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央娣
2009年,浙江农村居民保持了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并跃上万元台阶,成为全国第一个收入超万元的省(区)
2 009年,浙江全面落实“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方针政策,以“保供给、促增收、强基础、重民生”指导“三农”工作,使农业农村经济总体上保持了稳定发展的态势,促进了农村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最终跃上万元台阶,成为全国第一个收入超万元的省(区)。
一是收入名义增速回落但实际增速回升。据对全省4700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2009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007元,比2008年增加749元,增长8.1%,名义增幅比2008年回落3.9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9.5%,实际增幅比2008年回升3.3个百分点(见图1)。造成两者不同向运行的原因是在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农村居民增收难度加大,但同时由于物价指数的回落,使得收入的购买力有所增强。
二是工资性收入是推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2009年浙江农村居民在各类企事业中从业或从事其他各种劳务活动获得的工资性收入人均5195元,比2008年增加482元,增长10.2%,占全部纯收入的比重为51.9%,比2008年提高1.0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增加额占全部收入增加额的64.3%。也就是说,2009年浙江农村居民增加的收入中有近2/3来自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直接拉动纯收入增长5.2个百分点。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浙江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增长一度受到影响,但随着经济的逐步回暖,2009年下半年企业开工增多,特别是第四季度以后,企业用工紧张,在岗职工工时明显延长,工资收入增长幅度加大,从而全年保持了10%以上的增幅。从工资性收入的分项来看,在本地企业中得到的收入人均4149元,增长10.1%;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人均657元,增长9.4%;在非企业组织得到的收入人均389元,增长13.0%。
三是家庭经营第一产业收入有喜有忧。2009年浙江农村居民来自家庭经营的农林牧渔业第一产业纯收入人均1661元,与2008年基本持平,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16.6%,比重比2008年下降1.2个百分点。从农林牧渔各业来看,牧业收入仍未摆脱减收的局面,农业收入有所增加,而林业和渔业收入呈现大幅增长的状况。
农业收入方面,农村居民来自农业的纯收入人均974元,同比增长5.5%,主要来自于农业服务收入的增长,增幅在10%以上,而从事农业种植经营、出售农产品得到的收入基本与2008年持平。从大宗农产品的出售情况看,出售谷物数量人均85公斤,增长7.5%,同时伴随着粮价上涨,出售现金收入比2008年增长15.9%,种粮户受益较多;出售水果数量与2008年基本持平,但出售收入同比减少9.9%,主要是由于出售柑桔收入的大幅下降,2009年全年农村居民出售柑桔现金收入比2008年同期减少49.9%;出售蔬菜数量人均201公斤,出售现金收入人均376元,两者均与2008年基本持平;出售茶叶数量有所减少,但由于价格上涨,出售现金收入同比增长6.8%。
林业收入方面,农村居民得到的人均纯收入189元,比2008年增加32元,增长20.5%。从内部结构看,表现为出售林产品收入的增长和林业服务收入的减少并存,其中出售林业产品人均现金收入201元,比2008年增长22.9%,主要是出售板栗、核桃和竹产品的增收幅度都在20%以上。
牧业收入方面,农村居民从中得到的人均纯收入365元,同比减少20.5%。部分牧业产品价格的下降、牧业服务业收入的减少以及牧业生产费用的增长是此项纯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2009年全年浙江农村居民出售牧业产品收入比2008年增长12.9%,牧业服务收入同比减少17.6%,与此相伴,牧业生产费用增幅高达28.5%,因此造成了牧业纯收入的下降。从农村居民出售的具体牧业产品看,尽管全年肉猪价格仍低于2008年,但由于出售量增加较多,因此出售现金收入仍有增长;出售仔猪现金收入130元,同比减少22.8%;出售家禽和蛋类的数量和收入均比2008年有所减少,现金收入减幅都在20%以上。
渔业收入方面,农村居民从中获得的人均纯收入133元,增长20.1%。渔业纯收入大幅增长一方面受益于渔业结构的调整,高价值的水产品数量增多,养殖效益提升,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对渔业生产的扶植和补贴,渔业生产费用大幅下降,同比下降11.7%,因此,渔业纯收入增长较快。
四是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2009年浙江农村居民来自家庭经营的二、三产业人均收入2126元,比2008年增加123元,增长6.2%,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21.2%,比重比2008年下降0.4个百分点。分行业看,家庭工业人均收入573元,增长9.0%;建筑业人均收入370元,增长14.9%;交通运输邮电业人均收入344元,增长6.7%;批零贸易餐饮业人均收入447元,减少2.9%;社会服务业人均收入149元,增长24.7%。
五是非经营性收入成为农村居民增收的重要来源。2009年浙江农村居民获得的非经营性收入人均1025元,增加133元,在2008年增长18.8%的基础上又保持了15.0%的增速。过去五年中,农村居民的非经营收入平均增速达到13.1%,大大高于纯收入的增长速度。非经营收入的快速增长,一方面反映出农村多种经济成分活跃,农民增收的渠道越来越多。2009年农村居民土地被征用得到的补偿收入人均155元,增长8.2%;出租房屋、农业机械得到的租金收入人均141元,增长15.0%;利息收入人均49元,增长29.9%。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农村居民来自外部转移支付的增加。2009年农村居民得到的离退休金、养老金收入人均168元,增长39.9%;城市亲友赠送的收入人均30元,增长31.8%。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出台的各种惠农政策,让农民得到了实实惠惠的好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生产资料补贴对农业经营户提高生产积极性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使农村的养老金收入、报销医疗费收入大幅增长。虽然这些政策性补贴分摊到人均的金额并不大,但对农民个体来说,却有很大的意义。
从各地开展的农村住户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全省11个设区市的农村居民收入均保持了平稳增长(见表)。从绝对额来看,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舟山市、台州市8个市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在万元以上,最高的嘉兴市人均12685元,是最低的丽水市5703元的2.2倍。从增收速度看,11个设区市的增收速度在7%至13%之间,其中有4个设区市的增幅在10%以上,增长最快的丽水市为12.9%;与2008年相比,11个设区市的增速均有不同程度回落,舟山市回落幅度最大,达5.9个百分点。
2009年全省各地农村居民收入情况
2009年,浙江农村居民在较为严峻的形势下,保持了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并跃上万元台阶,成为全国第一个收入超万元的省(区)。这是建立在多数家庭收入增长的基础之上的,但是由于浙江经济成份的多样化,以及不同家庭的生产要素相差很大,不同的农村居民家庭收入增长情况并不均衡,而且2009年仍有部分家庭收入水平比2008年下降,造成了浙江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有所扩大。
调查资料表明,2009年在全省总体人均纯收入增长8.1%的背景下,有57.4%的家庭人均收入水平比2008年增长,1.9%的家庭人均收入与2008年基本持平(增减幅度1%以下),40.7%的家庭人均收入水平比2008年下降。这些减收户人均收入下降的平均幅度为29.1%。其中收入下降10%以下的占减收户的24.4%,10-20%的占21.3%,20-30%的占17.8%,30-40%的占 12.7%,40-50%的占 8.9%,50%以上的占14.9%。在收入下降户中,多数是2008年的高收入户,但也有一部分是低收入户,特别是一些收入水平持续偏低的户。2009年有3.5%的减收户其两年的人均纯收入都在3000元以下,这些家庭2009年的实际人均纯收入为1316元,比2008年的1464元下降10%。这些农户属于增收乏力、需要政府更多关注的低收入户。由于减收户和增收户大量同时存在,2009年浙江农村居民间的收入差距有所扩大,衡量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由2008年的0.3614上升到0.3634。从农村贫富的“两极”看,收入最高的20%家庭人均纯收入21473元,收入最低的20%家庭人均纯收入2988元,贫富“两极”的收入之比为7.19∶1,比2008年的7.16∶1又有所扩大。2009年,收入最高的20%家庭所占全部收入的份额达到38.0%,而收入最低的20%家庭所占全部收入的份额只占6.3%。同样,2009年收入最低的20%家庭收入增长速度仅为7.1%,不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也低于收入最高的20%家庭的增收速度。低收入户增收缓慢、农户间收入差距扩大,将会成为高收入水平下浙江农民进一步持续稳定增收的主要制约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