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清 华
(南开大学 高教所,天津 300071)
高考改革规划需要更实事求是*
刘 清 华
(南开大学 高教所,天津 300071)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征求意见稿第十二章,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五)、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六)、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三十七)等四个方面,作了不少深刻的论述。其中也有诸多观点值得商榷或推敲。概言之,高考改革规划需要更实事求是。
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高考制度的正、负功能问题,再次和教育如影随形。其负面功能,则一直是社会批评的焦点。无可否认的事实是,高考制度的恢复与改革,改变了我国大学新生文化素质过低的局面,它挽救了中国的教育,挽救了中华民族的命运,改变了广大青年学子的命运。与其它社会分层工具相比,高考制度至今仍旧是最有效、最公平的制度。所以《纲要》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部分,用到的三个关键词,是“推进、完善、加强”。这无疑符合坚持高考、改革高考的总体价值判断。遗憾的是,关于高考制度的负面问题,《纲要》似乎表达得不够清楚,进而对高考制度改革的规划,在思路上和解决措施上,似乎有不少意思不明确甚至缺失的地方。
《纲要》在“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部分,提出要“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这种说法,不够严谨。给人的感觉,似乎是我们可以找到一种适切的考试次数,来决定一个人终身的发展。
且不说一次考试决定不了一个人的终身发展,也不符合考试政策的实际。事实上,从20世纪80年代恢复高考至今,高中就有复习班,落榜学生可以通过补习再次参加高考。更有自学考试,圆了许多学生的大学求学梦,甚至还有许多自考毕业生已经再次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至2006年自考制度建立25周年,“我国累计有1.4亿人次参加了自学考试,培养了625万本专科毕业生,目前在籍考生4 300万,每年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始终保持在1 000万人次的规模”[1]。当然,这种带有情绪化的生活语言,实际上可能说的是,评价标准单一。
《纲要》在“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部分,还提出要“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办法”。其实,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等,早已经是我国采用的可行的相对分离体制,也是世界发达国家通行的体制。从招生说,它永远和考试是结合的,关键是和哪些考试结合,比如美国高校招生除了和SAT或者ACT考试结合,还要和高中课程成绩结合,和高中推荐书结合,和社会实践能力结合等,我国新课程改革后的高考方案也在考虑招生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和其它综合素养结合等。
在这种意义上,这里真正需要探索的是高校招生综合评价的办法,考试机构如何提升考试质量的办法,政府如何更好地宏观管理的办法等。就现实社会实际情况来看,说到底,是提升各相关组织管理实施招生考试的效率和公平性,从而使得高考成为全国人民更加满意的制度,成为有中国特色的高考制度。
《纲要》在“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部分,提出要完善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其中,就若干种情况,分别提出了“择优录取;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等多元录取机制。
深入思考,这些录取机制或者办法,除了“择优录取”这个根本原则外,其它机制似乎更多是对“优”的多样化人才观解释,是对“优秀”人才的不同录取方式,它更多地属于或者说依靠高校的招生自主权。而目前高校的招生自主权,缺乏真正的自主机制或者说条件,这就是缺位的“多元录取机制”问题。
众所周知,我国每所高校平均每年要录取几千新生,现有录取机制下,每所高校按要求要在几乎短短的一周内完成,这对需要大量科学评价工作才能选择相对较优秀的人才而言,具有不可想象的难度。于是,招生录取工作,成了按照高考学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的“流水线”作业,执行招生录取的老师几乎不需要思考就能完成。从而高校的这种招生录取自主权,实际上成为了僵硬死板的网上流程作业,高校很难严格按照价值判断原则下的“择优”原则,灵活弹性、科学的选择录取人才。这也可能是美国等发达国家,一年有很长的招生时间和多次的招生机会的重要原因,即具有真正的自主录取机制。
求是的高考制度改革规划,是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符合高考选才竞争规律的规划,是有利于学生可持续发展的符合高考指挥棒规律的规划,是有利于提升高考管理效率和公正性的体制机制的规划。解决好这三个基本问题,高考制度改革规划将有更大的教育与社会价值。
高考的竞争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竞争,是教育机会和后续社会各种资本的竞争。即使在西方,美国高水平的教学型大学与研究型大学,入学仍需要经过严格的筛选,诸如哈佛、耶鲁、斯坦福等大学,录取者占申请者的比例一般都在几十分之一。但随着一般大学质量的提高,名校文凭在就业和职位升迁中不再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美国的“名校情结”已开始有淡化的迹象[2]。
就全世界而言,按照补偿原则,对弱势群体的照顾已形成共识。我国也有对少数民族的招生优惠政策。不过对于我国各省倾斜的高考分数线问题,即区域公平和它与考试公平的关系问题,现在学界的争议还相当大,也尚未找到根本的解决办法。如果避开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来看,其实人的公平不外乎先天公平和后天公平,先天公平也就是人们说的天赋人权,后天公平也就是能力主义的公平观。就社会财富创造的现实而言,能力主义的公平,显然起着更大的作用。而遗传带来的生而平等与天赋人权,虽然也提供了重要的人的生命基础,但和后天公平比起来,对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作用显然要小得多。这种作用虽然很难量化,但先天公平和后天公平,权重上绝不是一比一的关系,价值上也不是等质的关系。否则,很难解释不同区域人群或不同国家人群间的正当财富差异[3]。
所以处理区域公平问题,本质上可以归结为天赋人权的范畴。这种意义上,对于国家所属大学,招生名额按照人口比例划分在理论上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这种机会均等,也是人们希望看到的入学机会相等。但是就后天公平来看,即使招生名额40%按照人口比例分配,60%的招生指标也得按可比较的考生成绩分配。所有这些,都是理论思路的探讨,并不构成共识。所以关于高考公平的规划,如何解决各省入学竞争机会不公平,在《纲要》里并未作出这方面的制度安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高考是基础教育的指挥棒,这是不能回避的历史事实。1977年恢复统一高考制度以来,考生在德体素质基本合格的前提下报考大学,我们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评价指标,就主要集中在表现为智的学业评价方面,高校是否录取学生主要看其学科考试总分数的相对高低。其评价体系的历史变迁,主要体现为考试科目的演变。所以这种标准依据下的录取模式,对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发展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遭受了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批评,部分学者把这种教育负效应总称为“应试教育”,具体表现为“高分低能说”,“重智轻德说”,“学生负担过重说”,“抑制创新说”,“泯灭个性说”等。
不同类别的高校有不同的培养目标要求。理论型的高等院校与技能型的高等院校,招生考核标准不同。同类院校,实际上专业目标也有很大差异。在国际化的开放环境下,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适应高等教育办学目标的多样化要求,与我国高校招生考试评价实际情况不同的是,世界发达国家或地区的高校招生考试学生评价体系,是多元的评价体系。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任务是,要“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主要靠高职高专来承担,造就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要依赖一大批的一般本科院校来承担,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则要依赖当前的国家重点大学来承担[4]。
基于上述理由,《纲要》提出要“逐步形成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并说要“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纲要》明确了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体制。也提出“本科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职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管理体制框架。还特别提出了“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这是考试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它事关考试的质量,事关学生的可持续发展素养。高考之累,累在考试,累在考试带来的超常学习,特别是累在某些科目过度强调记忆而不是强调应用与创新的学习。
如何健全完善高考管理机制,提升各高考管理组织主体的效率和公正度,《纲要》罗列了很多正在贯彻或计划贯彻的原则与做法,如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实行部分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机会,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首次提出了建立国家考试科目试题库;建立健全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等。当然,这里实际上还有招考法规建设等许多问题。
除了管理体制机制,高考服务体制和机制也还有很多值得探索的地方。这是高考规划不能回避的工作。除了国家如何管理好考试、招生外,最重要的,当属于如何服务好考试和招生工作。这里的服务对象有两个关键主体,一个是高校,一个是学生。高考本质上是高校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制度。服务于招生工作,就是不仅要推动高校完善自主招生的多元录取机制,更要为高校创造条件,比如上面提到的给高校评价学生提供更多的评价资料,提供更充分的评价学生的时间。服务于学生,就是不仅要提供公平竞争的政策,更要提供学生选择高校的充分信息,给学生充分的升学指导,便于学生选择高校,选择专业,甚至是录取学生后提供专门的几天时间,专门的专业调整平台,供不满意专业的学生间彼此互换更合适的专业,达到学生学习兴趣能力与专业间的相对优化匹配等。
[1]包绍明,刘艳梅.论自学考试与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J].教育与考试,2007(4):58.
[2]胡乐乐.美国淡化“名校情结”[J].上海教育,2006(12A):40-41.
[3]李兵.高考改革:透过表象探寻实现教育公平的途径[J].大学教育科学,2010(2):47-51.
[4]潘懋元.大众化阶段的精英教育[J].高等教育研究,2003(6):1-5
2010-05-18
刘清华 (1971-),男,四川奉节人,教育学博士,南开大学副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考试评价制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