略形成的正式标志,它包括应对低碳发展的技术创新、制度变革及生活方式的转变,其中提出了日本温室气体减排的长期目标是:到2050年日本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比目前减少60%至80%。2009年,日本公布《2008财年能源白皮书》,应将日本的能源消费结构从以石油为主向以太阳能和核能等非化石燃料为主转变。
美国是世界工业最发达的国家,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见下页表)。尽管1997年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但仍然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研究低碳产品,投入巨资研发生物能源、太阳能设备、二氧化碳零排放的发电厂等。2003年,美国还在芝加哥建立全球第一家自愿减排碳交易市场,也是碳排放权额期货交易模式的开创者。2005年,发布实施的《国家能源政策法-2005》,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法律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通过减税措施,鼓励能源企业采取节能措施,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在未来10年内给予能源企业146亿美元的减税。鼓励居民使用清洁能源,推出13亿美元的个人节能优惠方案,鼓励使用太阳能设备;推进核能开发利用;支持高能效节能汽车生产等。奥巴马政府执政以来,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便成为“奥巴马新政”中最为瞩目的亮点,特别是奠定美国绿色能源蓝图的《清洁能源安全法案》的出台。该法案的核心是限制碳排放量,通过设定碳排放上限,对美国的发电厂、炼油厂、化学公司等能源密集型企业进行碳排放限量管理。
2009年全球各国二氧化碳排放量排行表
低碳经济理念作为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产物,在引入与实施中应当注意结合本国的实际,而且低碳经济作为一个新事物本身也有发展与完善的问题。
虽然,我国低碳经济得到了应有的重视和发展。但是,还应看到与西方发达国家还有差距,国际上能源利用技术革新以及有关激励低碳技术研发的一系列制度创新,将对我国实现低碳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1)加大宣传力度,使低碳经济深入人心。近几年低碳经济才引起社会关注,许多人对低碳经济的内涵不够理解,应加大宣传力度。可通过筹建专门的低碳博物馆,建立低碳经济门户网站,旧家电折价换新等措施,向公民宣传普及低碳知识,提高公民低碳意识,鼓励公民采用节能产品;借助“地球日”等活动平台,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
(2)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现阶段,我国在能源方面的立法还不够完善。2006年,《能源法》立法起草工作正式启动。《能源法》的出台,对于我国实施能源发展战略,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加强能源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能源生产安全水平,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积极意义。将为我国能源发展奠定法律基础,同时也为我国法律体系建设提供重要的补充。
(3)培育碳交易市场与国际接轨,争取话语权。碳交易在西方国家已经呈蓬勃发展之势,英国的伦敦金融城和美国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已经成为全球碳交易的两大中心。欧盟碳交易计划(EU ETS)是全球最大的配额市场,2008年与2007年相比,交易额从490.65亿美元增长到919.10亿美元,碳交易量从20.60亿吨增长到30.93亿吨。我国虽然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地建立碳交易所,但市场发育程度和交易能力较低,在国际碳交易市场所占的份额很小,没有碳交易定价权。
(4)建立完善低碳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使低碳经济“有利可 图”。可以借鉴美国在低碳技术上的创新激励机制,奖励在低碳技术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借鉴德国的“高技术战略”,加大低碳技术的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为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供持续资金保障。培养低碳技术风险投资机构,政府部门给予优惠政策,化解低碳技术成果研究、开发和产业化过程中的风险。为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可以在企业低碳经济投资项目的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还贷条件等方面给予优惠。
(5)建立多样性的能源结构,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充分利用风能、太阳能、核能等清洁能源,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技术水平,提高能源利用率,逐步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量。
(6)加强国际合作,引进国外资金和先进低碳技术。近几年我国CDM项目发展迅速,充分利用CDM项目,引进国外资金。截至2009年10月,我国有663个CDM项目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成功注册,预期年减排二氧化碳1.9亿吨,约占全球注册项目的58%,注册项目数量和年减排量均居世界第一。从2002至2005年来看,就将有约9.3亿美元的资金被投入到中国四个CDM项目发展中。西方发达国家在低碳技术创新方面发展较快,应加强国际合作,引进先进低碳技术。加强煤电厂、钢铁厂、水泥厂、炼油厂碳捕获与封装技术(CCS)的推广应用。
面对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与行动,以减少碳排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正在成为中国特色低碳经济的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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