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前几年,我栽种了300棵高产苹果树,现在都已经到了盛果期。与我家果园相邻的土地原先种植的都是旱作物,现在承包人准备改种水稻。这样我的果园将全部受浸,我请乡村领导出面协助我挖一条排水沟,这样问题就可解决,可是他们都互相推诿不管。请问,我该怎么办?
读者:王永积
王永积同志:
你所提问题是一个如何处理好相邻关系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透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根据上述规定,相邻的一方要改变原先自然形成的种植项目,就应当采取合理的,不侵害相邻关系的措施。如果不采取措施,造成你的果园被浸,就是一种侵害相邻权的行为。你提出要他们协助挖一条排水沟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乡村领导推诿不管是错误的。你可以尽量先与各方协商解决。如何协商不成,当地领导又解决不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