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波
“犟”代表卢亦愚
■陈 波
作为一名知识分子,他专业精通,在自己从事的学科领域里建树颇多;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他心中装着选民,努力把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通过各种途径反映、解决。
他说,每一名人大代表,背后都有无数双信任和期待的目光注视着。无论是身为省人大代表,还是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他都时刻牢记自己肩上的使命。
他就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届省人大代表,浙江省公共卫生应急检测关键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卢亦愚教授。
“人大代表一届5年,这一届结束了,我的年龄也就到了,所以要抓紧时间,把基层的声音、老百姓的声音最大限度地反映上去。”刚刚从北京出席完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回来的卢亦愚代表,很谦虚。
其实,自当选十届省人大代表以来,每年人代会,卢教授都会提交一些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
2003年5月21日,“非典”的阴影笼罩杭城整整一个月了。在浙江省财政厅的一间会议室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松庭率领有关人员,专程到那里检查第357号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省财政厅多位副厅长在“一把手”黄旭明厅长的带领下,悉数到场。省卫生厅分管副厅长也带着有关处室负责人赶来参加会议。
人还未坐定,黄旭明厅长就表态:“这个建议提得很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确实非常重要,省财政不但要花这个钱,还要督促各地抓好这项工作。”
这个第357号重点建议的提出者,就是时任浙江省疾控中心病毒研究所所长的卢亦愚教授。
作为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的专家,卢教授深知,我省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他了解到,虽然到2002年底,全省县级以上疾控中心都已基本建立,但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工作还未引起足够重视,投入严重不足。
“为了解决经费问题,当时许多疾控中心都相继设立体检中心,搞创收。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2003年1月,作为新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卢亦愚向人代会提交了要求各级政府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的建议。
建议提出之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将其确定为当年度10件重点督办建议之一,由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承办。
两家单位在实地调研后提出,将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提高我省公共卫生保障水平;加快推进我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传染病院建设,重点研究并支持省疾控中心迁建工程;加快建立公共卫生应急反应机制……
“这个建议也被省人大常委会评选为2003—2004年优秀建议。”坐在省疾控中心新大楼的办公室里,卢亦愚微笑着告诉记者。当时的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有关人士曾评价说,这件重点建议的办理,对于夺取抗击“非典”斗争的胜利以及推动我省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与其他官员代表、企业界代表相比,自己更贴近百姓,贴近基层。因此,我提交的议案、建议内容大多数是老百姓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在刚刚结束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卢亦愚又领衔提交了《关于要求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法〉的议案》。
卢教授说,虽然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在医疗卫生上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但人均享有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还处于落后水平。因此,很有必要制定医疗保健法,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有些问题政府部门处理起来会很棘手,但作为代表,有时候就要较真,要将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反映出来。”卢亦愚是这么说的,也一直是这么做的。
病残儿童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他们理应得到政府和社会更多的关心和帮助。然而,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儿童福利制度,病残儿童的早期康复治疗只能依靠家庭自行负责,一些在经济上、精神上不具有承受能力的家庭,只能忍痛将其遗弃,这让卢亦愚感到万分痛心。
“中国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保护儿童,尤其是保护孤残儿童,是政府的责任。”2008年3月,刚刚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卢亦愚,领衔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福利法〉的议案》。他提出,有关部门应尽快开展立法调研,早日出台我国的儿童福利法和实施细则,从源头上遏制因病弃婴、因残弃婴现象。
卢教授的议案很快得到了全国人大的答复。“人大答复我说,我国儿童福利领域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得到解决,没必要设立新的法规。”对此,卢亦愚有不同看法,“我觉得,这些法律的视角和儿童福利法不一样,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单独立法保障他们的健康安全权利。”
为此,2009年3月,卢亦愚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再次要求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福利法〉的议案》。当时就有媒体称卢亦愚的认真劲“令人佩服”。
卢亦愚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应,制定儿童福利条例被列入民政部2009年的立法调研项目。
“我也知道政府部门的难处,虽然有些问题不可能一下子得到解决,但我把问题提出来,至少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卢亦愚说得很有信心。
“食盐加碘一刀切,致人生病谁担责?”刚刚闭幕的全国人代会上,卢亦愚针对碘盐问题二度“开炮”。相同话题,两年连续提出建议,卢教授说,自己之所以坚持,是因为碘盐和每个百姓息息相关,对国民健康举足轻重。
由于工作关系,卢亦愚注意到,我省沿海地区居民因为过量摄入碘,导致甲状腺疾病大量出现。“我们国家幅员辽阔,从南到北,自西往东,环境不一样,食盐加碘一刀切,这肯定是不对的。”
有着丰富医学背景的卢亦愚在对浙江几家医院实地调研后,于2009年3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尽快修订〈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的建议》。卢亦愚提出,补碘应该实行“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和“以自愿为原则”,各地超市应该同时供应碘盐与非碘盐,让群众自愿选择。
一时间,社会各界对“全民普遍食盐加碘”予以了重新审视。2009年7月31日,《南都周刊》刊登封面文章《碘盐致病疑云》,用14个版面的深度报道,对“补碘过量”提出了质疑。半个月后,卫生部做出回应,称将于2010年适当下调现行食盐加碘量。
现在,在杭州市范围内的13个区县共有29个无碘盐销售网点,市民可以就近购买。不过,购买无碘盐时,仍需要凭医院证明。
2009年下半年,卢亦愚也在期待中等到了卫生部的书面回复。然而,针对他提出的“各地超市应该同时供应碘盐与非碘盐”的建议,卫生部认为“目前条件尚不成熟”,因为按照目前体制和成本核算,碘盐的销售价格将是非碘盐的几倍,如果同时放在超市,消费者可能因价格差而更多地购买非碘盐,这样碘缺乏人群出现问题的可能性会加大。
对此,卢教授并不认同,“民以食为天,一定要采取措施,保证缺碘人群和不缺碘人群都能买到物美价廉的食用盐。”
在不久前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他提交了《关于再次要求修订〈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的建议》。这一次,他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出一个更加令人满意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