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静
(常州电大,江苏 常州 213001)
江南地区城市化的历史进程与文化古迹保护策略
罗静
(常州电大,江苏 常州 213001)
在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城市的经济利益与文化古迹保护之间的冲突,但这种冲突真是不可调和的吗?如何使城市的文物古迹整治修缮与城市经济发展建设相得益彰,论文拟通过追溯江南地区的城市化的历史进程,探讨江南地区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策略。
江南;城市化历史进程;文化古迹;保护策略
历史文化古迹是反映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物质载体,它记录了一个城市、一个地区在某个历史时期变迁的文化内涵,对于历史研究、古为今用都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它还可以通过合理科学的规划布局,促进城市旅游业的长足发展,用经济价值去直观地表现城市历史文化的独特魅力,有利于更好地发展城市。江南地区在演进中留存了大量的文化古迹,然而,随着江南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入,城市规模持续扩张,当我们享受着城市飞速发展所带来丰硕成果的同时,却牺牲掉经过历代积淀而幸存下来的文化遗产。面对城市发展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这个矛盾,如何协调平衡两者间关系呢?我们不妨追踪溯源,先探究一下江南地区的城市化历史进程。
江南城市化进程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朝代的兴衰更替,大致可粗略地分为四个历史阶段,即六朝肇兴期、宋元发展期、明清承变期、近现代中兴期,其中,宋元发展期、近现代中兴期实现两次重大转型,分别是从政治型向经济型的转型和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型。
六朝期间,江南地区的部分城堡和城邑逐渐向城市形态演进,不过,此期的江南城市仍带有显著的原始城堡的特征,称之为“城堡式”城市。显然,“城堡式”城市实际上是由城堡到城市的过渡形式,尽管其城市形态尚不成熟,却标志着社会体系中城市现象的出现。从历史的角度讲,这不仅为随后郡县城市的兴起奠定了基础,也意味着早期城市化的萌芽。
宋元时期是中国古代城市发展的转折期。在江南地区,城市发展的整体水平体现了城市形态的重大变革。各级城市在继续充当不同等级政治中心的同时,开始向不同层次的、开放性的经济中心和社会中心转变,其影响也由原来主要局限于政治领域逐渐扩展到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方面。
明清时期是江南城市化过程中两次重大转型的承接期。在此期间,市镇进一步发展,城市特征日益明显,表明市镇本身在发展形态上实现了由乡村到城市的飞跃;市镇市场的成熟,显示出江南的城市化现象已由宋代的“点状”发展为“面状”。在这一时期,传统市镇走向全面兴盛,无论是个体形态还是总体发展水平,都达到我国古代市镇发展史上的一个高峰,为当代城市化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江南的城市化进程已经处于最后一个阶段:近现代中兴期。在这个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型的过程中,人口和产业向大中城市集聚的速度不断加快。与此同时,大城市的郊区化进程开始启动;以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景观建设和旧城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现代化进程也全面展开。现代的城市化首先表现为经济活动(特别是作为社会经济主体的工业和服务业活动)向城市的高度集中。江南因拥有海岸、江河与湖泊三大地缘优势,而相继形成五大城市带与两大城市圈,即由海岸的地缘优势形成沿海城市带,由江河的地缘优势形成长江、运河、钱塘江、赣江四大河流城市带,由湖泊的地缘优势形成鄱阳湖与太湖两大环湖城市圈。以上五大城市带与两大城市圈的交叉与连动,一同促进了中国城市轴心的南移与江南城市轴心的东移,由此确立了江南城市化在中国城市化中的核心地位。
然而,江南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对一些历史文化古迹造成了破坏,总体上看来,城市化进程对历史文化古迹的破坏大致分三种类型:
1.建设性破坏
随着江南各地近年出现的开发区热、房地产热、旧城改造热,城市化进程对历史文化古迹的建设性破坏屡见不鲜,已经成为历史文化古迹保护工作中不容回避的难题。
恽氏族院是常州市文保单位之一,是咸丰年间著名的清官——长兴知县恽世赞的故居,有着150多年的历史。然而,在建设新城、改造旧城的过程中,在不到半天的时间里,随着民工手中的铁锤落下,恽氏族院三间雕花飞檐、轻灵秀美的门厅被夷为平地,只剩下几堵断墙
2.开发性破坏
在大力提倡历史文化古迹与旅游相结合的背景下,开发性的破坏层出不穷。现在各地都认识到历史文化古迹资源对外开放引资、发展旅游、提高本地知名度的重要作用,热衷于对历史文化古迹的开发利用,但不少地方在开发利用时不按《历史文化古迹保护法》办事,造成了许多人为的破坏。
常州西瀛门城墙是市级文保单位,也是常州仅存的一段明代城池建筑遗址。为配合市中心西瀛里拆迁改造,明城墙启动重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仅将明清以来形成的城墙周边繁华的街坊民居、商埠统统拆除,而且将明城墙遗址全部拆除重建,搞成了不伦不类的假古董。这座新建仿古城墙,不但形制尺寸、体量规模和周边环境无法与原物相提并论,而且古城墙的雄伟气势、通衢商埠及防御功能都丧失殆尽,成了拆除真文物、修造假古董的一处典型。
3.自然性破坏
自然环境对历史文化古迹的破坏问题客观存在,如岩石风化、山体滑坡、酸雨侵蚀、日晒虫蛀等。但是如果能给予资金投入,利用高新科技成果,及时加以修缮,历史文化古迹的自然性破坏就会减少或延缓。问题是由于历史文化古迹保护观念的淡薄,有的地方对历史文化古迹保护的资金投入太少,在城市建设上舍得花大钱、交学费,历史文化古迹保护却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历史文化古迹部门只能眼看着历史文化古迹自然损毁而得不到维修、保护。
无论是何种形式的破坏,都是江南历史文化古迹的极大损失。其原因固然很多,但归结起来,我们认为主要体现在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三个关系,即历史文化古迹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部门管理与综合协调的关系。
如何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保护好文化遗产,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历史文化古迹的破坏,使城市的文物古迹整治修缮与城市经济发展建设相得益彰,已成为刻不容缓、亟待解决的问题。
1.营造法制环境,实现政府领导
江南地区历史文化古迹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完善的法制环境予以保障。只有完善对历史文化古迹保护的管理制度,才能使保护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
常州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以来,该市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合理利用”的文物工作十六字方针,努力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和管理规章;编制完成了《常州市文物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以及各项文物保护的具体规划,明确提出创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的保护层次,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保护方法,使保护工作能得以规范有序地开展。为城市规划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最终实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传承城市历史文脉。这就要求我们强化法制意识,继续完善相关立法,不仅要有法可依,还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法律保障之下实现对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
在城市化进程中,要真正实现对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政府的作用和影响是极为关键的。在历史文化古迹保护与城市发展的问题上,应始终把保护放在首位,必须在保护的前提下谈开发和建设。政府在其中要发挥积极作用,注重规划引导,明确方向。在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前提下,制定相关政策,发挥“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政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措施的公布和实施,都必须经过严密的科学论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和历史的评判。例如,为使常州重现昔日水乡风貌,常州市委市政府部署了“清水工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科学治水、人水和谐”的理念,因河制宜,综合采取水利治理、城建截污和环保控制等措施,通过三年集中整治,全面实现城市河道“水活、水净、岸线稳固”的目标。通过实施“清水工程”,成功再现了常州——“江南水乡”的风貌。因此,落实历史文化古迹保护,是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职责,政府的领导对历史文化古迹保护工作异常重要。
2.强化保护意识,坚持“问计于民”
提高全民历史文化古迹保护意识,营造自觉保护历史文化古迹的良好氛围是做好保护工作的基础。要做好这一工作,需要各阶层的共同努力。当前,要重视推进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工作,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历史文化古迹保护宣传工作,要立足长远,充分利用历史文化古迹工作的独特优势,借助各种媒体宣传历史文化古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市民的保护意识。以报纸和小册子的形式,向市民广泛宣传历史文化和名胜古迹的保护意识,宣传历史文化古迹保护的法规和名胜古迹的知识,扩大历史文化古迹事业的社会影响,让历史文化古迹走近人民,让人民了解历史文化古迹、热爱历史文化古迹,促进全民历史文化古迹保护意识的提高。
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是该市三大历史文化街区之一,被誉为“常州文脉所系之风水宝地”,是常州历史文化底蕴最深厚处之一,明清时这儿曾生活着四位状元、两位榜眼、两位探花。现存主要有内含赵熊诏书房魁星阁、恽南田租住的瓯香馆的意园、庄存与故居、赵翼故居湛贻堂、吕宫状元宰相府、苏东坡终老地藤花旧馆等建筑群。然而这一历史文化街区的现状却并不令人满意,一些文人的故居年久失修,古迹周围的地摊以及产生的垃圾与街区浓厚的文化氛围格格不入,游客对景点的破坏屡见不鲜,当地的居民强烈要求保护好历代传承的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
常州市政府顺应民意,决定对其进行整修,通过召开“挽救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听证会”问计于民,听证会邀请当地居民各领域、职业的代表,让公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议事权,十多位城建老领导和文物老专家会聚一堂,提出了“常州市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修缮整治方案”,并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项目设计从规划到建筑方案经专家反复论证,几易其稿。最后各方达成共识,坚持整个街区基本保持现状,以维修为主的原则。除小部分与明清民居风格不协调的建筑外,可适当改造,留后代一个老常州城较真实的缩影。“听民情句句入耳,纳民意件件在心”,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一定会继承历史、延续文脉、与时俱进。通过听证会问计于民,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也在常州历史文化保护的进程中逐步得到完善。
3.保护与建设并重,打造城市特色
实现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与开发是新时期历史文化古迹工作面临的一大课题。历史文化名城必须得到切实保护,但建设活动又必不可少,处理好保护与建设的关系,分清保护和建设的不同要求是重要的一环。保护利用历史文化遗产、继承传统,与城市现代化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
常州的历史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街区,以及大量的文物保护单位,都蕴藏着丰富的文化,反映着常州城市的历史、社会、思想的变迁。常州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名人故居较多,特别是常州近代历史上曾出现过瞿秋白、张太雷、恽代英三位先烈,我们围绕这一优势,加大力度,以修复三杰故居、遗迹为主要内容的基础建设,逐渐形成了具有常州特色的三杰系列文化项目,并通过各种活动,注重对常州三杰的宣传和研究,发挥其社会教育作用。目前,瞿秋白纪念馆被评为“全国优秀社会教育基地”,张太雷故居被省教委等单位推荐为中国革命和历史传统教育基地。
几年来,常州市投入近亿元先后修缮了梅村戏楼、常州府学一大批文物保护单位,修复了天宁寺、舣舟亭等一批文物古迹,对青果巷、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等进行重点宣传和修复利用,加强了对我国最早的城池春秋古淹城的保护和上黄母山古人类起源发祥地的保护,大大改善并优化了文化氛围和人文景观,促进了常州地区文物资源的保护、利用,为常州这座现代城市增添了新的魅力。
继承和发扬的优秀历史传统,使城市发展和建设既符合现代生产和生活的要求,又保持特有的历史文化传统风貌。保护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彰显人文优势,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通过历史遗迹、风景名胜的开发,刺激旅游业发展,提高江南知名度,从而带动商业、金融、生活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城市发展的综合效益,加快城市建设步伐。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必须以城市化的历史进程为依据,与城市的发展相结合,否则历史文化名城和各种类型的文化遗产将难以得到保护,两者结合得好,才能相得益彰。同时,在积极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不仅不会构成现代城市的障碍,而且恰恰相反,是构成现代城市的重要特征,是城市的特色所在,是城市中无可替代的重要财富。只要用这样的观点和思想来指导我们江南的城市化进程,就能使历史文化遗产在当代社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我们期待在城市规划师与文化古迹保护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会建立起一种相互促进和相互依赖的和谐关系,从而实现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古迹保护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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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9
A
1673-0046(2010)8-00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