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意为何沸腾

2010-09-01 07:42胡高权朱传俊
浙江人大 2010年4期
关键词:民意网民渠道

■胡高权 朱传俊

网络民意为何沸腾

■胡高权 朱传俊

“网络民主”的蓬勃发展,让人们不禁反思传统的民情民意表达渠道。为什么会有沸腾的网络民意,传统的民意表达渠道何在,如何让民意真正表达出来,诸多问题值得人们深思。

2010年新年伊始,山东省新泰市新提拔6名副局长、1名法院副院长,其中6人是80后。尤其是得到越级提升的王然和刘婷婷二人,分别只有23岁和25岁,引发了“领导儿媳”、“官二代”、经验少资历浅等诸多质疑。继“钓鱼执法”等诸多“百万点击率”的网络舆论事件之后,网络再一次发挥巨大的监督力量,目标直指权力部门和公职人员“涉富”、“涉权”等问题。

作为一种新兴的信息传播渠道,网络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民众在网上关注热点事务,发表个人观点,使之成为汇集和表达民意的重要渠道。从“华南虎照”到“天价烟”,从“躲猫猫”到“楼脆脆”,从“局长香艳日记”到“纸币开手铐”,网民对类似的突发事件和社会事务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通过“灌水”、“拍砖”,迅速形成规模大、影响广、挖掘深、力度强的网络舆论,对政府及其公权力进行监督,对事件的解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对2009年77件影响力较大的社会热点事件的分析表明,由网络报料而引发公众关注的,约占全部事件的30%。

邂逅“网络”的“民意”,正在成为一股巨大的力量,甚至左右着一些重大公共事件的发展。著名法学教授贺卫方曾指出:“没有哪个西方国家的互联网像中国这样承载了这么大的显示民意的功能。”如何看待日趋沸腾的网络民意,成为我国当下社会发展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网络民意的风起云涌

据统计,截至2009年11月底,我国的网民规模已达到3.6亿,比上年增长20.8%,互联网规模位居世界第一位。中国社科院博士生导师、《人民日报》前副总编周瑞金形象地将之描述为“他们(网民)每个人都拿着麦克风发表自己的意见”。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0年社会蓝皮书《2010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指出:“互联网成为新闻舆论独立源头”。

不少学者指出,网络民主本质上仍然是民意表达的一种渠道。然而,不同于传统媒体时代“大喇叭”式的单向传播方式,网络中聚集着社会各个层面的“小话筒”,有着不同于传统的表达方式和表达路径,也因此拥有了独特的优势。

网络民主的迅速发展,在于网络面前“人人平等”。自从有了互联网,人的等级、贫富、文化、民族等差别几乎都被抹平。无论在现实中的境况如何,在网络上,每个人都有平等“投票”的权利。北京大学市场与媒介研究中心主任谢新洲指出:“和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受到的人为限制、控制最少,因此成为承载‘言论自由’的最佳载体。”

同时,由于经济和政治上的低成本,网络被不少网友戏称为“最廉价的民主平台”——只要口袋里有几块钱,又会打几个字,网吧里落魄的你就能成为网上滔天民意的一员。

网络民主的优势,更在于其显现出的表达力度。以中国互联网第一案“孙志刚案”所引发的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是否违宪的大讨论为标志,网民作为一个群体飞速壮大并空前活跃,对政府的决策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又如在2009年初的“躲猫猫”事件中,网民展现了前所未有的坚持,步步逼近的质疑,形成了可与地方部门解释相抗衡的网络民意,最终产生了官方牵头组成的第一个“网民调查团”。而在8个月后的“钓鱼执法”事件中,在上海城管“不存在倒钩执法”的言之凿凿下,网民们不屈不挠地摆事实、讲道理,最终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共同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认定,孙中界案存在“钓鱼执法”……

“在网络上,一个普通人就可能做到‘一呼百万应’,这就是当下互联网的力量。”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师韩福国博士说。网络民主从技术上突破了传统民主人数、地域、信息的局限,提高了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弥补了现实政治生活中公民政治参与方式的不足,同时降低了人民参政议政的政治经济成本,形成了一股不可忽视的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湖北省法学会传播法研究会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互联网已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进程中不可缺少的力量。

传统民意表达渠道的日渐衰弱

2010年初,《人民日报》与人民网的一项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网民有87.9%非常关注网络监督,当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3.3%的网民选择网络曝光。

然而,就民意表达来说,网络民主并非唯一路径;在揭露社会黑暗、监督公权力的运行上,其力量也未必就比传统媒体等渠道强大。网络如此受到全国上下的一致追捧,固然有转型期社会充斥着各种矛盾的原因,但也迫使我们思考:是不是传统的民意表达渠道出现了问题?代议制民主是否已成为“明日黄花”?

一位记者的感叹十分沉重:“传统的民意表达渠道会不会因为过于严格的层级管理而陷入官僚化?或者会不会因为不够独立而失去效力?传统媒体的监督有没有因为种种原因而减弱威力,甚至已经失去许多人的信任?只有认识到传统民意表达渠道的不通畅,才能解释为什么网络监督当下如此盛行,而且一枝独秀。”

综观现有体制内的民意表达渠道,则是渠道不畅、信访成疾。一方面,民意表达的主要渠道——人民代表大会制由于诸多原因,并没有成为传达社情民意的主要途径。另一方面,却是许多人找不到正常的发声平台,只能诉诸“正常”或“非正常”的上访。河北省政协常委刘日认为,上访的主要原因是言论渠道的堵塞,“一些民众对地方行政、司法体制不信任”。然而,实践中上访的问题层出不穷,甚至出现了“信访局长”也上访的现象。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邵道生认为,当今一些地方媒体所患上的“监督缺失症”才使“互联网式的民主”如此“风光”。他指出:“在利益博弈异常激烈的当今社会,一些传统纸质媒体对弱势群体利益受损现象普遍‘失语’,对强势集团损害弱势群体利益的现象不敢监督、不想监督,也就是说在急需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的‘矛盾凸显期’,却偏偏患上了‘舆论监督缺失症’……”

传统民意表达渠道的日益狭隘,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求助于新兴的网络。贺卫方教授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当下的公众参与存在一种网络依赖症”。事实上,作为新型民主的载体,网络具有内在的缺陷,如容易导致政治参与的不均衡性等。中共中央党校教研部主任王长江认为,网络的主体是思想活跃却不无偏激的年轻人,连随机调查、抽样调查的客观性都没有,如果这样的声音不能得到正确引导,可能会误导整个社会。更有数目庞大的非网民人群,比如农村广大的农民、农民工以及一些文化程度或物质条件尚达不到互联网要求的人群,在网络民主的状况下,他们的利益诉求往往无从表达。

不少学者还指出,目前我国的网络民主仍处在政治参与的初级阶段。网络民主过程中泛滥着对政治问题简单化、理想化,以至于激进化的倾向。同时,当前网民的意见,都是批判性的议题多,而建设性意见少,更多的是一种个体利益的诉求和情绪的宣泄,对社会的发展建设意义并没有想象中的大,“当前网络民意的热闹景象只是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人们参与当前政治生活的一个渠道”。

因此,在网络民主不断发展的当下,传统的民意表达渠道,仍然需要被重新启动以及不断发展完善。

民意渠道的重新归位

由于现有民意表达渠道的不通畅,网络民主强势崛起,在传达民意、监督公权力方面的确起到了令人惊叹的成就。然而,网络民主是把双刃剑,其本身存在的民意表达群体不均衡、信息的可操纵性强等缺陷也要求我们辩证地看待这一事物。谢新洲指出:“互联网在民意表达方面有它固有的优势,但是,它也只能是一种民意表达的渠道。从根本上说,要健全民意的表达渠道,要靠国家的社会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保证民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我国社会的发展。”因此,在充分利用网络民主的同时,保障原有民意渠道的通畅是保证社会稳定的关键。

首当其冲的,应当是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赵树凯指出:“基层民主向上延伸,群众逐步参与更高层的选举和管理,是人民实现当家做主的大方向。”因此,需要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以及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适当增加农村人群和基层群众在各级人大中的代表名额等,以求充分落实公众表达自身利益的话语权,让不同的利益主体都有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平等机会。

同时,还应当将听证程序的地位与作用法定化。在此之前,各地虽有颇多听证会实践,政府在决策过程中,也越来越多地听取多方的意见。但这一制度仍处在尝试阶段,存在着功能定位不明确、制度建设滞后等问题,都亟待改善。

此外,改革和完善信访制度,确保基层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畅通,及时了解、处理人们反映的问题,也是当务之急。在刚结束的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纷纷表示,处理好上访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素之一。来自浙江的全国人大代表范谊还指出:“要将信访体制与司法体制相分离。”

不容忽视的是,媒体也应当在其中发挥作用。解放日报报业集团社长尹明华在2009年底的年度媒体高峰论坛上指出,媒体“要回归责任,回归一种公民新闻,一种社会的公共道德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具有信息传播快、传播直接、影响广泛等特点,能够多渠道、多层次地来反映人们的利益诉求,应该尽快摆脱“监督缺失症”。

总之,不论何种方式,在网络民主不断发展的当下,只有充分畅通民意表达的各种渠道,人们的发声才能更正规、更畅通、更自由,才能有“真正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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