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跃俊
(华北电力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北京 102206)
浅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义利观
温跃俊
(华北电力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北京 102206)
中国传统文化孕育了不同的义利观,其中的许多重要思想至今仍散发着智慧的光芒,对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借鉴作用。本文旨在对传统义利观加以梳理,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提出市场经济背景下适宜的义利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义利观;义利并重
所谓“义利观”是指人们处理伦理道德和物质利益关系时的观点和态度。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义利”关系的争论自古有之,大体上可以分成三种观点。
道德理想主义义利观,是指以道德为终极目标的义利评价标准。这种观点的代表当推孟子。据《孟子》记载,孟子在石丘这个地方遇见了一个叫宋旌的人,宋旌告诉孟子自己将去秦国劝说秦王放弃与楚国的战争计划。孟子问到:那你打算以什么理由去游说啊?宋旌回答:我要向秦王阐述兴兵的不利。孟子说:那你的初衷很好可是理由太差了,你用利益游说诸侯,如果秦楚罢兵,这说明君主们是因为利益而停止战争,如此一来,则必将诱使人心大坏,做儿子的心怀利益去侍奉父亲,做兄弟的心怀利益去侍奉兄长,做臣子的心怀利益去侍奉君主,社会上各色人等都心怀利益去交往,早晚是要亡国的。如果你能够用“仁义”去游说诸侯,诸侯因为认识到“仁义”的好处而感到高兴,这样停止交战,说明君主们是因为“仁义”而停止战争,如此一来,社会上的人们都能够心怀仁义去交往,这种状态国家一定兴旺。你何必要提利呢?(“先生之志则大矣,先生之号则不可。先生以利说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悦于利,以罢三军之师,是三军之士乐罢而悦于利也。为人臣者怀利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利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终去仁义,怀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先生以仁义说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悦于仁 义,而罢三军之师,是三军之士乐罢而悦于仁义也。为人臣者怀仁义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仁义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仁义以事 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去利,怀仁义以相接也,然而不王者,末之有也。何必曰利?”)①《孟子·告子下》第4章
如上所引,孟子主张推崇仁义道德,在仁义道德的感召下进行生产,依据仁义的标准对社会产品进行合理化分配,奉行这种模式就会自然而然的通达“王道”境界,不需要计较暂时的利益得失。孟子见梁惠王的时候,开篇头一句就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亦已。”孟子道德理想主义的义利观由此可见一斑。
墨子一向重视义利之辨,在今本《墨子》一书中,尚存有《贵义》一篇。但墨子所谓的“贵义”实际是指“重利”,旨在生产过程中,重视利的积累,发挥利的作用,保证人人得利,就是义的目的。墨子一贯以利言义,以义释利。
墨子说“义,志以天下为芬,而能利之,不必用。”(墨子·贵义第四十七)
“义 ,利也爱利 ,此也。”(同上)
“义 ,利 ;不义 ,害。”(同上)
在墨子思想体系中,义利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一切从实用的角度出发,能够带来利益的就是符合义的要求的,反之则不义。今人在理解墨子义利观时,如果仅就墨子的“义利观”进行分析,往往容易理解为墨子只言私利,这就犯了断章取义的错误。通观墨子的思想,墨子重视利,但并非重视私利,墨子思想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则是“兼爱”,主张天下一家,爱人如爱己。
墨子说“若使天下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犹有不孝者乎?”(墨子·兼爱上第十四)
“故兼者,圣王之道也,王公大人之所以安也,万民衣食之所以足也。”(墨子·兼爱下第十六)
由上述可见,墨子所重视的利,是社会群体的公利,并非少数人的私利,大家都得利,就是墨子所说的“义”了。
叶适、陈亮是南宋时期著名的思想家,宣扬“经世致用”之学,其思想渊源可以上溯到西汉的贾谊,乃至战国时的荀子。朱熹曾评价陈亮的思想是“义利双行,王霸并用”①侯外庐编《:中国思想通史》,721页,人民出版社,1959.,但陈亮自己认为,他所主张的是道德与功利的统一、王道与事功的统一,②张岂之主编《:中国思想学说史·宋元卷》,下卷484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简言之即“义利合一,王霸无别”。叶适也主张,义利二者并不是相互对立排斥的,不应该以义否定利,③同上,497页.他说“昔之圣人,未尝吝天下之利。”④[宋]叶适《:叶适集·水心别集》,卷三672页,中华书局,1961.“崇义以养利”⑤同上,647页.
陈、叶的思想是针对当时社会思潮而发的。儒家思想自始便具有超功利性,孔子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对墨子“重利”的思想大加挞伐,斥之为“是禽兽也”。到了宋代,朱熹创立“理学”,只谈性命道德,不提实际功绩,甚至还以事功为耻,学风疲弊空乏。陈、叶对这种社会风气深感不满,提倡要义利结合,既要高扬道德的旗帜,又要填饱旗手的肚子,既要引导人们向善,又要满足人们基本的生活需要。应该说这种带有功利主义气质的义利观,是最有实际价值和可操作性的。
综上所述,像墨子一样把道德和利益混为一谈,把道德利益化,实际上是破坏了道德的形上特性,极易使道德沦为利益的幌子;而像孟子一样把道德和利益截然分开,只谈道德不谈利益,则容易使道德空乏化,造成道德理想主义。本文倾向于支持陈亮、叶适的观点。
1992年,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明确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彻底打破了在计划经济时代行政命令一统天下的局面。十多年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年均增长率保持在近两位数水平,GDP总量已晋升至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均 GDP也已超过3000美元,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企业活力空前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2010年已有48家中国企业进入世界500强,这些充分说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强大生命力,它是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伟大创举。
与此同时,我国市场经济正处于初始阶段,还很不成熟,其背后所隐藏的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伴随着经济领域的巨大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由于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其求利性促使人们追求利益最大化,传统义利观受到重大挑战和冲击,如前文所述,无论是那一种传统义利观从未忽视过“义”的存在,始终是在围绕着“义利”两方面进行思考。但目前的社会风气显然不如人意,从政府管理机制,法律制度导向乃至文化领域的宣传各个领域都体现出向经济建设一边倒的事实情况,这诚然与邓小平提出的“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理想存在一定的差距。人尽言利,趋利避害,成为社会风气每况愈下的推手,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人们容易产生急功近利、唯利是图的倾向,一些人不顾良心的谴责,将人的尊严和价值践踏在脚底,在生产中偷工减料、弄虚作假,坑害消费者;一些地方风气恶化,贪污腐败、钱权交易、以权谋私屡见不鲜。矿难事故频发,食品安全堪忧,三鹿事件的警钟未平,海南毒豇豆再次让百姓揪心。总之,逐利忘义的思想,腐蚀了人们的心灵,败坏了社会风气,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抹上了不和谐的色调
上述可见,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隐藏着诸多社会问题,成为前行的绊脚石。经历过同样困惑的西方人,在其伦理学研究中,创造了“囚徒困境”①“囚徒困境”:警方逮捕甲、乙两名嫌疑犯,但缺乏足够的证据指控二人有罪。于是警方分开囚禁嫌疑犯,分别和二人见面,并向双方提供以下相同的选择:如果你供出你同伴犯罪的证据,使他被定为主犯,你将获得自由,同时意味着同伴将被判死刑。如果你俩都保持沉默,你们都得坐牢,坐牢时间有限。如果你保持沉默而同伴告发你,你将面对死刑。如果你们两人都告发对方,你们两人都将终身坐牢。经统计分析发现,最终“贪婪”的策略趋向于减少,而比较“利他”的策略更多地被采用。的理论实验。“囚徒困境”告诉人们,寻求私利并不意味着一个人能得到最好的结果,也不意味着可由此有效地促进公共的道德。相反,只有双方合作才可能获得最好的结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同样如此,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不能一味地以自我为中心,应更多地注重另一方的利益,做到“让利于人”,建立真诚地合作关系,实现利益主体的共赢。只有这样,才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中站稳脚跟,长盛不衰。针对这种现状,本文结合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部分,吸收利用传统义利观中的合理因素,粗浅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义利观。
我国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为行动指南,以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共产党为领导核心,它代表的是全体劳动人民的利益,所以从总体上来说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是一致的,国家能最大限度地代表个人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我国各行各业劳动者个人利益的实现和提高从根本上是依赖国家经济的增长和综合国力的提升。我们要提倡国家利益、社会利益至上的原则,提倡以社会为本位,而不能以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为本位,提倡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暂时利益服从全局利益、长远利益。因为只有将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个人才能真正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才有个性的丰富和发展。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物质利益是人类生产和发展的前提和保障,马克思曾指出:“人类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意味着从唯物史观的角度看,利是先于义的,是第一位的,人们只有满足最基本物质需要,才能从事其他活动。事实证明,利益是人们行动的原动力,人的一切活动总是贯穿着对利益的追求,利益像一块巨大的磁石吸引着人们为之努力,为之追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我们要遵循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利益观,正视物质利益在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一方面利用个人对利益追求的本性激发人的最大潜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在市场经济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重视个人的合法利益,肯定个人的合法收入,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条件下要鼓励人们通过合法的手段去获取利益,允许人们收入有适当的差距,肯定一部分人通过正当途径率先致富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始终将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着力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出台各种富民、利民政策和措施,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和机会促进个人利益的实现;要千方百计增加财产性收入,提升实际购买力,不断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义利观的辨证把握关键是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重利是市场经济的题中之意,重义则保证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片面强调一方面而否定另一方面都是错误的。我们既要把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放在首位,又充分重视个人的合法利益;既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普遍通行的物质利益原则、自由竞争原则的正面作用,又要超越个人功利的局限,以义导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的蕴含为己性、谋利性与为他性、服务性的二重属性,它是这二重属性的对立统一。
从个体层面上看:只有市场主体遵循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相互尊重,相互信任,践行让利于人,思利及人的价值理念,形成良好、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才能取得更大的利益;相反如果市场主体在求利的过程中,背信弃义,尔虞我诈,最终只能是两败俱伤。而从社会层面上看:社会主义个人的“义”即遵守社会道德,在广义角度上可以说为社会奉献,创造更多物质财富,而社会的“义”也可看成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其中就包括尊重和促进个人的物质利益。在此个人的“义利”和社会的“义利”形成了一种交互状态,实现了个人“义利”和社会“义利”的统一。一方面个体在追求物质利益同时,应在“义”的引导下,遵循社会道德和市场秩序,为国家、集体的发展贡献个人的才智,在社会发展中实现个人的“利”,因为只有国家和集体发展了,才能带动人民生活水平的整体提高,从而进一步满足个人的物质需求;而另一方面,国家、集体在自身发展时应更加关注个人发展,促进个人发展,因此在发展经济、提升国力的同时应遵守社会“大义”,充分了解民情、关注民生,要为个人创造更好的生活、工作、学习条件,使人们共享发展成果,一旦社会成员整体利益得到保障和提升,那么也会反过来增强国家实力,实现社会“大利”。
[1]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
[2]张岂之.中国思想学说史·宋元卷[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3](宋)叶适.叶适集·水心别集[M].北京:中华书局,1961.
[4]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64.
[5]郑杭生.义利选择与社会运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6]徐春娇.浅谈如何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义利观[J].长春师范学院院报,2008(10).
[7]杨宗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义与利的冲突与协调[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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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2603(2010)05-0089-03
2010-08-03
温跃俊,男,华北电力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杜红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