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指导性教学法”在英语口语教学中的应用

2010-08-15 00:45:45
关键词:罗杰斯指导性英语口语

孙 飞

(渤海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辽宁锦州 121013)

“非指导性教学法”在英语口语教学中的应用

孙 飞

(渤海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辽宁锦州 121013)

阐述“非指导性教学法”的涵义及其基本观点,并且具体探讨“非指导性教学法”在大学英语口语教学中的应用。英语口语教育要实现与现代化的接轨,就必须从整体上重新审视英语口语教育,全面开放英语口语领域,从而取得英语口语教育的全面进步。在具体教学实践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非指导性教学法”都努力做到以学生为主,让每一位学生都收获成功。

非指导性教学法;英语口语;学生主体

1 引言

21世纪是中国全面走向世界舞台,与世界接轨的时代,英语由此成为越来越重要的交际工具。对于新时代的大学生来说,如何有效地使用英语进行交际是他们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众多的教学方法中,“非指导性教学法”被认为是一种比较有效的培养学生英语口语交际能力的教学方法。因此,在英语口语教学中运用“非指导性教学法”展开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英语口语交际能力是十分必要的。

罗杰斯的人格理论是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本主义心理学对人的潜能给予了比较高的评价这个前提下,罗杰斯提出了他的人格理论,并在其人格理论中对人类的学习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其中“非指导性教学法”、“自由学习”、“学生中心教育”等观点对我国的英语教育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2 “非指导性教学法”的涵义与基本观点

2.1 “非指导性教学法”的涵义

罗杰斯主张废除教师中心,提倡学生中心。教师不是教学生怎样学,而是提供学习的手段,由学生自己决定怎样学。在学习中,教师只是顾问,应学生的要求参加讨论,而非指导,更非操作。这就是“以学生为中心”的理论,传播到欧洲被称为“非指导性教学法”。

2.2 “非指导性教学法”的基本观点

2.2.1 教学以学生为中心

罗杰斯提出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观。教学的价值不是单纯地学习知识,而是发展学生的创造力,形成独立自主的个性。在教学活动中,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教师的职责是促进学习者的自我实现。在罗杰斯看来,学生具有自我实现的潜能,有自我认识、自我指导和自我评价的能力。

罗杰斯在他的《一种存在的方式》一书中阐述了这样一种观点:“我们不能直接教授他人,我们只能使他人的学习得以容易地展开。”这一观点告诉我们,在英语口语教学中应以学生为中心,关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产生的反应变化,使学生们的英语口语学习更加容易。

2.2.2 师生关系融洽

“非指导性教学法”的教学与传统教学不同,教师不再是教学过程的中心人物,不起领导和管制作用。教师只以班级普通一员的身份参加学生的学习活动,以诚恳、坦率的态度与学生平等相处,相互交流思想感情,相互信任。

在“非指导性教学法”的指导下,教师的主要职责是鼓励和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帮助学生审视他们所遇到的问题和自己想做的事情。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向导,是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催化剂,是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助力。

当然,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不是完全否定教师的作用,它所要求的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抱有真诚、接受、理解的态度,以此来增强学生学习的信心。

2.2.3 学生自我评价

教学评价是教学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多数教育家都不会避而不谈,罗杰斯也不例外。很显然,在“非指导性教学法”中的教学评价是由学生本人做出的,即学生的自我评价。

学生自我评价是罗杰斯“非指导性教学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它提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评价方式:

[21]汉斯·J.沃尔夫、奥托·巴霍夫、罗尔夫·施托贝尔:《行政法》(第一卷),高家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330页。

(1)在某些课题上,让学生自己发问并拟制出试卷,让学生参与到评价过程中。

(2)在课堂上,当课程结束时,让学生共同讨论在课堂上达到的水平。每个学生都要谈谈他感到自己所达到的水平,并说出理由。

(3)在某些课堂中,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对自己的分数等级做出评价。当然,如果教师感到对该分数等级很难接受,师生之间可进行讨论,共同确定分数等级。

以上具体的评价方式充分体现了“非指导性教学法”是以学生自我评价为中心的。

3 英语口语教学面临的问题

英语口语教学是学校教育的重要部分。实践证明在英语口语教学中,学生不愿意练习英语口语的主要原因有三点:第一,一些学生对练习英语口语没有兴趣。他们害怕说英语,他们害怕被其他同学嘲笑。第二,一些学生在做口语练习时有困难,例如他们可能缺少相关的词汇,也可能是对句子的表达不太了解。第三,一些学生可能由于各科的作业繁多而感到负担过重。

英语教学的目的是使学生学会使用它,那么它就必须得在适当的场合听、说、读、写。单纯的翻译、机械的练习、不与现实生活联系的口语交际是没有帮助的。因此,需要将英语口语放在具体的语境中来练习。

4 “非指导性教学法”在英语口语教学中的应用

由于英语口语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交流方式,当今英语教学的侧重点已渐渐地转向了口语教学。在英语口语教学活动中,教师学习并运用“非指导性教学法”,可以明确英语口语课的目的,提高英语课堂活动的有效性,激发学生的兴趣。

4.1 “非指导性教学法”指导下的课堂活动

有效的课堂活动包括口头采访、讲故事、自由讨论、游戏、口头报告、角色扮演和辩论赛等。此节将聚焦于“非指导性教学法”指导下的两种行之有效的课堂活动。

4.1.1 自由讨论

自由讨论活动主要包括学生讨论自己感兴趣或亲身经历的一系列话题。正如罗杰斯在其“非指导性教学”论中提到的,教师需要给学生的头脑风暴部分增加一段时间。

自由讨论活动能够鼓励学生使用英语不断地进行交谈。最重要的一点是自由讨论活动提供给学生掌握所需策略的机会,例如:引入一个话题,转向另一个新的话题,积极反馈等等。这个活动要求学生给出相同的或不同的建议,陈述自己喜爱的事并做出对比。

4.1.2 角色扮演

正如罗杰斯在其“非指导性教学法”中提到的,多对或多组的表演优于只有一组在英语口语课堂上表演。它呼吁参与者是班上的大多数学生。当然,角色扮演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并且给这个话题一个特定的目的或方向。很显然,角色扮演既增强了学生的竞争意识,也锻炼了学生的合作能力。

4.2 需注意的问题

在英语口语教学的具体实践中,虽然建立了新型的师生关系,但不能完全忽视教师在教学中应起的作用。此外,每一天的英语口语练习应与目标相匹配,如果完全以学生的兴趣为目标,就会难以获得系统的科学知识。在英语口语课堂上,为了鼓励学生大胆地说英语,教师不应该时不时地纠正学生的错误。但是当学生克服了不敢说英语的阶段,应及时纠正他们的错误,使他们养成正确说英语的习惯是十分必要的。

5 结语

“非指导性教学法”被视为西方教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它改变了以课堂、书本、教师为中心的传统的教学模式,同时也完成了英语口语教学的改革。在英语口语教学的具体教学实践中,非指导性教学理论努力使每一个学生在英语口语课堂上受到关注。同时给予每个学生尊敬,使得每个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也使得每个学生都能分享学习的幸福感和成就感。

通过成功地使用非指导性教学理论,每个学生都能够用他们自己的思维方式进行思考;也能够选择他们自己喜欢的学习方法。也就是说,在非指导性教学理论指导的英语口语教学实践中,学生们不再是完全依赖老师,而是转为依靠他们自己。

很显然,“非指导性教学法”自身的优点是不言而喻的,它也会在教学实践中体现出特有的优势。但同时要将不同教学法的长处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教学法体系。

[1]巨瑛梅,刘旭东.当代国外教学理论 [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

[2]刘舒生,董燕桥.教学法大全 [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90.

[3]罗杰斯.罗杰斯著作精粹 [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4]梅德明.新世纪英语教学理论与实践[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5]束定芳,庄智象.现代外语教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6.

[6]赵德肃.罗杰斯“人格理论”对素质教育的启示[J].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03,(5):84~87.

G642.0

A

1674-6341(2010)02-0121-02

2009-12-23

孙飞 (1985-),女,辽宁阜新人,硕士研究生,从事英语课程与教学论研究。

责任编辑:富春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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