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世庆
(国电大渡河公司,四川成都 610041)
按照财政部财建[2002]394号《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中有关竣工财务决算的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时,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应在项目竣工后 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正确、及时地编制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水电站基本建设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但是实际上建设单位往往只重视项目的投资完成和工期建设,对竣工财务决算认识不到位,影响了新投水电机组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和计提折旧核算。因此,水电站项目建设单位有必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水电站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管理工作。下面,笔者就此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1.1.1 实际工作中,建设单位普遍重视建设工期、安全和工程质量,忽视建设过程中主动对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临时应付。由于资料不全而导致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内容不完整、不准确,不符合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的要求,影响到资产价值的确定、工程价款的结算和资产的移交使用。比如,有的费用分摊不合理、格式不规范;有的移交资产不实,按照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应做转出投资或待核销基建支出处理的,也沿袭过去习惯做法作为资产移交。
1.1.2 对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包括的内容理解不到位。如某些基建项目会计人员不清楚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包括内容有哪些,只是单纯按照企业会计报表分析来写,不符合决算说明书要求。有些基建项目会计人员在填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中《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时,将待摊投资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其他项目单独列示,而没有将待摊投资支出经过摊销后纳入各项目资产的价值之中,这是典型的对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理解上的错误。
由于水电行业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特点,基建过程中形成的资产在单项工程竣工后就直接投入使用。有些建设单位未对资产采取暂估入账的方法,而是待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后再以核准数入账。由于从单项工程竣工到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上报核准历时较长,这期间资产的管理存在真空阶段,甚至有些项目已拆除或报废,但财务还未转入固定资产账,造成潜在资产流失。
资产交付使用清单中各项目未能按照固定资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未按资产单个项目进行细化到固定资产最底层,难以分割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算和有效管理。
1.4.1 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主要包括: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调整文件;历年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项目支出预算;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招投标文件,项目合同(协议)、工程结算资料;有关财务核算制度、办法等其他有关资料。这些资料分别由办理工程项目的前期报建部门、基建施工管理部门、基建财务部门提供。由于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所需材料或程序不够了解,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时相关部门提供不了完整的资料,不得不花大量的时间去补充决算资料。甚至与项目相关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不与配合,造成竣工财务决算办理不及时。
1.4.2 办理工程结算不及时,会计人员无法及时、准确地汇总建设项目发生的成本费用,影响了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进行。个别施工单位收到工程预付款比例较大,工程完成后余下的应收工程款数额较小,施工单位嫌申报结算数额手续麻烦,不再催要工程余款,也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提供申报结算资料,致使建设单位申报结算资料不全,无法申报工程结算,从而也影响了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等规范的要求,建立适合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核算体系、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账务处理程序、内部控制、原始记录、计量验收、财产清查、工程资金审批、工程成本核算、工程经济分析等有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实物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完整。对建设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按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支出;对于价款支付制度,一定要明确规定,要由单位的财务部门掌握建设资金的拨付情况,对工程款的支付进行把关;正确处理工程结余资金;建立竣工财务决算质量控制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财务监督;建立起严格的完工决算审计及决算批复程序,使其规范化和制度化,为正确计价形成的固定资产提供依据。
科学、充分地考虑基建会计科目设置与工程概算的对应关系,是高效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保证。从建设项目实施初期,就着手考虑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从账目的设置到费用的划分归类、财务核算就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做准备。同时抓好基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包括会计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科目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管理等。在日常的基建会计核算中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鉴于水电站项目基建核算量大与核算时间长,加强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确保基建竣工财务决算资料的延续性、完整性。
第二、由于基建投入资金量较大,加强基建资金账户的管理,及时核对与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是确保基建资金核算准确性的保障。
第三、由于建设时间长、人员变动大、建设项目较多,为做好尾工工程竣工决算,应加强尾工工程会计核算,重视尾工项目的概算对应关系和项目执行进度,做好项目尾款的核对与结算。
及时、准确、完整地编报竣工财务决算,是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水电站建设单位要加强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明确竣工财务决算监管责任人,组织财务、计划、工程技术等专业人员组成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临时性工作小组,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强协调,相互配合,确保相关人员正常履行职责,协调设计、施工、监理、审计等机构配合,共同做好编报工作。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前,相关机构和临时性工作小组均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定期召开竣工财务决算碰头会,确保按时完成财务竣工决算编制工作。
一是要加强建设单位内部财务、工程、计划、物资等部门的协调。财务人员应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重视基本建设活动的事前、事中监督管理,同时要做好各项财产物资的原始记录,定期进行财产物资的清查,及时编制上报基建财务报表。二是要加强与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沟通和交流,及时收集有关资料。
建设过程中的审计监督是竣工财务决算合法性的有力保证。项目跟踪审计全面了解建设全过程,特别是设计变更部分,及时发现项目建设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促进建设单位加强风险控制和投资控制,增加决策的透明度,防止腐败行为的滋生。如三峡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在工程建设和清理过程中,已经多次接受了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署、国家税务部门等方面的审计、督查、评审、检查,使存在的问题及时得到纠正和改进,为竣工财务决算能够顺利进行、保证竣工资料的合法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高基建财务管理水平。一是要有一支强有力的基建财务人员的队伍,这只队伍成员,思想上要坚持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规、政策。道德上要清正廉洁,不贪、不沾。二是加强对从事基本建设财会人员的竣工财务决算及概(预)算、招投标、监理等相关业务知识的专业培训和技术交流。定期组织财会人员带着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集思广益,找到最适合的会计处理办法,加强会计核算的正确性和准确性;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交流方式,吸取先进单位的管理经验,取长补短,提高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水平。
2.7.1 及时整理资料,为编制财务竣工决算提供依据。原则上在项目建设后期,必须安排专业人员整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和调整概算、变更设计、开工报告、历年的年度基建投资计划、承包合同等相关资料,以利于及时编制财务竣工决算。
2.7.2 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核实工程预算收支情况。竣工财务决算是对建设工程总投资全面、综合地反映,因此,应按历年上级安排的基建投资计划,核实项目拨、贷款数,将各投资方出资数分列清楚。根据各项核算资料,核实工程的投资完成额。
2.7.3 做好实物资产清理工作。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建设单位要对各项实物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器具要逐项清点核实,填列清单,妥善保管,确保各项实物资产安全。同时,要做好剩余材料、物资的回收。需处理的材料物资按规定进行处理,不得任意侵占、挪用,变价收入要按规定入账。
2.7.4 加强往来账款核对、清理工作。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及时核对并结清各项债权债务,对于确实无法收回、支付的款项,要查明原因,并按财务制度规定入账处理。
2.7.5 做好投资评审和后评估的准备工作。竣工财务决算是进行投资评审的重要依据,直接涉及到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价,有关人员应提前收集资料,做好准备。
2.7.6 由于水电站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可采取“先单项、后整体”的方式。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先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待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编制项目竣工财务总决算。项目建设内容涉及设备购置的,部分设备完成购置并符合交付使用条件时,可视同单项工程竣工。但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不能替代项目竣工财务总决算。已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单项工程,其资产暂按交付使用处理,最终交付使用资产的价值以项目竣工财务总决算的批复为准。
水电站建设单位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应及时组织办理完成有关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和各项账务处理工作,防止基建财务账和生产单位资产账的脱节,杜绝账外资产的出现。未经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不得作为交付使用资产入账的依据。建设单位应将批复核定的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进行处理。
总之,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一项综合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作用和意义,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才能做好竣工财务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