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树勇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7)
垄断行业收入分配改革刻不容缓
周树勇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7)
目前我国出现了行业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问题,垄断行业的畸高收入,加剧了收入分配不公,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因此必须改革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使全民共享改革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垄断行业;收入差距;对策建议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快速增长。但同时,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期,矛盾的凸显期”。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法制不健全、体制不到位、政策不完善以及腐败等因素,出现了收入差距扩大问题,特别是行业收入差距扩大,垄断行业员工工资过高、增长过快,严重扰乱了收入分配秩序,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和谐社会建设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近年来,行业间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已成为我国各方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垄断性行业的高收入更是焦点中的焦点。垄断行业高收入已成“千夫所指”的社会分配不公的典型,要求改革的呼声此起彼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流动性和开放性的产权制度,当某个行业的利润率高于其他行业时,其他行业的资源就会进入该行业,价值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便会使社会利润趋于平均化,最后使各个行业的利润率大体持平,形成平均利润率,因而各行业在收入分配上不会出现太大的差距。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却日益拉大,而垄断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收入差距也特别突出。
垄断行业是依靠国家特殊政策或专有技术垄断整个行业生产与经营的行业,如石油、烟草、电信、金融、电力等行业。在中国,这些行业所取得的垄断地位,不是依靠技术创新和资本投入,而是依靠行政权力阻挠市场竞争的结果。垄断行业凭借其垄断地位,占有并支配优势资源,获得超额利润,转化为本部门职工高收入。这种垄断收入本应由政府来监管和控制,但政府部门对企业控制与监督相对薄弱,对企业的财务约束严重疲软。如石油行业,我国的国有垄断性石油公司是无偿获得石油开采权,本来应当属于全民的资源收益,实际变成了企业的收入。此外,部分国有企业尽管利润不高,但通过转嫁工资成本实现较高收入,拉大社会分配差距。垄断行业的改革严重滞后,有些国有企业垄断了资源、资金、市场、产业链,国有企业的利润社会每个成员都有份,但事实上,利润绝大部分都留在企业内部。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垄断性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约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的差异,实际可能在5-10倍之间。民间甚至还出现了这样的民谣:“银行加证保(证券、保险),两电(电力、电信)加一草(烟草),石油加石化,看门的也拿不少。”垄断行业实际收入与其他行业相差10倍,这已经是严重的分配不公,政府必须尽快予以调控。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我国各行业间收入水平最高是最低的1.38倍,到2008年,这一比例提高到14.61倍,这在国际上也是罕见的。而国际上公认的行业间收入差距的合理水平在2-3倍左右,超过3倍则需要政府加以调控。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日平均工资为111.99元。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是证券业172123元,其他金融活动业87670元、航空运输业75769元,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是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15663元,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为11:1。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4715元。金融行业仍居平均收入榜首,最高平均收入与最低平均收入相差上百万。
资料显示,2008年的电力、石油、金融、电信、烟草等垄断行业的职工不到全国职工总数的8%,但收入总额却占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60%。垄断国企高管的高年薪已远远脱离了中国的国情,薪酬高达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少数企业高管薪酬水平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差上百倍,个别的甚至相差上千倍。在财政部公布的2010年中央预算中,中央企业实现利润总额9655.6亿元,净利润7023.5亿元,上缴税后利润加股息收入总额为421亿。421亿只占央企净利润的6%左右,在上缴的421亿中,只有10亿进入公共财政,其他的都以各种形式回到企业,央企为社会作出的贡献微乎其微。央企每年的利润接近1万亿元,社会每一个成员都应有份,但由于国家不参与分红,这些利润很大部分都留在企业里面,国民难以分享。据调查,其他国家国有企业的利润上缴比例一般都在1/3—2/3之间,而中国目前约为10%。央企把净利润的94%左右留在行业内部循环,其中相当一部分用于职工的高工资、高福利、高津贴和职务消费,形成垄断行业的畸高收入。在垄断行业内部,职工收入也有很大差距。2008年央企人均福利费支出为3387元,其中最高为4.46万元,最低为149元,相差近300倍。部分高管人员职务消费成为“无底洞”,在很多国有企业,包括住房、汽车、通讯、勤务人员乃至公务宴请、出国考察、旅游、体检、疗养、办公室装修等,均可纳入职务消费范畴。如中石化原董事长、总经理陈同海,每天职务消费4万元。
垄断行业的高收入,侵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直接造成行业间收入差距悬殊,形成部分行业不合理的高收入,加剧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导致消费需求与生产供给的矛盾,削弱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和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造成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降低;背离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损害了全民的利益,客观上构成了对全民利益的剥夺;引起了新闻舆论的广泛关注和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成为2010年两会代表委员最关注的热点议题之一,应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并不是来源于行业人力资本平均水平,也不是来源于自身生产效率和经营管理,主要是由于缺乏社会竞争,凭借垄断地位和国家在投资、信贷、税收等方面政策,把持着关键行业,无偿占有社会公共资源,依靠垄断价格和垄断经营获得超额利润,然后通过企业内部分配,转化为职工的高工资、高津贴和高福利,使这些行业职工收入长期处于过高水平。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是以国家政策和行政力量为主导的,而不是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而形成的一种收入分配秩序。按劳取酬是社会理顺分配秩序和分配关系的基本原则,可在行业垄断条件下,这种原则被彻底践踏,同时也扭曲了“公平与效率”的分配原则。在行业垄断条件下,拥有垄断权,掌握了垄断资源,工资福利就高、待遇就好,这已是现有工资分配秩序的一个“潜规则”。尽管遭受了金融风暴的冲击,某些垄断企业出现了巨额亏损,但工资、奖金、福利仍居高不下,增幅仍然大大高于社会平均水平。一些垄断性行业打着企业亏损的名义随意滥用价格听证,几乎将听证会变成了“涨价会”。一些垄断行业将掌握的资源无偿或低价向本行业的职工和家属提供,在福利的名义下形成行业腐败现象,如电信行业就可以免费打电话,电力行业就可以用电不花钱,公交系统就可以免票乘车等,其实都是无偿占有社会公共资源,慷国家之慨,行损害和侵吞公共利益之实,而这些成本最终都会转嫁到公众头上,由公众为他们的“垄断福利”埋单。相反,作为主导产业的制造业和采掘业职工收入水平处于相对下降,尤其是亏损企业的职工,只能领到部分工资或补助,二者形成强烈的反差。一些垄断企业对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霸王”条款反映无动于衷,有的垄断企业还通过乱收费来维持其高工资、高福利,引起群众的心理不平衡和不满情绪。国企的垄断性收入已经成为我国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体制因素。这种分配上的不公平,来自于机会的不公平,机会不公平必然导致分配结果的不公平。重视公平,不仅要重视机会的公平,同时更要重视分配结果的公平,二者是相互联系和相互促进的关系。
合理的收入差距是必要的,实行按劳分配,保持与劳动贡献差距相一致的收入差距,才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平与效率是一对矛盾体,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更要注重公平,让财富全民共享。加快垄断行业的改革,对垄断行业的高薪、高福利、高增长进行有效调节,不仅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而且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建立公平分配制度,缩小行业收入差距迫在眉睫。
1.打破垄断经营,创造机会公平。要打破行业垄断,剥离垄断企业及其高收入的政策性因素,最大限度引入竞争机制,使垄断行业实现市场化。对垄断行业进行市场化改革,不仅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而且也是世界实践所证实的行之有效的途径。只有引入竞争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垄断带来的超额利润,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为不同行业职工提供平等的收入机会,使行业的分配具有公平性和合理性。按国际惯例提高某些行业的市场准入程度,鼓励公平竞争,形成平均利润和平均收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允许民营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垄断行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行业和领域。在竞争机制上,民营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外贸等方面,同国有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着力营造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格局,更好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当一个行业的利润、收入过高时,社会资本便会涌向这个行业,使其利润和收入水平回到社会平均水平。但是如果垄断长期存在,那么市场调节机制就无法发挥作用,垄断暴利就会不断推动收入差距的扩大。通过竞争,行业之间的利润率就可以逐步达到平均化的水平,行业之间收入过大差距就会逐步缩小。
2.向国家上缴超额利润或征收特许经营税。垄断行业占有全民所有的资源,无偿获得了国家拥有的特殊资源和特许资源,甚至国家信用,经营利润本应在合理分配后由全民共享,而不应在垄断企业内部封闭循环,变成企业职工的奖金或福利,成为少数人专享。由于目前的市场和分配双重机制的不健全而造成行业差距扩大,垄断行业得到国家的特别资源经营权,凭借垄断地位获得超额利润。这部分超额利润不应该归行业或企业占有,而应通过利润上缴或税收的方式全部收归国有,用于解决民生问题。将垄断企业的储蓄直接转化为公共服务投入,间接增加居民收入。垄断行业要真正打破既得利益格局,并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为深化收入分配改革作出贡献,从而缩小国企之间薪酬分配差距,实现不同行业收入的相对公平和均等化。
3.强化垄断行业收益分配管理。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国有垄断企业内部分配约束机制和外部调控机制,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实施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控制垄断行业工资水平,建立健全工资增长的约束机制,把垄断行业的薪酬调控到合理的水平,把垄断行业背离公平正义的分配措施纠正过来。制定垄断行业工资与社会平均工资差距管理办法,并使垄断行业的工资总额管理与实现的利润基本脱钩。严格规范垄断行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管的收入,完善监管办法。垄断行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工资可参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进行规范,改变非官非商的扭曲身份,使收入差距控制在多数人可以接受的合理范围内。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垄断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严重的同工不同酬问题,有利于遏制垄断行业畸高收入,缩小行业差距。
4.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监管。完善对垄断行业监管机制,严格规范垄断行业福利和职务消费。垄断行业的资产大多属于国有资产,为保证其保值和增值,防止将高工资和高福利的成本转移给政府或社会,必须加强对垄断行业的审计监督。在具体实施审计监督时,不仅要对企业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的真实性进行审计,还要对垄断行业员工特别是经营者获得的各种收入进行重点审计,严格查处违规发放个人收入行为。垄断行业要公开其资产管理、工资、福利和公务开支,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使垄断行业员工收入、利润和亏损等信息透明化。完善垄断行业的成本约束机制,健全成本信息披露制度,对垄断行业成本和服务质量进行审定和评估,把成本监审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5.加强对垄断行业产品或服务价格管制。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来自于垄断产品或服务的高价格,政府必须为垄断行业确定合理的商品或服务价格。规范垄断性产品和服务定价听证程序,建立垄断行业收费信息公开制度。严肃查处垄断行业利用垄断地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防止经营者将不合理的费用转嫁给消费者。电信、电力、交通、供热、供水、燃气等国有公用企业,不得用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及家属享受的特殊福利,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公开清理,要按商业化原则进行公平交易,不得为职工及家属免费或廉价使用。通过财政、税收等手段,调节社会财富,在各个行业和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分配比例。只要措施得力,改革到位,就一定能够解决垄断暴利这一分配领域中的不公问题。
[1]李秀江.收入分配改革迫在眉睫[J].记者观察,2010,(2)(上).
[2]叶月文.国企利润应100%纳入监督[N].南方周末,2010-04-01.
D63
A
1673-0046(2010)8-0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