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萍
(晋中市林业局 ,山西 榆次 030600)
行政村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组织,是生态县创建的最基本元素,生态村庄建设是实施林业生态兴省战略的基础。
进入新世纪以来,尤其是“十一五”期间,晋中市在编制和实施《全市“双十一”造林绿化工程总体规划》时提出,以村庄绿化工程为重点,全面推进生态村庄建设进程。经过几年的实施,我市共有1 040个村初步实现了“产业布局合理、树种搭配科学、管理水平较高、景观舒适宜人”的生态村庄绿化示范村的要求。
适合于平川经济条件好的村庄,村庄农民收入高、工业反哺能力强,处于交通干线、旅游线路或旅游区附近。定位在美化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层次、构建生态文明等层面上搞生态园林村建设,绿化美化同步进行,实现村庄生态、经济、文化全面发展。
适合于丘陵区经济条件中等、地理位置一般的村庄,以培育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林业产值比重为目的。村内街道绿化选用价格适中的高大乡土树种及经济树种,在村周围发展经济林、速生丰产林、林粮间作和种苗花卉等,以实现生态和经济双增长。
适合于经济条件差、整体布局零乱或地理位置偏僻的山区、丘陵区村庄,以建设生态屏障,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为目标。其绿化可根据本村地形、地貌,在山上搞水土保持林,在河滩搞护岸林,在沟边搞沟坡防护林,最终改善村庄生态环境。
1)一路二带型。该类型是最基本的道路绿化模式,适合较窄的道路。在行车道的两侧或单侧栽植 1行或 2行行道树,并配置常绿花灌木。
2)二路三带型。在道路中间栽植隔离绿化带,两侧分别栽植行道树。
3)三路四带型。适合于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在机动车道与两侧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置隔离绿化带,在道路外缘栽植行道树。
1)花卉型。此类型适宜于面积特别狭小的庭院,以栽种花卉为主,间种几株经济效益高的树木。
2)林木型。此类型适于绿化用地面积较大的庭院,应以高大乔木为主,花灌木为辅,充分考虑其景观效果,兼顾经济效益。
3)果树型。绿化用地面积较大的庭院还可结合绿化栽植果树,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环村林带就是在村庄外围200 m范围或第1层山脊线内,利用入村路,村环形路,河、渠、护村堰,荒山、荒坡、河滩地等栽植不少于 3行的环村林带。
1)在无预留空地处,应选择树体高大、树干通直、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阔叶乔木。
2)河、渠、堤绿化,应根据绿化地段的水位高低、水质情况选择陆生、湿生、水生的植物,配置模式以高大乔木为主。为提高生态和景观效果,提倡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绿化模式。
3)在经济条件中等、林业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庄周围,可发展经济林、速生丰产林,或进行林粮间作、育苗等,类型的选择可根据本村的自然条件、立地条件和村民的接受程度而定。
4)村外空闲地多为砖瓦烧制场地,或建筑废弃物、垃圾堆放地等,立地条件差,应以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上层种植乡土乔木,中层点缀观赏灌木,下层种植草本植物,形成多功能复层防护林群落。
村庄中的公共绿地以为广大村民提供休闲游玩场所为主要目的,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功能上,以儿童游戏、青少年文化娱乐、老年游憩为主。在绿化上以高大乔木为主,花灌木、常绿树作点缀,达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青的效果。
根据不同的立地环境条件,以乡土树种为主,选择适宜的树种,提高其成活率与保存率。此原则尤其适用于土地沙化与盐碱化严重、立地条件恶劣的村庄的生态绿化建设,以增加村庄绿化覆盖率。
根据村庄的经济条件,选择不同的绿化树种。例如,对于经济好的生态园林型村庄,可选择一些名贵树种,以提高绿化档次,取得较好的绿化效果。
树种多样性既可避免景观平淡无奇,又可避免有害生物的侵害。因此,在村庄绿化建设中,不能只用一两个树种,相邻村庄也不宜采取相同的绿化模式。可根据不同类型村庄的功能和用途来选择绿化树种,如:生态经济型村庄多植速生丰产林或果树经济林来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古村的绿化应挖掘村落文化历史,注重保护古老树木。
建设林业生态村,推进林业生态县建设,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把创建工作与政府考核体系相结合,落实责任,编制实施方案,将建设任务落实到村庄、个人。各村庄要根据全市创建林业生态市的方案与步骤,科学编制林业生态村规划,做到分类实施、分步进行,力争到2015年,平川区所有村,山区、丘陵区60%以上的村庄达到林业生态村标准。
建设林业生态村,就是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惠农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不断探索造林绿化资金补助办法。大力推广左权、灵石等县建设生态庄园经济的模式,鼓励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社会团体投资农村造林绿化。要使造林绿化补助资金与村庄绿化工程量、造林质量及保存率情况挂钩,充分发挥资金的补贴激励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动农户参与绿化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要结合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落实村庄公共绿化的经营权和林木的所有权、收益权。对成片造林达到规定面积的,应严格按照“明晰所有权、放开使用权、搞活经营权、保护受益权”的原则,给予兑现奖惩,确权发证;对非林地用于村庄绿化的林木,可承包到户,自主经营管理。各级林业部门应鼓励栽植商品林,放宽经营管理权限,提供无偿便捷服务,允许自主砍伐,不纳入采伐限额。
随着晋中市企业家回馈社会、服务三农和反哺意识进一步增强,政府应大力支持、鼓励企业、个人参与到村庄绿化造林中来,实行“一企推一村、共建生态村”、“扶优扶强、扶贫帮困”的机制,转变过去单纯依靠政府号召,致使树木造价高、成活率低、管理难度大、效益低下的问题。
坚持以科技为先导,进行科学规划、科学施工、科学管理。工程实施前,县林业局要派工程技术人员同村委会负责人及村民代表一起制定切实可行的绿化规划,把好苗木质量关,大力推广科学实用的栽植方式和造林技术。要发挥省内科研院所和林业大中专院校的科技优势,结合工程需要,对存在的技术难题进行攻关,努力提高林业生态村建设工程的科技含量和建设成效。
[1]廖永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基层政府的职能转变[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
[2]刘安宏,冯朝鹏,李 锋.西安新农村建设村庄绿化原则及树种初探[J].陕西农业科学,2007(3):83-84.
[3]贺艳萍,郭晋平.晋城市园林绿化的现状与发展对策[J].山西林业科技,2009(1):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