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铭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湖北武汉430056)
美剧在制播机制和文化建构上对中国电视剧的借鉴意义
刘铭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湖北武汉430056)
一部“向美剧致敬”的《黎明之前》,在取得巨大收视成功的同时,让我们重新审视近年来美国电视剧在全球的流行。美剧的成功是不断进行自我改革和市场化运作共同造就的结果,反思中国电视剧,近年来虽在整体的制作成本和投资规模上不断提升,却鲜有佳作问世,除了形式上求新突破以外,体制和文化建构上还有哪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以美剧为切入点,分析其在制播机制和文化建构上对中国电视剧的借鉴意义。
美剧;传播;文化建构
作为中国电视剧独有的类型,反特电视剧一向受到中青年高知群体的推崇,也由此造成了自《暗算》、《潜伏》等热播剧之后,大量良莠不齐的反特电视剧一哄而上的局面,雷同、俗套的剧集已很难打动观众。而近期一部《黎明之前》却以高收视率在四大卫视完美收宫,仅在北京卫视就取得了平均8%的收视佳绩,网络点播更超过了5千万。那么《黎明之前》又是怎样从众多的类似题材剧集中取胜的呢?
对此,该剧的主创人员接受采访时毫不掩饰的指出,他们在剧本创作,镜头剪辑和剧情铺陈等方面参照了美国电视剧(以下简称“美剧”)的模式,因为他们自己就是一群美剧迷。那么,对于中国电视剧制作者和管理者来说,又能从美国电视剧在中国的传播中取得那些值得借鉴的经验?
美剧在制作流程上早已实现高度工业化和流水线化,制片人往往是在众多的创意中选出他们认为有市场潜力的剧本,采用每周播出一集这种投石问路的方式来进行制作。
美剧的剧本创作采用团队式,多位编剧分别负责不同的情节线索设置,然后再把每集的内容紧密地串接起来,一集的编剧往往多达十人以上,一般是边修改、边制作、边播放,根据观众的口味和反馈意见(以收视率为主要衡量指标)来决定剧情的走向,甚至修改剧本和角色的命运。
美剧的播出体制是与它的制作流程相吻合的。美剧的播出完全以收视率为前提,试播与季播机制保证了绝对不会有收视率低下的剧集存活的可能。
试播(Pilot)指的是新剧的第一季第一集,而季播(Season)就是指播出季。在试播和季播期间,如果收视率能超过某个百分点(一般为8%-10%),广告投放就会增加,制片方的投资也会提高,电视剧的质量也就能得到保证,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但是收视率一旦低于某个百分点(一般在5%左右),制片方就会削减开支,广告投放就会减少,电视剧的质量就难以得到保证,就会形成恶性循环。如果低于电视台的最低收视极限(一般在3%左右),那么该剧集很可能就面临停播。
中国电视剧的制作流程和播出方式与美国有很大的差异。一般来说,中国的电视剧总是先全部拍好再拿到电视台去放,只要请得起一两个著名演员,就不怕没有销路收不回成本,所以也就没有强烈的压力和危机感。
美剧的制作流程和它的播出体制保证了观众的意见是决定性的力量,一部经营成功的剧集可以连续播数年,因此只能边拍边播。因此,制作方就得以摸着观众的鼻子过河,根据时事变动,根据观众反馈,根据各种不可预测的因素,随时调整剧情。剧集到播出季结尾或者就要大剧终时,人们和媒体对结局进行各种预测,剧组人员也会故意泄露些许剧情,编剧则可以灵活变动结局。
对于一部收视反响不错的热门美剧来说,为了增加和观众的互动性,在网站上将故事的好几个结局发布,由观众来选择如何发展剧情,这体现了对观众意见的重视。更进一步的,制片人会为观众提供在网上“聚会”的机会,这既是吸引和留住观众,同时是出于商业营销的考虑。比如,出售电视剧原声铃声和墙纸、制作关于剧情或极具人气的角色的手机游戏等等。
中国的电视剧评价机制则从纯艺术角度要求电视剧,以衡量经典文艺作品的标准和套路审视电视剧文本,只注重分析电视剧在艺术上的成败得失,或者仅仅从收视率上审视和观察电视剧,更谈不上电视剧制作上的互动。
美国是世界上对电视节目内容最早进行管制的国家之一,其审查与监督主要由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进行。一般来说,即便其中会有暴力或者色情的内容,但是剧集的核心只要不违反宪法和其他法律、不触犯民众普遍认可的道德规范、不涉及过多宗教和民族问题就能够得到播出机会。
1996年,美国国家广播协会、美国有线电视广播协会和美国电影协会开始主动在电视节目中加入15秒分级提示。1997年1月1日,电视分级制度(TV Parental Guidelines System)正式推出,成为至今最为详尽细致的电视分级系统。
美国的电视分级制度主要可以分为四级:TV-G,适合所有人群观看;TV-PG,儿童需要父母指导进行观看;TV-14,14岁以下儿童需要父母指导进行观看;TV-M,仅适合17岁以上成年人观看。此外,还引入了2级分类,比如,在TV-PG中,有V(含有轻微暴力内容)、S(含有轻微色情内容)、L(含有轻微粗俗语言)、D(含有轻微猥亵语言)。
可以说,美国的电视剧审查相当的宽泛,并把选择收看的自由最大限度的提供给了观众,而中国的电视剧审查制度则涵盖从剧本创作到播出的各个环节。目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对电视剧设立了四级审查制度,即所有省级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提前一个月报省广电局,而后由省广电局报送省宣传部,再由省宣传部审核后报送广电总局,最后广电总局报送中宣部文艺局,审批通过后再播出。
美国的犯罪剧制作和观赏的游戏规则是:猫抓老鼠。为了最大程度的满足观众的潜意识欲望和宣泄人们被压抑的情感,犯罪剧的编剧不惜把“老鼠”写得很强大,甚至无所不能,但最终,“老鼠”还是逃不脱“猫”的手心。就是这样,美在最大程度地满足观众的潜意识欲望和宣泄人们被压抑的情感的同时,最终让观众认同的是美国的社会和法律制度、主流意识和文化价值观念。
相比之下,中国的影视剧建构、尤其是传播主流文化价值的能力显得很不够。漏洞百出的剧情,脸谱化的人物,空洞而虚假的台词,角色缺少“人性内涵”、“个人内涵”,难以对大学生和年轻的白领阶层这些群体构成强大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塑造人物形象固然很重要,但让观众、尤其是年轻观众乐于接受更重要。对于中国当前的影视剧创作来说,最大的问题还不在于表达主流文化价值、核心价值,而在于如何使主流价值、核心价值让观众乐于接受并得到有效传播。
电视剧作为一种大众文化的消费品,是一个国家社会的文化、政治、和经济的重要表征。透过美剧,分析其中折射出的先进的制作理念,对中国电视剧制作和播出机制以及文化建构上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1]王朋进:《美国如何监管低俗电视节目》,《视听界》,2007年第8期。
[2]苗棣,赵长军:《论通俗文化:美国电视剧类型分析》,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年
[3]约翰·费斯克:《理解大众文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
[4]张允若:《美国电视的新近印象》,《国际新闻界》2001年第1期
[5]卢蓉:《电视剧叙事艺术》,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年
J9
A
1009-2277(2010)06-0092-02
2010-11-02
刘铭,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办公室。
责任编校:徐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