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刚,李 博,邢艳霞
(茌平县水务局,山东 茌平 252100)
茌平县地处黄河冲积平原,辖16个乡镇、办事处,812个行政村,人口59万人,全县总面积1 117 km2,平均海拔32.5 m,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自然坡降1/7000。历史上,黄河多次在境内改道、决口,大量悬浮物反复沉积,逐渐形成了微度起伏的岗、坡、洼相间地貌。地貌类型主要有平坡地、洼坡地、河滩高地、决口扇形地和浅平洼地等。茌平县为海河流域,依干、支流关系和流域界限分为徒骇河、马颊河两大水系。境内河流多为源近流短、季节性间歇河流。位山引黄一、二干渠由南向北纵贯全境,县内固定渠道446条,总长度660 km,灌溉面积占总耕地的80%以上。
茌平县土地由黄河泛滥冲积而成,具有土层深厚、沙黏相间的特点,土壤极易发生盐渍化,多年的引黄灌溉带入大量泥沙,土壤沙化严重,加之化肥和农药的大量施用,造成了土壤严重污染。全县土地流失面积达244 km2,占全县总面积的 20%,涉及人口10.4万人,风沙危害导致风沙区内生态环境恶化,风沙区人民深受其害。同时,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现象非常严重。随着近几年经济发展,大规模的开发建设产生大量弃渣弃土,造成地面植被损坏。弃渣弃土长时间受到风蚀、雨蚀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影响河道行洪,破坏生态环境。
治理水土流失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水、田、林、路、草统一规划,工程措施、生物措施、耕作措施相结合,治理与开发相结合,乔、灌、草相配套,实行综合治理。根据不同的土壤、气候、降雨和流失状况采取不同的综合治理措施。在中强度以上水土流失区,采取以工程措施为主,生物措施为辅的办法,拦蓄地表径流,控制泥沙下泄,进行植被恢复;在无明显水土流失区,采取预防保护措施,防止人为破坏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在地势平缓、土质较好、土壤肥力较高的地方,种植农作物或果树,同时搞好排灌配套和道路建设。
在加强对现有天然林、阔叶林和水源林保护的同时,对有成林希望的疏林地、灌木林地进行封育,严禁砍伐,促其成林。在规划区内,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果则果,宜农则农,既解决水土流失,又避免加剧人与耕地资源的矛盾。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增加对黄河冲积平原区水土保持的资金投入;二是要增加其它各方对水土保持的投入,在资金上作出相应安排,建立稳定的水土保持投资渠道;三是要以深化水土保持改革为突破口,大力推行租赁、拍卖、承包、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搞好水土流失区的治理开发工作,树立典型,抓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四是充分调动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依靠群众,自力更生,搞好水土保持开发和利用,把单纯的生态建设向生态经济转变,把长远和近期、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结合在一起,将水土流失治理同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发挥区域产业优势,培育再生资源,建立商品基地,发展区域经济;五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渠道多层次筹集水土保持资金,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为小流域的防洪减灾做出积极的贡献。
水土保持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密切配合。水保部门要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行业管理,切实承担起规划、协调、监督和技术服务的责任,为各级政府当好参谋。林业、农业、国土资源、交通、公路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作。建立各级政府任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领导,真正把水土保持工作作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工程、防洪减灾与河流治理的根本措施来抓,为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
对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所发生的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的行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清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和遏制水土流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应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必须负责治理;因技术等原因无力自行治理的,必须依法缴纳水土流失防治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