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日
(烟台大学,山东 烟台 264005)
试论章士钊的新闻思想
李日
(烟台大学,山东 烟台 264005)
章士钊是我国近代著名报人,一生创办或参与创办报刊 30 多种。在长期的办报过程中,他对于新闻事业的认识不断深入,对于新闻的定义、新闻的功能、新闻自由以及新闻业务等许多方面的独到见解,构成了他的新闻思想。其中的许多真知灼见,对于当代中国新闻事业都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章士钊;“新闻”;新闻功能;新闻自由
章士钊是中国近代杰出的记者、编辑和新闻思想家。在长期的新闻活动中,他不断结合自身实际发抒自己对于新闻事业的主张,在其近 500 万字的著述中,蕴含着他丰富的新闻思想,其中有许多的真知灼见,对于当代中国新闻事业都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特别是他对于新闻的定义、新闻事业的功能、新闻自由等问题的独到思考,值得重视和研究。
关于新闻的定义,有不少学者做过认真的研究。他们力图透过现象,找出新闻的本质,但由于观察的角度不同,因而内容很不一致。在西方,美国学者约斯特、乔治·穆托、莱尔·斯奥塞特、阿维因、埃文·希尔、莫特、白来耶、特诺卡特莱吉、戴纳、麦尔文·曼切尔、布莱尔、丹纳、华连、约翰·波加特、斯坦利·瓦利克尔、爱德华·贺、李斯利·史蒂芬、戴纳、威尔·艾尔士等近 20 位学者都曾对“新闻”给出了定义。法国贝尔纳·瓦耶纳、英国《泰晤士报》、原苏联《真理报》消息部主编哥捷夫、德国柏林大学新闻学教授比法特、日本小泉秀雄、后藤武男等也有相关论述。
国内学者对新闻定义也是见仁见智:1872 年《申报》提出“新闻则书今日之事”。此后,徐宝璜、李大钊、邵飘萍、戈公振、陆定一、萨空了、胡乔木、范长江、徐铸成、王中、甘惜分、宁树藩、冯代松、李良荣、项德生、杨恩迅、江柳等学者也都有表述。
以上的这些学者的论述涉及新闻的“事实”、“报道”、“商 品 ”、“信息”、“ 受 众 ”等新闻 定 义 的 要 素,但是离开真正的新闻定义还有距离,因为新闻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事物,它具有时间、空间的约束性和读者理解的差异性。尤其在现代,信息传播和舆论导向的多元化使新闻具有一种更加广泛的功能,新闻不再是单一的、静止的报纸文字,而是一种越来越突出其社会价值和文化功能的信息传输渠道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载体。离开公平正义导向,新闻等于罪恶。
这一点,章士钊在清末民初时就已经认识到了,他给新闻下的定义是:“夫新闻者,在能刺取当世发生之事实,表襮其真相,推论其原因结果,使国人知所适从也”[1](p498)。这里他非常清楚地指出了新闻的定义应是涵盖事实、责任、传播和正义导向的综合概念。所谓“真相”就是事情的真实情况(事实),“表襮其真相,推论其原因结果”就是新闻的责任,“表襮”就是要揭载于信息工具使其得以传播,“使国人知所适从”就是新闻的公平正义导向。新闻的公平正义导向,是历来学者们所忽视的,这是章士钊的贡献。虽然章士钊对于公平正义的理解是上世纪初的产物,已经具有其特定的历史内涵,但是“公平”、“正义”的内涵确实是在不断发展的,因此离开公平正义而谈新闻,势必退回到《红楼梦》里的水平去。
本来,章士钊对于中国以往的“新闻”历史感到自豪和骄傲:“仆偶阅百科全书,见有‘北京介集特’数字作意大利字体,触吾目甚,乃读其文曰:‘北京介集特,实为世界新闻纸类之最古者。’盖指邸钞之类言也。伦敦《泰晤士报》成于千七百八十八年,号称特早,虽实质与吾黄陶庵先生所习读者大异,而从其类言之,则介集特之孙子矣”。[1](p446)
但清末中国新闻事业的落后状况使他感到忧心焦虑,有两件事使他感慨良多:
一是 1903 年的拒俄运动。当时,“中俄交涉事起,俄政府以西二月十六号,送哀的迈敦书于北京,所要求者共六事。翌日即十七号,英伦全国报纸皆详载俄牒之内容,议论毛起,而吾北京是周之新闻纸乃转寂。于是,全国之舆论莫得其正,各国悉举矛以攻我,而我仍侥幸于某国之不赞成俄意。苟长此不已者,新闻之作用将至坠地,且或转以持论之不确,贻误家国”[1](p499)。
另一件事就是西方新闻对世界舆论的垄断。他们总是以自己的在华利益为出发点,对中国事情任意臧否,肆意诋毁。例如清末的国会运动,“伦敦《泰晤士报》外务栏中几于日有专电,其它重要之日报,亦迭纪录。然世界者,藐支那久,以为向无国家观念,不解社会生活”。而中国新闻界对此却并不关心,却热衷于内耗。
章士钊认为新闻事业的功能首先在于打破西人对于世界舆论的垄断。他强烈呼吁中国应当建设强大的民族新闻业。他说“今一旦崛起,求侧足于大国民之林,必使世界之毁誉易失其实,不惹世界之狂赞,即受世界之辱骂,可断言也”[1](p455)。为此,他最早提出了中国应该建立“新闻托辣斯”(即新闻集团)的建议[3]。他认为建立新闻托辣斯可以使中国的新闻具有“世界之价值”。[4](p130-131)
现代研究认为,新闻集团是社会综合实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新闻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5](p12)。新闻集团可以更有效地抗击市场风险,降低生产成本,能够实现单一新闻机构难以实现的经济功能和文化、社会、政治功能。其产生、发展和存在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章士钊早在上世纪之初就提出了这种办报理念,可见他对中国近代新闻业发展趋势的深刻洞察和远见卓识。
到了民国初年,国内的新闻界乌烟瘴气,不仅有失新闻体面,而且报刊已经纯粹沦为政党之间相互攻击的叫骂场,“报纸之功用,纯为私党之利器,互相攻讦”。章士钊感到“吾国报纸之态度,已成江河日下之势。上海地处交通,以之比较往日,虽大形退步,然平心而言,以衡都门之报纸,尚高一等。至于北方报纸,言之诚有令人寒心者。始则逢迎政府,百计献媚”[6](p163)。他立志要在中国建立一个新闻典范,为此他婉言拒绝了黄兴要他出长某部的邀请,主动提出要去办报,最后他出任同盟会的机关报《民立报》主编。值得指出的是,章士钊并非同盟会会员,因此入主该报不久,他就改变了该报的办报方向,他力图把《民立报》改造成为一种超然的舆论机关。
在入主《民立报》伊始,他就在报纸的显著位置发表公告,“本报不存党见,不立异同,苟所言无私,立论可采,无不顺次刊登报端,公诸天下”[4](p151)。此后,他本着这个原则,不仅采用稿件时不分党见,而且他自己所有的政论,对同盟会也多有批评,最终招致激烈革命党人的全面攻击。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章士钊在留学回国之初,在扭转中国新闻事业方向方面的努力,应该说,秉持了一种真诚而且健全的态度。
章士钊认为,新闻的重要功能是评骘时政,关注民生。“劣官裨政时见表襮,民间疾苦勤为宣泄,要闻之确捷又恒为他报先,社说栏中有领导社会政治之论”[1](p447)。“新闻督责执政,如日中天”[1](p460)。他还认为新闻具有强大的政治功能,新闻和政治的关系密不可分,相互依存。“新闻者与政党政治相依为命者也”[4](p409)。
他把挟党见以排斥异己的行为称为“暴民专制”或“舆论专制”。他认为:舆论专制“垄断天下之舆论而君之,理诎不申,利害情感,郁结无自舒发,群序既不得平流而进,国家社会之元气,乖盩过甚,卒亦大伤”[7](p310)。他号召人们起来共同反抗暴民专制。如对于民初的“暂行报律”,他的反对尤为激烈。“当暴民专制炽于南京,各报群然抗之,即素隶同盟会之《民立报》,愚亦著论表示反对。彼暴民政府慑于舆论,旋由临时总统以电取消之”[2](p45)。章士钊分析了产生暴民专制的原因是“今日中国之所受,实由万人卑污之心理所造成。政府利用国人此弱点以肆于上,暴民亦利此以行劫夺,军人染此,即不期而横恣”。[2](p227)
章士钊更反对迎合庸俗的市侩新闻。清末民初,报刊或明哲保身,或为利益驱动,格调低下,“业报纸者,苦于销路日狭,支持维艰,于是将昔日揣摩政府之心理,移之揣摩社会一般人士之心理。社论既少,闲评遂多。偶检报纸,非叙京华之风月,即谈八埠之声歌。丝竹而外,无复文章。北里之游,顿成习惯”。[6](p163)
章士钊对于新闻事业的本质和功能的论述,旨在倡导一种超然的新闻氛围,即没有阶级差别、没有利益冲突、抛弃文化差异、消灭情感起伏,大家都能认真诚恳地发表意见,虚心地以一字之师的态度接受他人的批评,一切以“理”为依归。这些主张没有也不可能超越早期自由主义的思想樊篱,恰恰相反,早期自由主义的精神却成为他从事新闻事业的信条。应该说,在反对专制的历史时期,其积极意义是相当明显的。
章士钊认为新闻自由是公民“神圣之特权”,完全不需要国家机关的特许,也不必交纳保证金,只有这些行为被控告为违法时,才可以由法庭依法审理。他以英国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全英报社未尝先事呈请,亦未尝一需保押费。必其出版物有违国法,被控于法庭,国家始出而干涉之。自是以前,国民有神圣之特权,无论何人不得过而问之也”。而中国“政府刻刻假定国民之违法,刻刻而检查之,是直狗马国民也!是直盗贼国民也!政府不难滥指某家为不道,出兵以捕之;妄指某人为通匪,发票以拘之;及证为不实,则又挥之使去。如此,则人权之危险可不思议?”[1](p459)
章士钊认为新闻自由的权利是相互的、共通的,而非单方的、片面的。他强调新闻自由中要宽容尊重别人的意见,只有当国人都具备“自由意思”,即 FREE WILL(思想自由),并且只有在被尊重的时候,才是完整意义上的“自由意思”。他说“政策论之前提,乃在容认个人之自由意思。自由意思发展一次,而国家状态变易一次。变易之度,视发展之度为衡,无或爽焉”[2](p441-442)。对于新闻自由的论述,章士钊还用了一个比较有趣的逻辑推理,他说:“如有人欲作一书与其友人,此固有之自由也。此人又欲刊行其书以公众览,此亦固有之自由也。又设此人欲日日作书与其友人,欲日日刊行其书以公众览,并多其数以至百千万亿张,其亦为固有之自由,又奚待问?前者谓之通信自由,后者谓之出版自由。此两自由者,非异物也[4](p69)。所以,新闻自由和通信自由一样也是公民的私权,政府对于人们的私权无权进行事前干涉。他说:“前清末岁,亦发行报律,交资政院通过,当时记者曾为戏言谓:‘过此以往,倘政府颁发惩淫之律,必先设一机关鉴定淫具,且无论男女,皆当以前一夜床笫之事,呈报民政部。该报律第七条云每号报纸应于发行日递送该管官署、本省督抚及民政部各一份存查,自非不能人者,皆当课以淫具保押费,何也?以其人或犯淫律,吾可于保押费取充罚款也。’闻者颇以记者之言为过谑,殊不知剥夺个人私权,有如报律,趋势之所至,稍具逻辑之头脑者,有以推其必如此也”[4](p227)。因此政府干涉新闻自由是十分荒唐、滑稽的。
为了倡导、实现与维护这种绝对自由,章士钊认为必须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必须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针对新闻界人士或机构的暴力行为。这不仅要求政府放弃对新闻事业的无理限制和政治钳制,而且社会各阶级、各党派都要有容纳别人发表不同意见的开阔胸襟。例如,1912 年北京激进派主持的 《国光新闻》田桐等人捣毁《国民公报》“殴人毁物”之事[4](p411),1914 年《甲寅》月刊时,激烈分子夏重民等因为章士钊与《民国》杂志主张不同曾经差点让章士钊“脑浆迸裂”之事,他不仅专门撰写文章予以笔伐,而且更坚定了他反对新闻暴力的决心。新闻自由是西方资产阶级处于上升时期为反对封建统治提出来的伟大口号,为近代新闻事业的发展扫清了障碍,这是历史的巨大进步。章士钊把它照搬过来,搬到黑暗专制阴霾下的中国,可以说新闻自由同样适用于中国的民主革命,同样具有积极的历史意义。
新闻从业者的素质,可以分为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两大类,思想素质是指品德,即章士钊一直追求的健全高尚的人格和“公理世界观”;业务素质则包括很多方面,既有硬性的要求如学识,也有软性的如方法、技巧、经验、眼光等。
章士钊倡议新闻从业者,首先要有独立的精神。他认为国人都是依附性人格,或者说是奴隶人格,“举国皆奴隶,举国皆盲哑”。他认为天下人群莫不“蝇营狗苟,月搏十数金卖身之资以待死期者”[1](p10)。因此没有操守的新闻记者“狂悖之子,挟一人之私嫌,败全体之名誉。中国之报章适为若辈报复之具耳”[8]。章士钊特别强调新闻从业者在乱世中要有“自立之风骨”,不可因为利益的驱动和政治的高压而“转徙流离于军阀代兴之下,楚胜则奔楚,齐胜则投齐,迹等游僧,行同妾妇”[9](p177)。他呼吁新闻人要坚守“人生之义者也”。“义”即“倭铿曰:‘在于发见真理。’实则真理即为良心,仁义者理之至精者也”。[2](p631-632)
章士钊自己也是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如民国成立之初,同盟会革命党人居功自傲,打击异己,言行失度,当时有很多报纸和新闻业者,随声附和,更加助长了部分激烈革命党人的气焰。以至于“南方之新闻,群以立宪派之嫌疑,遇事不敢有所论列,《时报》至数周不刊社论”。章士钊此时正主持同盟会机关报《民立报》,他“冀于同盟会炙手可热之时,进以稳健之论,使不失天下之望”,与激烈分子主持的《神州日报》展开论战[4](p506)。这些举动引起同盟会革命党人的愤怒,他们采取许多不光彩的手段排挤、攻击章士钊,章士钊几乎有性命之虞。但是他依然毫无畏惧,愤然离开《民立报》,旋即创办《独立周报》,在该报的发刊词中他慷慨陈辞道:“虽记者痛当今舆论囿于党见,窃不自料,随同人之改,欲稍稍以不偏不倚之说进之。至此义或不见容于今日之社会,因招巨怒极骂,人人挤排吾说,使无容头过身之地亦未可知。天下滔滔,又谁与立?读者试妄以隐棣攀顿(independent,独立) 呼吾报焉,或亦避狙怒之道也”。[4](p518-519)
章士钊认为对于一个言论家来说,判断自己的意见是否有价值,不应该担心畏惧自己的意见是否能够见容于社会,是否能够被政府欣赏。“正当之言论,不仅不当刺探政府之意以为张弛,有时正惟政府雅不愿其流行,宜更高其鼓吹之帜,此见理之真,有以迫之使然,非必故与政府为难也”。而迎合政府媚俗求荣,那是“宵小逢迎和策士揣摩者之所为”,“是故吾人亦问吾之言论,正当焉否耳?如其然也,吾徒与他人之不善此,从消极一面消阻之。与夫他人之厌恶此,从积极一面摧压之”[2](p429)。
章士钊还主张新闻从业者应该把政治和伦理分开,而不应该相互混淆,这是他新闻思想的一大特色。他认为:“作政治谈与作伦理谈,全然异致。故政治上之现象不可与伦理上之现象并论”[4](p63)。清末民初,新闻界每有争论,多数报刊在无法说服对方的时候,往往都会引用伦理作为挡箭牌或杀手锏,混淆事情本质,近乎诡辩。章士钊对此批评说:“特以吾国伦理与政治之观念,向不划清,每以伦理之迂谈,误政治之大计”[2](p230)。他认为,这里所说的伦理其实就是传统的封建落后思想和封闭心理,“伦理心理之间,有至难解决之问题以为之梗。国之废兴存亡,亘数千年,中间命世之英,无虑数百。知言之圣,亦且迭兴。类皆略心理,潜滋之势,而崇伦理矜持之义,举世习焉而不敢以为非”[2](p180)。他呼吁对传统伦理进行改造,“欲整饬吾国之伦理,当于儒先所持根本观念,加以革命”。[2](p417)
章士钊认为伦理属于道德范畴,最终要受政治的左右和影响,在政治黑暗混乱之时,根本没有伦理可言。他说:“以故吾国今日之大患,不在伦理之不良,而在政治之不善”[2](p230)。他特别强调在国家建立民主共和之后,新闻应该以法制为基础。只要法制不健全,伦理便最不适用于清末民初的中国社会。针对不同立场之间近乎谩骂的诡辩和争论,章士钊又呼吁人们学习运用逻辑学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他说:“ 逻 辑,规范 之 学 也 (normative science)。而 一言规范,往往涉入伦理之藩。二者浑淆,思想即失其正”[10](p308)。需要指出的是,章士钊并不是从根本上反对伦理对新闻的影响,他所反对的是清末民初新闻界乱用伦理的现象。相反,他非常注重伦理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他说:“夫人思于人己间自张其人格,非负有伦理上必具之权利,殆不可能”[2](p173)。他认为伦理是一切政治的目标,政治是实现伦理的途径。只有政治民主,法制完备,伦理才能“蔚然可观”。[2](p226)
章士钊在清末民初动荡的中国社会里,是一位忙碌的人,当时社会的现实,规定了他的首要任务是结合自己所学,盱衡中国民主政治进程,他不能容忍新闻界里出现的不正常现象,于是时常给予抨击和引导。他的新闻思想就表现出以下两个比较明显的特点:一、他的近代新闻思想是在批判新闻现实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因而只注重关键问题,新闻思想的理论体系不够均匀和全面;二、他只注重较高理想的说教,学理味道浓厚。然而这更加凸现出章士钊新闻思想的重要价值,作为一位有着丰富实践经验和切身体验的新闻家,他所关心的问题都是新闻事业的核心问题,一扫纸上谈兵、脱离实际的浮华,问题探讨得更透辟、更加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因而更具有借鉴和启发意义。
[1]章士钊全集(第 1 卷)[M].上海:文汇出版社,2000.
[2]章士钊全集(第 3 卷)[M].上海:文汇出版社,2000.
[3]章士钊.论吾国当急组织新闻托拉斯[N].帝国日报,1911-04-13、14.
[4]章士钊全集(第 2 卷)[M].上海:文汇出版社,2000.
[5]杨文增.试论我国报业集团化趋势[J].新闻传播研究,1994,(5).
[6]刘陔.致甲寅杂志记者函.甲寅杂志[J].1914,(2).
[7]章士钊全集(第 5 卷)[M].上海:文汇出版社,2000.
[8]佚名.江苏武备学堂肄业生公函[N].苏报,1903-06-05:(4).
[9]章士钊全集(第 4 卷)[M].上海:文汇出版社,2000.
[10]章士钊全集(第 7 卷)[M].上海:文汇出版社,2000.
责任编辑:王习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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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3605(2010)04-0096-04
2010-05-20
李日,男,山东龙口人,烟台大学新闻系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出站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中国新闻史、辛亥革命史和文化思想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