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伟
(海南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海南海口 570228)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若干问题探析
周 伟
(海南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海南海口 570228)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具有诊断改进、反馈调控、教育激励、指引导向和咨询决策的功能,应遵循方向性、客观性、系统性、可行性和发展性的原则,重点把教师及其教的活动、学生及其学的活动作为教学评价的核心内容,并分别采取不同的评价方法开展实施。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问题探析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是相关教学管理机构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规范,通过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全过程的系统监测和全面考核,从而评定教学质量与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并作出相应价值判断的过程。科学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评价,对于切实掌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履行职责的状况,调动其教学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具有重要作用。
美国著名教育心理学家布卢姆认为:“教学评价是一种获取和处理用以确定学生水平和教学有效性的证据的方法,是简述教育的终极目的与教学任务目标的一种辅助手段”[1]。从目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实际状况来看,教学评价在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教学目标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其所具备的功能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诊断和改进功能
在早期教学评价中,由于过分强调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结果导致在教学评价实践中出现了较多的不良倾向。因此,现代教学评价理论一个重大发展,就是比较注重研究教学评价的“诊断”和“改进”功能。由于教学评价能够比较准确诊断出教学过程的质量水平、缺点不足和存在问题,因此便于对教师施教行为、学生学习行为以及教学效果进行价值判断,进而作出及时矫正和改进。
(二)反馈和调控功能
通过科学的教学评价活动,可以为教师、学生及学校管理者提供真实有效的反馈信息。借助这些反馈信息,教师可以了解自己教学的优势和劣势,学生可以发现自己学习情况的变化以及发展趋势,学校管理者可以看到在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按照系统论观点,任何一个系统的调控都必须以信息反馈为前提。对教学系统而言,这些信息可以为下一步教学活动提供有效的调节依据。
(三)教育和激励功能
所谓评价的教育功能,是指通过教学评价活动,激发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由于教学过程是师生共同参与的活动,因此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优劣有赖于师生两方面因素。科学的教学评价会在客观上产生巨大刺激和激励作用,是对教师和学生的态度、活动及效果的一种强化方式,会激发其继续前进的动机,从而对教与学活动产生积极影响。
(四)指引和导向功能
教学评价是对教学质量和效果进行测量和分析的活动,首先应该考虑的就是评价的目标和指标问题。作为确定测量和评价的基本依据,教学评价目标与指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将直接对教学活动产生“风向标”作用。开展教学评价,对教学过程和教学结果进行价值判断,评价的每一步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实现教学目标。因此,各类教学评价目标和指标的制订,一般都具有明显指引性和导向性。
(五)咨询和决策功能
对教学评价活动本身来说,它的最终目的并不仅仅是对教学活动的有效与否作出鉴定,更重要的是使教学活动价值最大化。通过教学评价活动,可以对影响教学质量的诸多因素进行逐一考评,以便为教学工作改进和教学管理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证据与依据。大量事实表明,没有教学评价活动所提供的具有说服力的结果,相关咨询和建议就难以产生,改革教学工作的决策更无从谈起。
教学活动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它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从这个意义上讲,对教学活动进行评价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能否实事求是地把握教学实际情况并作出客观、公正和有效的评价,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学评价本身是否遵循科学原则。笔者认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 )方向性原则
邓小平早在 197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就强调:“学校应该永远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2]。高校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目的,就是引导和帮助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与接班人。因此,从价值评价的角度来看,教学评价也必须合乎这一原则和目标。
(二 )客观性原则
教学评价作为一种价值判断活动,它是建立在事实判断基础之上的价值判断,注重的是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有机统一。这就要求在教学评价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客观真实地反映教学实践活动及其教学效果,公正合理地作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评价,以便在此基础之上总结经验,寻找差距,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三 )系统性原则
从整体上来看,教学评价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这个自成一体的评价体系中,包括了评价主体系统、评价客体系统、评价标准和指标系统、评价方法和手段系统等诸多子系统,涉及到学校、教师和学生等方方面面的利益。因此在教学评价活动中,要注意做到统筹兼顾,充分考虑其整体最佳原则,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四 )可行性原则
可行性原则主要是指在教学评价中应该突出重点,区分主次,易于掌握。既要讲求科学性,又要讲求可操作性,抓住那些最能反映教学本质和规律性的东西进行评价。否则,不仅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而且会使评价活动流于形式,难以发现真正有价值的信息,无法达到预期的目的和作用。
(五 )发展性原则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转型,高等教育本身也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与变化。因此,作为对教学质量和教学目标进行鉴定的教学评价活动,也必须坚持用动态发展的观点来观察、分析和评判,需要根据客观情况变化不断更新和完善评价方法、手段和指标体系,对评价环节和评价结果进行再评价等。
在教学评价的对象问题上,早期观点和理论倾向于将学生的学习状况和成效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例如,美国学者格朗兰德就认为:“评价是为了确定学生达到教学目标的程度,收集、分析和解释信息的系统”[3]。我国学者吴文侃也认为:“教学评价,就是通过各种测量,系统地收集证据,从而对学生通过教学发生的行为变化予以确定。教学的评价对象是学生的学习过程及其结果,评价者是任课教师。”[4]然而随着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发展,学术界对教学评价对象的认识逐渐突破学生这一群体,评价对象开始由片面走向全面、由一元走向多元。事实上,教学活动作为一个动态过程和有机系统,只有从整体上加以认识和把握,才能作出公正合理的价值判断。因此,其评价对象和内容应该是多方面的。
从理论上讲,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推进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方方面面都可以作为评价对象,包括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课程和教材、评价教学过程、评价学习过程、评价教学管理、评价教学效果、对教学评价的再评价等。但事实上,由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过程,它涉及到学校教学管理、资源配置、教师教学能力、学生学习态度等诸多方面,其评价对象的多元性和广泛性,使得在具体教学评价活动中,不可能也没办法做到面面俱到。为了有效提高教学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必须对思想政治理论教学评价对象有所选择和侧重。
笔者认为,考虑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的特殊性以及教学评价对象之间固有的内在结构与功能,应该把教师及其教的活动、学生及其学的活动作为教学评价的核心内容。这是因为,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对象的诸多因素,是以教师及其教的活动、学生及其学的活动为主线而有机联系起来的,教师及其教的活动、学生及其学的活动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诸因素的中心环节。整个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活动,在实质上就是教师与学生的互动过程,是教师教的活动与学生学的活动的有机统一。离开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整个教学过程就无从组织和运作。而参与到教学过程中的诸多要素,都是在教师与学生的主体性活动的作用下才得以组织和运作起来,从而成为整个教学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对教学过程产生作用。
事实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本身就具有教学主客体双向互动的典型特征。一方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是教师有目的发现、选择和利用大学生不断发展着的客观变化,自觉调整教学内容与学生学习之间的关系,以便更好地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目标实现,这就要求把教师的“教”作为教学评价的重点内容;另一方面,大学生要接收、认同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社会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并把它内化为自身理论认知和思想道德素质,这就要求通过各种测量与考评方式,对学生学习课程之后发生的思想和行为变化予以确定。因此,有关学生的“学”同样也应该成为教学评价的重点内容。认识到这一点,我们便可以在探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方法时,注意把握教学评价对象的重点与核心,从而保证教学评价过程的针对性和教学评价活动的有效性。
任何一项评价活动,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评价的方法问题,没有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评价结果的公正性、有效性乃至评价本身存在的合理性就会受到质疑。而评价方法的确立,又与评价者、评价对象、评价目的甚至评价程序等密切相关,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具体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而言,按照教学评价对象的不同,笔者认为评价方法也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方法,另一类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方法。
(一)针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方法
1.问卷评价法
问卷评价法就是通过发放、回收、整理和分析调查问卷的方式来进行教学评价的一种方法。调查问卷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开放式,另一种是封闭式。开放式问卷的优点在于填写人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调查者可以从中获取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封闭式问卷的优点在于格式整体,收集的调查结果比较标准化,便于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在进行问卷评价时,十分关键的环节在于制定科学合理的调查问卷。比如,问卷中提出的每项问题都要有严格的内在逻辑顺序,并把它分解为不同类型;问卷提问不能超越被调查者实际的知识和经验范围;问卷要有针对性,提供的答案要把各种情况和意见都充分估计到。
2.专家评价法
专家评价法就是借助相关专家学者的知识、经验与判断能力进行教学评价的一种方法。在评价过程中,首先应该组成结构合理、人数适当的专家评价小组。其次,他们的评价应该是综合性、全面性和诊断性的。此外,专家评价应是随机性的,由专家组自主决定听课时间和内容,以便了解教师平常的教学情况和真实水平。专家评价法除了采用听课方式外,还可以通过检查学生作业和教师的教案、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教师的教学质量。总体而言,这种评价方法的优点在于方法简单,运用方便,可以全面考察评价对象。缺点是评价结果可能缺少数据支持和定量分析,并且评价质量的稳定依赖于专家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
3.同行评价法
同行评价法即由任课教师的同行对其教学进行评价。由于教师同行之间相互比较了解,对本学科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对师生背景情况较为熟悉,因此,同行之间的评价应该能够作出准确的、恰如其分的判断,同时也有利于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提高教学队伍的整体水平。但是,同行评价法在运用过程中也容易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同行之间由于平常较为密切的联系和接触,因此评价时往往出现因碍于情面而相互吹捧、言过其实的现象,或者因为平常的矛盾与成见而相互贬抑、吹毛求疵的现象,从而导致教学评价结果产生变异和失真,这是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的问题。
4.学生评价法
大学生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直接感受者和受益者,因此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他们应该是最有发言权的。通过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评价,可以直观反映出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受欢迎程度以及师生之间关系融洽状况。此外,还可以反映出任课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艺术是否符合学生需求。不过,学生评价法也存在着较为明显的缺陷和不足。首先,由于学生评价角度和立场的原因,他们主要是从自身需求和喜好程度来评定任课教师的教学;其次,由于大学生个体成熟程度和判断能力还有待提高,导致他们的评价往往只看重任课教师的教学形式,容易产生评价内容的偏移和评价结果的失真现象。
5.自我评价法
在以往的教学评价中,任课教师通常只是被动接受别人的评判,自己却没有参与评价的权利和机会,这对任课教师来说是不公平的,也违背了教学评价的科学性和全面性原则。其结果往往导致任课教师对教学评价的抵触情绪,对评价结果缺乏认同或者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不利于教学评价正常开展和顺利实施。事实上,教师自我评价是更加符合人性化的一种评价方法,它通过激发教师的主体意识,促使教师自觉地研究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注重教育教学观念和方式技巧内化。除此之外,通过教师自我评价还可以实现评价者与被评价者之间的互动与沟通,是推动教师自我反思、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的良好手段。
(二)针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方法
1.闭卷考试与开卷考试结合法
在运用闭卷考试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时,应该在命题类型和测试方向上有所改进。在具体的题型选择上,应以辨析题、论述题和材料分析题等主观性试题为主;在考核测试的方向上,应该侧重对学生能力与素质的测评,着眼于培养大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此同时,还需要进一步推进开卷考试的改革。开卷考试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学生可以携带资料参加考试,另一种是学生提交课程论文。“实践证明,开卷考试有利于减轻学生的学习压力,有利于纠正死记硬背的传统‘应试教育’,有利于学生在理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的基础上独立思考、拓宽视野”[5]。
2.笔试考核与口试考核结合法
笔试考核具有形式统一、题型多样、覆盖面广等优点,能够有效检测学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但同时也存在一定弊端。有鉴于此,可以尝试推广口试考核方式。所谓口试,就是要求学生自己抽题或者由老师提出问题,然后经过简短时间准备后当面予以回答。与笔试相比,口试需要学生现场快速思考与即时回答,因此可以从多方面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为保证口试效果,首先要把好命题关,侧重考查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原理的掌握和应用程度;其次要把好组织关,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等方面要有明确规定,确保考试的公正与公平。
3.平时作业与期末测验结合法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与其他各类专业课程相比固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基本教学要求和学习要求应该是一致的。表现在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考核评定上,也需要平时作业和期末测验两项最基本的评价指标。在实践中,尤其需要增加平时作业在评价中的地位和权重。平时作业可以采取机动灵活、形式多样的方式,如课程论文、读书报告甚至可以是教学录像的观后感等。在对平时作业的评分上,可以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然后按照一定权重进行换算,并把它与同样经过一定权重换算后的期末测验成绩相加,作为课程考核评价总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4.理论认知与日常行为结合法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既是一个内化的过程,又是一个外化的过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也自然需要对这种内化与外化效果进行评价”[6]。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有的学生考试成绩很好,但就是没有很好的外化和付诸行动,理论考核的高分没有及时转化为思想道德行为的良好表现,使得理论认知与日常行为之间产生严重脱节和背离。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际效果不仅表现为学生理论认知上的状况,而且更表现为学生日常行为上优化的状况,把能否做到“知行统一”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标准。
5.课内表现与课外实践结合法
在对学生学习效果进行考核评价时,不仅应该重视课堂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还应该重视课外活动时间的表现,把学生的课内表现与课外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进行考查。具体来说,课内表现主要由任课教师进行记录和考评,课外实践则由班主任、学工办 (辅导员)、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等共同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班主任的评分占 30%;学工办 (辅导员)的评分占 30%;班干部的评分占20%;学生代表的评分占 20%。任课教师在学期结束之后,把每个学生课内表现和课外实践的总成绩分别按照一定权重进行换算,然后将其作为学生总评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强调的是,上述关于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方法,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有机整体,本文仅是为了叙述和行文的方便,采取了罗列的方法对它们进行逐项阐述。事实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作为一个动态过程,它涉及到诸多环节和方面,其评价范围的复杂性和广泛性,使得任何一种评价方法都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因此,在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时,为了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通常是多种评价方法同时并用或交叉使用。
[1]布卢姆著,邱渊译.教育评价[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 (第 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格朗兰德著,郑军译.教育测量与评价[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1.
[4]吴文侃.比较教学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
[5]聂彩林.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艺术[M].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
[6]骆郁廷.试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的特殊性[J].教学与研究,2007(4).
G 641
A
1009-9743(2010)01-0096-05
2009-11-12
周伟 (1978-),男,汉族,河南开封人。博士,海南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理论课及政治学专业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责任编辑:王 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