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德林(河南省豫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建管处)
河南省水利厅豫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是河南省对口援建四川省江油市灾后重建的一项重要水利工程。其中河道疏挖工程是该工程项目的一个单位工程,主要目的是扩挖河道断面,以提高河道的防洪能力,满足河道行洪的要求。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疏挖工程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特别是对水利防洪、城市建设等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控制好施工质量。
建设管理处是质量管理的主体,在工程开工之前已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对现场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等实施监督检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待质量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创优质、建精品”的指导思想,并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的落实情况以及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的执行情况等。要求监理单位制定完善的工程质量监理制度,施工单位制定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建设单位监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的质量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工程目标。
由上级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稽察部门、审计监察及社会监督等部门组成。各参建单位必须主动接受监督,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本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为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监督站(以下简称为质量监督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行使质量监督权力,但并不代替本工程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各参建单位均有责任和权力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各参建单位是否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本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质量检查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备或核定,未经质量核备、核定或核定不合格,施工单位不得交验,工程主管部门不能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根据工作需要,质监站已委托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对本工程有关部位以及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抽样检测。
质量检查、管理体系的主体是建管处。建管处负责组建工程质量检查、管理领导小组,建管处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建管处副主任、总工程师和质检安全科科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建管处质检安全科、监理、设计单位、现场各标段施工项目部等机构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当参建单位及人员变化时,应对领导小组成员及时作出调整。建管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建管处质检安全科负责,主要任务是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及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监督和实施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整改。质量检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的质量检查、管理工作,具体检查监理单位控制体系的建设及工作质量,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运作情况。疏挖工程开工后,建管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管理领导小组及时对现场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管处及时以体系检查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责任单位,并抄送有关单位。工程施工期间,建管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管理领导小组应按时(一般1个月不少于1次)对现场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工作及其他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每个月应对各施工标段进行1~2次的工程质量安全集中巡查,各参建单位至少有1名成员参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管处及时以质量检查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责任单位。
1.单项工程或者某一工作面开工前的检查。
2.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旁站监理和跟踪检查。
3.各施工工序或者分部、单元工程的检查复验。
单项工程或者某一工作面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首先报送自检报告,以及按技术规范报送的其它各种资料等。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各种质量评定和验收资料后,首先按规范和图纸要求进行核对和审查,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各工序情况进行复验检查。对各工程部位检查时,凡与该部位有关的各专业监理人员均应当及时到场,分别负责有关检查工作,同时施工单位的质检人员必须到场。检查合格后,各有关专业人员分别按规定签字。监理工程师对一般部位可进行不定期检查,对特殊部位和关键时段则应当及时跟班检查。现场发现的问题,如果不立即纠正就会影响工程质量时,应当及时口头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同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若问题重大,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督促有关专业工程师书面通知施工单位。现场发现的问题,必要时立即拍照或者录像,收集好第一手资料。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当协助调查事故原因,提出事故处理建议方案,并对处理结果检查验收。
由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共同组成质量保证体系,各单位应当针对本工程特点,建立健全各自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并主动接受质量监督站等上级有关部门对质量保证体系及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加强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按合同规定进度提交勘察设计成果,做好设计文件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应当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优化设计,并在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有关勘察设计问题。
施工单位应当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标准、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切实加强质量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本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等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使工程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质量控制关键点是指施工过程中的重要项目、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及关键工序。该河道疏挖工程的质量控制关键点要根据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施工质量计划的要求设置,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疏挖开挖河道底部高程。
2.疏挖开挖河道底部宽度。
3.疏挖开挖河道边坡。
4.疏挖开挖河道底开挖平整度。
1.制定质量控制关键点的管理办法。
2.落实质量控制关键点的质量责任。
3.认真填写质量控制关键点的质量记录。
4.落实与经济责任相结合的检查考核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必须以预防为主,加强因素控制,确定质量控制关键点后,把质量管理从事后检验转变为事前控制及过程控制,实施工程施工质量的动态管理,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确保挖掘机按照设计边线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措施为:经常校测开挖边线坐标,挖掘机严格按照标志定位施工,检查、校正放坡宽度,尽量做到不超不欠。
确保挖掘机按照设计高程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措施为:施工测量人员经常测量开挖高程,质检员按期检测,间隔时间可根据工程进度作业需要适当安排,成果及时报送。
疏挖工程涉及的专业面很广,疏挖工程的质量保证与检查,是通过技术管理来实现的。所以,质量管理的关键在于技术管理。
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地全面了解图纸,搞清设计图及技术标准的规定要求。图纸经过会审后,应将会审中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作为施工管理的原始技术资料。交底内容包括: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设计图、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施工进度和总工期,使用的施工方法等。应使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掌握所从事工作的内容、操作方法和技术要求等。
测量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复测签认制,以保证测量工作质量,防止错误,提高测量精度。测量仪器的精度与性能应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测量记录与资料必须分类整理、妥善保管,作为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归档。
疏挖工程质量验收一般包括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应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使工程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各参建单位将竣工验收资料整理并备齐后交建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