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做法与经验

2010-08-15 00:45王血红胥道桂吴本法廖贵新
湖北植保 2010年2期
关键词:宜都市经营户农资

易 青 王血红 胥道桂 吴本法 廖贵新 陈 忠

(湖北省宜都市农业局,宜都 443300)

从 2007~2009年,湖北省宜都市农业局以农资市场监管为重点,从完善制度、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入手,不断创新执法监管机制,大力推行文明理性执法,扎实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建设,全面净化了农资市场,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利益,树立了“敬业为农、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农资经营户和农民的好评,其创新方式也引起了湖北省农业厅的关注,2009年11月,湖北省农业厅将宜都市农业局作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先进单位向农业部进行了推荐。

1 基本成效

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建设,主要取得了以下几方面成效:建立了一套系统化的农资监管新机制。农资经营备案制、缺陷农资退回制、农资经营档案制、农资经营者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办法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农资案件投诉一个号、信用等级公示一块牌、农资经营一本帐、价格信息一个源、部门监管一张网”的“五个一”监管措施受到广大农民的一致认同 ;净化了农资经营市场。在全市建成农资“放心店”106家,比去年新增 82家。近三年来,宜都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农资坑害案件以及因农资质量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也没有发生因农资问题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通过开展示范建设,全市农资质量总体上要好于前几年水平:种子、肥料质量合格率达到 95%以上,农药合格率上升了 5个百分点,让我市农民用上了“放心肥”、“放心药”和“放心种”;提高了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由于执法方式不断转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宜都市农业局的执法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从 2008年开始,农业局执法经费得到了保障,整体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为促进宜都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近年来,我市农民增收的速度明显加快。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民人平实现现金收入 3378元,同比增长7.5%。预计到年底,全市农村人平纯收入将比去年增长 10%,达到 6 600元以上。继去年被湖北省政府法制办、文明办、纠风办联合发文表彰为创建全国“十佳行政执法单位”活动先进单位后,我市今年被正式列入全国 31个“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市)名单。

2 主要做法

2.1 健全监管制度,严把农资入市关

农资经营备案制。对进入宜都市场的农资品种一律严格登记备案,得到市农业执法大队认可后方可进行经营销售对试验示范用种子,按有关规定执行(不能上柜台经营,一个示范点不能超过 3333m2,若造成减产的,损失部分由经营户承担);对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一证多点、滥批乱发种子的,由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各工商分局联合查处。

缺陷农资退回制。种子销售前,要求先送检,对质量不合格的,我们一律责令经销商迅速退回;已少量销售的,要求立即召回。凡调运主要农作物种子,全部要求提供省级纯度鉴定报告。对无报告的,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组织正季鉴定。凡农药经销商经营的农药产品标签不合格和质量不合格的,一律按要求退回。

农资经营档案制。购进种子要有随货同行的调运检疫证及购货发票,销售种子要有凭证,凭证要有完整的记录;经营农药要建立档案,进货要有凭证,销售要有记录,同时要加强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2009年以来,全市共备案农作物品种 76个,农药品种 141个。共组织正季鉴定品种 36个,退回缺陷农资品种 3个。全市 106家农资经营户执行了统一的《销售凭证制度》,建立了“农资使用台帐”,注明经销商户、品种、数量、规格等内容,已在全市“五大现代农业示范区”中广泛应用,涉及农户 3.3万户,覆盖农田面积 9666hm2,并已逐步推广应用到全市各乡镇处。从近 3年农残检测结果来看,我市农村使用高毒高残农药情况基本绝迹,农残超标率明显降低,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2.2 创新监管机制、净化农资市场

开展分类监管。与市畜牧兽医局、市工商局联合制定了《宜都市农资经营者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办法》,并争取市领导以政府办名义全文转发。2009年初,经过对全市 397家农资经营户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确认 A级信用等级 66户、B级 298户、C级33户。同时推行“公示一块牌”,将统一制作的标识牌挂在各经店门前的显著位置(A类为绿色,表示为守信;B类为蓝色,表示为信用较好;C类为黄色,表示为信用一般)。以此提醒农资消费者,加强对他们的监督,促进农资经营者自律。

公开经营承诺。全市所有农资经营户要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公开承诺不经营假冒伪劣农资、高毒高残留和国家明文规定禁止生产、经营、销售的农资品种,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生坑农害农案件和不服从执法管理的经营者按规定降级,并向社会公示;对规范经营,发生质量事故后能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足额按时补偿农户并挽回损失的,在下一年度评定过程中保留原信用级别或调升一个级别;同时,对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 A级经营户,减少执法检查次数,并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农资消费者购买其经营的农资品种;对守信度差、经营不规范的经营户,则集中执法力量,加大监管力度,逐步规范其经营行为促使其提升信用等级否则将其淘汰出我市农资经营市场。2009年,对 2家违规的经营农资经营户进行了降级处理;对 3家有轻微违规经营行为的农资经营户给予了降级警告,目前正在整改之中。

3.3 转变执法方式、维护农民利益

规范执法行为,公开接受监督。制定实施了《宜都市农业生产事故鉴定实施办法》、《宜都市农业生产事故鉴定专家组工作规则》;建立了宜都市农业生产事故鉴定专家库,配备各类农业专家 34人;在全局严格执行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和办案任务交示单制,提高了办理涉农案件的权威性与准确率。为了增加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我们在设立举报电话的同时,为所有执法人员印制了“农政执法联系卡”,注明执法人员姓名、执法政号、联系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发放到服务对象手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受到农资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一致认同。

坚持宽严相济,开展理性执法。我们坚持预警与惩治相结合,准确把握农政执法工作的原则性与灵活性,变处罚为主为服务为主,变事后处罚为事前监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科学处理预警与惩治、管理与处罚、鉴定与调解、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2009年,我们常年固定一辆执法专车,固定一组专班,共立案查处涉及农药、种子的违法违规行为 47起,没收违法经营种子409kg;检查肥料品种 104个,抽检复混肥品种 14个,查处肥料事故 15起,结案率 100%,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近 100万元。

加强部门配合,注重法规宣传。在贯彻落实《种子管理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规过程中,与市工商局、畜牧兽医局、质监局、物价局、环保局、公安局等单位建立了良性、灵便的应急机制。只要一方接到投诉,即相互通报情况,明确牵头单位,及时组建专班,在第一时间深入现场展开调查,在全市范围内构建了一张全方位、全时段的农资质量监管网,彰显了部门配合的强大威力。同时,充分利用《宜都农业》报、宜都农业网及“农讯通”短信平台等载体,坚持常年不懈抓宣传,免费发放涉农法规资料5万余份,组织全市农资经营户集中培训五期 314人,让经营户知法守法,也提高了广大农民的识假辩假能力。

3 问题与建议

回顾近年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建设的工作实践,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执法人员身份问题。目前执法人员的“参公管”身份既不利于其本人的职称评定,也不利于稳定队伍,稳定人心。少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面对处理相对人时存在思想顾虑,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执法工作力度;二是解决办案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农政执法由于起步晚,各级主要强调保障执法人员个人待遇,办案经费难以足额保证,全部由部门承担目前不太现实,应该纳入财政预算;三是解决好“三统一”问题。一要统一着装。目前基层农业执法人员基本上用的是植物检疫服装。二要统一执法标识。特别是执法车辆,目前基本上都是仿照公检法标识;三要统一投诉电话。“12316”农民投诉专线虽然统一了,但只能联接固定电话,用移动电话则无法打通,从而影响了投诉和执法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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