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媛
(北方民族大学 外国语学院,宁夏 银川 750021)
在文学翻译中到底应不应该使用四字词语在翻译界一直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颇有争议的。译家张谷若擅用四字词语是为人所熟知的。他在译作 《德伯家的苔丝》中,更是将四字词语运用得淋漓尽致、登峰造极。孙迎春在他的《张谷若翻译艺术研究》中极力推崇四字词语:“在写作或翻译的过程中,形形色色的四字词组,在作者和译家的运作下,与其他字格相配合,艺术地谱出和谐的语词之曲,产生动人心魄的魅力。”[1]而许渊冲先生将《红与黑》的开篇第一句译为:“玻璃市算得是方施—孔特地区山清水秀、小巧玲珑的一座城镇。”却引来了不少的口诛笔伐,认为许先生在四字成语的使用问题上与“原文太不等值”,且有“创作”的嫌疑。[2]
汉语中有大量的四字词语,包括成语与非成语。它们涵义深刻,结构简练,生命力旺盛,表现力强,读起来更是琅琅上口,韵律感十足。在忠实于原文的基础上恰当地运用四字词语,发挥汉语的语言优势是可取的。由于四字词语内容简洁、结构平衡、发音流畅,恰当而适度地运用在诗歌、散文、戏剧等文学体裁中能够使其锦上添花。下面笔者就以奥斯卡·王尔德的戏剧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arnest的两个中译本为例,探讨一下四字词语在戏剧翻译中的运用。
戏剧剧本是舞台表演的源泉,“其灵魂全在于对话,而对话的灵魂全在于简明紧凑、入耳动心”。[3]戏剧语言和小说语言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小说中的对话如果看不懂,可以反复翻看;而戏剧对话只能听一遍,全然没有重复听的机会。鉴于四字词语的特点,在戏剧翻译中适当地运用它们,不仅有助于演员对台词的演绎,使他们的诵读更加流畅而富有感情,而且有助于观众(听众)对其的理解。
剧名的翻译在戏剧的翻译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剧名译得通俗易懂,可以吸引眼球,令观众一瞬间就作出是否要看的决定。王尔德是一个文字大师,他在剧中杜撰了一个给自己起名为Ernest的花花公子,因为游戏人间差点失去了由于他的名字而喜欢上他的心爱的姑娘。这个名字叫Ernest的人却一点也不earnest,王尔德运用了双关的修辞手法,颇有讽刺意味。根据剧意,我们可以将剧名理解为 “认真的重要性”和 “名叫埃纳斯特的重要性”。由于英汉文化的巨大差异,很难找出一个在形式上、发音上均与原文相对应的双关语,给翻译带来了一定的局限性。在The ImportanceofBeing Earnest的中译本中,余光中分析了这个双关语在剧中的本质和主旨后,使用了一个带有否定意味的四字成语,将剧名意译为 《不可儿戏》,虽然没有体现出双关的含意,但是意思简单明了,令观众一望而知,起到了警示的作用,将原文的损失降到了最低。余光中自己也说:“我做译者一向守一个原则:要译原意,不要译原文。只顾表面的原文,不顾后面的原意,就会流于直译、硬译、死译。 ”[4]
在剧本中,我们也能看到很多为了避免硬译而使用四字词语的例子。如:
1.Algernon:Oh! There is no use speculating on that subject.Divorcesaremade in heaven.
在英文中,有“marriagesaremade in heaven”这样的说法,意为“姻缘天注定”,可以将之译为“天作之合”。而王尔德借亚吉能之口杜撰出来另一个相似的说法,即“divorcesaremade in heaven”。余光中则将计就计,也杜撰了一个与“天作之合”相似的四字成语,将它译为:亚吉能:唉,不必为这个问题操心了。离婚也算是天作之分。
这种译法不但在形式上与原文相对应,读起来(听起来)也琅琅上口,而且在文化意象上作了相应的补偿:把英国人眼中的heaven(god)替换为了中国人眼中的“老天爷”。
2.Lady Bracknell:Well,I must say,Algernon,that I think it is high time that M r.Bunbury made up his mind whether he was going to live or to die.This shilly-shallying with thequestion isabsurd.
布雷克耐尔夫人是一个势力、狡诈、圆滑,说话带刺的贵妇人。一句“madeup hismindwhetherhewasgoing to liveor todie”,就使我们充分地理解了她刻薄的本性:好像生还是死的问题能够那么轻易地由自己决定似的。余光中将此句译为:
巴夫人:嗯,我说阿吉呀,这位梁勉仁先生到底要死要活,到现在也真该下个决心了。这问题,还这么三心两意的,简直是胡闹。
余光中用了两个四字词语:“要死要活”和 “三心两意”,鲜明地刻画出了巴夫人的浅薄、恶毒,以及涉及自身利益时对别人的冷酷、无情。
3.Algernon:...Relations are simply a tedious pack of people,who haven’t got the remotest know ledge of how to live,nor thesmallestinstinctabout when todie.
原句充满了王尔德式的幽默与嘲讽。作者使用了两组形容词最高级的平行结构,借以描述主人公对亲戚的厌恶程度。译者则将其译为:
亚吉能:……五亲六戚都是一班讨厌的人,完全不明白如何生得其道,也根本不能领悟如何死得其时。
译者模仿“三朋四友”这个四字词语造出了结构相似的“五亲六戚”,与“亲戚”两字相比,它更能形象地表现出主人公对亲戚们的不屑一顾;同样,在翻译“how to live”和“when to die”这两个结构时,译者也杜撰了两个相应的四字词语。它们在形式上、意思上与原文都是对应的。不但便于演员诵读,而且利于观众理解。
4.Miss Prism:You are toomuch alone,dear Dr.Chasuble.You should getmarried.A misanthrope Ican understand-a womanthrope,never!
余光中的译文是:
劳小姐:你太孤单了,蔡牧师。你应该结婚。一个人恨人类而要独善其身,我可以了解——一个人恨女人而要独抱其身,就完全莫名其妙。
在原句中,“misanthrope”的意思是“讨厌人类的人”,而“womanthrope”则意为“讨厌女人的人”。两个词的词尾相同,格式一致。若采取直译的方法可以译为:“一个厌世者我可以了解——一个厌女者,绝不!”这种译法虽然勉强行得通,但是语气生硬,晦涩难懂。余光中采取了加词的方法将“misanthrope”扩展为“恨人类而独善其身”,然后顺理成章地把“womanthrope”扩展为“恨女人而独抱其身”,意为“抱独身主义”。这种译法不但在结构句法上与原文一致,而且在意思上更加清晰易懂。可以称得上是妙译。
5.Chasuble:...What seem to us bitter trials are often blessings in disguise.
这句是王尔德语录中较为著名的一句,显示了王尔德式的智慧和深刻,许多人将其翻译为:“看似痛苦的历练的往往是伪装的祝福。”如果放在戏剧读本中,读者可以慢慢咀嚼回味其中的哲理,而放在用于演出的剧本中就有些拗口,余光中则把它译为:“有些事看来像大祸临头,往往焉知非福。”借用了中国的成语“大难临头,焉知非福”,把它分成两个四字词语,符合汉语的语言习惯,而观众对自己熟悉的成语理解起来也更容易。
四字词语虽然在汉语词汇中占有一定优势,但是滥用四字词语也是不恰当的。许均曾在《〈红与黑〉汉译读者意见综述》一文中引述许多读者的意见,说:“西方句子结构,反映了西方人的思维习惯,如随意‘归化’成四字结构,势必丧失一些信息”,“过多地使用,甚至滥用,无益于再现原文精神……对于原文中汉字难以表达的文学词汇,更应细加领会,以求精当的解释”。[5]毕竟观众欣赏戏剧的主要目的是欣赏原汁原味的外国文化与语言,过多地使用甚至滥用四字词语不利于两种文化的交流。
但是在戏剧翻译中,译者首先要考虑的是戏剧文本与其他文学文本的相异之处。戏剧文本在诞生之初就是为了满足舞台表演的需求。如英若诚先生所说,舞台表演有它的特殊要求,观众希望听到的是“脆”的语言,巧妙而对仗工整的。[6]四字词语恰恰符合了英先生对戏剧剧本的要求。它具有其他汉语词汇所不具备的流畅顺口、铿锵悦耳的特点,适度地在戏剧译本中使用四字词语可以令戏剧语言更加干脆、简练,做到“读者顺眼,观众入耳,演员上口”。[6]
因此,这一特殊的文本性质决定了戏剧剧本的翻译必须也得站在舞台表演的高度上,翻译出适合于舞台表演的译本,使观众在最大限度上得到艺术享受。王尔德的戏剧语言是出了名的机锋犀利、妙语连篇,若想在译文的形式与内容上都能和他达成默契是非常困难的。余光中在其译本中适度而巧妙地使用了四字词语,生动灵活地再现了一些在汉语中很难找到对应表述的的词语,在行文风格上与原作达到了高度的契合,不失为佳译。
[1]孙迎春.张谷若翻译艺术研究[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4.
[2]许均.文字、文学、文化——《红与黑》汉译研究[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
[3][4][6]余光中.余光中谈翻译[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2.
[5]英若诚.英若诚名剧译丛(序言)[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