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琳
(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及对策
○林琳
(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主要障碍之一是缺乏有效的企业内控体系,由于存在相关法制滞后、人员素质不高、监督不力等问题,以致内部控制失效事件时有发生。为了改善我国当前内部控制无效的状况,我们应当通过完善体制、提高人员素质以及加强监督等方面促进内部控制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与加强,从而避免内部控制失效问题的再次发生,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从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来看,现有的内部控制环境及相关控制措施和程序都比较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内部控制认识不够,缺乏重视
有很多企业还未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对内部控制存在误解。有的企业将内部控制片面地理解为内部成本控制、内部会计控制、内部资产安全控制等等,未能全面理解内部控制的含义。有的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认识还停留在内部牵制、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结构阶段,观念落后,不能适应企业现代化管理的要求。更有甚者,认为内部控制就是为了应付上级或股东的要求而制定的条条框框,做做样子,根本没有内部控制的意识。
2、企业内部控制不健全、不合理
目前,很多企业建立的内部控制系统存在着内容不完整、设计不合理的问题。有些企业只具有某些基本的内部控制操作,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内部控制系统。大多数企业的内部控制侧重于事中和事后控制,对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事前预测和控制很少涉及。部分企业往往注重钱财等有形资产的控制,对人员素质和信息等无形资源控制不够,使企业遭受严重的损失。还有些企业在设计内部控制时没有考虑到自身实际情况,生搬硬套,造成企业的内部控制不切实际,偏离控制重心。
3、内部控制执行不严,形同虚设
内部控制重在执行,已建立的内部控制要保证其有效执行还需要有完善的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制度相配合。很多企业虽然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仅仅“印在纸上、挂在墙上”,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根本不管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情况如何,内部控制执行好坏都一个样,遇到具体问题时也多强调灵活性,使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失去了其应有的严肃性,最终导致内部控制执行不力。
1、外部原因
(1)从法规建设上看,内部控制标准体系不健全。尽管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已于2007年3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17项具体规范(征求意见稿),但是我国企业尚未形成类似COSO的内部控制框架体系,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检查与评价缺乏统一的指导依据。现有的内部控制规范观念滞后、协调性差、内容不够完整,属于“部分控制”。
(2)外部监督乏力使企业缺少完善内部控制的动力。为了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系统,我国已形成了包括政府监督(如财政、审计、税务、证券监管等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如注册会计师、社会舆论等的监督)在内的企业外部监督体系,但其监督效果却不尽如人意。一是各种监督的功能交叉、标准不一,监督体系未能形成合力;二是各种监督没有按照设定的目标进行,有的甚至以平衡预算和创收为目的,监督弱化问题较为突出;三是不规范和不正当的业务竞争以及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不力,使得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2、内部原因
(1)人员素质偏低,观念落后。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要求企业的人员具备良好的工作能力和正直的品行。但从我国企业目前的情况来看,企业人员的素质还不能很好地达到内部控制的要求。由于管理者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负有主要责任,管理者的素质自然成为决定内部控制质量的重要因素。我国很多企业的管理者缺乏现代资本运营的理念和技术,经营管理上存在着短视行为,缺乏长远的内部控制计划念。
(2)企业内部缺乏制衡机制,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内部控制的建设及有效运行,有赖于企业内部良好的治理结构。现代企业的两权分离使管理范围增大、管理层次增多、管理职能逐步分解,客观上需要一个规范的治理结构,明确各方权责、加强内部控制,以保障所有者、经营者、债权人等相关团体的合法权益。现阶段我国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多为“形备而实不至”,未达到内部权力制衡的效果,“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很多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与经理人员高度重叠,董事会对经理人员的监管作用难以发挥。
(3)信息沟通不畅。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按照某种形式辨识、取得确切的信息并进行沟通,以使员工能够履行其职责。良好的信息沟通有助于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但是目前我国企业提供的信息却无法达到及时、完整、真实的要求。有的企业甚至将信息系统视为管理者的传声筒,企业信息随其意愿而改变。
(4)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弱化。一是企业内部监督部门的地位不够独立,缺乏足够的支持维护内部控制;二是监督范围狭小,大部分的内审机构都把重点放在财务报表的监督上,不重视内部控制的测试和维护。
1、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政策是影响企业内部控制的关键因素。企业的每个员工对内部控制都应负有责任,要充分发挥人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首先,企业要建立严格的用人机制,应当将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并适当关注应聘者的价值取向和行为特征是否与本企业的企业文化和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相适应;其次,要重视对员工的培养教育,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员工的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最后,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针对各层级员工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制定合理的目标、建立明确的标准、执行严格的考核和落实配套的奖惩,促进员工责、权、利的有机统一和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的关系密不可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对强化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改进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薄弱的现状,要从强化其制度环境出发,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加强董事会的建设。董事会是代表全体股东行使所有者职能的常设机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中也居于核心地位。加强董事会的建设,首先要推行职务不兼容制度,董事、经理不得担任监事,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董事会和总经理班子分设,杜绝高层管理人员的交叉任职;其次要积极推行独立董事制度,实现董事会成员的社会化。
(2)加强监事会的作用。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监事会是对公司事务进行监督的法定机构,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正确认识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完善监事会的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责;另一方面,还要强化对监事会运作的监管。
3、健全内部审计机制
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是营造守法、公平、正直的内部控制环境的重要保证。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在企业内部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良好氛围。首先,要科学设置内部审计机构,使其能独立行使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的权利;其次,要转变内部审计的职能,内部审计不能仅仅局限于查错纠弊、审核会计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监督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既定的规章制度,而是要达到提供管理咨询、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的高度;最后,在内部审计人员的设置上也要推行职务不兼容的原则,以保证其应有的独立性,同时,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内审人员从业资格,拥有与工作职责相匹配备的道德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4、科学的风险管理
对企业来说,风险是影响其目标实现的未来不确定事件。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企业总是不可避免地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科学的风险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实施风险权限管理。直接操作人员的经济活动必须严格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之内。
(2)建立风险控制责任制度。在实施风险权限管理的基础上,明确各个当事人在事前、事中、事后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责任。
(3)建立风险预警系统。风险预警就是对潜在的风险进行预先警示,防患于未然。企业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渠道,包括营销网络、财务关系网络、市场网络等,加强对企业内外环境特别是市场环境的分析研究,及时了解环境变化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影响及可能带来的风险,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4)开展风险识别。对各类风险要有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鉴别力,搞清楚什么是主要风险,是否存在重大风险,为避免和控制重大风险提供依据。
(5)制定项目和资金的风险评估制度。企业应根据各种经济业务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对较大资金的项目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风险收益评估,各项资金的比例必须控制在企业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
(6)建立风险分析制度。风险分析就是运用专门的方法,从定性定量的角度对风险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对规避风险的能力、条件进行衡量,对环境变化可能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的程度进行全面、综合的考虑,为以后的企业风险防范提供重要的信息资料。
(7)建立风险报告制度。就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的结果向企业管理层提交专门报告,并发表意见和看法。
5、加强信息的流动与沟通
良好的信息管理可以使员工正确地履行职责,管理者及时掌握企业的营运状况,减少企业内外的信息不对称和流通不畅,有助于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企业应当准确识别、全面收集来自于企业外部及内部、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为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提供信息支持。首先,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络、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息快报、例行会议、专题报告、调查研究、员工手册、教育培训、内部刊物等多种方式,实现所需的内、外部信息在企业内部准确、及时地传递和共享,促进董事会、管理层和企业员工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其次,企业需要建立良好的外部沟通渠道,对外部有关方面的建议、投诉和收到的其他信息进行记录,并及时予以处理、反馈,外部沟通应当重点关注与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沟通、与客户的沟通、与供应商的沟通、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外部审计师的沟通、与律师的沟通等。
6、加强政府的监督指导
政府对企业内部控制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建立有关内部控制的法律规范,对内部控制进行规范、指导以及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我国的《会计法》、《审计法》、《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规范明确规定了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等政府部门对企业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这些政府部门应当定期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同时,各监督检查部门也应注意彼此之间的信息交流,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督促企业建立和实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7、发挥社会审计的作用
社会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的审计。社会审计可以促使企业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给予应有的重视,对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亦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在进行社会审计时,我们也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对内部控制进行强制审计,以合理保证企业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与执行的有效性。
总之,加强和完善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必须遵循内外兼顾的原则。一方面,企业本身应当加快内部控制系统的建设,通过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审计、进行科学的风险管理、加强信息的流动与沟通来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从根本上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内部控制的建设不仅仅是企业的责任,政府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团体也要积极地参与企业的外部环境建设,通过外部的监督约束机制推动内部控制不断趋于完善。
(责任编辑:胡婉君)
book=20,ebook=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