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族与苗族审美文化比较

2010-08-15 00:52赵臻
关键词:白族苗族服饰

赵臻

(遵义师范学院 初等教育系,贵州 遵义563002)

白族与苗族审美文化比较

赵臻

(遵义师范学院 初等教育系,贵州 遵义563002)

白、苗族在审美文化上存在着一系列差异,表现为服饰、建筑、审美精神、审美对象和审美偏向等方面,有必要对此进行比较,揭示其差异和产生原因,这将深化我们对白族和苗族文化的理解,将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推向深入。

白族;苗族;审美;比较

白、苗族是我国境内人口较多,文化悠久的少数民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了独特的审美文化,极大地丰富了华夏美学的种类,拓宽了美学实践的范畴。有必要对白族和苗族审美文化进行比较研究,揭示二者的本质和差异。

本文所用“审美文化”一词词义不同于目前国内学界所用含义,笔者认为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文化,其中必然会形成一种特殊的审美文化。它在思辨能力高度发达的民族中体现为对纯美的思考,在思辨能力不那么强的民族中表现为融哲思入生活的状态——“善”。简言之,前者为“美”,后者为“善”,二者有思维偏向之别,无高低之分。

笔者认为在白、苗族那里,审美文化以“善”的形态存在,表现为将对美的理解运用于生产生活中,其对美的理解和对美的把握必然渗透于该民族的物质和精神中。简言之,任何民族都以其把握美的规律在物质、精神两个方面进行生产和再生产,注意物质、精神二者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在互契中生成具体文化存在物,其间精神与物质是互相依存的,由此可通过具体文化存在物达到对审美精神的把握。注意不是所有文化存在物都是审美精神的体现,其有程度差别,只有那些最能体现审美精神的文化存在物才是我们考察的对象,它们可粗略分为:物质和非物质两种,这不是物质和精神的截然二分,只是依赖物质程度的区别。本文先从白、苗族服饰和建筑方面入手,揭示出其审美文化上的差异,再从非物质方面——审美精神上把握其差异,探究其在审美对象和审美偏向上的不同。

一、服饰上的差异:简洁与繁复

服饰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最原始、直观的特征,它承载着该民族对自然万物、自我认知、生命的体悟和思考。在某种程度上,民族服饰就是该民族的性格,更是其审美精神、审美方式最为直观的体现,白、苗族服饰在服饰构成、装饰、寓意方面有着明显差异。从构成上说“白族妇女服饰,各地有所不同,但主要是由头帕、上衣、领褂、围腰、长裤几个部分组成,上衣多用白色,也有鹅黄、湖蓝、嫩绿、浅粉,外配大红色或黑色领褂,以红色为主,右衬结纽处有‘三须’、‘五须’银饰,腰系绣花或深色短围裙,下着白色、浅绿色、浅蓝色长裤;或上下一体,色彩一致;或衣、褂、裤、围腰各为一色,于多色彩对比中求一种和谐完美”。[1]

就装饰而言,白族头饰上弯月样式、雪白的白绒、白色长穗、鲜艳的山茶花和 “妇女的上衣袖口和衣襟上缀着象征鱼鳞、鱼人的银白色泡子,在大小袖口、围腰等处多绣各种海藻和菱角等水生植物图案,裤脚边上绣有海水波纹”[2]。就寓意来说,包头上茶花、长穗、白绒和弯月式样,指代了“上关花、下关风、苍山雪、洱海月”——大理四景,海藻等水生植物作为纹饰指代了洱海。显然,白族服饰代表了对银苍玉洱的热爱,用色尚白不仅是对干净、纯洁的崇尚,更是对清白做人、清白传家的道德期许。

相较而言,苗族服饰在样式、用色、装饰等方面都体现了繁复的特点,繁主要是指服饰种类多样,复指装饰、图纹等的复杂多样。粗略来说,苗族服饰种类较多,“从服饰结构、装饰部位及穿着方式等形式的风格看,苗族女装可分为14型77式”[3]P79。就用色而言呈现出这样特点:“冷色的青、蓝、白底色。头包青布帕和青丝帕,身穿青蓝布衣或麻衫,裤子是青蓝布加白布裤腰,鞋子是青面白底”[4]。

苗族服饰还出现了高度分化,不仅表现在花纹、图案上,更表现在头饰、银饰中,李黔滨先生曾言:“苗族头饰或高鬟宽髻,或盘辫短发,或锦帕素巾,或角梳伸展,或风髻斜插,多姿多彩,百态纷呈。”[5]冠的质料就有木、银、竹、布四种。苗族对银饰有一种天然偏爱,在他们眼中银不仅仅是财富的象征,更有不凡的道德意义,如富有、纯洁等,苗族银饰“品种样式之多堪称一绝,不仅有平常的银耳环、银项圈和银项链,也有供节庆祭祀用的银牌、银披肩、银羽、银泡和日常生活可用的银筷、银牙签和银耳掏等”[6]。

可见,苗族服饰较繁复,白族服饰相对简洁。究其原因,笔者认为白、苗族服饰功能不一:苗族始祖蚩尤败于黄帝、炎帝后,族人不断南迁,服饰就便携和记忆而言成为首选,高度繁复的服饰文化由此生发,它具有民族记忆和文化传承双重核心功能,成为了苗族自我族群划分认同和文化传承的核心。相反,白族服饰虽有民族区别或自我认同的功能,但只是附属而非核心,白族自我认同、划分的标准不是服饰而是语言。一个外来人在白族地区最常被问到是“说白(语)”还是“说汉(语)”?说白的是本族人,说汉就是汉族人。可见,这是以语言为标准,进行民族划分和界定,它在白族地区得到了普遍体现,如白族人将生于斯、长于斯、有白族血统却不会讲白族话的白族人称为“假白族”。

二、匠心与自然:建筑上的差异

如果服饰是民族性格的微缩,建筑则是民族性格的扩张,每个民族都会将对自然万物、生命体验,对时空的把握融入建筑中,这使得建筑在审美文化中极为重要。白族是我国极重视建筑艺术的少数民族,建筑史由来已久,汪宁生先生认为“约公元前二千年代前期,洱海四周已形成与他处有别之新石器文化……约公元前二千年代末,至少在剑川地区进入金属时代。当时居民滨水而居,建造一种‘干栏’式建筑。”[7]P724到了汉代,大理白族“经营水田稻作,有发达之灌溉设施,并有水上养殖业,且能建造重檐式楼房”[7]P725。

白族建筑艺术高超,种类繁多,按种类可粗略分为三种:宗教建筑、私人建筑、公共建筑。大理白族在三种建筑上造诣不凡,宗教建筑以崇圣寺三塔为代表,公共建筑以大理古城为代表,私人建筑以白族民居为代表。为了方便比较在此只谈白族民居,笔者认为审美文化更易在私人领域见出。

白族民居经过了四种样式:干栏式、井干式、土库房和最后定形的 “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当然,白族民居样式还有“一房两耳”、“六合同春”等样式,但以“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最为典型。“三坊一照壁”简单说便是三排厢房:主厢房和两排侧厢房,正对主厢房是白族特有的“照壁”,它有采光、隔音、美化等众多功能。“四合五天井”指一个四排厢房,两两相交形成四合院,相邻两厢间相交后延伸,在边上构成小天井,边上四个小天井和中天井构成了五天井格局。白族民居着色讲究、雕梁画栋、精工细刻,上有诗、书、画等多种艺术形式,白族庭院中植物与建筑相得益彰,尽显白族建筑的大方秀美,呈现出人与建筑,建筑与自然间的和谐优雅。

苗族建筑以吊脚楼最具特色,本文以它为代表探讨苗族建筑。苗族由于历史原因不断迁徙,远离城镇,藏于深山险溪中,大都聚族而居,所居之地依山傍水,风光秀丽。在这种环境中苗族创造了中华建筑史上一绝——“吊脚楼”,它“一般建在20度至50度的斜坡上,屋基因地形被辟成上下两级,下立长柱,上立短柱,使前半间楼板与后半间地面持平,形成半边楼。而每排柱的最外一根,自上而下截齐上层屋基处,使前面形成吊脚柱。吊脚楼也因此得名”[8]。吊脚楼是一种“干栏式”建筑,依山而建充分利用山地特点,主要用木料建成,展示了苗族人民高超的建筑技术和水平。其外观上不上漆,也不修饰,尽显木头原色,尽显原生态气息。

白族民居和苗族吊脚楼存在着差异:首先,发展程度不同。白族建筑艺术水平较高,门类较广,苗族建筑相较而言,处于干栏式建筑阶段。其次,侧重点不同:白族建筑发展水平较高,已达到了重檐式建筑阶段,加上白族特殊的地理、文化、历史等诸多因素使得白族建筑呈现金碧辉煌、精雕细刻、雕梁画栋等特点,即白族建筑呈现出精致化、细腻化等特点。苗族吊脚楼属“干栏式”建筑,加上苗族本身所处的地理、文化、历史等诸多因素局限,使得苗族建筑更多地是凭借地利、因地制宜建筑,其大部分仍停留在实用阶段,未来得及向精致化、细腻化方向发展,其审美价值自然较白族建筑少。

再次,文化构成不同:白族民居深受汉族四合院影响,将多种文化、元素融合为一体,自成一格。其中不仅有儒家注重诗书传家的影响,如照壁上都有诗、书彩绘及“清白传家”箴语等,亦有道家所崇灵性的烙印如仙鹤彩绘,更有伊斯兰文化印迹,费茨杰拉德曾言:“用黑白相间的阿拉伯花纹装饰后墙是大理这一地区所特有的,而在云南其他地方却找不到;在后墙上开尖顶状的窗户是大理房屋建筑的另一个特点,这在中国普通建筑上看不到。这些装饰的特点都来源于伊斯兰文化的影响。”[9]P45大理白族既受儒、道、释文化影响,又受伊斯兰文化、基督教文化等多元文化影响,其中佛教影响犹大,白族历史上集体信佛,定佛教为国教,更特殊的是白族所奉佛教为密宗,在大理发展为阿叱力教派,建筑、雕刻上受此影响极深,名闻世界的剑川石宝山石窟中的雕塑多为此派人物。

苗族历史上不断被排斥和压迫,迁徙不断,居地极为偏僻,交通极为不便,妨碍了与其他文化间的交流和融合,其实用倾向尚未向更高层次进化。苗族村寨本身面水背山、坐坡向河而建,就与自然环境深深契合,因为这样“其视角为全向性的空间,在坡中,人们既可以俯视,又可以仰视。基址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同时也可用之于防御。”[10]可见,苗族建筑多从实用角度考虑,在与自然环境融合为一体时,未达到对自然的改造。因此,白、苗族建筑呈现出不同的差异,就其本质而言,二者皆因地制宜,妙用地理环境;白族在依托自然中匠心横溢,苗族则融自然为一体。

三、包容与反叛:审美精神上的差异

每个民族均有审美精神,它往往通过该民族的信仰、服饰、建筑等具体文化形态表现出来,在日常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白族审美精神偏向于包容,众所周知白族文化中既有儒、道、释三家,也有自身的本主、自然、祖先崇拜,更有伊斯兰、基督教文化影响,多元文化在此融合为一。白族对多种文化采取兼容并包、以我为主的态度积极汲取各种文化养分,它们已在白族人日常生活中和谐地统一。最显著的便是在白族村落中,道教洞经会,佛教莲池会、圣谕堂(即谈经会)均依托于同一个本主庙,互不隶属,又互相支持,在各种节日相约而去,结伴出游,分工明确又互帮互助,充分展示了白族审美文化的包容精神。它在白族建筑和其他审美对象上都有体现,建筑上文已论及,审美对象下文将涉,故不赘述。

苗族审美精神主要体现在苗绣着色和对象上,田鲁先生认为“苗族服饰以大量的红、黄色彩进行装饰,形成红、黄为主调的图案,体现了苗族人民对封建统治的反抗与不满以及只有贫富之别,没有贵贱之分的人生态度。”[11]P46这种反叛的审美精神还体现在其衣饰上,“苗族远祖崇拜日、月、星、辰、并对大山河流有着深厚的感情,服饰的‘十二章’制将‘日、月、星辰、山’这四种图案列为皇帝所独用。此图案虽为禁物,但苗族子孙不具强暴,仍将它绣制在服装上。”[12]就审美对象而言,苗族服饰上有众多龙的形象,有牛龙、飞龙、蜈蚣龙等,这本是对只有皇帝才能用龙饰这一封建皇权思想的反叛,这种反叛意识深深植根于苗族浓郁的原始生命力中,苗族刺绣不像苏绣的温柔婉转,而是充满了浓郁生命气息,苗绣中公鸡、龙、蝴蝶等无不绣得肥硕而神采飞扬,可以说不畏强权、浓郁的生命力是苗族反叛精神的审美精神来源和底色,它因历代封建统治者的迫害镇压而不断深化。

四、雅化与古朴:审美对象上的差异

民族审美精神在时间中运动必然会产生出相应的形式(审美对象),其差异必然导致了审美对象的差异,又由于其在众多审美对象中表现不平衡,必然会导致普遍 (多个审美对象)与特殊(在某个中集中表现即审美偏好)的特点。

白族文化悠久,久受中原文化浸淫,生产力和建筑技术发达,早就创造了辉煌灿烂的南诏国、大理国文化,有崇圣寺三塔、剑川石宝山石窟、宾川鸡足山等众多文物古迹。白族很早就吸纳了儒、道、释三家文化和伊斯兰、基督教文化,形成了一套以本主为中心,兼有儒、道、释和泛神崇拜的白族文化,审美对象受此影响,形成了以建筑为中心,兼有雕刻、雕塑、彩绘等空间艺术,有以“汉字白读”和以汉语创作的“山花体”等时间艺术。总之,白族审美文化历史悠久,发展充分,呈现出精致、雅化特征,这主要是白族“兼容百家,自成一格”文化达到了某种高度后的必然结果。同时,白族审美对象极多,有自然万物、宗教崇拜、建筑等,最具特色的为白族民居。

白族民居极其讲究,就装饰来说,“普通的传统民居、现代民居建筑上多为民间画师的精美作品,作者多为佚名。经典民居、公共建筑注重精工彩绘,建筑上多为民间优秀画师、地方专业画家的作品或少量国家级书画家的墨宝。”[13]就建筑上的绘画来说,“画的内容有山水、花卉、禽鸟、走兽、虫鱼、人物等,手法以写意为主。书法多用于行、楷、草、隶、篆等字体。所有作品形神兼备、气韵生动,强调意境。”[13]白族民居有雅化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建筑和装饰均呈现出精致化特点,照壁自不待言,连门窗上都雕刻有各式花鸟鱼虫;(2)内部讲究将建筑美与自然美相结合,有精致的假山活水、庭有花台,上有各种精心挑选培育、艳而不俗的花卉,主为兰花、山茶、梅花等。

相较而言,苗族审美对象众多,它鲜明地体现在有形、无形的文化载体中,笔者认为按其载体来分可粗略地分为文字(主要是史诗、神话)、建筑(以吊脚楼为代表)、服饰(包括刺绣、银饰等)。按内容可粗分为自然万物、神话崇拜、抽象纹饰等,其中自然万物包括了动物与植物。就动物而言,有蝴蝶、狗、牛、蝙蝠、鱼、蛙等,皆与苗族宗教神话有密切联系的;就植物而言有石榴、牡丹、荷花、桃花、枫木、兰草等;就神话崇拜而言有苗龙——虾龙、鸟龙、飞龙、蜈蚣龙、牛龙、人龙等和麒麟、凤凰等,抽象纹饰有“ㄨ”“#”、“S”、“V”等。

苗族建筑以吊脚楼最独特,它因地制宜,用自然界中石头与木头修砌而成,房子上无精雕细刻,无雕梁画栋,显示出浓郁的古朴气息,这在审美对象多为自然物、神话等物上也能得到证实。如果认真观察苗族刺绣,便可发现其浓郁古朴气息:有上古传说的龙凤,有祈愿多子多福的石榴、鱼,有对生活美好向往的凤戏牡丹;其着色大胆而鲜艳,其刺绣夸张而古朴,充斥其间的是一种浓郁的生活气息,一种古朴的重拙之美。苗族银饰亦是如此,苗家姑娘遍身银饰不仅是美的装饰,更是对自家富有直率的表白。苗族审美对象呈现出古朴风格,主要与苗族以上古文化为主干,兼有巫术、蛊文化有关。苗族与外界交流不多,文化源初性未受到影响,巫术、蛊文化都确信万物有灵,自然万物和人之间有着神秘联系,因此苗族审美对象出现原始自然万物,呈现出古朴气息。白、苗族文化在审美对象上分别呈现出雅化与古朴底色,审美偏好有差异,白族偏向建筑,苗族偏向服饰。

五、苗族与白族审美文化差异成因

苗、白族审美文化呈现上述差异,主要原因有:

(一)苗族历史上不断迁徙,使其无法集中时间和精力,将审美精神注入到除服饰外其他物质形式上,迁徙时易携性和迁徙中种族不断分流,导致了服饰的高度繁复;白族所处的洱海地区物产丰富,地形相对封闭,使其能在服饰外发展出其他物质形式。

(二)苗族没有建立自身独立的国家和政权,所居地和生产力水平极易被打断,无法发展出高度成熟的建筑艺术;白族由于地处边疆,中央政权鞭长莫及,又建立了自己政权和国家——南诏国、大理国等,国力强盛,使建筑艺术和生产力水平不断累积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苗族始祖蚩尤与炎、黄帝争霸失败,不断被排斥和迫害,在某种程度造成了苗族封闭的心理和叛逆不屈的民族性格,白族地处南方丝绸之路和茶马古道交汇点,深受多元文化的影响,白族政权强大,生活环境优越,形成了积极学习外来文化的包容性格。

综上所述,白、苗族在审美文化呈现一系列差异,是历史、文化、地理环境等多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

(注:本文系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云南白族与贵州苗族审美文化研究”成果,项目编号:060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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