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凤峻
(国土资源部,北京 100812 )
地质环境是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基础、环境基础和工程基础。地质环境安全是生态、水、土壤、气候等各种环境乃至经济社会安全的基础和根本。保护地质环境,对于珍惜地球资源, 转变发展方式,倡导低碳生活,保护地球家园,促进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从我国地质环境行政管理职责的角度来说,地质环境工作包括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地下水环境保护、地质遗迹与古生物化石保护、地质公园与矿山公园建设、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城市地质环境、农业地质环境和海岸带地质环境管理等诸多领域。
我国地质环境复杂 ,地形地貌起伏变化大,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危害大,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灾害在全国31个省(区、市)均有分布。山地丘陵地带占国土面积的65%,却居住了全国56%的人口,成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地区。全国有1583个县(市)长期受到泥石流灾害的困扰,约7400万人不同程度地受到泥石流的危害和威胁。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恢复难度大,新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不断产生。
目前,我国的城镇化水平达到45.68%,铁路里程8.6万公里,公路里程358万公里,“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初步形成,三峡水利枢纽、南水北调、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特大工程先后开工、建成。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等经济社会活动的规模将进一步加大,对地质环境的扰动和破坏强度也将增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同时,地下水资源过量开采和污染破坏日益严重,矿泉水、古生物化石和地质遗迹保护亟待加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亟需规范,经济社会发展对城市地质工作、农业地质工作和海岸带地质工作等提出了更多的需求、更高的要求。
地质环境是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领域。地质环境工作及其管理既是经济建设的先行,贯穿于长期的开发建设活动的整个过程,也涉及到开发建设活动的方方面面,具有职能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业务面宽、工作链长、紧急任务多的特点。及早谋划,理清工作思路,设计工作抓手,对于全面推进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成效显著。2009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0840起,其中滑坡6657起、崩塌2309起、泥石流1426起、地面塌陷316起、地裂缝115起、地面沉降17起;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197起,共导致331人死亡、155人失踪、315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7.65亿元;成功避让地质灾害209起,安全转移1.4万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与2008年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了11.31%、6.54%和30.09%。与2001年以来的多年同期相比,2009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为次少年份,因灾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是最少的年份。另外,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得到加强。截至2009年末,共完成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490处(段);对25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专业监测,在3053处隐患点建立了群测群防体系。在四川、陕西、甘肃等地震灾区,共启动1965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涉及93万余人。
尽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应该看到,我国不断推进的大规模、泛地域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冲击、破坏、扰动的程度、深度和范围还在增大,地质灾害防治在我国是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丝毫不能松懈。地质灾害防治今后要以“十有县”、“五条线”、“五到位”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积极落实和完善各项长效机制。
我国多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实践表明,通过调查评价和勘查工作,能够查明一些地质灾害隐患,对其中一些工作程度深的还可以通过监测等技术手段,实施有效的预防,甚至是预测。但就总体而言,地质灾害是主要受气候变化影响的自然灾害,具有点多、面广、不确定和突发等特点。针对具有这些特点的自然灾害防治,我国走出了一条极具中国特色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道路。即通过组织必要的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知识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基层党组织和社区,建立巡查报告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作用,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内容,组织和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地进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监测和防治。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的有效措施,是我国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重点。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使之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
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即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建设是推进群测群防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手段之一。自2009年4月10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46号)以来,“十有县”建设已经形成了成熟做法,按照计划稳步推进,将会深化县级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和体制建设,提高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体系建设主要是抓好“五条线”建设。一是改变国土资源系统地质灾害管理力量上下“倒三角型”结构的现状,指导省、市、县、乡、村各级增加人员配备,建强行政管理一条线。二是在已有的部分省、市、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基础上,推进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的全面建设,建实事业支撑一条线。三是完善部应急中心组织建设和支撑机构建设,细化应急响应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推动省级应急中心建设,建立应急处置一条线。四是建立部级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队伍,鼓励市、县组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队伍,建成专家咨询一条线。五是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协会,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各项资质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工程质量,建设中介服务一条线。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五条线”建设主要是着力进行了应急处置一条线和专家咨询一条线的建设。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五条线”建设重点是抓“事业支撑”和“中介服务”两条线建设。在全面掌握部、省、市、县四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重点研究提出关于加强各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各级机构标准,用促达标活动推动事业支撑一条线建设;筹备组建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协会,加强地灾防治资质和治理工程质量管理,加强中介服务一条线建设。
乡镇国土所地灾防治主要是抓好“五到位”工作。乡镇国土所地灾防治“五到位”包括对辖区内居民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简要评估到位,地质灾害隐患群测群防员要联系到位,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组织巡查到位,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及其材料要发送到位,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后预案落实和相关人员要迅速到位。2010年提出乡镇国土所地灾防治“五到位”标准,开展示范培训,部署省级以下全面开展培训和建设工作。上半年部组织示范培训1千人,第三季度组织培训省级以下1万人,并利用中组部农村干部远程教育培训网络,培训乡镇国土所干部和基层群测群防骨干人员10万人。
我国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开展治理恢复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国因采矿活动占用、破坏的土地面积达330万公顷以上,其中地面塌陷面积45万公顷以上;固体废弃物的累计积存量353.3亿吨;2008年矿山废水废液排放量48.9亿吨。2006至2008年共发生矿山地质灾害5000余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70亿元。2000至2008年,全国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资金达到11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支出约50亿元,地方财政和企业自筹资金近60亿元。2009年,全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财政投入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达36.1亿元,地方财政也投入23.3亿元之多。通过实施治理工程,治理矿山近1500个,治理恢复土地面积约5万公顷。另外,近些年,国土资源部门依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矿业遗迹保护,还建成了17家国家矿山公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项目,取得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受到各方面的关注。
在加大治理恢复投入力度的同时,国土资源部还进一步完善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2009年,国土资源部颁布实施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为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初步奠定了法律基础。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调查规划制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制度、保证金制度、监测监督制度和统计制度等,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等技术规程。今年4月,国土资源部还发布实施了《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9-2015年)》。
随着矿产资源需求的增长和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强度的增大,我国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依然艰巨。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规模将更大,范围将更广,矿石开采量将继续增长,煤炭消费量将超过35亿吨,铁矿石将超过13亿吨,铝将达到1300-1400万吨,这说明未来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压力不会减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要充分发挥好已经出台的法规和财政投入资金的作用。从2010年开始,利用3-5年时间,以“年年百矿换新颜”工程和加强监督管理为抓手,稳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为此,要求每年每个省向上申报,经过国土资源部组织审查筛选后,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总数量控制为4个,全国确定100个左右,在地质矿产保障工程中总体安排,滚动建设。“年年百矿换新颜”治理恢复工程项目立项,须提出地方配套资金、企业投入资金所占比例的具体要求,同时由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提出土地、矿产资源方面的优惠政策,建立中央投资带动地方投资、吸纳社会资金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新模式,促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尽快形成良好局面。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地下水资源约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80%,占总供水量的近20%,在保障我国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维持生态平衡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的水资源相对短缺,全国600多座城市中有一半左右不同程度地存在缺水问题,全国还有数千万人需解决饮用水问题。干旱时节,尤其是在地表水资源相对缺乏的我国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西南岩溶地区和红层地区,地下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开展地下水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任重道远,丝毫不能松懈。
我国地下水环境问题主要有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其引起的地面沉降、地下水污染、海水入侵、土壤盐渍化等。近20年来,全国用水量急剧增长,地下水开采量以平均每年25亿立方米的速度增加。目前,北方已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地下水处于超采状态,其中河北省整体超采,北京、天津、呼和浩特、沈阳、哈尔滨、济南、太原、郑州等一些大中城市地下水已超采或严重超采,已形成区域地下水降落漏斗100多个,面积达15万平方千米。全国有40多座城市由于不合理开采地下水而发生了地面沉降,其中沉降中心累计最大沉降量超过2米的有上海、天津、太原、天津塘沽,个别点最大沉降量已达3.1米。在河北平原、西安、大同、苏锡常等地区,过量开采地下水还产生了地裂缝,对城市基础设施构成严重威胁。区域地下水位下降还使平原或盆地湿地萎缩或消失、地表植被破坏,导致生态环境退化。沿海地区的大连、秦皇岛、沧州、青岛、北海、海南新英湾等城市和地区由于地下水水位的下降,引起海水入侵,导致地下水水质恶化,其中山东、辽东半岛海水入侵较严重。我国地下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地下水环境污染呈现出由点向面、由城市向农村扩展的趋势。全国约有一半城市市区地下水污染比较严重,由污染造成的缺水城市和地区日益增多。
地下水的监测和监督,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防治地面沉降,防止地下水污染破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地下水监测始于20世纪50年代。经过5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的地下水监测和重点地区地面沉降防治得到加强。全国共有各类地下水监测点2.4万个,其中国家级监测点1422个,形成了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三级地下水监测网点,覆盖主要平原(盆地)区,监测控制面积约110万平方千米。这一工作还要乘势而上,特别是要以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项目申报和实施为抓手,建设地下水监测或地质环境监测系统,落实地下水监测监督职能。
地下水监测要建立新机制,要努力把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项目实施与建立系统完善的国家和地方地下水监测网络有效结合起来,让调查评价项目真正对监测监督管理发挥应有的支撑作用。在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实施中,要研究探索激励带动省级监测系统建设的新机制,对原有监测网点维护状况好、又积极增加监测点的地区优先安排,倾斜经费支持。全面履行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超采和污染的行政管理职能,尽早形成全国地下水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向国家及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报告通报局部区域性地下水严重超采、严重污染的情况,以规范严格的程序履行监督职能,切实保护好地下水环境、地下空间环境。
地热资源和浅层地温能是清洁能源,地热资源和浅层地温能的开发利用是应对气候变化,倡导低碳生活,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途径。我国地热资源和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水平低,资源浪费现象严重。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市、区)开展了地热资源普查工作。但国家对地热资源勘查投入严重不足,全国地热资源勘查评价程度低,浅层地热能的调查评价和开发利用规划才刚刚起步。要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的方针政策,紧紧抓住倡导低碳生活和绿色发展的契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应对气候变化和“温泉之都”、“温泉之城”、“温泉之乡”命名为抓手,利用好地质响应机制,积极推进地热、浅层地温能和地质环境碳储碳汇调查评价和开发。
充分认识浅层地温能、地热能源具有清洁、低碳排放的特点,认真总结天津模式,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调查评价、合理规划、开发利用、投资融资、监督管理的新模式,大力推进浅层地温能、地热能的开发利用。高度重视对中低温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调查了解掌握情况,突出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增强利用的科学性,防止盲目性,努力减少缺乏科学指导、缺乏统筹规划带来的资源损失浪费和投资损失。要采取措施规范浅层地温能和地热能开发利用,可探索通过组织制定相关标准、建立专家库、规范评审程序,命名温泉之都、温泉之城、温泉之乡等方式,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
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二氧化碳地质储存工程,在许多发达国家已经进行了成功实践,我国作为二氧化碳第二大排放国,面临的碳减排压力很大,开展二氧化碳地质储存工作作为战略技术储备十分必要。为此应该尽快开展我国二氧化碳地质储存潜力整体评价,筛选二氧化碳地质储存的战略远景区,圈定二氧化碳地质储存工程靶区,开展二氧化碳地质储存场地勘查,实施二氧化碳地质储存示范工程。
我国矿泉水资源丰富、种类齐全、水质优良。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国已探明并通过鉴定评审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地共有4400余处,经计算评价的矿泉水资源允许开采量达每年790亿立方米;已经注册登记的矿泉水开发利用企业达1491家,开采量每年达1.23亿立方米。但是,矿泉水的功能价值相对于其他市场占有率高的水产品,没有完全被认识。矿泉水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缺少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存在资源浪费现象,矿泉水水源地卫生防护措施存在隐患,这都影响了矿泉水产业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初步将以探索“矿泉水之乡”、“优质矿泉水源地”建设为抓手,推动矿泉水保护与开发利用。利用好一年一度的矿泉水论坛这个平台,广泛宣传矿泉水的利用价值,总结地方调查评价、开发利用矿泉水的好经验、好做法,支持开发利用矿泉水发展地方经济。研究探索通过命名“矿泉水之乡”和“优质矿泉水水源地”等活动,促进矿泉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
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活动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冲击越来越大,盗采盗挖破坏现象屡禁不止,为了加大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力度,准备以贯彻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为抓手,扩大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社会影响力。积极争取《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早日出台,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条例》颁布后的宣传、培训和专家库建设。着力做好相关配套法规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编制工作,积极促进古生物化石保护的法制化和规范化。要特别注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古生物化石保护活动,广泛利用民间和社会团体力量,推动保护工作的社会化。
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批准建立国家地质公园138个,共有22个地质公园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加入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目前,国土资源部已经批准第一批28个国家矿山公园的建设申请,正在开展第二批国家矿山公园的申报审批工作。我国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建成前的管理比较规范、成熟,但建成后的管理相对薄弱。为此,要以中期评估和专业导游培训为抓手,着重加强对地质遗迹、矿业遗迹、地质公园、矿山公园等建成后的管理。要借鉴联合国开发署对世界地质公园进行中评估的办法,对建成后的地质公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公园管理机构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促进公园服务社会、传播知识的功能更好地发挥。要培养一批具有一定地学专业知识的导游员,增加公园的科技含量和地学元素,强化导游解说词中的科学教育内容,规范导游和宣传,不编神话、摒弃瞎话。积极推进《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办法》出台,并以此为契机,加强监督管理。
据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实施的“全国主要城市环境地质调查评价项目”初步成果显示,我国87个城市分布有崩塌、滑坡、泥石流、边坡失稳等在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共5140处;36个城市分布有岸坡失稳及海岸侵淤积危害159处;129个城市地下水污染;65个城市共369处土壤污染。最近几年,上海市开展了三维城市地质调查,北京市开展了多参数立体地质调查,中国地质调查局支持开展了环渤海海岸带地质调查工作。上海、北京还先后建立了城市三维地质结构模型和集地质研究、政府决策和公共信息发布为一体的三维可视化信息系统。尽管如此,我国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地区基础地质环境调查工作程度不高,尚不能全面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脆弱的地质环境已成为制约重要经济区、城镇、海岸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工程建设的重要“瓶颈”。
农业地质调查成果正为地方经济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江西地质调查院在丰城发现500多平方公里的富硒土地后,丰城市政府立足富硒土壤资源优势,进行了连片规划和富硒农产品开发,积极打造“中国生态硒谷”,建成了7大富硒产业基地,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农民人均年增收达500元。国土资源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02年签订协议,共同投资开展成都经济区生态地球化学调查,获得了多项原创性成果,不但为名特农产品产地环境提出了一套地质地球化学特征的参照标准,提出了其原产地保护和扩大种植规划建议,更为成都经济区国土资源管护、土地利用与农业区划、土地污染治理、农产品安全生产、地方病防治和新农村建设等领域提供了基础地球化学资料。利用农业地质调查成果,进行土地质量评估,可充分发掘土地利用潜能,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因地制宜地发展优势农业和生态农业。
今后应该以现场会、交流会为抓手,更积极地推进城市地质、农业地质和海岸带地质工作。要系统总结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以及海岸带地质调查评价及应用成果,组织开展沿海经济带发展对地质工作的需求调研,理清上述地质工作“十二五”规划思路。通过召开城市地质工作会议、农业地质调查评价及成果应用交流会和海岸带地质工作研讨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使地质工作更加贴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
地质环境保护是关乎人与自然和谐,促进科学发展的千秋大业。地质灾害防治是关乎民生,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永远也不能松懈的大事。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不能局限于国土资源部门,应该凝聚广泛共识,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为了提高人民群众、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吸引有关社会力量支持地质环境保护事业,国土资源部门将会竭力以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典型宣传为抓手,提升全社会对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关注度。中央对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高度重视,每年都投入巨额资金予以支持。我们更要提高认识,把具体工作作为关注民生的重大任务来做。今后要不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在大力推进工程治理的同时,通过宣传培训,迅速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努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1]国土资源部.2009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R].北京:国土资源部,2010.
[2]徐绍史.在2009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国土资源通讯,2009(14):7-8.
[3]汪民.在“上海市三维城市地质调查”项目成果移交仪式上的讲话[J].国土资源通讯,2009(11):21-22.
[4]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下水资源——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成果[N/OL].(2010-03-26)[2010-03-26] 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5]高慧丽,李凯.我国城市地质环境不容乐观[N/OL].(2010-01-18)[2010-03-25]国土资源网.
[6]吴耕云.丰城首期七大富硒产业基地建成[N/OL].(2009-02-03)[2010-03-25]中国矿业网.
[7]郑荣,罗会江,金 光.农业地质开路,品牌农业强省[N/OL].(2009-07-31)[2010-03-25]国土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