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聚友
(山东社会科学院 文化研究所 山东 济南 250002)
荀子的礼文化观探析
孙聚友
(山东社会科学院 文化研究所 山东 济南 250002)
荀子在对社会与文化的反思中,形成了以礼为核心特质的文化观。他通过历史的分析和理论的阐释,从人之所以为人之道,揭示了礼文化的产生形成、礼文化的内容和礼文化的作用价值,指出了以礼为核心特质的文化,是决定人之所以为人而与动物区别开来的本质特征,它的作用旨在完善人的存在的社会属性,保证社会的和谐运行发展。
荀子;礼;文化
荀子在对社会与文化的反思中,通过对人性的趋向特点分析和人的社会存在特征揭释,指出了以礼为核心特质的文化,不仅是人之所以为人之道的具体表现,而且是完善人的存在属性,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荀子的礼文化观,创造性地建构了一个融合自然、社会和人生的系统礼学体系,推进了中国传统礼文化的发展。
西周之前,礼文化在中国的形成发展已经有着久远的历史,而西周初年礼乐制度的创新实施,标志着中国社会和文化全面进入到了一个以礼为核心特质的文化时期。这一时期的显著特征,便是以礼为核心的宗法血缘等级社会体制的稳固实施,以及人伦纲纪规范的丰富发展。其后,礼文化逐渐延伸到了社会各个阶层和领域的活动之中,人们的社会行为也被纳入到了礼的规范。春秋时期,虽然以礼为核心特质的礼乐文化逐渐受到严重的冲击,以致形成了礼坏乐崩的严峻局面,但鉴于礼在中国社会和文化发展中地位和影响,特别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十分重视礼在人性完善和社会运行中的作用,并对传统礼文化的形成和价值,予以了理论上的揭示。生活于战国末期的荀子,在与百家争鸣中,进一步继承发展了儒家重礼的思想特征,他从人性的自然趋向特点,以及人的存在的社会特征出发,揭释了礼的起源和作用,重倡了礼文化在人性完善和社会和谐中的价值。
(一)人性的自然趋向特点与礼文化产生形成
礼文化的产生形成,与人的存在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关系。荀子对于礼文化的产生形成,首先是从人性的自然趋向特点出发来进行论证的。
荀子说:“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礼论》)荀子认为,人的生存,首先在于自然生命的生存。自然生命的生存,必须依赖于衣食住行的物质资料供给。但是,限于人的生产能力的低下,物质资料并不能完全满足所有人的生存欲望需求。如果不能对物质资料的分配方法进行规范,就会由此引起人们之间的纷争动乱,最终必然导致人类自身的灭亡。因此,为了养人之欲,给人之求,先王制定了以礼为核心的礼义之道,以求合理解决人的生存欲望需求与物质资料二者之间的关系,保证人的自然生命的生存,这就是礼的起源。
追求人的自然生命的生存,是人生而具有的欲望。人的欲望是人性的具体表现,是人生而具有的自然属性。“人者,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
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荀子·正名》),“性者,本始材朴也”(《荀子·礼论》),“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荀子·性恶》)。人的自然属性是不待后天习得、生来即有的,它表现为人的自然生理本能及其趋向特征。人的自然生理本能即是人的感官欲望,它表现为“目欲綦色,耳欲綦声,口欲綦臭,心欲綦佚”(《荀子·王霸》)等内容。人的生理感官欲望,表现为人的心理情感趋向,“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情者,性之质也”(《荀子·正名》),欲与情即是人性的特征。人性所表现出来的自然生理本能和心理情感趋向特征,是人人相同的。“凡人之性者,尧、舜之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荀子·性恶》)“凡人有所一同: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荀子·荣辱》)。荀子指出,人人生而具有的相同人性,本无善恶的区分,但是如果任凭情、欲的无限发展而不加节制,必将导向恶。所以,就人性的发展趋向而言,人性是恶的,而不可认为人性是善的。他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好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人的性恶,在于“从人之性,顺人之情”无限发展的结果,顺从人性的趋向发展而不加以节制,必将导致人与人之间的纷争动乱,必然与人之所以为人的社会存在特征发生冲突,从而导致礼义忠信等人道的覆灭消亡,难以保证人类在社会中的生存发展。圣人为了使人类免于禽兽,忧患人类的社会存在,制定了礼乐刑政纲纪制度和人伦道德规范准则。所以,他说:“今当试去君上之势,无礼义之化,去法正之治,无刑罚之禁,倚而观天下人民之相与也:若是则夫强者害弱而夺之,众者暴寡而哗之,天下之悖乱而相亡,不待顷矣。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人在社会活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一切合于善的行为,都是源于对人性趋向的规范。对人性趋向的规范,正是以礼为核心特质的文化产生形成的原因所在。亦即,君上之势,礼义之化,法正之治,刑罚之禁等,作为礼文化的表现,它们都是以规范人性的自然趋向而创立出来,是人类对自身予以社会管理活动的结果。
由此,荀子认为,人性的自然趋向特征,决定了人类管理活动存在的必然性,而人类的管理活动,决定了礼文化的产生形成。以礼为核心特质的文化,表现为基于人性趋恶而设制的礼义法度人道,只有通过遵循践履人道,达到化性起伪,才能保证人类自身的存在,实现人的存在的本质属性。
(二)人的存在的社会特征与礼文化的产生形成
荀子认为,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人是生存于社会之中的,而人的存在的社会特征,则是由礼文化表现出来的。
荀子指出,人的存在的社会特征,在于人是生存于礼义法度的人道社会之中。他首先从人与生物的区别上,阐释了人的存在的社会特征。他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荀子·王制》)人类社会的起源,是人类自身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历史产物。人之所以最为天下贵,在于人类能够结合并生存于一定的社会组织结构之中,社会组织结构决定了人的社会存在特征。而社会组织结构的存在,是以人在社会组织结构之中具有各自特定的社会角色和社会职能为保证的,亦即社会组织当中的每个人都要有其各自的“分”;而要保证社会组织结构的运行,则必须要有特定的社会纲纪规范和行为准则,亦即社会组织结构当中的每个人在其行为过程中都要守“义”。
对于人的社会组织结构的特点,荀子也从人与动物的不同出发,给予了深刻的阐发。他说:“然则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今夫狌狌形状亦二足而无毛也,然而君子啜其羹,食其胾。故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圣王。”(《荀子·非相》)人类之所以异于动物,就在于人类生存于由特定的社会分工和特定的社会规范而组成的社会组织之中,这是人的存在的社会特征,是人与动物区别开来的本质属性。而人道作为社会组织结构的本质特征,其核心在于有辨,辨就是人与人之间有着上下、贵贱、长幼、亲疏的社会地位和角色分别,而人的社会地位和角色的分别,是由礼所确定的,礼则是由圣王所创立的。礼作为社会的纲纪规范和人的行为准则,体现了人的存在的社会属性。
荀子指出,人的社会组织的建构,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客观需求,是人的社会存在属性得以实现的保证。人类只有结成一定的组织,才能发挥人类的整体力量。他说:“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制物;故宫室可得而居也。故序四时,裁万物,兼利天下,无它故焉,得以分义也。故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故宫室不可得而居也,不可少顷舍礼义之谓也。”(《荀子·王制》)如果没有礼义法度的人道来规范人的行为,整个社会处于混乱动荡的无序状态之中,人类也就不可能生存。所以,礼义法度的人道是人类社会组织得以建构和运行的保证。只有通过一定的礼义纲纪规范,社会才能得以组织起来。因此,礼文化的产生形成,是由人的存在的社会特征决定的,它既源于人的存在的社会特征的需求,也是人的存在的社会特征的表现,更是保证了人的存在的社会特征的实现。
(三)自然之道与礼文化的产生形成
荀子指出,人道是以礼为其核心特征的,礼是人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礼是社会的纲纪伦常,礼确立了人的社会角色和社会职能,礼体现了人的存在的本质属性,具有着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保证社会和谐运行的作用。故他说:“先王之道,仁之隆也,比中而行之。曷为中?曰:礼义是也。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君子之所道也。”(《荀子·儒效》)虽然荀子强调了人道的礼文化特征,但他在论证礼的本原时,又鲜明地指出了礼文化及其产生形成与自然之道的内在关系,亦即礼包涵了自然之道的内容。
荀子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荀子·天论》)天地的存在和运行有其不可变异的自然之道,这不可变异的自然之道,就是“应以之治”的礼,礼作为自然之道贯穿于天地万物之中,天地万物的自然之道正是礼的具体表现。他说:“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时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万物以昌;好恶以节,喜怒以当,以为下则顺,以为上则明。万变不乱,贰之则丧也。礼岂不至矣哉!立隆以为极,而天下莫之能损益也。本末相顺,终始相应,至文以有别,至察以有说。天下从之者治,不从者乱,从之者安,不从者危,从之者存,不从者亡。”(《荀子·礼论》)所以,礼是天地万物和人类社会和谐有序运行发展的最高准则,它决定着天地万物和人类社会的安危存亡。礼既是自然之道,又是社会之道,持守礼的准则,自然和社会就会得到治理;背离礼的准则,自然和社会就会处于混乱。
荀子进一步指出,礼贯穿于自然和社会之中,它是圣王本于自然之道以合人道而设置的,因此人道与天地自然之道二者都是源于礼,本于礼。他说:“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焉无安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荀子·礼论》)天地是人类生存的根本,祖先是人类形成的根本,君师是人类治理的根本,而礼就是事天地、尊先祖、隆君师的人道,故礼的产生源于圣王对于天地自然之道的遵循,是圣王通过取法天地自然之道而创制的。“礼也者,理之不易者也。”(《荀子·乐论》)这种不易之理的礼,正是自然之道宇宙万物和人类社会之中的展现。礼所具有的“理之不易”“莫之能损益”的特性,决定了它在本质上具有涵盖一切的本原意义。由此,荀子阐明了自然之道与礼文化的产生形成,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
荀子对于礼文化的产生形成,既继承了前人的思想,又有其独特的发现。他由人性趋恶论的理论出发,从自然之道、社会的组织结构特征和人的存在属性等方面,论证了礼文化的产生形成,并将自然运行规律、社会结构特征和人的存在属性都纳入到了礼的范围之中,系统地阐明了礼文化的产生形成。
在荀子的认识中,自然运行常道,社会组织结构,人的存在属性,无不是礼的内容和表现。他说:“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荀子·劝学》),“礼者,人道之极也。”(《荀子·礼论》)礼文化不仅决定了人的存在的社会属性特征,而且规范了人的存在的社会行为。故荀子强调“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荀子·修身》),礼具有着展示自然之道,保证社会存在,成就人的存在属性等方面的作用。因此,以礼为核心特质的礼文化,有其丰富而多样的内容表现。
(一)礼文化表现为人的行为方式
荀子认为,礼文化首先表现为人的行为方式,它不仅包括人的行为的外在礼节仪式,也包括人的行为的道德规范,二者都体现着礼所具有的养人之欲、给人之求的功用。
人的行为方式,作为礼文化的表现形式,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形成,而逐渐产生形成,丰富起来的。荀子说:“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荀子·富国》)“礼者,以财物为用,以贵贱为文,以多少为异,以隆杀为要。”(《荀子·礼论》)礼区分了人的社会地位角色和社会分工职能,规范了人的社会行为的纲纪规范。它不仅表现为人们在行为过程中所持守的外在礼节仪式,而且表现为人们在行为过程中也遵循的纲纪规范。
就人的行为的外在礼节仪式上,由于人的社会地位角色和社会分工职能的不同,人们之间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有着依礼而规定的不同,“衣服有制,宫室有度,人徒有数,丧祭械用,皆有等宜”(《荀子·王制》)。通过礼的规定,它可以将不同社会等级、社会职能的人们区分开来。所以,“古者先王分割而等异之也,故使或美,或恶,或厚,或薄,或佚或乐,或劬或劳,非特以为淫泰夸丽之声,将以明仁之文,通仁之顺也。故为之雕琢、刻镂、黼黻文章,使足以辨贵贱而已,不求其观;为之钟鼓、管磬、琴瑟、竽笙,使足以辨吉凶、合欢、定和而已,不求其余;为之宫室、台榭,使足以避燥湿、养德、辨轻重而已,不求其外。”(《荀子·富国》)礼的这些规定,旨在由此而维护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轻重有别的社会秩序。
就人的行为的道德规范上,荀子指出,人生存于社会之中而具有的社会属性,不仅表现为其所具有的上下有分、贵贱有等、尊卑有序、轻重有别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职能,而且表现为其在社会活动中所应持守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社会规范和社会准则。他说:“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始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夫是之谓大本”,“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一也;农农、士士、工工、商商,一也”(《荀子·王制》)。社会地位职能和社会规范准则,是人类得以生存发展的明分使群、群居合一的人道,是礼文化的具体表现内容。而以礼为核心特质的道德规范,落实到具体的个人行为上,它有着不同的内容。对此,荀子对于个人行为中所应持守的道德规范,从人的社会地位的不同,给予了详细的说明,“请问为人君?曰:以礼分施,均遍而不偏。请问为人臣?曰:以礼待君,忠顺而不懈。请问为人父?曰:宽惠而有礼。请问为人子?曰:敬爱而致恭。请问为人兄?曰:慈爱而见友。请问为人弟?曰:敬诎而不苟。请问为人夫?曰:致和而不流,致临而有辨。请问为人妻?曰:夫有礼而柔从听侍,夫无礼则恐惧而自竦也。此道也,偏立而乱,具立而治,其足以稽矣。请问兼能之奈何?曰:审之以礼。”(《荀子·君道》)个人在其自身的社会行为过程中,都要持守以礼为核心特质的纲纪规范,“遇君则修臣下之义,遇乡则修长幼之义,遇长则修子弟之义,遇友则修礼节辞让之义,遇贱而少者则修告导宽容之义。”(《荀子·非十二子》)持守礼的规范准则,不仅展示了人的存在的社会属性,而且决定着国家社会的兴衰存亡。
无论是由社会地位所决定的人的行为的礼节仪式,还是由社会职能所决定的行为规范,作为人道的构成内容,它们都是礼文化的表现,其目的和作用都在于保证人的存在的社会特征。
(二)礼文化表现为社会的组织结构
荀子指出,社会组织是上下有序的等级结构,它的有序性、层次性、协调性是由礼而表现出来的。亦即,社会组织结构及其运行机制,是礼文化的表现形式。
社会分工是社会组织结构得以存在的前提,是礼文化的重要表现内容。荀子认为,社会组织结构之所以能够存在和运行,在于生存于社会中的人有其特定的社会角色和社会分工,亦即组织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分均则不偏,势齐则不壹,众齐则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处国有制。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势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荀子·王制》)社会分工不仅是人类生存的要求和保证,更是社会得以正常运转的前提。他说:“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也。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离居不相待则穷,群居而无分则争;穷者患也,争者祸也,救患除祸,则莫若明分使群矣。”(《荀子·富国》)个人生存所需要的各种生活和生产资料,只有通过各行各业的相互分工合作,社会才能得以存在,人类才能得以生存。因此,社会分工是整个社会有序发展的前提,社会职分明确则民众就不会怠慢,上下等级确定则秩序就不会混乱。这样,整个社会就会出现人人各得其所,事事各得其宜的和谐有序状态。明分使群的社会分工,是礼的表现内容。他从维持社会运行秩序的角度,强调了社会分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就社会组织结构的运行机制上,荀子指出了社会管理要持守以礼为核心特质的纲纪规范,这是礼文化的内容表现,它是实现社会和谐运行的保证。他说:“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固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荀子·议兵》)治理社会,必须遵循以礼为核心特质的纲纪规范。遵循于礼则管理活动能够顺利进行,违背了礼则管理活动不可能取得成功。特别是在具体的社会管理措施上,荀子也强调了它们都要符合礼的要求,实现礼的功用。他说:“王者之法:等赋、政事、财万物,所以养万民也。”(《荀子·王制》)社会的治理措施,只有符合礼的要求,才能实现养民安国的作用。
礼文化的内容,是人道的具体展示。虽然人道其外在具体表现形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会有所损益更新,但是人道以保证人类的生存发展为其价值取向的特征却是不会改变的。荀子说:“以人度人,以情度情,以类度类,以说度说,以道观尽,古今一也。类不悖,虽久同理。”(《荀子·非相》)礼义法度的礼文化,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有所变化,或存或亡,但礼作为法之大分、类之纲纪,它的功用和价值,却是恒久而不变的。因此,以礼为核心特质的礼文化,体现了人的存在的本质属性和行为方式,确立了社会的组织结构和纲纪规范。
礼文化规范了人的存在的行为方式,确立了社会的组织结构,就其养人之欲、给人之求的价值作用而言,它具体表现为成就人的存在的社会属性,实现社会的和谐有序运行。
(一)礼文化的化性起伪作用
荀子指出,礼义法度的礼文化,是对于人的自然生理本能欲望加以规范的社会产物,其作用和目的不仅在于满足人的生理本能欲望需求,保证社会的正常发展,而且在于成就人的存在的社会属性,实现人的存在的道德善性。他说:“礼义者,圣人之所生也,人之所学而能、所事而成者也。不可学不可事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荀子·性恶》)人的存在的道德善性的成就,是对于趋恶的人性以礼义法度的人道加以规范的结果,这就是“化性起伪”。故荀子说:“性也者,吾所不能为也,然而可化也;积也者,非吾所有也,然而可为也。注错习俗,所以化性也;并一而不二,所以成积也。”(《荀子·儒效》)人之所以能够化性起伪,在于人皆有可以习得礼义的素质和能力,所以任何人都能够成就自身存在的道德善性。他说:“涂之人可以为禹,曷谓也?曰:凡禹之所以为禹者,以其仁义法正也。然则仁义法正,有可知可能之理;然而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荀子·性恶》)人的存在的本质属性,不在于人的自然属性,而在于人的存在的社会属性。只有通过化性起伪,遵循礼义法度的人道,使自身的社会行为合于人道的要求,才能成就自身的道德善性,实现人的存在的本质属性。人的存在的本质属性。
荀子指出,社会中的任何人都能够成就自身存在的道德善性。尧、禹这样的圣人,并不是生来就具备高尚的美德,而是由于他们在纷纭复杂的社会活动中,能够长期地端正自身品行,努力修身向善,才达致了自身道德的完善。荀子强调,修养自身的道德,就要落实在行动上,“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其为人也多暇日者,其出入不远矣。好法而行,士也;笃志而体,君子也;齐明而不竭,圣人也。人无法,则伥伥然;有法而无志其义,则渠渠然;依乎法,而又深其类,然后温温然。礼者,所以正身也,师者,所以正礼也。”(《荀子·修身》)因此,修养完善自身的道德,个人在其自身行为过程中,必须持守礼义之道。“宜于时通,利以处穷,礼信是也。凡用血气、志意、知虑,由礼则治通,不由礼则勃乱提慢。食饮、衣服、居处、动静,由礼则和节,不由礼则触陷生疾。容貌、态度、进退、趋行,由礼则雅,不由礼则夷固僻违,庸众而野。”(《荀子·修身》)礼既适宜于保证人们对待通达顺利的环境,也适宜于人们对待穷困失意之际。个人在社会活动中,只有持守践履以礼为核心的礼义法度,才能成就自身存在的道德善性。
荀子认识到了儒家经典作为礼文化的载体,在人的道德完善和社会和谐中的作用。他认为,圣人之道就体现在儒家经典之中,明道必须尊经,尊经才能明道。他说:“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真积力久则入,学至乎没而后止也。故学数有终,若其义则不可须臾舍也。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故《书》者,政事之纪也;《诗》者,中声之所止也;《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者毕矣。”(《荀子·劝学》)学习的起点,在于成为一个具有道德的士,而其终点则在于成为具有圣人一样尽善尽美道德境界的人。而要实现修身成德的目标,则要学习儒家经典。学习掌握和实践贯彻儒家经典所包括的根本原则,不仅可以能够培养人们的道德,增进人们的学识,而且可以达至社会各阶层关系的和谐一致,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可见,持礼守礼是达致人的道德善性的保证,礼文化具有着化性起伪的作用。
(二)礼文化的社会整合功能
荀子充分认识到了礼文化所具有的社会整合功能,指出在社会的管理上,要实施隆礼重法的管理方法。儒家虽然重视实行德治,但也强调了法治的作用。荀子继承了儒家的这一思想,指出德治与法治是社会治理中不可缺少的两个方法,并将其称之为“隆礼”与“重法”,认为“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荀子·成相》)。礼与刑的管理方法,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大端,只有隆礼与重法并行,国家才能得到治理。
荀子认为,礼文化的社会功能,不仅在于“养”,即满足人们的生存需求,而且在于“别”,即维系社会的运行秩序。礼作为社会管理的原则,它确立了人们之间的地位角色,明确了人们的行为规范。礼作为社会管理的依据和准则,其作用就在于治国安民。如果不能以礼来规范控制人们的言行,则人们的行为就会失去依据的准则。故他说:“水行者表深,使人无陷;治民者表乱,使人无失。礼者,其表也,先王以礼表天下之乱;今废礼者,是去表也。故民迷惑而陷祸患,此刑罚之所以繁也。”(《荀子·大略》)治民如果不能首先审明礼,则民众就会不知如何处置自身的行为,以致行为失范,陷入祸患。礼是治民安邦的重要依据和保证,“礼者,政之輓也”(《荀子·大略》),管理社会只有以礼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才能保证社会的和谐有序。荀子说:“礼之于正国家也,如权衡之于轻重也,如绳墨之于曲直也。故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国家无礼不宁。君臣不得不尊,父子不得不亲,兄弟不得不顺,夫妇不得不驩,少者以长,老者以养。故天地生之,圣人成之。”(《荀子·大略》)荀子进一步指出,“国无礼则不正。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既错之而人莫之能诬也。诗云:‘如霜雪之将将,如日月之光明,为之则存,不为则亡。’此之谓也。”(《荀子·王霸》)所以,持礼守礼,是社会管理活动的原则,是实现社会整合的重要保证。
荀子指出,实施重礼的治国方法,也要持守义的原则。治理国家如果不能持守义的原则,必将导致国家的灭亡。所以,治理国家要正确地处理义与利的关系。他指出,“夫义者,内节于人,而外节于万物者也;上安于主,而下调于民者也;内外上下节者,义之情也。然则凡为天下之要,义为本,而信次之。古者禹汤本义务信而天下治,桀纣弃义倍信而天下乱。故为人上者,必将慎礼义,务忠信,然后可。此君人者之大本也。”(《荀子·强国》)实现国家的稳固和强盛,就要持守以义治国的原则,正确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荀子指出,“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上重义则义克利,上重利则利克义”(《荀子·大略》),治理国家以义为重,义胜过利,则能达致社会的治理;治理国家以利为重,利胜过义,则会导致天下的混乱。
荀子在强调以礼维系社会秩序的功能时,也十分重视乐在维系社会和谐上的功能。乐作为礼文化的构成内容,也具有着重要的社会整合功能。他指出,“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荀子·乐论》),音乐是人的喜乐感情的表现,这是人的情性所不可缺少的,所以人不能没有音乐。音乐具有着重要的社会功能,起源于节制人的声色欲望,引导人们正确抒发情感,陶冶情操,和谐人际关系,改善社会风俗。音乐是人的社会需要,禁止音乐就会使人的情感表达失衡,从而引起社会混乱。音乐可以改善民心,它感动人心是非常深厚的,它改善风俗是非常容易的。先王用礼乐来引导人民,因而人民得以和睦。人民有好恶之情,如果没有抒发喜怒之情的事物以相应,就会发生混乱;先王厌恶社会的混乱,因而修饰自己的行为,订正了国家的音乐,这样天下就和谐了。
就音乐与礼的不同而言,荀子指出,音乐体现着人们和谐一致的根本原则,而礼则体现着社会制度的根本原则;音乐是使人们达到和谐一致为追求,礼是使人们能够区分上下贵贱地位为目的;礼乐都是为了规范人心的,而从根本上讲,改变人的性情是音乐的本质;显明人的诚心而去掉虚伪,是礼的原则。荀子指出,通过乐教,可以展示出礼法制度的特点。人的行为遵循礼法制度,就足以实现正身安国、治理天下的目的。可见,实行教化管理,不能缺少乐教。
法源于礼,是礼文化的构成内容。荀子认识到了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主张为政要制订和公布法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他指出,刑罚与罪行相称,国家就平治;刑罚与罪行不相称,国家就混乱。所以,实施法治,赏善罚恶,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实现社会和谐安定的重要方法。在重法用法的过程中,荀子特别强调执法要做到“庆赏刑罚必以信”(《荀子·议兵》),“无功不赏,无罪不罚”(《荀子·君道》),要在公正诚信的基础上执行法律,树立起法律在民众中的威严和信度,增加法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这样才能有效地发挥法制在治国管理中的作用。他说:“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诛而不赏,则勤厉之民不劝;诛赏而不类,则下疑俗险而百姓不一。”(《荀子·富国》)实施法治,做到了赏罚分明,万物就能相互协调,事情变化就能得到恰当的处理,进而达到上得天时、下得地利、中得人和的治理境界。
荀子在社会治理上,既主张王道与霸道相结合,又强调礼治与法治相补充,充分指出了礼文化在社会整合中的功能,展示了儒家思想发展的新特点。
(三)礼文化的生态保护功能
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自然和谐,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传统礼文化的重要表现。荀子将保护生态环境,视为王制的内容,并将其归为礼的规范。他指出,在对天地万物的管理中,要依据时间变化的自然规律,保证自然万物的顺利生长和社会活动的顺利进行。这是人们在管理中所应遵奉的行为规范,也是礼的规范的组成部分。保护生态环境,实行养用结合,这是圣王之制的重要内容。他说:“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鳣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荀子·王制》)草木正在开花结果的时节,刀斧不得进入山林,这是为了不使树木夭折,保证它们的正常生长;水生动物正在产卵的时节,不要用渔网和毒药进行捕杀,这是为了不使各种水生动物夭折,不断绝其生长。春季耕种,夏季耘苗,秋季收获,冬季储藏,不失时机地做好这四件事,五谷就会源源不断地获得丰收,而百姓也就都会有富余的粮食;池塘、沼泽、河流,严守时节的禁令,水生动物就会不断地繁殖增多,百姓的食用就会有剩余;砍伐木材与培育山林,都不失时机,山林就不致荒凉,而百姓生活所需的木材就会有余。所以,要不断增加国家的财富,保证民众生活所需的生活资料,就要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实现自然资源的持续增长。
荀子虽然主张天人相分,但他特别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指出人在自然界面前,并不是消极被动的,而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作用,认识和掌握自然界的变化发展规律,实现自然在人类进步和发展中的作用。他强调,人们只要能够持守礼的规范,遵循自然变化的规律,采取适当的行为,那么天地间的一切自然资源,都能为人所掌握,成为人类的财富,不断地满足人类的需要。因此,以礼为核心特质的礼文化,不仅有着保证社会和谐运行发展的作用,而且也具有着实现自然和谐的作用。
荀子的礼文化观,推进了儒家思想的进步发展。他站在儒家重礼的基本立场上,根据时代发展的需求,充实和改造了儒家的礼学思想,建立起了独具特色的礼文化体系,赋予了儒学以继往开来、生生不息的生命力,成为儒学中独具特色的一派。他的礼文化观,深刻地影响了其后儒学礼学思想的演变,具有极为重要的社会作用和文化价值。
The Analysis of Etiquette Cultural View of Xunzi
SUN Ju-you
(Cultural Research Institute of Shandong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Jinan 250002, China)
In the community and cultural reflection, Xunzi formed a etiquette at the core characteristics and culture. Through a historical analysis and theoretical elaboration and the reason to live by, the etiquette was revealed the formation of cultural production, ritual and cultural content and the role of ritual and cultural values. The etiquette as the cor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ulture is to decide the reason why human beings and animals were distinguished by the essential characteristics. It seeks to improve the social attributes of human existence, and ensure the harmonious operation of society development.
Xunzi; etiquette; culture
book=26,ebook=54
B222.6
A
1673-2030(2010)01-0026-07
2010-03-16
孙聚友(1963—),男,山东招远人,山东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