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海深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0007)
“十二五”时期浙江劳动保障若干矛盾与发展思路
陆海深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0007)
“十二五”是浙江劳动保障工作发展的重要时期,但影响其健康有序发展的困难很多,金融危机影响远未消除,经济、社会和政府转型负重前行,同时还面临人口老龄化、城市化和工业化、就业形式多样化、经济全球化等诸多挑战。要做好“十二五”时期劳动保障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其中的矛盾,采取有效手段解决。
十二五;劳动保障;矛盾;思路
“十一五”时期浙江各级政府把劳动保障工作纳入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总体布局中统筹安排,正确处理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关系,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收入分配、职业培训等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十二五”时期,影响劳动保障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潜在困难和不确定因素还很多,金融危机影响远未消除,经济、社会和政府转型困难重重,加之还面临人口老龄化、城市化和工业化、就业形式多样化、经济全球化等诸多挑战。“十二五”时期,浙江省劳动保障工作要实现继续保持率先发展的优势,必须充分认识主要矛盾,采取有效手段解决。
“十二五”时期浙江省劳动保障工作存在许多有利的条件和发展机遇,但也存在不少难点和困难,主要集中表现为若干矛盾。
1.经济转型与扩大就业之间的矛盾
“十二五”时期,影响浙江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主要来因素仍然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后续影响、经济发展周期、经济转型,其中前两个因素存在不确定性和不可控性,我们难以把握,而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升级是我们可以努力做到并有所作为的,并且可以通过经济转型消除或弱化前面两大因素的影响,但在经济转型过程中会出现一些新的变化。一方面,由于经济转型原有劳动力的数量、质量、结构与新产业之间发生不匹配,就业结构性矛盾会加剧,出现“招工难”问题;另一方面,资本替代劳动也会加剧,导致就业弹性下降,出现“无就业”经济增长。
2.百姓社会保障需求日益增长与现实制度之间的矛盾
“十一五”时期,我省“公平、公正、共享、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建立。“十二五”时期,我们仍会面临以下问题:一是部门分割、统筹层次低,造成老百姓社会保障利益的地方化、碎片化。社会保障制度的地方化会固化地区差别条件下的地方利益,人为增加改革的难度和阻力。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最大的阻力就是统筹层次低以及保障制度的不统一,导致政策五花八门,老百姓理解难、适应难。二是对老百姓社会保障诉求认识不清。当前面临的新时期已经开始从单纯强调经济增长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转变,从不同群体或阶层利益分割向城乡居民普遍受惠的转变,从依靠低劳工成本获得竞争优势向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转变。这样,势必要求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正义、普惠共享。三是社会保障的政府责任界定不清。政府主导是现代社会保障的重要特征。在理论上虽然明确了政府在社会保障的兜底功能,但在实践中社会保障的政府责任没有较好体现。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社会保障是负担的观念,特别强调财政负担问题。从长远看,社会保障不是负担,而是有高效回报的投资。社会保障的投入消除老百姓的后顾之忧可以马上转化为消费,促进生产和就业。
3.维护公平正义与效率之间的矛盾
“十二五”时期是经济、社会和政府转型的关键期。在这期间,市场的“效率无形手”和政府的“公平有形手”会反复博弈。但从长远看,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是政府努力的方向,效率与公平的天平会更加偏向于公平。“十二五”时期,解决公平问题的关键在于收入分配问题。收入分配问题主要有:一是收入分配不公严重影响经济发展模式转变。行业之间、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之间,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过大,严重影响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扩大内需无从谈起,要实现投资拉动向消费拉动的经济增长模式就无法实现。二是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远未建立。虽然已建立了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但企业工资还缺乏正常增长机制,劳动要素的回报偏低,收入分配不公现象严重。三是政府调控无力。政府在货币、财政、税收、社会保障等方面没有清晰的改革路径,出台的政策缺乏有效的调控手段。“十二五”时期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应该解决如何分好蛋糕,努力合理确定初次分配、再次分配的比例。
4.维稳大局与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复杂化之间的矛盾
劳动关系是最主要的社会关系,其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从“十二五”时期劳动关系处理的发展趋势和特征看,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的有:一是劳动关系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加。随着产业结构调整以及金融危机的后续影响,特别是“十二五”时期正好处于传统产业退出和新兴产业兴起的交替期,浙江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加剧,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增加,处理难度加大。二是劳动争议多发仍是焦点。浙江省劳动争议案件总量逐年急剧上升,增幅远远超过GDP增长速度。“十二五”时期劳动争议仍然会处于多发期,社会各种矛盾会与劳动保障矛盾纠结在一起引发新的问题,特别是有关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涉及的面广人多,更要稳妥积极科学地防范和处理。三是劳动争议的群体性及对抗性加剧。2009年全省集体劳动争议案件665件,涉及劳动者23411人,平均每案涉及35人,比2008年的29人增长了20%。“十二五”时期,劳动争议群体性案件的发生仍然会呈现交替上升趋势,特别是网络传播以及其他现代通讯工具的普及,案情的负面影响及对社会的震动比起以往会更大,必须对劳动争议群体性案件有应急处理机制,加以及时处理。
“十二五”时期是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和机遇期,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在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和全面改善民生上下功夫将是工作的重心。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坚持长远和当前的统一,坚持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把劳动保障制度改革置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中来把握,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为抓手,以提高公共服务、增进群众福祉为归宿,建设覆盖城乡、开放兼容、共建共享、惠及全民的劳动保障制度。
1.坚持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实现体面就业和快乐就业
一是将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更加重要位置。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在产业布局、资金投向、重点项目规划等方面首先考虑就业增长和就业稳定,结合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实施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二是要把就业与工业化、城市化紧密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带给老百姓的多是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而没有增加老百姓的就业和提高收入,即无就业的经济增长问题。要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减少农民工大迁移带给政府、社会、民工三者的巨大成本。三是要高度重视经济转型带来的结构性失业。“十二五”时期是浙江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人力资源与经济的匹配问题会更加突出。解决就业结构性问题,关键是要提升劳动者素质,要舍得花钱搞培训,从就业和经济发展的角度以及资金的使用效率看,拿钱培训就是花小钱办大事。四是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要抓住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契机,大力发展小城市、小城镇,在小城市、小城镇中培养和发育更多的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岗位,解决大学生和农民工就业。
2.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公平公正共享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更是经济由充满风险的外贸依赖型向稳定持续的内需驱动型转型的必要手段与条件。要坚持公平、正义与共享的原则,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要求,稳步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要不断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政府出资比例。继续推进并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制度的覆盖人群。二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待遇标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促进城镇居民参保,尽快实现全覆盖。同时破除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障碍,实行灵活、便利的结算方式。做好职业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衔接工作。三是推进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逐步试行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研究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劳动者的失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不分户籍、不分经济类型和用工形式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失业保险的支付范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促进再就业功能。
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把握效率与公平的最佳结合点
“十二五”时期要重点解决收入分配中的城乡差距、行业差距、部门差距过大的问题,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者的收入,形成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合理分配的机制。一是深入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初次分配中体现公平。要建立有利于改善民生的收入分配政策措施,提高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按照“调高、扩中、提低”的要求,建立让利于员工的内部分配制度,降低非劳动要素在分配中的比重。二是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要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起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大力推动中小型企业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企业将劳动定额、计件单价等直接关系到工资水平的劳动标准,作为协商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完善最低工资、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要建立健全最低工资标准的评价机制,定期对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及调整方案进行科学性、合理性审查和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劳动生产率水平、生活消费水平,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使其与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等相适应。
4.创新维稳维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基本内涵和特征。一是要把稳定劳动关系摆在维稳工作的突出位置。“十二五”时期要警惕长期积累的各种矛盾集中爆发。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劳动关系的维稳工作。要警惕因企业裁员、停工、倒闭等导致的劳动合同履行难、拖欠克扣工资等问题,提倡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少裁员、少减薪等缓解劳资矛盾。二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经济转型打基础。经济转型是一个复杂、艰难的过程,既有市场本身的制约,又有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平衡和抉择。浙江经济要实现转型升级,必须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员工三方共同的积极性。作为政府部门要在政策上加以引导和扶持,做好转型升级中的各项服务工作;作为企业和员工,要正确处理劳动关系,充分认识和重视双方利益的共生性和依赖性。三是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进一步完善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逐步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覆盖到乡镇(街道)、社区(村)。抓住企业和职工最关心、劳动关系中矛盾最突出的那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工作,做到当前与长远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机构建设与机制作用发挥相结合,建设适合浙江实际的三方机制。
(责任编辑:高姗)
10.3969/j.issn.1674-8905.2010.07.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