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税收制度下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研究

2010-10-09 07:05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唐静
财经界(学术版) 2010年6期
关键词:分包科目会计核算

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唐静

现行税收制度下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研究

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唐静

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虽然也是围绕新会计准则来执行,但是由于其自身的经营特点与其他企业不同,因而其会计核算的方法与一般的纳税企业会计核算具有差异。本文将基于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内容与特点,探讨现行税收制度下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方法。

内容 特点 方法

一、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内容

建筑企业会计核算包含了工程施工、机械作业、应收账款、以及工程结算五方面内容,以下为其具体的内涵。

(一)工程施工

“工程施工”科目,核算的主要是建筑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与合同毛利。下设两个明细科目:一为“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账户,用于核算各项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二为“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账户”用以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确认的合同毛利计入“工程施工”科目的借方,确认的合同亏损记入贷方,借方余额来反映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及合同毛利。

(二)机械作业

“机械作业”科目,核算的主要是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各种施工机械时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本科目按照施工机械的种类及施工机械使用费项目来设置明细。但是对于从外单位租用施工机械所支付的费用,应按照“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某工程机械施工费”来进行核算。

(三)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科目下设应收工程款、应收质保金、应收销货款的明细科目。首先,“应收工程款”科目核算的是建筑企业依据工程进度报表或者结算的应收账款;其次,“应收质保金”科目核算的是建设单位暂时扣押的工程质保金,进行这一核算时,应该设置关于质保金的到期日;最后“应收销货款”科目核算的是建筑企业应收材料及产品的销售货款。

(四)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科目下设应付购货款、应付分包款、应付质保金和暂估应付款等明细科目。

1.“应付购货款”科目核算的是建筑企业应付的设备款及购货款;

2.“应付分包款”科目核算的是建筑企业应该支付给分包单位的分包工程款;

3.“应付质保金”科目核算的是应付给分包单位的质保金,设置到期日;

4.“暂估应付款”核算的是包括了材料暂估入账、分包工程暂估入账的款项。

(五)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科目是依据合同完工进度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核算,办理工程结算的价款。“工程结算”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备抵账户。对于已经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并办理了工程结算的款项即为“工程结算”科目的贷方,在合同完成以后,将本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后结平。

二、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

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分为本部集中会计核算和项目单独会计核算两种。本部集中会计核算是指由公司直接编制财务报表,进行集权式管理。其优点是建筑企业能够随时掌握整个企业的财务核算动态,有利于企业加强项目管理;缺点是对于外地项目的材料掌握不够及时,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反映的不准确。单独项目会计核算是指分权式的管理,这种管理方式优点是减轻企业总部的核算工作,利于各项目部准确反映其财务情况。不足之处在于项目经理权力过大,易滋生腐败现象。

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中:存在大量的预估成本(特别是建筑材料,大部分企业都是全进全出,而不是按实际用料来计算成本),这与税务部门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不利于企业真实反映经营成果。由于建筑行业本身的特性,因而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存在一些独有的特点:一由于建筑企业的单件性,应采用订单法来对每项工程的成本进行核算;二是由于建筑企业施工生产的流动性较大,进行统一的核算耗时、耗力,且在短时间内的核算效果不佳,因而需要进行分级核算,以利于管理的加强;三是由于建筑企业的生产周期较长,要加强关于工程价款结算合同的收入以及费用的核算;四由于建筑企业的经营活动大多是露天进行的,需要合理的确定固定资产折旧等的核算方法。

三、现行税收制度下建筑企业会计核算方法

(一)收入、成本的确认

开票的金额来确认收入,对确实属于预收工程款的要及时的在“预收账款”科目中进行反映,工程结算的成本按照结转收入占计量收入的百分比作为结账比例,总成本以计量总收入所对应的成本为总成本。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1.收入的确认

业主已确认收入=已确认合同收入+已确认变更收入+已确认奖励收入

当期确认收入=累计开票收入﹣以前会计期累计已确认收入

2.成本的确认

已确认成本=(业主开票收入/业主确认收入)×工程总成本﹣以前会计期累计已确认成本;

工程总成本=账面发生成本+预计成本;

账面发生成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间接费用+支付分包单位进度款及代垫成本

预计成本=预计人工+预计材料+预计机械+预计间接+预计分包

对于实际已发生,但是票据尚未到,暂时未予以结算的工程总成本的计算方法为:工程总成本=账面工程成本+预计发生成本当期结算成本=工程总成本﹣以前会计期累计

原则上而言,工程累计结转成本≤账面发生成本,尽管预估成本不在账面上反映,仅作为成本结算的依据,但是在进行年度成本结算时,预估发生成本应在所得税缴前取得合法的凭证,并且还要在分析之中配有相似的预估依据。

(二)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对项目的考核可进行预测、估计,会计处理按照账面上的反映数据按期进行结转工作,当期予以确认。

(三)核算

进行建设工程的结算时,要注意以下账务的处理:

1.账务处理

⑴登记已发生的成本:借:工程施工/某项目工程/成本项目

贷:应付工资、银行存款、库存材料

对分包工程的相关分录:借:工程施工/某项目工程/分包工程/分包单位

贷:库存材料、银行存款

原则上(预付款+甲供材料+代垫费用)≦累计计量分割工程量

⑵对发生成本的预估成本,账面上不作账务处理,但应作为总成本进行结算的基础。

⑶办理工程款结算时,将实际收款减去以前已确认的收入作为当期所实现的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工程结算收入/某建设项目

⑷收入结算税金的确认: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

⑸当期结算成本的确认:借:工程结算成本/某项目

贷:工程施工/某项目工程,已结算工程成本

⑹工程竣工结算:借:工程结算成本/某项目

工程施工/某项目/已结算工程成本

贷:工程施工/某项目

⑺当期收入、成本、税金转当期损益 借:本年利润

贷:工程结算成本、结算税金及附加

借:工程结算收入

贷:本年利润

2.备料款以及预收工程款的处理。按收款的进度确认收入是指按照工程的完工程度的一定比例确认收入。关于备料款以及预收工程款的处理方法有:一是预收时通过开票确认工程的收入,由于没有成本发生,因而成本是以一定的毛利率预估确定;二是按照预收时所列的“预收账款”按照计量程度逐步的扣回。两种方法在实际操作中方法二更符合实际,更能为企业及税务部门接受。

3.对人、料、机以及间接费用的处理。对于人、料、机、间接费用的处理应该与当前的核算模式一致,财务账面的发生数与原核算的方法一致。对于各预计成本应该依据翔实的材料按照计量分割工程量的要求按月开具发票,以实现按期结算、分段结算在实际中的操作性。

四、结语

建设企业财务核算的主要目的是准确的计算一定时期内进行建设施工生产活动发生的实际成本以及应摊销的费用,进而按照国家的相关税法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准确计算企业的收益以及应缴纳的税金。建设一个完善、规范的会计核算运行方式,既能够对企业的会计行为进行优化,还可以实现会计工作对建设项目管理的高效、有序的进行。本人结合多年从事财务核算的经验认为,解决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会计核算矛盾,使二者真正的达到统一,不仅能够真实的反映建设企业经营的成果 ,还可以减轻企业现行的税务负担。真正实现税务的征管与建设企业的纳税协调一致,积极推动建设企业的健康发展进程。

[1]刘兆华,张传忠.浅谈纳税筹划的对象[J].科学大众,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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