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克荣
(安徽大学 历史系,安徽 合肥 230039)
儒道视阈中的和谐思想探微
应克荣
(安徽大学 历史系,安徽 合肥 230039)
中华传统文化,蕴涵着丰富的和谐观念和对和谐社会的憧憬,尤其是儒道两家思想中有着大量关于“和谐”的探索和追求,先秦儒家孔子的 “中庸”思想,孟子的“人和”理念,汉儒董仲舒的“天人合一”观念;道家创始人老子的“小国寡民”理想,稷下道家“以人为本”的思想 ,庄周追求天和、人和、心和的自由精神等,成为今天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的思想渊源。
和谐;传统文化;儒家;道家
中华文明植根于东亚大陆广袤的土地上,中华民族安土重迁,热爱和平。中华文明本质上是一种“和”的文明。[1]可以说,和谐观念、和谐理想是中华文化的根本精神和优良传统,在中国人看来,和谐是最美的境界,最高的理想。珍视和谐,崇尚和谐,是中华民族精神的特质之一,和谐思想在儒家、道家、佛家中都处于核心价值观的地位[2]。在我国传统文化中,一直有着浓厚的和谐观念和对和谐社会的憧憬。
在中国文化中,“和”与“谐”同义,而“和谐”在古代是以“和”的范畴出现的。《说文解字》云:“和,相应也,从口,禾声”,有“相安、协调、平静、平息争端、停止斗争化解矛盾”等意。“谐”是一个形声字,《说文解字》云“谐,詥也,从言皆声。 ”“谐和”,各组成部分之间协调地相互联系在一起;《尔雅》中说:“谐,和也。 ”可见,“和”与“谐”同义。
中国文化从一开始就把和谐作为价值观的最高准则。“和”的理念,最早孕育于远古的巫术礼仪之中。人类早期的这种原始文化形态逐步分化形成了“乐”与“礼”。 “乐”在远古,指的是诗(歌)、乐、舞三位一体,中国古典美学高度重视“乐”中所包含和体现的“和”。
先秦时期经典中有大量关于“和”的记载。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远自黄帝时代,就已萌发了“协和万邦”的思想。《尚书·尧典》中说尧能由近及远地团结天下百姓“克明峻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尚书·舜典》中产生了“八音克谐,无相夺伦,人神以和”的观念。在《周易》和《诗经》中已有大量的“和”的理念运用和表现。《易传》提出“太和”观念,讲“保合太和,乃利贞”,把“和”作为人道追求的最高目标,这里的“太和”就是最高境界的“和谐”,一旦达到“太和”境地,自然、社会和人事,一切都将顺畅安宁。西周太史史伯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3]515的著名论断,史伯认为,“和”与“同”是不一样的,“和”是各种不同因素形成的统一,“同”则只有一种原素,没有矛盾,最好的境界是“和”而不是“同”;“和”能促进万物的生长,“同”则停止事物的发展。
春秋时晏婴进一步发挥了史伯的“和同”思想,提出“相成”、“相济”、“济其不及,以泄其过”等朴素辩证的观点。认为五味相和,“济其不及,以泄其过”方能成为美羹,“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同之不可如是也”[4]259。晏婴不仅承认事物多样性的统一,而且提出“相反相济”的对立统一思想,难能可贵。春秋时期的“和同之辨”,对“和”的思想作了更深刻的哲学论证和阐释。
“礼”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西周,“礼”是政治制度和道德规范的总称,也包括各种礼节仪式。周礼的核心是奴隶制基础上的宗法等级制度。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可以把“礼”看作是“和”的另一种表述方式。“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5]923“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和故百物不失节,故祭天祀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如此,合敬同爱矣。 ”[5]921有了“乐”与“礼”,天地之间便有了和谐与秩序,就能风调雨顺,和顺安宁,四海之内的人们就能相互尊敬,国泰民安。
儒家的理想是构筑一个和谐有序的世界,因此“和”在儒家思想体系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是儒家所特别倡导的伦理、政治和社会原则。儒家的出发点是个群关系、人我关系,追求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要求通过道德修养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社会成为一个和谐理想社会。
孔子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6]110的观点,并以“仁”释“礼”,倡“中庸”之道。孔子的学生有子认为“礼之用,和为贵”[6]43,意思是礼仪的施行做到恰到好处才算可贵,认为礼的作用,本来是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其重要之点在于使人们之间的关系和谐。孔子的孙子子思在《中庸》中把“和”与“中”联系起来,发展成更系统的“中和”思想,并解释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又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意思是说,心中的喜怒哀乐在没有表现出来时,称作“中”,表现出来而又都符合礼仪,就叫做“和”。“中”是天下的根本;“和”是天下的共通大道。如果能做到“中和”,天、地的位置就各在其位了,世上万物就发育生长了。在这里,明确把“中”视为“天下之大本”,把“和”看作“天下之达道”。可以说,“和谐”的本源就是儒家的中庸之道。
儒家的经典《礼记·礼运》,还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大同”社会的蓝图:“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样的社会是“天下为公”的社会,是有着和谐人际关系的社会,是和平宁静的社会。这大概也就是孔子向往的“天下有道”的社会。
孔子还从“仁学”着眼,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孔子提出“智者乐水,仁者乐山”的观点,他向往“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6]98的自由境界。在孔子看来,人与自然的这种和谐融洽的关系,充分体现了人生理想,即实现了天下大治的愿望。
孟子进一步发展了孔子的思想,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7]191,把“人和”提到诸和之首,认为只要内部和谐,上下齐心协力,就能无往而不胜。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他在《孟子·尽心上》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认为人的心、性与天本为一体,天人是相通的,由此得出结论:“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体会到人与自然达到和谐的快乐,认为美就在于人与自然的统一。在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时,孟子强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种“推己及人”的做法对于协调人际关系起着重要作用,一个社会只有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形成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的风气,社会才能充满温馨与和谐。在社会政治领域,孟子追求“行仁政”,“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孟子还认为:“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7]153希望统治者施行“仁政”,不违农时,使百姓丰衣足食,从而实现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和谐共处。在自我身心内外的和谐方面,孟子说:做人应该“存其心,养其性”,“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就是说,一个人如果要保存他的本心,修养他的德性,以实现天道的要求,一定要修养自己,保持和天道的一致,这就是安身立命了。安身立命就是要使自己的身心和谐,内外和谐,言行符合天道的要求。
可见,孟子较为系统地论述了有关 “和谐”的思想,他所强调的正是由道德学养的提升,以求身心内外的和谐。
董仲舒的哲学基础是“天人感应”学说,“人副天数”是其“天人感应”学说的一个著名命题。在他看来,天和人是相通的,天是有意志的,是最高的人格神,天按照自己的面貌创造了人。《春秋繁露·人副天数》中说,“天地之符,阴阳之副,常设于身。身犹天也,数与之相参,故命与之相连也。”也就是说,“以类合之,天人一也”,那么天有十二个月,人也有十二块大骨节,天有三百六十日,人也有三百六十块小骨节,天有五行,人有五脏,天有四时,人有四肢。于是董仲舒把天数、人体纳入一个完整的系统结构之中。
董仲舒还明确提出了“天人合一”的观点。他在《春秋繁露·五行相生》中写到:“天人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谓之五行。五行者,五官也,比相生而间相胜也。”认为天人的关系是合而为一的,并对“中”、“和”作了切中肯綮的理解:“中者,天下之所终始也;而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夫德莫大于和,而道莫正于中。 ”[8]在这里,董仲舒将“中”与“和”分别上升到了“天下”、“天地”这样一个难以企及、无以复加的高度,所谓“中”与“和”,便由此而最终被提升到了一个终极的哲学本体论的高度;与此同时,董子在此更将“中”与“和”分别与“道”与“德”有机结合、完美统一起来,而且在他看来,“夫德莫大于和,而道莫正于中”。换句话说,所谓“和”,就是“德”而且又是其中最“大”的“德”;而所谓“中”,就是“道”而且更是其中最“正”的“道”。这一说法应当说是极为精辟的。
可见,儒家的和谐思想,不仅是指人与人关系的和谐,还包括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甚至还包括个人自身内部器官与功能的和谐。“仁者爱人”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中庸”之道是人与社会的和谐,“天人合一”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中医学辩证的治疗是追求人体内部的和谐。
人们有种误解,好像“和”是儒家的重要范畴,与道家思想无关,其实,道家从创始人老子到战国中期的稷下道家、庄周学派及历代道家传人,都从不同视角论述过有关“和”的思想。
其一,老子诠释了“和”的含义。
《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第四十二章),万物都包含着阴和阳,阴阳混合适中就能生成新的 “和”,他把事物内部的对立面概括为“阴”与“阳”,同时又把它们的统一概括为“和”,这是从哲学的高度解释“和”,用“和”来概括万物之间的关系,认为“和”是宇宙万物的本质以及天地万物生存的基础。
其二,老子揭示了“和”的存在方式。
老子指出“相反相成,对立统一”乃是“和”的存在方式。
《老子》第二章:“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他通过日常的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阐述了世间万物的存在都具有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指出“相反相成,对立统一”乃是“和”的存在方式。确认了对立统一是永恒的、普遍的法则。
其三,老子把人与自然的和谐建立在“法自然”的原则上。
他认为,广大而无限的宇宙是一个统一整体,是由道、天、地、人四个要素组成的大系统,这四者之间不是相互冲突,也不是杂乱无序,而是井然有序和谐统一的,这集中体现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9]44这一根本原则上。
其四,老子指出了达到“和”的方法。
老子认为清静无为,是实现“和谐”的最好方法。“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9]103在这里“无为”的内容就是 “好静”、“无事”、“无欲”,如果为政能做到“无为”,让人民自我化育,自我发展,自我完成,那样人民自然能够安平富足,社会自然能够和谐安稳。
其五,老子设想了“和谐社会”的图景。
老子设想的“和谐社会”是“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9]120。百姓衣食住行无忧,社会民风民俗淳朴,大家快乐愉悦,“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9]120。
稷下黄老学派则在“精气论”的基础上把人与自然的统一直接建立在“和”的规律上。他们改造了老子的“道”,吸收了它的“其中有精”、“冲气以为和”的基本内核,认为宇宙万物都是由“精气”构成的,而“道”主要是指精气的属性、功能、本质和运动规律,其中最核心的就是“和”。他们认为,万物只有按照“和”的规律运动变化,才能生生不息,永无止境。
万物如此,人心也不例外,“彼心之情,利安以宁,勿烦勿乱,和乃自成”。[10]397人们只要保持内心的和谐并按照“和”的规律认识和对待事物,不但可以“其外安荣”、“浩然和平”、“四体乃固”、“九窍遂通”,而且“乃能穷天地,被四海,中无惑意,外无邪灾。心全于中,形全于外,不逢天灾,不遇人灾”;可以“戴大园而履大方,鉴于大清,视于大明”;“遍知天下,穷于四极”[10]399。 这也就是“圣人”、“得道之人”所达到的自由境界,即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最高理想。
《管子·兵法》中说:“和合故能谐。”意思就是:有了和睦、团结,行为就能协调一致。而协调一致就必须彼此兼容,因此才有了“阳春次第发,桃李更芳菲”、“宫商声相合,心同自相亲”这样和谐的画面。
《管子·霸言》中还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夫霸王之所使也,以人为本,本治则国故,本乱则国危。”管子认为,霸王之业的开始是以人为根本,根本安定则国家巩固,根本混乱则国家危险。所以君主圣明则臣下恭敬,政治平和则人民安定,士兵训练则战胜敌人,使用能臣则百事顺理,亲近仁人则君主平安,任命贤相则诸侯臣服。
由此可见,稷下黄老学派把老子的单纯“法自然”发展成为认识和运用人与自然共同具有的“和”的规律,这就把人与自然的和谐建立在更深刻的层次上了。
庄子的“和谐”观蕴涵着许多积极的因素。
其一,在天人关系上,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
人与自然的和谐就是天和,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和谐共生,和睦共处,即“天人合一”的理想状态,它是庄子实现和谐途径的起点。
庄子提出“爱人利物谓之仁”,把仁学扩大到自然,偏重于人和自然的和谐,他说:“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地和者也;所以均调天下,与人和者也。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11]327。庄子认为,明白了天地之道,就是掌握了根本和本源,就能与自然和谐。用它来均平万物、调协天下,就是与众人和谐。与众人和谐称为“人乐”;与自然和谐称作“天乐”。
其二,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庄子强调人与人的和谐。
人与人的和谐也就是人和,是指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社会秩序公正、平等,道德风尚良好的社会理想状态。
为实现人际关系自由和谐这个目标,庄子提出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纲领及体系。这个纲领就是:“鱼相造乎水,人相造乎道。相造乎水者,穿池而养给;相造乎道者,无事而生定。故曰:鱼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术。”[11]162庄子希望人与人相处,就像鱼和鱼同游于水中那样,自由自在,自然而然,自得其乐。按庄子的说法,这是人际关系的理想境界,是最美的天然和谐状况。
庄子描出了理想社会的状况:“至德之世,不尚贤,不使能,上如枝,民如野鹿。端正而不知以为义,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实而不知以为忠,当而不知以为信,蠢动而相使以为赐。”[11]315在庄子的理想社会里,“不尚贤,不使能”,没有所谓德政,没有所谓擢贤荐能的举措,人们也就不受道德规范的约束,也就没有不甘落后的心理压力,精神上绝对自由;君主如同树梢,高而不贵,君民之间的等级差异,貌有实无,人们可以充分享受平等地待遇和自给自足的生活,就像野鹿似的自在快活;最后,那个时代人们的所作所为,虽然出自本能,毫无矫揉造作,但却自然地符合所谓仁义道德,因此,那是一个人人都是“君子”,个个都讲道德的社会,那样的社会安宁祥和,令人神往。
其三,在人与自身的关系上,追求内心世界的和谐。
内心世界的和谐就是心和,是指人在沉思冥想的悟“道”过程中,人的心灵在体验中同宇宙本体的深不可测,妙不可言的和谐融合状态。
天和只有经过人和,才能达到心和的最高境界,这是庄子实现人和途径的最终落脚点。庄子的心理哲学对人们的心理调适、精神修养以及达到内心世界的和谐具有其他哲学家、思想家所没有的独特指导作用。庄子对人生虚静、恬淡的生活追求大胆而热烈,坚定而执着,为人们构筑一个宁静的心灵港湾。
首先,要静养心性,随顺自然。《庄子·在宥》中借得道之人广成子之口,阐释其静养心性,随顺自然的思想,并且强调治国之术与长生之法并无根本不同,其关键都在于“清静无为”,并指出了“守其一以处其和”的养生方法。
其次,要超脱世俗,摆脱物累。《庄子·天下》曰:“不累于俗,不饰于物,不苟于人,不忮于众,愿天下之安宁以活民命,人我之养毕足而止,以此自心”,只有这样才能保持独立的人格和自由,从而臻至“逍遥游”的境界。
再次,要逍遥物外,任心而游。“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倪于万物充实,不可以已。上与造物者游,而下与外死者生,无终始为友。”[11]880这种与天地为友,偕自然而游的人生追求,恰恰道出了庄子的平生志趣。《逍遥游》所表现的正是庄子所向往的自在,徜徉自得的心境,以及遗世独立,悠然独往,绝对自由的人生境界。只有无视物我之处,忘己、忘功、忘名,与自然化为一,才能求得精神上的彻底解放,达到身心和谐的“逍遥”之境。
综上所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和谐理念,中国思想史上的各家各派,都曾对和谐作过各自不同的理解和诠释,儒家重人伦,追求社会与人、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道家师法自然,从中探寻天人合一的哲理。尽管儒家侧重于人类的力量,从人的角度来认识自然,强调入世、进取,道家则偏倚于自然的力量,追求出世、超脱,但儒与道作为传统文化的两大主流思想,却是不约而同地表达了对“和谐”社会(理想社会)的向往与祈求。这些思想相映成趣,相得益彰,积淀和凝聚为中华文化的基本精神和悠久传统,在推动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思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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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he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embodies rich concepts of harmony and various images of a harmonious society.In particular,Confucianism and Taoism abound with exploration and pursuits of harmony.”The doctrine of mean ”proposed by Confucius in pre-Qin period, ”harmonious human relations”raised by Mencius,”harmony between man and nature” put forward by Tung Chung-shu,another Confucian scholar,” a small country with few inhabitants” held by Lao-tse,the originator of Taoism,the thought of”people first ”of Jixia Taoism,Zhuangzi’s freedom pursuit of harmony among heaven,human and mind,and other precious thoughts constitute th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today’s theory of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Key words:harmony;traditional culture;Confucianism;Taoism
A probe into the Confucian and Taoist thought of harmony
YING Ke-rong
B21
A
1009-9530(2010)04-0015-04
2010-04-16
应克荣(1965-),女,安徽凤台人,安徽大学历史系硕士研究生,淮南师范学院中文与传媒系教师,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