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波 费建波
汶川地震的伤口还未愈合,玉树地震再次刺痛了国人的心。地震过后,大量房屋倒塌,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而随后的灾后重建又需要大量的混凝土、烧结砖等建筑材料。于此同时,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旧房改造,城市扩建等不仅每年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同时也增加了对建材的刚性需求。建筑垃圾大部分是无机材料,自然条件下很难消解。堆放这些垃圾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而利用这些建筑垃圾生产建材制品,可以满足建设中对建筑材料的需求,既消解了地震灾区无处堆放、处理的建筑垃圾,又可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据美国“新兴预测委员会”和日本“科技厅”等有关专家作出的预测:在未来30年间,全球在能源、资源、农业、食品、信息技术、制造业和医药领域将出现“10大新兴技术”,其中有关“垃圾处理”的新兴技术被列第二位。所以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日本早在1977年就制订了《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并相继在各地建立了以处理混凝土废弃物为主的再生加工厂,生产再生水泥和再生骨料,其生产规模最大的每小时可以生产100 t。1991年日本政府又制定了《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混凝土块、沥青混凝土块、木材、金属等建筑垃圾,必须送往“再资源化设施”进行处理。1995年,全日本废弃混凝土再资源化率已达到65%。
德国有望将80%的再生骨料用于10%~15%的混凝土工程中,欧盟也已经提出2010年建筑可持续发展目标之一就是使得建筑垃圾再循环率达到90%以上。
据美国联邦公路局统计,美国现在已经有超过20个州在公路建设中采用再生骨料,有15个州制定了关于再生骨料的规范。而高速发展成为我国经济的主体特征以后,水利、交通和工业民用建筑等基础性工程建设的规模越来越大。每年浇筑的混凝土约为2 Gm3,而混凝土中砂石骨料占总量的70%~80%,建筑垃圾多数采用闲置土地堆放或掩埋。1995年11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城市固体垃圾处理问题法》,但没有涉及到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问题,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率不足5%。
1)科研深度不够。我国建筑垃圾再利用技术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长期以来我国对建筑垃圾资源化缺乏足够的研究。2)目前再生骨料主要用来配制中低强度混凝土,用在道路面层和垫层,在建筑物承重结构中用的很少,应用范围十分狭窄,从而也引起了用户对其力学性能的不信任。从纯经济指标的角度来讲,再生骨料的生产微利甚至无利或亏损,如果再生骨料的生产要保持一定的利润,则其销售价格必然会高于天然骨料,从而不容易被用户接受。3)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缺乏通用的设计规程和有关材料、施工和验收的标准。目前国内再生混凝土的应用大多处于试验、谨慎使用的状态,从技术上说缺少较完善的技术规程标准,使用者担心工程质量难以控制。4)大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建筑垃圾同样会引起环境的污染,而我国大多数建筑垃圾都被随意堆放在闲置的土地上,既占用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又污染了环境。5)政府没有以战略的眼光去看待建筑及再利用问题。由于我国没有形成相关的建筑垃圾再利用的产业,所以地震过后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未被充分利用,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
1)充分利用各大高校的科研平台,加强建筑垃圾再利用方面的科学研究。国家应该加大这方面的科研投入,委托高校及相关科研单位,加强研究,尽快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2)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我国应该学习、借鉴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制定产业政策扶持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同时应该加强国际交流,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为我所用,实现跨越式发展。3)转变观念,树立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将建筑垃圾视为“建设副产品”,从以往传统的“自然资源—产品—垃圾”转到“自然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的思路上来,大力研究和发展资源化的垃圾建材。加强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让用户去了解再生骨料的力学性能和环保效益等,从而有利于再生骨料的推广。4)在灾后重建中建立再生骨料利用示范点。在汶川和玉树的灾后重建中有大量的基础设施需要重建。利用当地的建筑垃圾生产的再生骨料用于灾后重建,并且发展建筑垃圾再生产的相关产业,不仅保护了环境,有效的利用了建筑垃圾,更加快了建设速度。高质量、高标准的利用再生骨料建立示范点,树立行业建设标准,有利于建筑垃圾再利用的宣传和推广。
现代化建设任重而道远,灾后重建的任务也依然艰巨。充分的利用建筑垃圾,发展再生骨料的相关产业,不仅有利于节省宝贵的土地资源,保护脆弱的环境,更是贯彻科学发展观,造福子孙后代的一件大事。加强建筑垃圾再利用的推广,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1] 权宗刚.地震后建筑垃圾资源化技术及其在重建中的应用探讨[J].砖瓦,2008(9):92-95.
[2] 王武祥.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J].建材工业信息,2005(3):23-27.
[3] 黄书岭,张雷顺,李平先.再生混凝土在结构应用研究中的几个问题[J].河南科学,2004(2):222-225.
[4] 俞淑芳.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J].国外建材科技,2005(2):37-39.
[5] 杜 婷,李惠强,覃亚伟,等.再生混凝土未来发展的探讨[J].混凝土 ,2002(4):49-50.
[6] 龙大东,张华英.再生混凝土研究现状及推广应用的对策[J].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6):69-71.
[7] 肖利峰.城市垃圾的处理[J].山西建筑,2008,34(17):346-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