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燕 戚桂琴 母华敏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学报编辑部,河北 秦皇岛 066004)
接受美学方法论与新闻传播学
刘燕 戚桂琴 母华敏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学报编辑部,河北 秦皇岛 066004)
新闻传播正在逐渐走向现代化、市场化,在新闻传播学界,对于受众的研究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不断有意识强化受众在传播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而且不再只是从传播学角度去研究受众,而是力求从相关学科中借鉴有益的东西,以便于受众研究能达到新的高度。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出现的接受美学与新闻传播学中的受众观有契合之处,为新闻传播学受众研究提供了许多参考。
接受美学;新闻传播学;受众;文本
接受美学方法,就是从读者与作品的相互关系研究文学作品中接受过程的一种方法。受众,是指传播过程中信息的接收者,读者、听众、观众、网民等等。接受美学和新闻传播学的受众都认为,在传播过程中,受众是主动参与对文本的解读,而不是被动地接受信息。因此,研究受众、重视受众,了解受众兴趣和需要,应该是所有新闻媒介从业人员的共识和必需。
接受美学突破了以作者和作品本体为中心的美学研究方法的局限性,认为文艺作品是由文本和读者、观众两部分组成的,由于文艺文本具有未定性,有着难以预定的空白,所以文本本身不能产生独立的意义,只有通过读者的阅读和观众的观看,以读者、观众的感觉和知觉经验去填补文本中的空白,才能体现文本的意义和价值、实现文艺作品意义的表达。也就是说,作家为读者创造作品,而作品的生命力却要在读者的接受过程中,才能得到实现。即,读者不仅接受“文本”所传递的信息,而且积极地参与信息的再创造。没有读者的参与创造,作家创作的“文本”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作品接受美学跳出了传统文艺理论的圈子,将读者、观众对文本的感知、解读、接受、再创造纳入到文艺作品的构成要素之中,不像传统文艺理论只承认读者、观众对文艺作品的被动接受,认为作品本身不经过读者阅读,就没有任何意义,文学作品的意义存在于阅读与解释它的读者的理解意识中,充分肯定了读者、观众的能动性。读者、观众是使文本得以成为文艺作品的人。
传播学在研究之初,是以传播者和媒介为中心,关于传播效果的研究,对于传播的对象,即受众的研究甚少,甚至认为受众在传播过程中只是消极、被动的信息接受者,是一个全然被动的“靶子”的角色。传播学奠基人之一的拉斯韦尔1948年提出的5W模式,确定了传播学研究的五大领域,即传播者、信息、媒介、受众、效果,至今对传播学仍然有重要的影响,但是却忽略了受众对于信息的反应,没有揭示传播的双向性和互动性。随着传播学的发展,“噪音”、“反馈”等概念的引入,传播模式和观点的改变,传播学研究开始偏重受众,认为受众是传播的目标、是信息传播的“目的地”,是传播效果的“显示器”,受众的信息接受活动不是被动和消极的,而是积极的、主动的。受众作为传播过程的两极中的一极,在传播中占有重要地位,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互联网媒介普及以后,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传播和对已传播的信息的讨论、补充等活动十分活跃,人们不断地在网络上加进新的信息,这对传播效果的影响是很大的。”[1]P267从接受美学的观点来看,新闻传播中的“信息文本”,如果没有受众的“阅读”(接受)就没有意义。也就是说,在新闻传播过程中,信息文本本身也不能产生独立的意义,也需要通过受众的参与才能完成传播的过程。而要想信息文本有意义、有效果,最重要的是要让受众“阅读”、“观看”、“收听”、“浏览”。
虽然说现在的新闻媒介向窄播化发展,许多媒体也开始注意对受众的研究,但是什么样的新闻才能够更好的被受众接受呢?接受美学认为,读者和观众对于文艺作品的生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决定读者接受能否实现以及以何种方式实现,实现的程度、效果,关键取决于读者和观众的期待视野。由于读者期待视野的差别,导致不同读者对阅读对象的需求不同,也导致不同读者对同一作品理解欣赏的差异。
接受美学的代表人物姚斯认为,读者是千差万别的,每个读者在接受活动中,总是从自己的期待视野去看待作品。[2]而期待视野涉及到读者和观众的既有经验,它的形成和读者所受的教育水平、地位、性格、审美趣味等密切相关。按照接受美学的观点,新闻传播也必须面对受众的期待视野。从受众的角度而言,期待视野决定了受众对于新闻传播信息文本的选择,决定了受众对于信息重点的选择,也决定了受众对信息文本的理解与评价。受众接触新闻传播媒介先后要经历选择性注意、选择性理解、选择性记忆三个步骤。当然,如何“选择”取决于受众的期待视野。因此,同样一种新闻传播媒介,同样一条新闻信息,在不同的受众那里会产生不同的态度和评价。所以说,报纸的采编、广电的制作,都要在研究受众期待视野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从传播学的个人差异论也可以看出,受众是千差万别的,受众对于信息的接受受到所受教育水平、社会地位、经历、性格、态度等的制约,而所有这些因素在读者接受文本的过程中自始至终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决定着受众对信息文本的选择,只有符合读者既有价值观念、兴趣等的文本,才有可能吸引受众;它制约着读者对新闻信息文本的解读,读者往往会根据既有经验来去认识信息文本的内涵,并填补其中的空白;从而影响受众对于信息文本的评价。所以说,受众总是以自己的期待视野是否被满足去评价信息文本。但是受众心理也有一些共同性的因素,比如,求真、求新、求近、求快等。了解受众、研究受众的这些共同性心理因素,才能使新闻传播更贴近生活、贴近受众,才能满足受众的需求,更容易被受众接受,从而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发行量、收视率、收听率、点击率是衡量受众心里的一个重要尺度,只有适应受众接受方式、符合受众期待视野的文本,才能够有好的传播效果。
接受美学认为,作家创造出来的作品本身,如果没有经过读者的阅读,就还不称其为作品;只有经过读者的解读、接受、再创造,它才能被称为作品。同样新闻传播活动也应该这样来理解。从某种意义上看,受众是新闻传播媒介信息产品的消费者和市场。新闻传播媒介的信息产品在被接受以前也只是一种“文本”的存在,只有被受众接受后,它才能真正地转化为现实的“信息产品”。也即,新闻传播活动—信息文本—受众接受信息产品,这才是某一具体的新闻传播活动的全过程。也就是说新闻传播的传播效果最终是由受众实现的,只有在受众的具体化活动中,新闻传播的效果才能实现,其潜在功能才有可能得以发挥。只有通过受众的解读,才能获得传播效应。新闻传播要实现传播意图,就不能只重视传播,不重视接受,只追求发行量、收视率、收听率、点击率,而不重视受众的反应。新闻传播中受众的期待视野对于新闻传播的深刻影响,所以新闻传播媒介要体现对不同受众期待视野的尊重与满足。新闻传播学理论中,历来都有传播的环境教育、娱乐功能之说,不论哪种功能,都不能由信息文本自身实现,都需要在受众的接受过程中实现。受众需求是新闻传播活动中的重要制约因素,新闻传播必须依赖于受众对于信息产品的接受,才能发挥其社会的功能。受众在接受信息产品后,又会有新的信息反馈到新闻传播者那里,进而影响和制约下一轮的新闻传播活动。
传播效果的取得不仅取决于受众是否得到了信息,而且取决于他们的信息选择和加工,即对信息的解读、还原结果。受众在信息的接受过程中,信息被重新整合,被不同受众按照自己的认识解读。对于任何新闻传播媒介而言,只有受众的接触与选择,其目标才能够实现。所以占有市场,占有受众,是媒介的必然选择。
接受美学认为,读者与作品的关系,不仅读者实现着作品的潜在功能,使“文本”成为真正的文学作品,而且作品也在影响读者,并培养读者的阅读趣味、审美心理等。可见作品影响着读者,而读者又制约着作家的作品创作。根据接受美学的读者观,新闻传播同样存在两个主体——传播者和受众,而且两者是相互影响的。
接受美学认为,读者的能动作用不仅在于决定某一文学作品在不同时期的地位和价值,还在于它能间接影响文学作品的再生产,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会提出一系列新的问题和要求,作者必须在再创作时做出反映和回答。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新闻传播者通过符号来传达他所要传达的意义,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从事实及其信息到信息产品,二是从信息产品到信息产品接受者,即受众。也即意义的符号化过程和符号的解读过程。根据接受美学,信息产品对受众有影响,受众对信息产品也有影响,两者之间是相互作用的。当第一阶段的工作完成后,信息产品便脱离了新闻传播者,成为受众的认识对象,这就是接受美学中的“文本”。接受美学认为,任何文本都是不能产生独立意义的开放式的图式结构,它之所以能够变成作品,只有靠读者的参与并使之具体化,才能实现它的意义。正如接受美学的创始人姚斯所说:“文学作品并非对于每个时代的每个观察者都以同一种面貌出现的自在客体,而象一部乐谱,要由演奏者将它变成音乐。只有阅读活动才能将作品从死的语言材料中救出来并赋予它现实的生命。”[2]P315受众在接受到新闻传播媒介传递的信息后,在感情、思想、态度和行为方面都会发生一些变化,这种变化是以受众对信息文本的认同为基础的。而了解受众的要求,能够更有效地为广大受众服务。
接受美学认为,在文学作品文本的写作过程中,作者头脑里始终有一个隐在的读者,而写作过程便是向这个隐在的读者叙述故事并进行对话的过程,因此,读者的作品已经蕴含在文本的结构之中。新闻传播过程中,新闻传播者的心目同样有“隐在的受众”,而且也会给新闻创作带来巨大的影响。在信息传播活动开始之前,新闻传播者总会或多或少、或自觉或不自觉地考虑受众的存在,也就是考虑到受众的个性、特点、兴趣、需要等,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所有参与者都带了一个装的满满的生活空间——固定的和储存起来的经验——进入了这种传播关系,他们根据经验来解释他们得到的信号和决定怎样回答这些信号。”[3]P47“受众可能也运用他们自己的范畴来对讯息进行解码,而且他们往往以媒体制作者根本没有想到的方式来对讯息进行解码。”[4]P422受众也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向新闻传播媒介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而新闻传播媒介为了提高传播效果,也即发行量、收视率、收听率、点击率等,往往会根据受众的意见或建议对信息产品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修改,以适应受众需要,从而吸引更多受众的参与。而且受众都有自己的特殊接受方式,这又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新闻传播者的方向和视角。也就是说,在新闻传播信息文本的创作过程中,新闻传播者头脑已经有了受众需要的概念,并且形成形象。也即,受众的作用在一开始就已经蕴含在信息文本的结构之中。当某一信息文本进入到实际的接受过程后,隐在的受众便同现实的受众结合起来,赋予信息文本的接受以具体的外在形式。所以说,新闻传播者从他们心目中具有的隐在受众的角度去关注社会,才能够取得好的传播效果。
[1]丁柏铨.传播学基础理论[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3.
[2]姚斯.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
[3][美]威尔伯·施拉姆,威廉·波特.传播学概论[M].北京:新华出版社,1984.
[4][美]斯蒂文·小约翰.传播理论[M].陈德民,叶晓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5]谢常青.接受美学与新闻传播效应[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4).
[6]陈峻俊.主动的“解读者”——传播学与接受美学受众观的比较[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8,(专辑).
[7]何国平.新闻传播的接受之维[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6).
[8]许厚今.接受美学对新闻学的启示[J].新闻战线,2004,(7).
(责任编校:王晚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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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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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2219(2010)03-0208-03
2009-11-10
刘燕(1978-),女,陕西蓝田人,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新闻传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