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辉
(四川外语学院, 重庆 400031)
外语教学法,顾名思义,是研究外语教学规律的理论与方法,它是应用语言学的主要内容。外语教学法,是外语教学方法的总称,也指外语教学所隐含的原理和原则。而外语教学方法,是以某种系统的理论观点为基础的、独立的、自成体系的一整套教学主张,其内容包含或部分包含有关语言和语言学习的观点、教学设计(如目标、内容、教师及教材等)和教学程序(如教学技巧、组织形式、教学时间和教师课堂行为等)。外语教学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除了外语教学法外,它还涉及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外语教学的成败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因此,没有一种具体的教学理论或方法能放诸四海皆准或包治百病。在教学中采取何种理论与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学目标、学生的需求、教师的特点以及教材与教育技术手段的提供等因素。针对于此,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外语教学法的发展历程
据历史记载,最早谈论外语教学方法的是欧洲教育家马科斯·昆体良(Marcus Fabins Quintilian A.D 35-95)。[1]外语教学法理论是在19世纪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基础上形成的。在长达一个多世纪的历史中,它经历了两个阶段:20世纪60年代前以语法翻译法、直接法和听说法为代表的传统的外语教学法;60年代后,认知法和交际法的崛起促使一系列新型教学法脱颖而出,在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随着社会语言学这门新兴学科的诞生,社会语言学家海姆斯提出了“交际能力”的概念,在外语教学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交际教学法学派迅速崛起。80年代以来,在信息时代的推动下,应用语言学发展很快,不仅心理语言学与社会语言学领域对外语教学的研究不断深入,而且语言习得与学习的科研也取得了重要成果,使外语教学法的理论与实践朝着纵深发展。于是兴起了“沉浸法”、“整体教学法”和“基于内容之教学法”等外语教学法。实际上,这些方法的基本做法在80年代前就已存在,但经发展及重新赋予新的内容后,面貌大为改观。
(二)外语教学法的发展趋势
教学是人类古老的行为,人类教学的历史也许与人类自身的历史同长。尽管教学的方方面面都已经被前人所挖掘,但时代的变迁必然引发教学主客体、教学内容、方式、环境以及诸多其它与教学相关的方方面面的变化,这些变化了的方面就必然成为新的研究热点。而且,对于古老的、前人已经提出过的方法,今人必然也要从今人的视角去进行新的研究和探讨,并得出属于自己时代的新的结论。正如Kelly(1969)和Howatt(1984)所说,当前语言教学中争论的许多问题并不是什么新问题,今天的各种争论只不过是对语言教学史上曾经提出过的各种问题作出的新的反应而已。[2]
在外语教学史上,语言学理论的更新总是带来外语教学法的改革。新的教学目的的出现、相关学科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和现代科技的新成就往往是一门新的语言教学法的催生剂。[3]因此,要掌握科学的外语教学法,必须学习语言学的基本理论。20世纪80年代后兴起的教学法很值得学者注意,因为它们不仅吸取了新兴的语言学理论与语言习得与学习的科研成果,而且打破了传统外语教学法狭窄的思路,从整体课程改革的角度提出了改革外语教学的途径。随着认知语言学这一学科的蓬勃发展,外语教学法也理应与时俱进,适当地运用认知语言学的一些观点和原理,来促进外语教学法的改革和创新。Lakoff和Johnson提出的体验哲学观,关于语言本质、语言与世界、语言与人的心理认知革命性的理论对传统的外语教学产生了不可阻挡的影响。[4]然而学者在如何将认知语言学与外语教学法教学合理的结合这方面上,似乎探讨的还不够。目前的研究大都集中在将认知语言学的相关理论应用在具体的外语教学上,如英语词汇、阅读、写作和语法教学。而笔者认为这可能会是个大有可为的研究课题,值得进行深入的挖掘和研究,有望带来外语教学法的某些创新与突破。
(一)反思外语教学法的学习
在外语教学史上,先后有过不同的教学方法占据主导地位,由于其语言理论以及学习理论的不同,对语言学习策略和技巧也就有不同的原则取向。传统外语教学法虽然在方法上各不相同,但是,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从语言内部结构的某一方面来认识语言和处理语言教学。当代外语教学法则立足于心理语言学和社会语言学对语言本质的认识,从语言的心理和社会属性出发,根据学生学习外语的规律,注重培养他们创造思维、健康的学习心态和语言交际能力。这样的方法比较符合信息时代对外语人才的要求。然而,使用认知法和交际法又不能走向极端。培养创造性思维并非排除必要的记忆与模仿,发展交际能力也不意味着一味排斥语法与机械操练。不少学者提出应采用折中法(the eclectic approach),即博采各家之长,根据每一阶段的教学目标灵活使用各种方法,受到很多外语教师的欢迎。因而,学习者在学习外语教学法的时候,也应当将具体的教学方法放到人类历史的长河当中去,尤其是外语教学的历史当中去,理解每一种外语教学法产生和发展的艰辛历程,掌握每一种教学法产生的背景和它的具体内涵,做到不厚此薄彼,不以偏概全。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将外语教学法弄懂、学好,真正理解和正确运用,才能更好地指导和促进自身外语教学的具体实践。
(二)反思外语教学法的教学
以往有关外语教学法的讨论往往论及当代流派就告结束。不少外语学习者在学完了各种教学法后时常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在教学实践中按照书本上介绍的方法去做,却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当然,教学效果是由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然而,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常会被人们忽视,即教学方法仅为一种手段,它是否能奏效还取决于使用该方法的教师之教学观,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教学理念。[5]将外语教学置于整个教育的大框架中,教学观的具体内容便跃然纸上。教育领域一般教学观主要体现在教师与学生、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明释与探究、学校及课堂与自然界和社会以及认知与情感等方面的关系上。如何认识与处理这些关系也就构成了不同的教学观。每一种教学法的兴起都有其时代背景与使用条件,他们都有合理的一面,又常常有一定的局限性。从这个意义上说,不存在绝对优越或错误的外语教学法,关键在于使用教学法的教师必须根据一定的教学目标和学生的需求与特点,选择恰当的方法,达到具体的、既定的教学目的。具体应做到以下两点:
1.客观对待。任何新教学方法的兴起并不意味着旧方法的消亡。无论是传统的还是新型的外语教学法都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各有长处与局限性。学习者应该学习和掌握各种不同教学方法的特点,根据具体的教学要求,自觉灵活地运用它们为不同的教学目标与对象服务。
2.辩证地评价。有学者指出,外语教学理论研究应借鉴语言学理论以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着重其对外语教学的启发意义,而不应该是直接的应用。[6]或许这是个解决外语教学当中一些问题的有利途径。但是,对传统理论的态度是全盘否定,还是完全又回归传统呢?在外语教学领域,由于教学目的是多元的,传统理论与方法中合理的方面可以为某些教学目标服务。将它与当代理念进行对比并非对其全盘否定,而是为了澄清一些模糊的认识,以便自觉更新理念,掌握外语教学规律,充分利用传统教学中的可行部分,运用新理念与新方法为一定的教学目标服务。
另外,对于外语教师与外语教学法的相互关系的问题,观点大体一致,即外语教师对外语教学法都有所了解,只是了解的程度不同而已。有些外语教师对外语教学法仅有感性认识,而另一些外语教师则通过有意识的、系统的外语教学法的学习,已将其升华到了理性认识。外语教师是外语教学法的使用者和创造者,在日复一日的教学活动中,教师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教学经验,这些是理性认识外语教学不可或缺的实践基础,也是科学的教学法理论的源泉和基石。
研究教学各相关要素的基本特征及其相互关系和作用,以实践经验为基础,根据教学实际情况,从实用的原则出发,借鉴古今中外各种教学方法,建立一套适合自己的教学方法体系,以便“依法”教学,这将是外语教师的长期任务。而且这种教学方法体系又应当是开放的、可持续发展的。正如魏立明等学者所言,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教学有法是绝对的,这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普遍规律所决定的。外语教学本身,是由外语教学规律的一般性、共同性和普遍性所决定的。外语教学只有顺应教学所共有的运动规则,按其客观的普遍规律办事,方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教无定法是相对的,这是事物发展变化的特殊规律所决定的。具体的外语教学都有其特殊性和个体性,这种特殊性和个体性必然使得具体的外语教学所采用的教法具有特殊性和不确定性。具体的外语教学总是发生在特定的物理时空和文化时空中,而且总是以具体的某一个教师与具体的某一群学生通过具体的某一个教学过程来实现的。教学有法与教无定法二者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教学有法本身就包含了教无定法;而教无定法本身就是教学有法的实现。教学有法既是起点,也是终点;而教无定法则是起点与终点之间的任何一点,是起点与终点之间的连线,是一个连续体。如果说教学有法是基本的教学原则,那么教无定法就是教学过程,就是教学本身,就是教学的最高境界。
[1] 左焕琪.外语教育展望[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37-64.
[2] 何涛,肖礼全.孔子的“温故而知新”与Krashen的“i+1”——外语教学的哲学思考[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10).
[3] 明承荣,高兴强.英语教学简史[M].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1991:157.
[4] 马瑞香.外语教学的哲学思考[J].外语学刊,2008,(3).
[5] 肖礼全.外语教师与外语教法学——外语教学的哲学思考[J].外语与外语教学,1999,(12).
[6] 肖礼全.走出中国英语教学的历史误区——外语教学的哲学思考[J].外语教学,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