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061000 孙国军
近年来,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大力实施,极大的调动了农民购买农机的积极性,农业机械发展呈现良好的势头,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但同时也应看到,由于农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搭乘、超载、超速、逆行、酒后驾驶、闯红灯等违章现象十分突出,各类交通事故也日显增多。如何保证农机既促农致富又安全生产,在此浅谈一下我的观点。
1.1 农机管理方面。一方面,对拖拉机的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没有赋予农机管理部门上路检查、纠正拖拉机及驾驶员违章违法行为的权力,不能对拖拉机和驾驶员的安全生产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管,农机部门行政执法的手段较弱,对监管安全生产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农机监理装备设施不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对安全生产的监管。监理装备是保障农机安全检查的物质基础。目前,大部分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没有配备适合下乡进村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的笔记本电脑和多媒体教学设备,没有农机安全技术状况检测线、检测仪、电子桩考仪、酒精测试仪和摄像机等专用设备。
1.2 驾驶员方面。农机手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法制观念淡薄,安全意识较差,有的喜开“英雄车”,夏天爱穿拖鞋驾驶,甚至把车交给未满18周岁的少年驾驶,“黑车非驾”、“违章载人”等现象也十分突出,对因违章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及应承担的法律、经济责任考虑过少,轻学习技术,重经济利益,致使农机事故时有发生。而在农村,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大都作为农民出行、赶集、走亲访友,接送学生的主要搭乘工具,少则几人,多则十几人,造成了事故隐患。
1.3 农业机械方面。一是超载行驶、私自改装现象普遍存在。因经济利益驱使,多拉快跑经常发生,有的载物超高、超长、超宽,还存在擅自改装、换大轮、加大轮胎、加宽加长拖斗现象。二是受经济条件制约,农民购买的车辆以价位较低的拖拉机为主,有的甚至购买非法拼装的“三无”车辆,加上机手日常不注重保养、维护和检修车辆,忙于挣钱,忽视安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车辆长期带病作业。三是部分车辆超年限使用。农民购车几乎没有使用年限的概念,在乡村道路上行驶的部分拖拉机已达到或超过报废年限,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2.1 狠抓源头管理,尝试联合办公,加强牌证管理。一是要加大对农机安全监管装备的投入,有计划地配备交通、通讯、宣传、安全技术检测、故障勘察、事故处理和计算机辅助管理等技术装备,在人力物力上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二是要加强农机管理网络化建设。针对农机特点和管理难点,加强市、县、镇、村、户的网络化建设,做到农机管理“横到边,纵到底”,避免出现管理空白。农机部门要把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经常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提高拖拉机的入户率、驾驶员的持证率、农业机械的年检率,降低农机事故率。三是要加强拖拉机的牌证管理和技术检验。要严格规范拖拉机牌证管理,杜绝为超出范畴的车辆登记和核发牌证。同时,要严格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在年检中按照拖拉机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逐项检查,坚决杜绝病机上路。四是加强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要严格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和考试,禁止把培训班变成 “走过程”、“速成班”,要加强实地模拟训练,通过设置障碍,制造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反复训练学员的处理能力,增强驾驶中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发放驾驶证。五是建立农机、公安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针对当前无牌无证农用车辆的管理,采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农机部门互相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公安交警查到无牌无证农业机械能及时通知农机部门予以发牌,农机部门也可充分利用基层交警大队的大院停放暂扣的无牌无证车辆,可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也可互相抽调人员,实行联合办公,以加大工作力度。这样,既解决了交警警力不足,又充分发挥农机部门长期以来针对农村道路实施农机监管的有利条件和经验,进一步消除农业机械事故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2.2 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加大执法力度。要针对农村特点和管理难点,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受教育面达到百分之百,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农机部门要把各种隐患酿成的事故案例制成图版,配上文字,经常在农闲时节组织机手观看,通过血的事实、活生生的案例,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要深入开展无牌无证、违章载人、超载超速等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常年流动检查工作,加大对违章车辆、驾驶人员的处罚力度,从而达到减少交通事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的目标。
2.3 建立健全交通标志。交通标志是提醒人们行车走路的交通设施。农村公路路况复杂,弯路窄路多,三岔路口多,再加上道路少有养护,造成路况很差,有关部门应在村庄主要入口处设立“农机安全警示”标牌,在十字路口、窄桥、弯道、学校、事故多发地带等处设立交通标志,合理设置安全标线,安装减速带。通过完善道路交通标志,警示驾驶人员,减少农村交通事故的发生。
2.4 加强农业机械的强制保险工作,减少事故损失。由于农机拥有者经济实力相对比较差,担风险能力比较弱,一旦发生生产大事故,肇事者就会面临倾家荡产的危机,而受害者由于得不到及时救助而酿成惨剧。为了降低生产经营风险,呼吁机手参加“交强险”。农机“交强险”的实施,减轻了农机手的生产意外经济负担,同时也减少了肇事机手与受害者之间的经济纠纷与矛盾,极大地维护了广大农机手和受害方的经济利益,这必将对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农机部门和保险公司应以广大机手的利益为重,宣传“交强险”的意义,让机手明白:办理证件可使他们的财产得到法律保护,买了保险可解除他们作业中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