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健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基建处,湖南 湘潭 411101)
20世纪90年代后期,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我国高等教育的招生政策由原来的限制规模调整为扩大招生。标志着高等教育将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近几年,高校为社会所培育的人才、为培育人才所需的师资,以及教育的基础设施等发展都极为迅速,由此对建设投入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增长。但长期以来,政府对高校的投入不足,高校自身积累能力不强,扩大办学规模的资金瓶颈问题日益凸显。因此,全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巨大与公共投入不足之间的矛盾,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这也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进入高等教育领域,有利于填补我国政府对教育投资的缺口,推动教育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
BOT模式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形式,即建设一经营一转让,是当今世界通用的一种基础设施建设经营管理方式。这种方式主要是利用私营民间资金,由政府授予特许权,修建基础设施,并给予投资者一定的经营管理年限。投资者通过向服务设施使用者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来收回投资成本并取得一定的回报,之后将设施无偿地移交给政府。这种模式解决了政府的资金短缺问题,能够使公众获利,也能使投资者有投资的机会和渠道,达到双赢效果。
而具体到高校建设,BOT模式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由于BOT项目的建设与使用属于商业运作,因此,高校的教学设施、行政设施和教辅设施等非经营性设施不能采用BOT模式,BOT项目的对象主要是可以开展经营性服务的后勒服务设施和校办产业,如食堂、学生公寓等。另一方面,高校基础设施的使用者主要是在校大学生,产品或服务的消费定位相对较低。而且高等学校BOT项目大都属于常规性项目,成本和收益相对稳定,项目的风险较小。
从理论上讲,高校后勤投资建设具备采用BOT模式的条件,但是BOT投资模式是一种涉及多方面因素的复杂投资经营模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BOT项目仍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政策指导。BOT项目的实施过程是一个不断调整各方利益关系的长期而又复杂的过程。BOT融资项目实施过程长,特许权运营期少则十几年多则几十年,期间涉及合作企业和政府多个部门,涉及价格、税收等政策。而目前,BOT方式在高校的应用还在探讨阶段,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法规政策。
(2)高校和有关方面严重缺乏从事BOT项目管理的专业人员。BOT方式作为一种新型的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在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规划、招标、合同谈判、项目实施、经营管理、收益计算与分配、业主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协调等方面缺乏人才,甚至许多人还不知道BOT是怎样的一种模式,更不用说如何积极运作。
(3)投资者急于收回投资而忽视社会效益。按照BOT模式营运原则,一定利润的回报率是投资者考虑的首要问题。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学校的资金风险转移给了运营商,运营商追求的是最高的回报率,并且融资成本一般高于学校的融资成本,相应的增加了经营成本,因而在经营过程中常常会出现损害师生利益的事情。
(4)一些不确定的因素会对BOT方式产生影响。高校建设引进BOT方式建设的主要是食堂、学生公寓、商铺等基础性设施,在签订经营协议时项目公司会对学校的在校生人数、学生的入住率、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等因素进行约定,而这些因素均需主管部门批准,不是学校所能左右的。因此,在协议中约定上述因素时将形成一定的风险。
(5)投资人为减少项目建设成本有可能导致建筑质量降低。采用BOT方式后项目的融资得到了合理解决,建设进程加快了,项目设计更加趋于科学合理,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商为降低建设成本,节约投资,会采取选用廉价建筑材料等措施降低建设标准,导致消费环境水平降低及建筑物使用寿命减少等后果。
(6)项目经营管理中学校和投资者存在矛盾。投资者作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主体,投资目的主要为获取投资收益;而高校还具有维护学校稳定的政治责任,在学生的教育培养上有特殊的要求。因此,在项目经营和管理上,学校和投资者的目标取向存在差异,容易引发一些矛盾。如何既保证投资者应有的利益,又保证高校师生的利益不受损害,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7)特许经营期内的监管存在一些问题。由于BOT方式是将服务设施项目在一定期限内全权交由运营商去建设、运营,所以在特许权规定的期限内,学校将失去对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因此容易导致在合同期限内对运营商的经营和管理缺乏控制力。
高校基本建设中引入BOT融资模式,既不同于传统的高校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运营,也不同于现在大多数高校实行的政府采购,它是把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全部交给项目公司负责。经过十多年的实践,高校BOT融资模式在取得丰富经验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困难,突出表现在社会资金参与高校后勤建设的积极性还不高、双方权责不够明确、以及监管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政府应加强指导与扶持。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政府扶持是BOT项目获得成功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首先,政府要提供法律支持,明确政府和投资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提高投资者的积极性。其次,政府要提供信用支持,可以通过对投入工期长、风险高的项目进行信用担保,以消除投资者的顾虑,增加其信心。
(2)特许权协议要科学、规范。特许权协议是项目经营者进行投资、建设、开发的前提,也是将来项目进行转让的基础。因此,特许权协议要包括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地点、完成时间、经营管理等一系列细节问题。同时,还要保证项目经营者根据高校教学所特有的时间规律提供服务,确保项目的建设运营周期与教学周期相吻合。
(3)风险分担和投资回报率问题。BOT项目的风险主要包括一些非项目风险,如通货膨胀风险、利率风险和政治风险等,以及一些项目风险,如完工风险和销售风险等。引入BOT模式,尤其要注意通货膨胀风险和销售风险。首先,政府要加强宏观调控,确保宏观经济形势的稳定;其次,高校要用更好的教学质量吸引更多的学生,确保项目建成后有足够的需求量;再次,在合同中规定风险分担条款,必要时政府可以制定相应的鼓励性政策。
综上所述,BOT投资模式是吸引社会资金投资于教育事业的一条有效途径,改变了高校由国家财政单方面投资的局面。但在实施过程中要尽早研判,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BOT投资模式的特点及关键环节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使这一模式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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