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西自治州农机局 田 湘
目前,湖南湘西自治州以拖拉机为主的农用运输机械共有8000多台,极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但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的“三难”问题却仍未得到解决,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执法难。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1条规定,农机部门仅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实行登记、上牌、检验及驾驶人员的考试、发证、审验等静态管理职能。由于拖拉机多用于农业生产运输,主要在乡镇村之间流动,且流动性较大,而我州共有乡村道路8000 km,依靠现有的公安交警警力及执法手段,无法监管到位。如果农机执法人员实行路面检查等动态管理又违规,导致农机部门处于“两难”境地。
二是投保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拖拉机必须购买“交强险”。交费标准为:14.7 kW以下的兼用型和运输型拖拉机每台每年保费分别为70元、460元,而14.7 kW以上的兼用型拖拉机每台每年保费提高到110元。自2009年4月份以来,部分县市保险机构以拖拉机“交强险”承保严重亏损为由,推脱或拖延承保拖拉机交强险。特别是去年9月份以来,均按“运输型”拖拉机保费标准办理拖拉机 “交强险”, 甚至要求14.7KW以上运输型拖拉机按低速载货汽车保费标准执行,即每台每年保费由460元提高到1850元,还要求加5份商业险方可出保单。导致农民机手(车主)不愿办理保险手续,从而出现拒保、逃避登记和年检等现象,使得拖拉机牌证率持续走低、年检率下降。据统计,全州尚有400余台拖拉机未注册登记、近2000台未换发05式牌证、近1200台未及时参加年检,严重影响了农机安全生产监管。
三是“参公”难。农机安全生产主要由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负责,按照省编办、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湘编办〔2007〕36号等文件要求,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应该参照公务员管理,但自治州各县市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参公”身份一直未能落实到位。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工作经费、装备经费无保障,全州拖拉机等农用运输机械每年以上千台套的速度增长,农机管理和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日趋严峻。农机监理人员长年累月奔波于田间地头及乡村道路执法检查或技术服务,需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然而其身份“参照公务员管理”不落实,工作经费短缺,严重影响了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