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副局长 孟廷秀
命案侦破的组织指挥
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副局长 孟廷秀
命案侦破组织指挥的基本战术是打好“五战”、抓好“五个重要环节”,即以快制胜,打好速决战;多警联动,打好整体战;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坚忍不拔,打好攻坚战;科技强侦,打好信息战。重点是抓好侦查初始阶段、侦查推进阶段、侦查攻坚阶段、侦查突破阶段、侦查终结阶段的组织指挥工作。
快速反应是侦破案件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要求,必须做到“六快”,即出警、处警速度要快;反馈案情、指挥中心调配警力要快;畅通绿色通道、抢救伤员要快;走访调查、分析判断、确认罪犯要快;勘查现场、固定证据、提供技术服务要快;追缉堵截、排查布控、抓获罪犯要快。总体要求是:反应迅速、整体联动、快而不乱。要确保实现“六快”的要求,就必须在平时做好各项预案、制度、人员、装备的准备和训练工作,形成完整的快速反应流程。
(1)应急处置工作。指挥员从接到报警开始应当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在赶赴现场的同时,迅速与先期到达的民警联系,问清下列情况:发案时间、受害人基本情况、现场位置、特点及是否采取保护措施等,并视情下达下列指令:疏散群众,隔离现场,保护证据,抢险救人,设卡布控,追踪堵截等。之后,迅速启动大要案快速反应机制预案 (或应急处置预案),并按照预案规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调度足够警力,迅速集结、赶赴现场或设卡堵截,并视情成立专案指挥部和专案组。
(2)组织战前动员和短暂培训。指挥员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安排大案内勤迅速制作多媒体,用多媒体向成建制到达的各小组民警通报案情,明确告知各小组承担的任务及注意要点等,统筹警力尽量同步开展工作。
(3)组织现场访问。指挥员必须抓住发案后有关人员记忆较为深刻的有利时机,迅速确定访问范围和对象,组织侦查员深入现场及其周边开展访问工作。组织现场访问中要因人而异分派任务,“遣将”和“激将”并用,要注意集中骨干力量查证重点问题。
(4)组织现场勘查。指挥员应当特别注意以下要点:一是必须进入中心现场直接进行查看并直接组织指挥勘查。二是应要求技术员树立犯罪现场重建的意识。即技术员除了要按照有关规范勘查现场外,还要结合现场三维空间内的所有有形物品的分布状态、相互关系,分析各物品和痕迹形成的原因,从而对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的活动顺序进行重建和描述。三是应要求技术员树立证据意识。注意寻找发现作案工具、足迹、手印、工具痕迹、烟头等 DNA生物检材以及绳索、手套、纸张等其他可能为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物品。四是应组织勘查“无形的现场”和“不是现场的现场”,避免某些重要证据灭失。五是根据案件侦破工作的需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搜索。六是要力争使各专业同步开展工作,节省时间。要用透明勘查路板铺出进出现场路线,指导法医、痕迹、照相等专业人员排定进入现场顺序。七是现场勘查要做好“五个必须”,即命案现场勘查必须由室主任以上的领导负责指挥,勘验过程必须经过初勘、细勘、复勘三道程序,尸体解剖必须要有主检法医师在场,在尸体解剖室内进行,杜绝露天解剖尸体,命案现场原则上必须要提取到 DNA生物检材,勘验后24小时内技术人员必须要进行集中讨论。
(1)组织分析案情。指挥员应组织各小组每日定时汇报工作情况,召开案情分析会,形成较为统一的分析意见。如对个别环节尚不清楚,应当及时邀请专家予以指导帮助,进一步修订侦查方案。
(2)选择侦查途径。选择适当的侦查途径是指先将能够侦破此案的所有侦查途径都找出来,然后结合案件情况,筛选比较,预判哪一条或哪些途径最有可能很快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者最容易获取关键性的证据,从而将其作为侦破该案的主要途径,以达到投入人力、物力最少,花费时间最短而效果最好的目的。
(3)部署采取侦查措施。一般情况下,可供指挥员选择的主要有以下几项侦查措施:摸底排队、串并侦查、技术侦查、协查悬赏、控制人赃、网上查询等。另外,针对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指挥员还要认真考虑使用特情耳目等措施。
一是过细复查现场,核实补充证据。复查现场可根据不同需要有重点地复查或全面复查。必要时可以扩大勘查范围,组织必要的侦查实验。对复查中获取的痕迹物证要进行认真分析,核查其真实可靠程度。在确定所有现场材料可靠无误的情况下,组织勘验人员、办案人员和有经验的侦查、技术行家、专家进行分析研究,重新认识现场,重新分析判断,突破侦查中的疑难点。
二是重新分析案情,修正判断失误。要注意发现案件中存在的假象,排除假象的干扰,从报案人、被害人、知情人等的陈述证言与现场物证之间、从现场勘验材料与侦查调查材料之间、从现场物证与现场环境之间发现矛盾,分辨真伪,逐步使认识符合案情实际,揭露犯罪,突破侦查中的疑难。
三是正确判断性质,重新确定方向。要持慎重态度,对于任何一种可能都不能轻易否定,要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边工作,边认识,随着侦查工作的推进和案件材料的增多,逐渐认清案件性质,明确侦查方向。
四是调整侦查范围,合理部署力量。要看决定案件侦查的关键问题,如案件性质、侦查方向等是否分析得不准确,主观方面是否判断失误等,如果这样,就要依据客观实际及时重新调整,将侦查力量进行合理布局,以便在较短时间内收到明显效果。
五是修订侦查途径,转换侦查思路。首先要反思选择的途径是否依据准确、充分,是否符合案件实际情况。其次要转换思维方式,拓宽侦查思路,另行选择切实可行的途径,并派出优势兵力一查到底,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六是重新调查摸底,研究确定嫌疑对象。根据进展情况,指挥员要随时组织研究分析,亲自决定对重点嫌疑对象的认定、排除。
七是运用多种手段,获取重要线索。在重新研究所要采取的措施时,必须考虑侦查破案的需要,考虑获取哪方面的证据、运用哪种侦查手段最好,以获取重要线索。
八是实施并案侦查,加强协作配合。要广泛收集其他案件现场勘验情况、案发情况、通缉通报情况、已处理案犯情况,汇总分析串并案信息。跨区域串并的案件,必须由上级公安机关统一指挥,各涉案地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1)组织抓捕。为防止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环节上发生意外情况,指挥员要根据执行缉捕的时间(白天还是夜间)、地点 (室内还是室外)等决定抓捕的方式方法、执行的战术等,避免出现“抓一个、逃一窝”或者惊动犯罪嫌疑人造成犯罪嫌疑人自杀、逃跑或者毁灭证据,以及引发暴力抗法等问题的发生。
(2)组织审讯。指挥员应特别注意配好审讯班子,运用好审讯谋略,使讯问笔录和其他证据材料之间形成证据链条,从而增强其相互之间的关联性和证明效力,同时根据所发现的情况与问题,进一步补充查证、收集和完善证据。
5.侦查终结阶段的组织指挥工作要点
(1)坚持案后反思制度。每一起命案告破以后,指挥员应当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分析公安机关在这个案件中的得与失,对好的方面要进行通报,继续发扬;对不理想的方面要建章立制,加强培训,拾漏补缺,切实做到打一仗、进一步。
(2)处理涉案材料物品。每一起命案告破后,指挥员应当安排专人对案件卷宗、相关材料以及暂扣的钱财、物品等予以妥善处理,坚决避免赃款赃物处理不当造成民警犯错误的情况。
(3)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侦查方案中明确的奖惩措施,在破案之后,必须严格对照侦查工作予以落实,这不仅是褒扬先进、鞭策落后的问题,而且也是公安机关特别是指挥员树立“言必行、行必果”形象的过程,对以后整个队伍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影响重大,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切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