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圆
否决,发生于人代会前
■王晓圆
海宁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制度创新,对2亿元以上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计划草案在提交人代会审查前进行逐项表决,使关口前移,加大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力度。近日,由于有2个项目被否决,更是引起了广泛关注。
“同意的11票,反对的1票,弃权的10票,不通过!”2010年2月22日,农历2010年春节长假后的第3个工作日,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对市政府拟提交2010年市人代会审查批准的政府年度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计划草案进行预审,并首次对投资2亿元以上的项目是否提交人代会进行逐一表决。随着主持人海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雪根最后一次注视计票显示屏并宣读结果,对15个2亿元以上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表决结束,2个项目未获通过,其余13个项目提交市人代会审查批准。
时间追溯到半个月前,2010年2月9日,农历2010年春节前的最后一次海宁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按照程序,这次会议要在市人代会前对计划草案、预算草案两个报告进行预审。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市政府将单独向会议作一个关于2010年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计划草案的报告,4本厚厚的项目情况表加上一份报告摆在了海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面前。而在此前,海宁市人大常委会以财经工委为主,已组织对该计划报告草案中涉及的项目进行了调研和初审。
“201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安排政府投资项目总计240项,3000万元以上项目52个,单项投资额2亿元以上项目20项……”随着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钱培伦报告完最后一个2亿元以上项目情况,常委会进入紧张的分组审议阶段。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派出局领导和具体承办的工作人员分赴各个组听取审议意见,当场回答询问并作出解释。一天的审议即将结束,焦点也逐渐聚拢。
“滨江大道建设的出发点是为了缓解观潮节期间交通拥挤的问题,想法是好的。但这条大道为老01省道,是生态型大道,又是第二海塘,不能轻易改变,而且这条道路的建成对缓解观潮节期间的交通压力起不了多大作用,要结合盐官景区和周边道路对这个项目进行慎重考虑。”
“许村镇中央商城选址在老的镇政府区块,与目前镇新区相距5公里多,许村镇现在的人气和今后的发展都在新区一边,再在老区块建这样大一个商城不切合实际。”
“提交审议的2亿元以上项目20个,其中9个为预备类项目,也就是说是否上马还不一定,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的是正式项目,预备项目怎能等同于正式项目?这不是儿戏吗?”
“虽然提前有初审,但是这么多项目靠今天的审议还是觉得时间不够充分。”
下午2点30分,离常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还有30分钟。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对提交表决的项目进行再讨论。
“滨江大道在立项时我们经过论证也认为没有必要,只是……”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一位负责人解释道。
“既然这样,那如果今天这个项目通过了怎么办?”常委会几位主任追问,负责人苦笑。
“人大常委会不对预备项目进行表决,造成程序上时间差来不及的,不一定提交这次人代会,可以到时再提交常委会增列。”“如果预备项目不让他们提交,会贻误向上级申报的有利时机。”……经过主任会议激烈的争论,最后决定,暂不提交表决,由政府完善后提交下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也将继续跟进监督计划的完善情况。
经过一个并不安稳的2010年农历虎年春节,假期结束刚上班,海宁市政府再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一份重大建设项目计划草案,经过前一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会后有关方面的协调,预备项目被从提交内容中删除,2亿元以上项目从原来的20个削减到15个,删除的项目中包括了前一次人大常委会审议中质疑较多的滨江大道和许村镇中央商城项目。
2010年2月21日,海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市政府二次提交的年度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计划草案进行了讨论,同意提交次日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并要求市政府在会上再次作完善情况的说明。
“大家在审议中认为,个别项目还是在规模、一次性投入方面值得商榷。项目是有必要上的,但这么多项目应该有轻重缓急,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规模,确实需要的要抓紧开工建设。同时投入的资金也要分轻重缓急……”海宁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经过再次分组审议,4个小组的召集人在全体会议上分别就审议情况作了汇报。会议进入表决程序。
“下面对2010年政府投资2亿元以上的15个重大建设项目是否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和批准进行逐项表决,表决以按表决器的方式进行。”主持人戴雪根主任的话音刚落,会场马上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将目光投向了会场主席台两边的蓝色电子显示屏。
“第一个项目,东方学院配套教工住宅项目,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按下出席键并表决……同意的19票,反对的0票,弃权的3票,通过。”
蓝色电子显示屏上的数字不停地变化着,及时“报告”着每一次表决结果,通过、通过、通过……正当与会人员认为没有悬念而准备放松时,一阵轻微的唏嘘声马上又拉紧了大家的神经,蓝色电子显示屏上白色的数字赫然显示着“同意11票,反对1票,弃权10票”,世纪大道未通过。紧接着沪杭客运专线海宁西站广场和配套道路建设以“10票同意,6票反对,6票弃权”的结果,同样未获通过。
2个项目未获通过,在海宁市各界产生了强烈的反响。
市人大常委会之所以在市人代会前预先对2亿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是否提交人代会进行表决,是为了在监督层面更好地发挥人大的作用。
众所周知,县一级每年的人代会大多安排4天左右,在这有限的时间里,要对政府提交的计划草案进行系统审查,事实上难以真正审全审透。不批准会被扣上贻误经济发展的帽子,批准了又如何保证质量,这是一个两难的抉择,于是法定的程序演变成了走走形式。如何破解?海宁市人大常委会把规范工作移到了人代会前。
2007年换届后,处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海宁市进一步扩容发展,经济实力攀升幅度逐年增大,政府有了更多的财力进行城市和公共事业建设。不论是政府投资项目的数量,还是总投资额以及当年投资额,都呈现出逐年增长的态势。投资项目从2007年的145个,到2008年的168个,再到2009年的216个,而总投资额也从2007年的112.06亿元上升到2008年的130.29亿元以及2009年的187亿元。
“这么多项目捆绑着上人代会,其可行性、资金计划安排、潜在的风险到底怎么样?政府财力也不是很宽裕,是否每个项目都有必要上,我们要在人代会前把好这道关!”戴雪根主任的一番话让常委会组成人员感觉责任重大。
那么,如何去把这个关呢?2009年初,海宁市人大常委会把制定制度、规范人大常委会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预审程序列入年度工作要点。9月23日,经过主任会议几次讨论的《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审查监督办法(草案)》提交海宁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各抒己见,但目标一致。
“这既是推动政府科学决策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人大权威,正确行使权力的有力体现。同时还是人大完善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益尝试。”曾担任过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的人大常委会委员陈慧毓谈了自己的体会。同样是常委会委员,亲身经历制度起草全过程的沈林华看到了双赢的益处:“制度对政府与人大都提出了要求,做好的话,是一个双赢的局面,最终目的是一样的,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同意的24票,反对的没有,弃权的没有,一致通过。”随着主持人清晰有力地宣布投票结果,《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审查监督办法》毫无争议地“生效”了,制度中有关“政府投资2亿元以上重大建设项目是否提交人代会审查,由人大常委会逐一进行表决”的规定,在计划报告从人大常委会预审到提交人代会审查批准这段过程中画上了一条红线。
也正如此,才有了前文中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年度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是否提交人代会的逐项表决。相对于以往的“批量通过”,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在对项目的审查与监督上进行了制度上的创新,而对2个项目的否决,更是显现出了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动真格”的态度。“政府投资项目对于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推动作用,由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公益性和资金使用的无偿性,如果不加以有效制约,不仅会造成资金流失和浪费,还可能会滋生腐败。此次根据制度对2亿元以上项目进行表决是一次新的尝试,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今后的监督将会更加深入、更加具体。”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海寿如是说。
“海宁市人大常委会的这一做法,不论在创新程度上,还是在监督力度上,都是走在前列的。”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预算监督处处长王柏能这样评价道。但是,王柏能处长也指出,事前监督的相关工作应当跟上,“事前监督需要有预先调研,增加对监督事项的了解程度,比如该事项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而不是随意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