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基建工程审计中的问题和对策

2010-08-15 00:47张蕊
巢湖学院学报 2010年5期
关键词:工程量施工单位工程

张蕊

(巢湖学院监审处,安徽 巢湖 238000)

高校基建工程审计中的问题和对策

张蕊

(巢湖学院监审处,安徽 巢湖 238000)

随着高校规模的急剧扩大,高校基建工程审计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本文就当前高校基建工程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完善高校基建工程审计的对策与措施。为学校有效控制和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发挥一定的作用。

高校;基建工程;审计

近年来,随着高校规模的急剧扩大,高校基建工程也越来越多。高校基本建设的加快有力地促进了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在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阻碍了高校的健康发展,也给国家和高校造成了很大损失。如何充分发挥建设资金投资效益,保护资金使用安全,避免损失浪费,保证基建工程的竣工决算质量,是高校基建工程审计人员面临的重要研究课题。

1 当前高校基建工程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审计力量不足,没有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高校内部审计不是高校自觉、自发开展起来的,而是在政府的直接推动下发展的,高校内部审计主要行使监督管理、维护财经法纪的职能。受此影响,人们普遍把内部审计视为一种监督。甚至许多高校领导认为审计就是查账,是“找麻烦”,将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经费使用部门人为对立起来,导致我国高校管理中,内部审计工作通常被放在次要地位。

从内部审计的领导体制来看,大部分院校主管内部审计工作的校领导不是主要负责人。内部审计地位不高,权威性不大。基建工程审计也只是适应国家的规定和要求而开展,内部审计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从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来看,当前高校普遍存在内审机构不健全、内部审计人才相对缺乏的现象。设置完全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的院校不多,一些高校将纪检、监察、审计合署办公,还有一些高校内审计机构隶属于学校财务部门,独立性受到限制。

从内部审计的人员配置来看,审计机关一般只有两、三个人,且多为财务审计人员,更缺少专业工程审计人员。审计队伍不完整,工程审计力量更是严重不足,工作起来力不从心,与工程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日益突出,很多工程项目决算最后只能委托给社会中介机构进行。

1.2合同签定不严谨,给决算审计带来难度

工程项目招标后,不能按招标文件或者中标通知要求及时签定合同。或虽签定了合同,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款拨付、结算依据、质量保修等有了约定,但往往存在对工作内容约定含糊不清,工程量及工程价款的调整方式及双方风险承担范围等规定不明确,如合同协议的签定漏洞多、活口大、约束性不强,甚至出现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的情况。有的合同条款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比例太高,甚至达到90%至95%,造成许多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不来结算工程款,从而形成许多挂账工程。由于合同签定的不严谨,合同难以严格执行,致使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时出现扯皮,从而在结算时出现纠纷,甚至与施工单位对簿公堂,加大了审计难度,增大了审计风险。

1.3忽视跟踪审计,难以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长期以来高校基建工程审计已形成事后控制的传统习惯,高校的工程审计大多还停留在竣工决算阶段。审计部门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决策、招标投标阶段及施工过程等环节虽然也有参与,但真正发挥其监督职能作用却很难,往往流于形式。如在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概算及设计阶段,审计部门只是通过会议知晓其事,却不能参与意见。在招投标阶段,有关职能部门编制招标文件后,不经审计部门审核,直接对外发布招标公告,出售了招标文件;也有的招标文件报审计部门审核后,却只是走个程序,并不采纳审计部门反馈意见,或者对报审后的招投标文件的内容擅自作实质性的修改。在合同订立与施工阶段,有关职能部门以时间紧迫不能耽误工期为由,对一些隐蔽工程事项“先斩后奏”,待工程完工后才通知审计部门前来审核,以此来规避事前审计、事中审计监督。由于忽视了事前、事中监督,到基建工程完工后,根据提供的各种资料进行决算审计时,往往已经是“木已成舟”。对造成的工程超预算或者工程差错的现象无法挽回,不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给学校造成损失。

1.4随意变更设计,加大了工程决算审核难度

一些高校事先没有做好必要的准备又急于开工,对投资额度的要求、建筑标准和装潢标准的把握、设计深度的审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的合理与完善程度等没有严格把关,造成边施工边变更,对施工中的工程想改就改。[1]有的高校在工程施工中主观臆断,根据自己的好恶不经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就自行对图纸随意变更。有的施工单位投标时故意压低报价,待中标后,利用建设单位基建人员不懂基建管理和工程管理,提出一些不合理的变更签证。甚至有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不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而是按施工单位要求对不应该签证的项目随意签证。有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关系密切,不应发给的签证也给签,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工程造价大幅度提高。这些不合理的工程变更由于披上了“合法签证”的外衣,在决算审计时致使审计部门很难界定,加大了审核难度。

1.5虚报现象严重,送审材料存在不规范现象

施工单位报送的决算资料不完整、不规范。一些应提供的资料不提供,如只有招标时的施工图纸而无验收后的竣工图纸;提供变更增加的签证,却不提供变更减少的签证;有开工令却无竣工报告,能看到开工日期却不知道竣工日期,致使出现施工方造成的工期延误也无从索赔等。提供的资料中也常常出现签证不规范,不合理的现象。有的签证只有复印件没有原件;有的签证有多处修改笔迹;有的对已包含在投标造价内不应该签证的项目盲目办理签证,造成工程内容或工程量重复签证;有的随意签证,主要体现在材料价格认证和零星工程量及点工的签证。对于一些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或变更的材料,由于对市场行情的不熟悉导致这部分材料价格签证过高;零星工程量及点工签证随意性较大。[2]还有一些职能部门的现场管理人员为规避责任,对施工单位提交的一些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只签署一个名字,却不对具体内容发表意见,让审计人员不好对签证内容定性。由于资料不全,签证不规范,审计中屡屡出现争议和扯皮,使施工单位有机可乘,送审决算“水分”过大,高报现象普遍。主要表现在利用现场签证人员不熟悉造价而重复计算、利用专业(如土建和安装)交叉部位多计工程量、利用不同工程项目之间交叉施工部分,重复计算工程量、对施工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项目均向学校提出索赔的要求等方面。工程决算的水分过高,给审核加大了难度,稍有不慎,就会给学校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 完善高校基建工程审计的对策与措施

2.1健全审计机构,加强工程审计队伍建设

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对做好基建工程审计工作至关重要。内审部门要从内部审计重要性宣传的广泛性、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的效益性、内部审计揭露问题防范风险的警示性等不同层面,来促使学校领导提高对内部审计的认识,使学校领导把基建工程审计作为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从多方面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业务经费及办公设备配置等方面优先考虑,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要适应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内审机构,积极整合审计资源,培养和引进一定数量的工程专业审计人员,不断加强工程审计队伍建设,形成科学合理的人员结构、专业结构和高素质的审计队伍;加强对现有审计人员进行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不断拓宽其视野,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积极参与基建审计的经验交流和理论研究,为审计人员整体水平的提高提供平台。要注重提高审计人员的计算机的运用能力,实现计算机辅助审计,从而提高审计效率。

2.2规范合同管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施工合同是竣工结算的主要依据。加强与规范合同的管理,能够充分发挥合同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经济纠纷,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针对审计中经常遇到的一些合同签定不严谨,难以严格执行的问题,一要完善制度,针对签定合同环节制定出相应的内控制度,明确基建、审计、财务等职能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加强对合同签定的监督,规范合同的管理。二要重点关注合同签定过程中与工程质量和造价密切相关的主要内容条款的订立。对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计价取费依据、工程款结算办法、工程量变更及工程价款调整办法和工期及质量奖惩措施等条款内容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做到全面、清晰、准确、不留活口。要根据建筑市场行情、建筑业的一般惯例和有关规范,就施工中可能产生的职责不清、互相扯皮、影响造价、延误工期等因素进行事先约定,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双方应严格依约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3]要密切关注合同与招标文件之间及合同各项条款之间的一致性、严谨性,防止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造成争议和扯皮。合同签定后,要杜绝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对不按合同执行的行为,一方面及时查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罚则执行,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另一方面列出有说服力的事实、数据,向学校领导汇报,争取学校领导支持,以维护合同的严肃性。[1]

2.3强化工程监督,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全过程跟踪审计是现代审计的发展方向,它有利于基建工程造价的控制,也为基建工程的决算审计打好基础。长期以来,高校开展的基建工程审计往往没有对基建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致使工程在事前、事中由于监督不利导致事后结算时审计被动的局面。因此,为突破事后审计的局限性,高校应改变以往的做法,做到关口前移,对学校建设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只有这样,才能化被动审计为主动审计,及时有效地预防经济风险,促进基建项目各方面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4]全过程跟踪审计应包括从工程项目立项到工程完工的各个环节。要开展事前审计;重点审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开工前的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审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投标程序是否合规合法,所订立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全面、合规。开展事中审计,对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造价的每个环节,进行实地勘察,重点关注对造价影响较大的变更签证内容真实性与合理性的审查;对关键部位要做好记录,尤其对隐蔽工程更要重点关注,为审计结算工作提供确凿的第一手资料。开展事后审计,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计。对照合同条款,审核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审核设计变更手续是否完整,审查隐蔽工程和变更经济签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是否与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做记录一致,按竣工图核定工程量。通过准确掌握工程过程中的各种信息,减少与施工单位的矛盾和纠纷,加快决算审计速度,提高经济效益,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减少工程的高估、冒算,做到防患于未然。[5]

2.4把好关键环节,做好变更签证控制

在工程建设中,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是导致工程造价失控的根本原因。如果没有变更签证,工程价款基本上按中标价结算。很多施工单位为了获取丰厚利润,往往采用低价中标,再在施工过程中千方百计进行变更,通过办理变更签证来补偿利润。因此,为合理地控制造价,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工程的变更、签证。对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的审批与办理程序建设单位要制定出一系列规定,并在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对于少量确需变更的项目要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进行。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设计变更,要先算账后变更,严防由于设计变更而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增加成本。同时对于设计变更要说明原因,如工艺改变、设计漏项失误等。对于施工中内容不明、没有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单纯增加材料用量的设计变更要坚决杜绝。[6]对工程签证,应注意区分哪些项目是合同内,哪些是合同外,哪些工作内容已在工程量清单中包含,哪些没有包含,如果确实要签,应该签多少等等。已办理的变更要重点审核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齐全等问题。对于因变更引起的资金大幅度增加的情况应该及时和相关部门通报并向校领导汇报,妥善解决有关问题,避免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情况。要加强施工签证管理,制定严格的现场经济签证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现场签证量和签证权限,切勿盲目签证。及时办理施工签证,凡是未能及时办理的签证一律不得补办,更不能到结算时再补,杜绝事后补签、补办现象,使签证能够真正地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2.5严格结算审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竣工结算审计是把好基建工程审计的最后一关。针对决算审计中可能存在的报送资料不全,不规范,工程送审价水分过高,虚报现象严重的问题,学校要制定健全完善、行之有效的基建工程审计制度及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报送决算的时间、报送决算资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对送审价过度虚报的处理意见等做出明确的规定。进行决算审计时要重点审核竣工项目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决算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决算编制是否真实、完整、正确。严把工程量计算关、定额套用关、工程取费关、材料价差关、合同执行关。加强岗位责任管理,实行奖罚结合的管理办法,将一些工作权利、责任同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提高审计与基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审计中发现由于现场管理人员或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的,应严格追究其责任。对于施工单位胡乱报价,肆意加大水分的,学校要事先制定有针对性的工程结算规定,在施工合同中进行明确或作为合同补充协议与合同同时签定。如对施工单位约定审计核减金额超过送审金额10%以上的,所有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在办理结算时,由建设方直接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对弄虚作假、信誉程度不高的施工单位,作为不良记录登记在案,学校可取消其以后在本校的投标资格。通过上述措施,可有效降低审计风险,减少学校蒙受巨大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3 结语

高校基建工程审计是一项融经济、技术、管理于一体的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涉及面广,程序复杂,高校内部审计应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支持和基建部门的配合,不断加强自身的业务水平及相关领域的管理知识,创新审计方式。通过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对其进行有效地监督,促使基建工程投资控制不断完善,规避审计风险,提高资金投资效益,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保驾护航。

[1]董汉湘.高校基建工程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湖南商学院学报(双月刊),2008,(12).

[2]刘宇凡.浅议高校基建工程内部审计的现状及改进措施[J].山西建筑,2009,(11).

[3]姚伽华.浅议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高校基建审计[J].商业经济,2009,(7).

[4]张宇翔,侯曼.高校基建工程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2009,(8).

[5]张宇辉.高校基建工程决算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

[6]张祖飞.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高校基建修缮工程审计研究[J].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09,(3).

责任编辑:澍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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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3

张蕊(1975-),女,安徽五河人。巢湖学院监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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