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 芳
(湖北警官学院,湖北 武汉 430034)
公安本科院校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构建与思考
曹 芳
(湖北警官学院,湖北 武汉 430034)
教学质量的保障与提高是公安本科院校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本文结合湖北警官学院构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实际,对公安本科院校构建高效和谐的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机制进行了理论和实践的探讨。
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公安本科院校
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保障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因此,教学质量的管理应该是院校管理的核心内容。作为公安院校教育主阵地的课堂教学,其质量管理对于提高公安专业人才素质尤显重要。如何构建符合公安本科院校的持续发展以及切合公安本科院校教学管理特色的课堂教学监控与保障体系,是当前公安本科院校迫切需要实践与探讨的问题。
近几年来,许多公安本科院校在升本以后,坚持以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标准为依据,以服务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为指引,大力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围绕提高教学质量,一些公安本科院校强化了以课堂教学质量管理为核心的教学质量监控,逐步构建具有特色的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
公安本科院校构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升本后逐渐以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标准为依据,对各教学环节应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了要求,并以文件形式确定下来。第二阶段是以现代教育技术为基础,建立了网络教学管理平台,如使用学生网上评教系统、教学综合信息查询系统、教学视频管理系统等,实现课堂教学监控与评估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第三阶段是比较全面加强教学过程管理,逐渐建立了由决策、管理、执行、评估、反馈和调控构成的质量保障系统,初步形成了体现过程性、多层次性、全员性的具有公安本科院校特色的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进一步发挥了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整体功能。
但是由于很多公安本科院校升本时间不长,起步比较晚,与普通高校相比,本科层次的教育教学历史积淀不够,对教学管理的先进理念思索不深,实施高效教学管理的实际条件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形成行之有效并施之凿凿的符合自身实际需要的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仍有待继续努力。
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是一个具有特定内容的复杂的结构体系,由多个环节、多种因素和多个机构(人员)共同作用而形成。在教学全面质量管理理念的指导下,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构建。
从微观上看,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包含教学的基本要素,这些要素又是各成系统的。教学质量管理,必须处理好各系统内部的关系,进而处理好各系统之间的关系。从中观上看,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和学院内部各部门、各系统的工作有着密切的关系。从宏观上看,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受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规格要求的制约。因此,公安本科院校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不可能孤立地进行某要素、某环节或某阶段的质量管理,必须从影响公安专门人才素质培养的整个系统上进行考虑和决策。
学院的课堂教学质量不仅仅与学院领导、教学单位和教务处息息相关,而且与全体人员密切相连。对于教学质量而言,职能部门是保障,系部、教研室和教师是基础,学生则是核心主体和根本体现。在整个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系统中,每个人都是体系的有机组成,既是监控主体,又是被监控的对象,每一个成员在系统中都必须完成的任务,赋有特定职责。
课堂教学工作是一个连续不断的展开过程,它贯穿于学校教育的整个过程中,不仅表现于课堂上,而且与课堂教学的课前准备、课后总结、反馈整改融为一体,形成闭合的环状结构。可以说,教学质量是在教学实施过程中逐步渐进提高的,不能仅仅依靠最后的检查与评价。因此在教学管理上不能只是重视结果和目标管理而轻视过程管理。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应对教学全过程进行监控,做到事先监控准备过程,事中监控实施过程,事后监控整改过程,然后进入下一循环监控过程。
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应在实际中容易操作、可行,即力求有具体、明确的内涵,有简单的操作程序,采用最方便、有效的手段,各环节的接口做到衔接顺畅、合理,使用起来省时、高效。
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要强化“以人为本”的思想。监控不在于单纯地进行肯定或否定,而在于通过肯定或否定而发挥奖惩与激励的作用,促进被监控对象的发展,使被监控对象更加积极主动地完成自己承担的任务。据此,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评价的指导思想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这种重在建设的思想,对教学质量监控不无启示:应提倡激励性评价,监控旨在调动积极性、主动性。
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构建关系到教学质量的提高,对于公安本科院校来说,既是一个需要思索的重要理论问题,也是一个急待解决的实践问题。
制定规范、科学、合理的教学检查和评价指标,作为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标准,这是教学质量监控中的一项重要环节。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应该包括帮助教师向更高质量教学探寻的期待目标,又含有从方法论入手督促教师达到教学目标的内容。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应该是整体的、多维的,各条目之间相辅相成的体系。要求条目之间不能相互包含、相互排斥或重复,体系的功能要大于组成其各因素功能之和。同时,教学质量的内涵是教学活动满足人与社会两方面需要的程度,教育教学质量是教育教学的特性满足教学价值主体需要的程度,因此制定公安本科院校课堂教学的质量标准还应从是否符合公安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出发,根据学校教学的实际需要确定。
基于以上认识,近几年来,湖北警官学院在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组织专门班子对备课、课堂讲授、作业布置和批改、答疑等课题教学环节进行研究,找出影响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针对这些关键因素制定了系统的课堂教学质量标准,形成组织课堂教学和建立相应的监控体系的评价基础,既体现对教师教学质量持续提高和教学水平持续发展的要求,又能切合公安本科院校发展的实际特点。比如,教师课堂授课质量评估表中,按照教学准备、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艺术、教学效果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其中,与其他高校评价表显著不同的,就是对教师警容风貌、警务化管理、教学与公安实战的联系设定了评价指标项,并设有合理权重进行评估,以凸现对公安本科院校教师授课的特色需求。
教学检查作为学校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的常规措施,对于稳定教学秩序、保障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全方位的课堂教学检查是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管理基点,是收集教学质量信息的重要渠道之一。比如,湖北警官学院为加强课堂教学的日常管理,专门设立教学视频观摩室,利用嵌入式网络视频管理系统实现教学秩序的管理、教学过程的观摩、教学质量的评估,及时了解课堂上教师授课及学生学习的情况,从教师的警容教姿、课堂教学秩序、教师教学规范、教学效果、教室管理五个方面对每个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详细的记录和评价。同时,结合常规教学检查进行课堂教学质量监察。在每学期开学初、期中和期末集中开展教学检查,重点检查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准备和执行情况,及时总结、通报检查情况。这样,全方位地实现了课堂教学整个过程的监察。
科学、规范、有效的制度是实现课堂教学质量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制度既应以规章制度的刚性化标尺衡量与约束教学活动,以明确的管理目标来规范教学行为,又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重肯定重鼓励。湖北警官学院制定的以下工作制度,做到了稳定与变化辨证,刚性与柔性相济,约束与激励并重。
教学督导制度。建立了一套科学有效的教学督导工作机制和方法,成立教学督导组,秉承“以导为主、以督为辅、督导结合”的工作原则,对全校教学工作的主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在每学期开学初,教学督导员制定计划,有计划地听课,课后对教师进行指导;对实验、毕业设计等环节进行专项督察;对备课、授课、作业批改、答疑等教学环节进行抽查。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的作用,把教学督导专家听课作为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听课制度。形成了学院领导、教务处、督导员、系部领导、教研室和同行教师等多级多类型听课格局。每学期学院领导和各系(部、中心)按照听课计划的安排,将课堂听课与教学视频管理系统相结合,对各系(部、中心)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做深入全面地掌握和了解。
教师约谈制度。在以教学视频管理系统进行基础管理之上,实行教学约谈制,由教务处组织,学院相关负责领导参与,安排教学过程中表现优秀或存在问题的教师进行约谈。了解约谈教师在教学方面取得成绩的经验或存在问题的原因,征求约谈教师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形成约谈记录存档。约谈制度可督促教师改进教学中存在的不足,总结教师的先进个人教学经验,领导与教师面对面交流沟通,以谈心的形式、在轻松的氛围中用柔性管理感化教师、激励教师,以督导教师教学质量的提高。
观摩交流制度。各系(部、中心)定期组织以教学某一主题为中心的观摩交流活动,使用教学视频观摩系统进行课堂教学观摩学习。同时,每月负责组织一次全院的公开示范课,约请教学上有特色有成功经验的教师在全院讲授公开课,全院教师参加听课,并在听课后对示范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即席点评。这一制度的建立,有效形成了全院教师全员参与的、动态的和良性的教学经验交流与反馈,宣传了先进教育理念、优秀教学经验,展现出我院教师教学改革的进程。
还有教学检查制度、学生评教制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制度、教学质量考核制度等,这些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保障了在教学视频系统和日常教学检查管理课堂教学的基础上,更加深入和全面对教学质量进行监察,对教学质量信息实行科学反馈和处理。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需要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及其合理的工作分工。教务处根据学院定位及公安工作对人才的实际需求,组织制定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按照确定目标,调度教学资源,对教学运行的全过程进行监控,确保整个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转。但是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管理不仅涉及教务处以及各个教学系部,同时也是多个管理部门分工协作的系统。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审议管理制度、质量标准以及教学管理意见与建议的机构。教务处组织教学督导组和系部中心进行教学检查、评价教学质量,同时也监督课堂教学秩序、警容风纪。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由督导组、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分别承担落实,学生处也负责督促学生的学习态度、课堂秩序、学习状况等。各职能部门的协作是教学质量提高的保障。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作为教学质量管理的动力,是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中的一项核心环节。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中,评价主体的选择至关重要,不同的评价主体在评价活动中的角色与作用不同,对评价结果的准确与公正有不同的影响。因此,构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时,科学地确定多元评价主体,并赋予相应的权重系数非常重要,既不能简单化也不能平均化。各方评价主体从不同角度对课堂教学进行评价,以使各主体在评价中发挥更大作用,是保证评价全面准确有效的基础,也是评价功能得以正常公正发挥的前提。一般来说,评价大致分教师自我评价、学生评价、同行和专家评价、领导评价等。评价的主体分别是院领导、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系部及教研室的领导、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和院督导员以及在校学生。评价以发展性评价为指导思想,帮助教师认识自身教学的优势与不足,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教学,强调对教学全程的动态控制,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可信性,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激励功能和发展功能。
教学质量监控不仅要强化了教师的质量,还应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的积极性。通过设立优秀教师奖励、教学质量奖、院系教学管理奖等形式,加大教学奖励力度,在个人职称晋升、岗位职责考核、职岗津贴、院系及部门资源分配等方面形成促进教学质量改进的激励机制,营造良性的竞争环境。
总之,公安本科院校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是一项复杂的、动态的、长期的教学管理工作,是当前公安高等教育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安本科院校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还有待不断研究,不断建设,不断调整使之逐步趋于优化,为提高公安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保障。
【责任编校:周文慧】
Construction and Thoughts on Classroom Teaching Quality Monitor and Guarantee System in Police University
Cao Fang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Wuhan 430034,China)
The guarantee and improvement of teaching quality is the base for the police universities existence and development.The paper discusses on how to construct effective and harmonious classroom teaching quality according to the Police classroom teaching quality monitor and guarantee system construction in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
classroom teaching quality;monitor and guarantee system;police university
G647
A
16732391(2010)02—0112—03
20090920
曹芳,女,教育学硕士,湖北警官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