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余姚市三七市镇人民政府 许绍坚
浅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
浙江省余姚市三七市镇人民政府 许绍坚
由于受计划经济时期管理模式的影响,目前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监督机制尚不完善,致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着诸多问题,不仅给固定资产的安全运行造成极大的隐患,同时使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低下,而且加大了政府的运行成本。本文从固定资产核算管理角度出发,分析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及如何加强和完善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所采取的措施。
固定资产 核算 管理
当前我市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日趋增加,但综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工作,存在着诸多不规范、管理薄弱现象。比如,我们在对镇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审计中发现,一些单位在固定资产核算中不按制度规范要求处理,存在账外资产,导致固定资产的账实不符,资产存量不清。有些单位固定资产因未能正确核算,因而长期被隐满、借用、侵占。影响着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是也成为资产流失的一大隐患。
1、未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总账与明细账与实物没有严密的稽核关系,有大部分单位只以流水账形式记录,未分门别类按资产性质、类别进行明细登记,账面数与实物数长期不核对,从而导致账卡不符、账账不符、账实不符。
2、账外物资比比皆是。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来源已具有多样性,除了按年度预算购置外,还有无偿调拨、捐赠等等,按规定这些固定资产取得后必须登记入账。但由于许多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间缺乏沟通,疏于管理,从而导致账外物资的存在。
3、固定资产随意处置现象较多。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也是一项重要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大,按规定国有资产处置应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但事实上仍有部分单位在处置时未办理报批手续,存在随意出售、转让,随意核销现象,而且处置金额也相当大。
4、会计记录不正确。一是账务体系及入账单位设置不合理,有的单位账面只反映固定资产原值总额,未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或卡片,导致账物脱节,账面总值对实物失去控制。二是财务会计信息不及时,如对固定资产更新、维修、调入、捐赠等形成的资产不及时入账,有的甚至不入账;对报废和处置的资产不及时调账;又如建造的固定资产,由于资金不足、决算不办理等原因,造成结算不及时而未入账。三是会计信息不真实,无法真实反映和有效控制固定资产实物状况和增减变化情况,有的会计人员有意无意漏记固定资产账。四是会计信息记录不完整,存在账外资产。五是会计科目处理错误,固定资产取得或处置后,没有相应改变固定基金和专用基金等科目余额。
1、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在平时的财务管理中,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只注重对有严格的财务开支制度规定的单位公用经费的管理,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和规定不健全,只重视购置,不重视日常管理,缺少固定资产实物登记账或台账;资产领用及保管没有记录,手续不完备,造成固定资产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二是外部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对造成固定资产违规现象的责任人进行处罚。由于管理未得到彻底落实,保管固定资产的负责人责任意识薄弱,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就会不重视,产生更多的违规事件。
2、观念淡薄。部分单位对资产管理的认识不足,领导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有些同志认为,行政事业单位不搞成本核算,也无须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只要自己不谋私利,反正都是国家的。因而产权清不清,权证齐不齐,使用当不当,账物符不符等等,都与已关系不大。这种无所谓的态度导致管理混乱。也由于不规范的管理状况,才有可能导致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3、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不能对固定资产的变化进行正确的财务处理,导致帐面无法反映实际单位固定资产状况.
1、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各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制定一套完善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要明确固定资产的分类标准。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为: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在800元以上。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3、合理配置、使用及处置固定资产。行政事业单位配置固定资产,应按规定程序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审批后,必须采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当由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使用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组织验收。同时,应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的使用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举办经济实体。也不得以固定资产对外担保。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须经主管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审批。事业单位使用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行政单位使用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必须合法化。资产处置是资产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引发特权、导致腐败行为发生的重要因素,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依法操作。第一,呈报批准。行政事业单位的任何资产处置,必须事先报请有权部门(财政或国资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实施资产处置行为。第二,资产评估。经批准同意处置的资产,必须委托有评估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资产评估,以合理确定其资产价值。第三,必须采取公开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以实现其资产价值。第四,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对固定资产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管理。事业单位购入固定资产时,使用的借方科目为事业支出、专款支出(专款购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购入),贷方科目为银行存款。同时,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余额。因报废、毁损及盘亏等原因减少固定资产时,按所减少固定资产的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值的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列入专用基金中的修购基金。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盘盈(帐外资产)的固定资产,应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借“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有的单位不顾会计制度的规定,因上述原因增加的固定资产,不进行任何账务处理和卡片登记。造成这些固定资产长期游离于账外,甚至于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占有,固定资产流失严重。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峻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先按暂估价入账,待峻工决算后,再根据审计报告单所确定的价值入账。现在,大部分单位对这部分固定资产只使用,不记账,只等峻工决算后再入账。有的一等就是十几年,加上单位领导人和财务人员的频繁更换或调动,账物不能一一对应,造成严重的账实不符。另一方面各类资产不仅要有总账,还要设立明细账,对其分布和使用状况还必须设置相关台账,并制作固定资产卡片,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相符,账实相符,确保资产的真实性。
总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正确与否,直接影响了各单位资产信息的合理性、合法性。为此,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刻不容缓。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要加强核算监督;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使用管理;各单位主要领导人应引起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广大财会人员更要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业务素质,按财会制度的规定办理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工作,从而保证国有资产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使之保值增值。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2006年5月
[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1998年1月
(责任编辑:阳卓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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