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 静
(河北大学宋史中心,河北保定071002)
辽朝殿前都点检探析
靳 静
(河北大学宋史中心,河北保定071002)
辽朝殿前都点检是穆宗时设置的,为殿前司的长官,是契丹族统治者接受汉制影响,为了加强皇权,借鉴汉制,对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宿卫旧制进行改革的结果。就其隶属机构和职能设置而言,与中原汉制的殿前都点检毫无二致。但在任选者出身的本族化、家世的显赫性,以及卸任后转迁官职的重要性等方面,又显示出契丹族所固有的游牧政权特色。因此它是契丹族统治者为适应封建化的需要,对原有行宫宿卫官职进行汉化改革的典型例子。
辽朝;殿前都点检;职能;任选;转迁
辽朝殿前都点检是负责皇帝安全的殿前司的长官,在辽朝政权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在史学界至今仍没有专门性的研究著作问世,只有少数相关的论文有所涉及。如杨若薇在《契丹王朝政治军事制度研究》[1](P231)一书中通过对《辽史·百官志》中“殿前都点检司”的简单考察,指出辽朝殿前都点检的设置是在原有宿卫制度的基础上借用汉制官名的结果,但没有进行详尽的论证。张宁在《辽朝的行宫宿卫制度》[2](P17)一文中通过系统梳理辽朝行宫宿卫机构从萌芽、确立到发展、完善的全过程,指出殿前都点检司属于辽朝行宫宿卫内外两层体系中的内层,但对殿前都点检的设置渊源、任选和转迁等方面的内容讨论不足。因此,关于辽朝殿前都点检尚有进一步研究的余地。
殿前都点检一职在《辽史·百官志》的记载中,属于“南面军官”[3](P824)系统,但极为简略:
点检司职名总目:
某都点检。穆宗应历十六年见殿前都点检耶律夷剌葛。
某副点检。圣宗太平六年见付点检耶律野。
同知某都点检。道宗请宁九年见同知点检司事耶律挞不也。
点检司。
殿前都点检司。
点检侍卫亲军马步司[3](P824)。
根据上述记载,实难看出殿前都点检司以及殿前都点检是何种官署和官职,因为上述资料是元朝修史者直接从《辽史》的“纪”中摘抄而来,只是稍加编排。他们本来就对辽朝的官制弄不清楚,加之匆忙连缀成书,导致后人对其愈加糊涂,以至连保卫皇帝安全的殿前都点检司及其长官到底是何时设置、官员如何选任等问题,在《辽史·百官志》中都找不到任何答案。但幸而《辽史》中的“纪”和“传”留下了只鳞片爪,结合当时中原典籍的记载,为我们探讨殿前都点检这一官职提供了可能。
五代末期,正当中原各割据政权忙于混战之时,契丹族众在耶律阿保机的带领下,经过东征西讨,最终建立起强大的辽朝政权。然而建国之初,由于宗室政变时有发生[3](P1221),辽太祖便设置皮室详稳来负责宿卫[3](P1225)安全,并由自己的心腹军事将领来掌管,这表明辽朝初期的行宫宿卫领导机构具有浓厚的契丹草原游牧部族特色。到世宗当政时期,随着与中原王朝的往来日益密切,在汉制和契丹旧制的相互作用下,他不仅任命“潜邸心腹”耶律安抟为“总知宿卫事”[3](P1260),还增设了具有汉化性质的“禁卫长”[3](P1257),以增强自身的安全保卫力量,巩固政权的稳定。这标志着辽朝行宫宿卫的核心领导体制已由单一制向双轨制过渡。但世宗死于宫廷政变的事实,使穆宗清楚地认识到原有宿卫制度对现行统治的不适应性,从而坚定了吸收汉制,以加强皇权的决心。故在此基础上,他设置了殿前都点检,对辽朝政权统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辽朝殿前都点检的设立,既是辽朝原有禁卫组织改革和汉制相互作用的结果,也是契丹族统治者逐步加强皇权的产物。但契丹族统治者在借鉴汉制的过程中,绝非只是借用了它的职称[1](P216)。其原因有二:
第一,在其隶属机构——殿前司的设置方面,中原政权中的殿前司创设于五代的后周,是随着殿前都点检的设置而存在的。而辽殿前司也不例外,只是作为其实际长官的殿前都点检的确切设置时间,因相关文献资料阙载,至今尚无定论。《辽史》中关于此职最早的记载有两条,一条是:“应历初,(耶律夷腊葛)以父任入侍。数岁,始为殿前都点检”[3](P1265);另一条是穆宗在应历十六年(966年)十二月甲子,“复幸殿前都点检耶律夷腊葛第”[3](P84)。据此可以说,辽朝的殿前都点检在穆宗应历年间就已经设立。而此时中原正处于五代后周时期,根据都点检一职在后周的始设时间是世宗显德三年[4](P1551)(956年)的记载来推算,辽朝最有可能的设置时间应是在后周显德三年以后,即辽穆宗应历五年(956年)至十六年(966年)的10年里。在此期间,辽的殿前司也随之建立。
第二,在职责方面,后周都点检除“入则侍卫殿升,出则扈从”[5](P3927),除时刻保卫皇帝的生命安全以外,还可以充当军事将领[5](P8913-8919),领兵征战。这与辽都点检颇有相似之处。虽然在《辽史》等文献中对其记载较为分散,但将其综合发现,其首要职责是“入则居守,出则扈从”[3](P402),肩负保护皇帝安全的使命。这可以从下列事件中得到证明:如穆宗遇弑后,景宗将“殿前都点检耶律夷腊葛、右皮室详稳萧乌里只宿卫不严,斩之”[3](P1265)。回鹘人孩里担任此职时以“宿卫严肃”[3](P1408)著称于朝。兴宗初,其母企图废之另立重元,都点检耶律喜孙“率兵废母法天太后,登黄布车,载送庆州守圣宗陵”;“重元之乱”中,殿前都点检萧福美(萧韩家奴)“引兵遮洪基(道宗),与洪孝战,射杀之”[6](P4824)等。
其次,充当军事将领。在圣宗、兴宗时,殿前都点检带兵出征的记录也为数不少。如圣宗开泰六年(1018年),“命枢密使萧合卓为都统,汉人行宫都部署王继忠为副,殿前都点检萧屈烈为都监以伐高丽”[3](P179);兴宗重熙十七年(1049年),“戊子,以殿前都点检耶律义先为行军都部署,忠顺军节度使夏行美副部署,东北面详稳耶律术者为监军,伐蒲奴里酋陶得里”[3](P239);重熙十九年(1051年),“殿前都点检萧迭里得与夏战于三角川,败之”[3](P241)等。
基于以上两点考虑,辽朝殿前都点检的设置应是从后周借鉴而来的。但统治者借用的不只是官名,还有它的职能,并且还仿照后周的模式也设置了殿前司作为其隶属机构。
与此同时存在的中原政权还有北宋,因其同样也设有殿前都点检,故有清朝学者认为辽的“南面之殿前、侍卫两司与宋制正同”[7](P26-27)。其实,北宋的殿前都点检虽在建国之初仍然存在,但已经成为代表荣誉的虚衔[5](P8834),不再是殿前司的实际长官,并在建隆二年(961年),经过“杯酒释兵权”被废除,此后终北宋一朝,它便“不复除授”[6](P42)。也就是说,殿前都点检一职在北宋存在时间极短,且无实权可言,这与辽都点检显然不同。
由于辽朝是游牧契丹人在汉人的协助下建立的,故在汉制影响下,契丹统治者建立起两套并行的行宫宿卫体系,以适应稳定政局和加强皇权的需要。而殿前都点检作为其中最为核心的官职,对其任职人员的任选和转迁自然非常严格。现根据《辽史》、《契丹国志》、《全辽文》、《辽代石刻文编》、《辽代石刻文续编》、《辽上京地区出土的辽代碑刻汇辑》、《辽史拾遗》、《三朝北盟汇编》等文献、碑刻资料,按照任职者的时间先后顺序,将殿前都点检制成简表,以便进行研究。
表1 辽朝殿前都点检简表
续表
下面根据此表的相关信息,对都点检的任选特点、条件以及卸任后的转迁问题进行分析。
(一)任选特点
1.民族性。简表中所列的24名辽都点检中,萧姓契丹人12名,耶律姓契丹人7名,回鹘族1人,奚族1人,契丹化汉族1人,不明民族者1人。由此可见,该官职从开始设置就以契丹人为主要铨选对象,这与它的职能和特殊地位有密切关系。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其中1名契丹化汉人,即韩涤鲁(耶律宗福)。尽管辽朝奉行的是“凡军国大计,汉人不与”[3](P1441)的民族排斥政策,但因他出身于皇族关系密切的韩氏家族,其伯祖父韩德让,在承天皇太后执政期间,就被“赐姓,出宫籍,隶横帐季父房后,乃赐今名,位亲王上,赐田宅及陪葬地”[3](P1290),权倾朝野,无人能及。而他本人“自幼养宫中”[3](P1291),成年后还“特蒙圣宗皇帝升于子息之曹,令与兴宗恭于昆弟之列。贵处宸禁,荣连御名,宠也。特诏主掌叔父思母相公之籍产,恩也”[8](P22),可谓荣宠至极,地位显赫,已经完全契丹化,因此被选任都点检更合乎皇帝的意愿。
2.重家世。表中出身明确的都点检共14名,其中契丹贵族有9人,奚族贵族1人,不明出身者4人。在古代社会,无论哪个民族取得统治权,都会以本民族贵族成员为主组建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统治机构,这既是其本民族最高统治者的意愿,也是贵族集团的利益要求。但就在这9名契丹贵族中,外戚贵族多于皇室宗族,这是因为在契丹旧制“世选制”的影响下,辽朝宗室贵族利用之叛乱不断[3](P1266),促使契丹皇帝意识到,真正觊觎皇位者恰恰是宗室中的某些人。所以在选任保卫皇帝安全的都点检时,其重心倾向于外戚贵族。
在表1所列7名外戚贵族中,家族相同者居多。比如萧孝惠、萧屈烈、萧嗣先都是来自淳钦皇后弟五世孙,而萧乙薛、萧迭里得、萧匹敌则是来自国舅少父房家族,他们看似通过契丹世选制选任的,但实际情况则不然,是由当时政权统治需要所决定的。其中萧匹敌、萧孝惠、萧屈烈都是圣宗朝都点检,萧迭里得是兴宗朝都点检,他们都处于宗室谋乱的频发时期,为维护统治地位,皇帝自然会联合关系较为密切的外戚贵族,以镇压反叛,巩固政权。萧乙薛和萧嗣先都是天祚皇帝时期的都点检,前者是由于他“性谨愿”[3](P1435),且小有治政之能,这对处于仓皇奔命中的天祚帝来说,算是急需的人才。而后者是天祚帝元妃的哥哥,因“缘后宠柄任”[3](P1206),受到重用,担任此职。也正是这些贵胄与皇帝“相为唇齿,以翰邦家”[3](P1027),成为保护皇帝性命安全,促进皇权稳固的坚强后盾。
3.以担任祗候郎君入仕者居多。“郎君”,在契丹语中被称为“舍利”[3](P1536)。自契丹部落联盟时起,就是部落贵族子弟的一种荣誉称号,是贵族身份性的标志。而这里的祗候郎君,也称为当直郎君,主要是承担御前祗候事务[3](P710)。在辽朝包括皇族、后族在内的贵族子弟多数是由此职入仕,并逐步担任朝廷内外的重要官职的。上表中所统计的有确切入仕身份的12名都点检中,充当祗候郎君者有6人。他们通过为皇帝提供御帐服务,在与皇帝的密切接触中,逐渐获得信任和器重,从而被选任都点检,这与蒙元时期的怯薛有相似之处。
(二)任选条件
1.君臣一心。早在契丹建国伊始,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就用自己的“心腹、耳目、手足之喻”[3](P1243)来形容担任皮室的详稳,以示君臣关系密切,地位重要。而中后期具有相同职能和地位的殿前都点检也不例外,更是要求任职者效忠于契丹皇帝,以使皇帝“用同两手,顾若一心”[9](P113-114),荣辱与共。因此,对皇帝效忠和皇帝的宠信是殿前都点检选任的首要条件。
2.军功卓著。辽朝是“马上”取得天下,由偏处一隅的游牧民族迅速崛起,发展成为控制中原部分汉地和契丹、奚、女真、室韦等部族的王朝,故军人集团在终辽一朝备受重视。建国之初,负责太祖宿卫安全的皮室详稳,多是由契丹部族中战绩卓著的开国功臣来担任,而这也适用于殿前都点检。但因功选任主要分为两种,第一,因平叛征讨立功而得以任选。耶律大悲奴,“会阻卜叛,奉诏招降之”[3](P1393);萧迭里得,“重熙十三年伐夏,迭里得将偏师首入敌境,多所俘献,迁都点检”[3](P1514)等等。第二,因护驾有功而被选任。奚人萧韩家奴,因劝说叛贼重元派来刺杀兴宗皇帝的“猎夫投杖首服,以功迁殿前都点检”[3](P1399)等。皇帝任命这些功臣作为自己安全的保护者,对于激励士气,保持军队的战斗力,巩固辽朝统治具有重要的作用。
3.举止有度。殿前都点检是在皇帝身边执行宿卫任务,因此行为举止得体与否自然成为选任的必要条件。如耶律义先:“美风姿,举止严重”[3](P1356);耶律大悲奴:“大悲奴举止驯雅,好礼仪,为时人所称”[3](P1393);萧兀纳:“兀纳魁伟简重”[3](P1413-1414);萧迭里得:“迭里得幼警敏不羁”[3](P1514)等等。正是具有这种素质的人来充任此职,方能增加契丹皇帝的威严,对臣下具有震慑的效果。
(三)都点检的转迁和惩罚
如果都点检失职或参加叛乱,统治者就会给予严厉的惩罚,甚至被处死。简表所示人员中,就有3人因此被杀,最为典型的是耶律夷腊葛,因失职被景宗处死,还有萧迭里得,“从重元子涅鲁古等乱,败走被擒,伏诛”[3](P1514)等等,此类实例还可列举,此不赘述。
比较而言,在任职期间如有较为显著的成绩,一般都会被提拔到较高一级的部门任职。仅在能够阅见的16名都点检中,就有4人升为北府宰相和南府宰相。在契丹官制中,北、南两府宰相是最有实权者,其主要工作是辅佐契丹皇帝处理军政要务[3](P694),成为中央宰辅机构必不可少的重要成员。
2人被提拔为惕隐,职责是“掌皇族之政教”[3](P694)。根据相关记载可知,辽代在选定惕隐时,一般是遵照太祖初设此职时“必先宗姓”的规定,优先考虑耶律姓。在有辽一代选拔的官员中,皇弟、皇子占有相当比例,其他也不乏皇族中的名人,这足以显示出其地位的尊要。
2人担任京都留守,分别是中京留守和上京留守。通常情况下,留守是五京中最高的行政长官,兼行京城府尹之事。各京留守由朝廷在有功之臣或较高级别的职官中铨选,从而反衬出其地位之高,权力之大。
1人出任西南面招讨使,它是辽代重要的军政机构之一。从太祖神册元年(公元916年)十一月设置以来,其治所多是在军事地位较为突出的州军所在地。对于辽朝来说,西南正是西夏和中原通往大漠的要道之一,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因此,皇帝定是“选有功之臣领之”[3](P11),成为维护边境安定的封疆大吏。
1人出任武定军节度使,1人出任保州统军使。在南面方州官中,节度使是权力最高的主管官,具有统兵权,地位较为显赫。统军使相对于前者,职权有所缩小,但仍是镇守地方的重要官职。
综上所述,辽穆宗时设置的殿前都点检是为了保卫自身安全,加强皇权的需要,通过借鉴中原汉制,对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契丹固有草原游牧政权宿卫制度进行改革的产物。在其隶属机构的设置以及负责皇帝安全、充当军事将领等职能方面,都应是借鉴自后周。但就其任命注重出身的本族化、家世的显赫性以及转迁官职的重要性等方面而言,又无不显示出契丹族所固有的游牧政权特色。这说明辽朝在太祖“变家为国”后,随着统治地区逐渐向中原扩展,其政权的封建化也不断增强,但当它与契丹传统的部族统治发生矛盾时,契丹族统治者就会顺应时代的要求,借鉴汉制以提高皇权,加强中央集权,实行“因俗而治”的统治政策。因此,殿前都点检的设置就是辽朝借鉴汉制的一个典型例证。
[1] 杨若薇.契丹王朝政治军事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
[2] 张宁.辽朝的行宫宿卫制度[D].长春:吉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
[3] 脱脱.辽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4] 薛居正.旧五代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
[5] 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6]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2004.
[7] 永瑢,纪昀.历代职官表[M].台湾: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8] 刘凤翥,唐彩兰,青格勒.辽上京地区出土的辽代碑刻汇辑[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9] 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辽代石刻文续编[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
Exploration of Executive Emperor Security Agency in Liao Dynasty
J IN Jing
(Center for History of Song Dynasty,Hebei University,Baoding,Hebei 071002,China)
The executive emperor security agency in Liao Dynasty was set up under the reign of Muzong.It is the result of the reform of the old“Suwei”system which had already not met the need of situations,when Qidan ruling class under the influence of Han Nationality systems,had the need for strengthening imperial power and get reference from Han Nationality systems.In the aspects of its subordinating organization and functions,it is not different from Han's executive emperor security agency.However,in the aspects of candidates'family-tendency,family prominence,and the importance of the later post after one's outgoing and transition,it shows the features of Qidan's inherent nomadic power.Therefore,it is a typical example of Qidan ruling class's conversion into Chinese,i.e.,reform of the original Suwei system,to meet the need for feudalism.
Liao Dynasty;executive emperor security agencies;charge;optional;transition
K 246
A
1672-9951(2010)04-0048-04
(责任编辑 马原良)
2010-05-20
靳静(1984-),女,河北任丘人,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