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茂华
(襄樊学院 鄂北区域发展研究中心,湖北 襄樊 441053)
襄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现状、问题和对策
宋茂华
(襄樊学院 鄂北区域发展研究中心,湖北 襄樊 441053)
近年来,襄樊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较快发展,在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襄樊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存在着体制改革滞后、对政府依赖性过强、组织机构不健全、发挥作用有限等问题;因此必须加快合作社组织机构创新、完善对合作社的监督和培育、提高合作社的质量、加大对合作社的资金支持,为合作社的发展营造一个好的环境。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运行模式
根据襄樊市民政局制定的《社团登记程序》,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必备的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社会确实需要而且当地没有;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结构;有 50个以上的会员;有固定的住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合法的经费来源,活动经费在 3万元以上;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拟任社团法定代表人年龄不超过 70周岁,不在其他社团任重要职务;有挂靠、主管单位;拟有规范的章程草案。襄樊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总体上说是比较落后的。根据襄樊市民政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市共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 498家,其中畜禽养殖业类 234家,占全市合作社总数的 46.9%;种植业类 194家,占总数的 38.9%;水产类 48家,占总数的 9.6%;其他 22家,占总数的 4.6%。与 2008年底相比,新增 188家,已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到 2009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 400家、新增100家的目标任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需经过三个阶段:筹备、注册、成立。筹备阶段所需材料:筹备申请书 (先咨询、论证),筹备社团申请表,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活动资金、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收费审批表,发起人和拟负责人基本情况,章程草案,民政局审查后同意筹备的复函。注册阶段所需材料:成立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社团法人登记表,社团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现职党政干部社团任职审批表,民政局审查后同意成立的批文,印章、开户银行、账户、账号备案表,分支机构设立备案表。成立阶段所需材料:成立大会议程表,筹备工作情况报告、会长等的讲话,章程核准备案表,社团负责人备案表,社团会员名单,首届理事会组成情况报告,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组成的批复。
襄樊市的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每个社团需缴注册费 50元。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业资金只需 2000元,其余的由政府扶持。民政部门每年 6月份对各社团进行年检,抽样调查。各社团需上交年检表。民政局每年组织各社团秘书长进行专家培训。综合起来看,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有以下几种运行模式:
一是农民自办。在原专业大户的引导下,把同行业的农民组织在一起,发展规模经营。如 2007年在以金德荣为首的养猪大户带动下,100多户养殖户成立了襄樊市官山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生猪 2万头。2008年社员人均纯收入比当地农民高出 3 000多元。
二是能人领办。充分利用其有技术、有资金、有市场的优势,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发展。如枣阳市养兔大户乔成林在多年养兔的基地上,成立了枣阳金玉兔业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以“基地”养殖为起点,以新建合作社为载体,以委托代理制为手段,着力抓好周边养殖户网络阵地建设,初步形成了以襄樊市周边和枣阳市两大区域为主的养殖基地。在襄樊市周边重点以伙牌、黄集、张家集、欧庙、牛首等乡镇为主;在枣阳市重点以杨垱、平林、熊集、吴店等乡镇为主建立养殖基地。在业务拓展中,实行代理制,每在一个乡镇发展一个养殖基地,就帮其成立一个养兔专业合作社,由当地的养兔专业合作社实行代理服务,以后该地农民想发展养兔产业,就由当地的养兔专业合作社提供指导服务,金玉兔业专业合作社与当地的养兔专业合作社发生业务联系,由当地的养兔专业合作社实行业务总代理。截止 2008年底,已在枣阳全市建立200只种兔养殖基地 35个,500只种兔养殖基地 2个,带动养殖农户 6 000户,年出栏商品兔 360万只。
三是围绕优势产业兴办。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和主导产业,按产业类型和产业布局,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实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如老河口市春雨果品苗木生产专业合作社,围绕本市水果产业优势,组织 241户从事果品苗木生产的农户成立了合作社,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 521.6万元,成员户平分红 1860元。合作社在获得丰厚利润的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老河口市水果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引导技术人员创办。2007年 7月以来,襄樊市农机服务部门充分发挥其农机服务优势,组织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闲时组织成员外出经营,忙时为本辖区内农户提供服务,不仅提高了农机使用效益,而且加强了农业社会化服务,同时为当地农业规模经营起到了促进作用。
五是村级组织领办。发挥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能人”效应,由“两委”班子带领群众走合作发展之路。村“两委”根据本地产业优势,带头组建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一村一社”甚至“多村一社”,使“两委”班子成员自然“转型”,成为合作社及村集体的“两用”领导人才。这样通过“一村一社”或“多村一社”的发展,使“两委”成员和群众融为一体,形成一种既有经济联系又有组织形式结合的有效对接。如老河口市李楼办事处朱楼村新任党委书记邢成斌,通过对外部市场的调研分析,动员全村村民通过对村民承包地租赁或入股的流转方式组建一个全村规模蔬菜、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这种方式的合作经济形式就可以实现村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的对接、村组织与合作组织的对接。
从总体上看,襄樊市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初步发展状态,组织松散,定位不明,营利性突出,规模小,缺乏在全省、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经济合作组织。由于缺乏有影响力的经济合作组织对农户进行及时地组织、协调,对农产品进行保护、宣传、深化、升级、更新,导致襄樊市一些特色农产品默默无闻,大量的农业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开发。
1.案例
(1)成立背景
2002年年初,XX镇党委、政府经过市场调研认为,养兔是一条使农民脱贫致富的好途径。镇党委、政府利用会议、印发资料、请养殖户介绍等形式宣传,并培育了一批苗兔,发动镇村干部带头养殖。到 2002年下半年,全镇有 40%以上的农户养殖兔,饲养量超过了 10万只。当时由于没有专业的销售渠道,销售时间又相对集中,价格较低,农户养殖热情下降。为解决产品销售难、价格低的问题,镇党委、政府召集养殖大户进行座谈讨论,一致认为,组建养兔经济合作社、创建兔产品加工企业,是应对市场风险,提高养殖户经济效益的有效措施。2002年底,由镇副业公司牵头,以当年的养殖大户陈金平领办,组建了“枣阳市养兔经济合作社”。
(2)发展状况
由于 2002年枣阳市没有明文规定养兔合作社的注册单位,当时合作社的注册单位很不规范。直至2004年 6月才在枣阳市民政局重新注册。
合作社成第一批入社社员有 50多人。以全心全意为社员和其他肉兔养殖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宗旨,实行“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社员享有“优先供应兔苗,保护价收购兔,参与分红”等权利。为降低合作社运行成本、提高兔产品附加值,最大限度的拉长产业链,合作社按照“市场牵龙头,龙头联合作社,合作社联农户”的工作思路,开展养兔产业化建设。
2002年,合作社由能人王素娟牵头成立了“枣阳市兔制品加工有限公司”,进行兔的加工销售,形成了“合作社 +龙头企业 +农户”的兔产品产业化经营模式。此时,合作社对社员的组织、协调、分配职能通过公司来运作、体现。目前,该合作社拥有会员 184户。
(3)领导人的产生和治理机制
该合作社最初成立是由政府部门发起,其领导人也是由政府官员兼任的,第一任社长是当时分管农业的副镇长。2000年初原社长退休,社长由该镇多种经营管理站站长陈金平担任。成立公司后,社长由该公司董事长王素娟担任,副社长有 3人,分别是:该公司总经理陈金平(原多管站站长)、养殖大户、村支部书记。合作社设秘书长一人,由多种经营管理站的会计兼任。没有其他工作人员。该合作社领导人和理事会的成员的产生是由上级指派、公司及养殖大户内定的。没有经过民主选举的过程。合作社的秘书长系无偿服务。社员入会无需缴纳会费。
合作社的一切活动经费由公司承担。一切活动均由公司安排,公司对社员实行五包:包种苗供应,包饲料组织,包技术辅导,包兔收购,包养殖收益。公司对社员实行利润二次分红,除现有保护价收购之外,拿出资金给合作社按出售量分红给社员。合作社的主要工作是组织会员进行经验交流、互通信息、提高技术、扩展规模,每年开 2~3次社员大会。
2.分析
该合作社不能成为严格意义上的合作社。它的领导人并不是由民主选举产生,最初的社员是由政府发动加入,并不是社员自发的。而该合作社在运行管理上完全依附于公司,实际上成为该公司的附属品,所有的决策权在公司。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该公司对社员有盈利的返还,对社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饲养收购等无偿的服务,带领农户致富。从这方面来说,合作社在其中是连接农户和公司的桥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襄樊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总体上看,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发展和充分发挥其市场中介,充当政府与企业、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桥梁作用方面还有很大距离。影响其发展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有:
1.体制改革滞后,政府重视不够
由于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伴随政府机构改革自上而下产生的,这就决定了它的发展总是受到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的制约,许多政府部门并不让渡应该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职能,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职能范围和作用的发挥。同时,由于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重视不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体系仍很不健全,加之各级领导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市场中介作用的认识还不到位,没有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当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环境欠佳,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比较缓慢,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1]。
2.对政府依赖性过强,“官办”色彩过浓
襄樊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官办”色彩过浓,对政府依赖性过强,“政社不分”缺乏独立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在章程的制定、领导人的任免,还是在内部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及监督机制等方面,都缺乏相应的独立性。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政府部门牵头发起,会长一般由部门主要领导人担任,工作人员也是所属机关的干部,业务主管单位或挂靠单位往往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下属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人、财、物上没有自主权,在工作和活动的开展上也没有自主权。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主管单位或挂靠单位的过分依赖,限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职能的发挥和工作的开展。
3.职能作用发挥有限,凝聚力不强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职能是沟通、协调、服务,其中服务职能是最重要的[2]。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职能的发挥却十分有限,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正常开展活动,无法为会员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服务,有的甚至成为无经费、无办公场所、无专职人员的“三无”组织。结果导致会员对组织缺乏认同感,参与意识不强。同时,会员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意识有限,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特别是由于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生诚信危机,这更加制约了会员参与的积极性,进而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长和发展具有不稳定性的特点。
4.资金短缺,机构运转受阻,作用受到限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拨款、会员会费、服务性收入及经营性收入。但都没有可靠的保障,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只好采取以会养会的办法,收取培训费、咨询费等维持生存,造成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作用也无从体现,形成无资金—无作为—无吸引力的恶性循环。
襄樊市的生态农业、绿色农副产品、特色农副产品、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都具有一定规模和发展前途。广大农户也急需一些组织来进行技术指导,提供市场信息,协调供销矛盾,促使该市农业成规模、创品牌,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而省市各级部门也开始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培植力度,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资金上的扶持。因此,将来依靠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民提供服务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在目前的情况下,要推动襄樊市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举
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举是在总结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是相辅相成的,监督管理是为了更好地培育发展,没有监督管理,培育发展就无法保障,并且容易出现盲目性。培育发展是监督管理的目的,如果不进行培育发展,监督管理的重大意义就不能充分体现[3]。离开了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会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偏离目标和轨道,甚至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失信于民。实践证明,监督管理严格、规范的地方,农民专业合作社就能健康、有序发展并发挥积极作用;凡是监督管理不力的地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就比较多,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也非常有限。因此,对襄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既要严格管理,又要避免管理过死;既要培育发展,又要避免放任自流。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时期,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应有所侧重;必须正确处理好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的辩证关系,促进襄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快速发展。
2.从注重数量向注重提高整体素质上转移
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上,各级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未来发展趋势和合理布局进行前瞻性研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制定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对已存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结构性调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总量进行有效的调控,实行分类指导,避免单纯数量扩张和盲目发展。要合理规划,突出重点,大力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适当发展与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特别强调行业协会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使公益性、福利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城乡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种类、结构、布局等方面符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要求,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3.加大对合作社的资金支持力度,拓宽合作社资金来源渠道
资金不足是襄樊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普遍性问题,从而限制了合作社为社员服务能力的提高,因此政府必须在资金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缓解合作社资金瓶颈的制约。政府应该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支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政部门应该设立专项资金,以财政补贴、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为合作社获得资金提供方便;二是尽快制定对合作社税收优惠的政策、法规,减轻合作社的税收负担;三是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缓解合作社及成员贷款难的矛盾。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尽快制定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配套政策,以及国家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的具体措施。要积极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鼓励企业为发展前景好的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金融部门也要根据合作社的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贷款抵押方式,扩大抵押物范围,加快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在对合作社进行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实行授权授信制度。除了政府给与合作社资金支持外,在具备条件的合作社,可以成立合作金融组织。
4.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规范内部管理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相互协调,充分发挥各涉农部门的优势,统筹安排。要制定相关政策,赋予农民专业合作社必要的职能手段,同时保证在技术资金方面给与有效的支持。要严格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按照自主办会的原则,指导协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民主管理制度,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政府之间的关系。襄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多是由政府职能部门主导自上而下产生的,行政色彩很浓。农民专业合作社首先必须找准位置,明确定位自己的角色,认识到自己与政府是两类性质完全不同的组织,决不是“二政府”,其职能只能是“沟通、协调、服务”。作为“官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不断提高自治能力,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自立、自养,摆脱对政府过强的依附,减轻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社团的人、财、物的负担,从而使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受制于某一部门的狭小空间并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以无私奉献、公益使命优先、对公众负责任、公开和诚实为宗旨,强化自律机制,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应当建立以章程为主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民主决策、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和接受捐赠公示等制度,制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道德伦理守则,逐步建立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律标准,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律水平,并最终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此外,必须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能力建设,其基本内容应包括治理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拥有了强大的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才能长期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才能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才能体现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真正价值。
5.加快组织模式的创新
在实践中,“农村专业市场 +农村专业合作社 +农户”模式可以与消费者发生供销关系,将达到节约交易成本,提高农业生产者与广大消费者利益的目的。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龙头企业是引导农民走向市场的重要的组织载体。但是由于它面对的是分散的众多的农户,所以市场交易成本较高;而农户在与龙头企业交易时,往往又因为势力薄而失去了一些应得利益。“三鹿事件”背后反映了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农户与龙头企业利益联结机制、监督机制的欠缺。而符合农业产业化需要并且能够补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断层”的农村专业合作社,能够成双方企盼的中介组织。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更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扩大内需。2009年的中央 1号文件指出:“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扩大农村需求,对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要实现扩大内需的目的,就要不断增加农民的收入。而农民收入增加又依赖于农业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目前工业生产产能过剩,与农村居民消费不足有一定关系。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应努力调整投资与消费的关系,把增加居民消费特别是农民消费作为扩大消费需求的重点。但在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的条件下,市场机制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政府的适度干预,以促进农村消费需求增长。当前,就要迎合产销对接的需求,要鼓励和支持“农超对接”和“消费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的创新,特别是要支持“合作社超市”的组建和发展,使“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都达到最大化[5]。
[1] 国鲁来.合作社制度及专业协会实践[J].中国农村经济,2001(4):65-66.
[2] 郭 玮.美国农业中的行业协会[J].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2003(5):27-32.
[3] 张晓山.走向市场:农村的制度创新与组织创新[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9:123-124.
[4] 郭晓鸣,曾旭辉.农民合作组织与地方政府的角色[J].中国农村经济,2005(6):23-25.
[5] 姜长云.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态势[J].经济研究参考,2005(74):18-23.
Farmer Spec ialized Cooperatives in X iangfan: Actuality,Problem and Counter measure
SONGMAO-hua
(Research Center for RegionalDevelopment ofNorthern Hubei Province, Xiangfan University,Xiangfan 441053,China)
Far mer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have developed recently,they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process of modern agriculture and the running of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But they are faced many problem.Urgent measure must be adopted to innovate the structure,to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and cultivation,to support the cooperatives to gain necessary capital.
Farmer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Organization structure;Runningmodel.
F324
A
1009-2854(2010)09-0036-06
2009-12-23
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200908)
宋茂华(1969—),男,湖北荆门人,襄樊学院鄂北区域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农村组织与制度,企业战略。
(责任编辑:陈道斌;编辑校对:江 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