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亚洲
(淮阴工学院,江苏淮安223003)
高校机关党组织建设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高校机关党建工作,对于促进高校机关建设,充分发挥高校机关的领率作用,推进高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针对高校机关党组织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加强高校机关的党建工作。
高校机关党组织与二级学院党组织并列,都是高校党的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与二级学院相比,机关党组织又有自身的一些特点。
高校机关设置因校而异,一般高校都要设置20个左右的中层部门,规模大的高校则多达30个职能部门。由于所辖的部门多,高校机关党组织的工作纬度较大,组织与协调工作有一定的难度。同时,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比例高,这些特点都对机关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高校机关的党员文化素质普遍较高,自学和获得信息的能力强,他们中许多同志是高校日常管理工作的行家、专家,这就要求机关党组织工作要有更加科学的管理方法,更加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除了学校给各总支划拨的有限活动经费外,高校机关党组织基本没有其他经费来源,有些活动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无法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增加了组织活动的工作量。由于党员均来自不同部门,且领导干部较多,开会、出差的频率高,开展统一活动的时间较难确定。
高校机关的党组织不同于教学单位,基本都是由几个部门共同组成的联合总支,不参与本单位的日常工作及重大问题的决策,不配备专职的党务干部,班子成员来自没有隶属关系的不同部门或单位。与教学单位党组织相比,普遍显得较为松散,这种格局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党组织作用的发挥。
目前的高校机关党组织,基本都是由没有隶属关系的多个中层部门联合组成的联合支部,无论是机关党委还是党总支大都不在学校的编制序列之中,机关党委或党总支书记大都是兼职,基本是以业务工作为主,党务工作为辅。即便是专职党务书记,也只是“光杆司令”,具体工作都靠书记一人唱“独角戏”,且没有专门的办公场所。机构设置上的不到位,削弱了机关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使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力不从心。
加强党员教育是机关党组织的重要责任,但机关党总支和党支部两级党组织常有相互依赖、推诿的情况。党总支认为党员教育应当由党支部组织进行,党支部则认为支部党员少不好组织,由党总支集中进行更为合适,其结果是党员教育挂了空档。即便组织学习,也都是以学材料、作报告为主要形式,没有针对高校机关党员的特点,教育针对性差,效果不明显。
按照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高校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好“三会一课”等八项组织生活制度,但在高校只能落实八项制度中的一小部分。上级党组织有要求时就组织活动,带有应付的色彩,工作忙起来有时候一年难得过一两次党日活动,随意性比较大。党组织生活制度的随意性,使得一些党员的组织观念有所弱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高校机关党总支的各个成员之间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仅凭松散的党组织隶属关系,在廉政建设上,缺少职能部门制约的强制性,难以形成对权力部门的制约、监督机制。有些机关党总支也同所属党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但一旦发生问题,并不追究责任,责任制形同虚设。
在机构设置上,可以设立统一的机关党委,列入学校的编制,选配得力的书记、副书记及党务秘书,安排专门的办公场所。高校机关党委书记可由校级副职领导担任或兼任,再从全校范围内选拔一名工作能力强的常务副书记主持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尽可能以部门为单位设立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党支部建在部门,很容易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机关党委、党支部有着各自的职责,因此在加强思想建设中也担负着各自的责任。机关党委在思想建设中的责任,主要体现在指导协调方面,应该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指导意见,认真抓好机关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按照校党委宣传部的计划,协调落实由机关党委牵头的思想建设的任务,协调、组织部门之间的寓教于乐的联谊活动。
机关党支部在思想建设中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具体抓落实,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重大会议精神,按照组织生活制度的要求,认真计划、落实好党员的思想教育,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重大任务,适时组织党员的主题教育活动,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有的放矢地抓好党员的经常性思想教育。
3.3.1 健全切实可行的组织生活制度
按照高校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规定,党支部要坚持“三会一课”等八项制度。高校机关党组织是否需要原封不动地套用这八项制度,如何执行这些制度,应当从高校机关的实际情况出发。比如:党员活动日制度,条例规定每两周一次,但从机关党员事务较多、难以集中的实际,可以考虑以每月一次为宜,并规定出相对固定的时间,让党员们统筹安排好工作,尽可能为党日活动让路。这样,充分考虑到高校机关特点而要求、而制定的机关组织生活制度,坚持起来就能相对的切实可行。
3.3.2 切实抓好党日活动的组织实施
党员活动日,是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载体,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得好不好,关键是看党日活动筹划、落实不到位。为此,必须在组织开展好党日活动、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上下功夫。一是周密筹划,应依据组织生活制度的规定要求,对全年的党日活动进行通盘考虑、总体筹划,编排好全年的党日活动“早知道”,明确责任人,早作准备;二是精心组织,无论安排严肃的党课教育、组织生活会,还是轻松活泼的户外活动、联谊活动,具体责任人都要强化责任意识,调集多方潜能,下大气力认真组织好,切实提高党日活动的层次,增强党日活动的感染力和吸引力;三是齐抓共管,在党日活动的时间上,党委、支部要协调一致,尽量避开党员公务外出时间安排党日活动。
3.3.3 筹集开展活动的必需经费
坚持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党日活动,必须要有基本的经费作保障。可以考虑向上级尽量多争取一些回拨党费,并尽可能扩大回拨党费的开支范围。同时,加大学校行政对党组织活动的支持,每年在年度经费预算时,适当加大党组织活动费的预算份额。高校机关各部门每年都有数额可观的业务经费,请他们鼎力支持,可从部门的业务经费中挤出一些用于机关党组织党日活动。
3.4.1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各级都要担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解决机关党组织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抓党风建设失之于软的问题,必须赋予机关党组织相应的职权。通过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明确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担负的责任。切实破除那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软指标”的思想障碍和习惯做法,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3.4.2 在思想上筑起廉政防线
党员的反腐倡廉教育,要从根本抓起,不断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要经常、及时地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党中央、中纪委颁发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法规,自觉在思想深处筑起一道壁垒。可以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收看视频录像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聆听廉政勤政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报告,听取腐败堕落反面典型的忏悔,接受最现实的示范、警示教育,从而使心灵受到震撼,境界得到提升。
3.4.3 加强人财物及权力的运行监督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机关党委工作之中,布置工作时,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与其他工作一同布置;检查工作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一同检查;验收总结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在查思想、查作风、查工作的同时,突出查廉洁。机关党委、支部要协助行政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运行的各项制度,协助、督促行政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地减少制度漏洞,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机关党委、支部要协助、督促行政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公开化,并通过多种载体及时公示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事项,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通过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制度监督与行政监督相结合,使每一个党员干部都置身于严格的监督之中,使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受到制约,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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