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军
(江西大宇职业技术学院 文法系,江西 南昌 330004)
《水浒传》自明嘉靖年间(公元1522—1566年)问世以来,至今已有将近五百年的历史,水浒故事和梁山好汉的名字也一直广泛流传于民间。这部书对中国历史和文学艺术的发展影响很深,是文学作品中不可多得的精品。
一部《水浒传》洋洋洒洒几十万字,塑造了众多形象各异的英雄好汉,他们活灵活现、有声有色、呼之欲出,这也正是其成功之处。《水浒传》百二十回本中出现过的女性有七十六位,其中略为提及不作具体描写的有四十七人。而全书中有名有姓的人物有五百七十七个,有姓无名的有九十九个,有名无姓的九个,共写了六百八十五个人物。书中提到但未出场的人物还有一百零二个,共七百八十七个人物。①在整部小说中,女性形象所占比例不大。而且,在这样一部“英侠传奇”之中,几乎没有一位女性是小说的“主流人物”,她们或者在小说中充当被梁山好汉们屠杀虐待的反面角色,或者同化于好汉群体之中,或者融化在芸芸众生之中,根本不能算作一个完整生动的艺术形象。
对于《水浒传》中所出现女性的群体划分,不同学者有不同的标准,并为不同类别取了不同的名称,但是,把这七十余位女性分为三类是大多数学者的主要取向。依照不同的标准,有的学者把这些女性分为:作者揭露、批判的对象,歌颂、赞美的对象和寄予了同情的对象。这是以“作者对这些女性所持的态度”的角度。还有学者把这些女性分类为“天使型”、“恶魔型”和“雄化型”,取的是人物形象本身的形象特征。另有学者把这些女性分类为“弱女子”、“女英雄”和“淫妇”,则是依照情节所作的划分。在一些“漫说《水浒》”类的书籍中,作者则把这些女性分类为“妖女”、“魔女”和“无面目女子”,这种划分,主观性较强。②
良母贤妻的形象有这样几个:王进之娘,雷横之母,公孙胜之母,李逵之母,林冲之妻等。该形象在小说中着墨不多,其中描写最为出彩的应该是林冲之妻。第六回《花和尚倒拔垂杨柳 豹子头误入白虎堂》中林冲娘子一出场就被人欺侮。她因为容貌出众被高衙内看中,甚至为之迷倒。这从侧面刻画了林冲之妻的容貌气质及其魅力。林冲之妻第一次拒绝,随后一次又一次反抗高衙内的威逼利诱,最后宁肯选择死,也不屈服于淫威之下。这充分表现了她品性贞一而倔强的性格。因此,林冲之妻是小说中一个既有着美丽容颜又有着贞洁品德的贤妻形象。
这一类女性以金翠莲为代表。第二回《史大郎夜走华阴县 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叙金翠莲有些容貌,写出了她的胆小与无助。从她的语言还透露了更多的痛苦。她一家流落此间,身子被郑屠强占,还要还虚钱实契的三千贯钱,每天只好在酒店卖唱,赚的钱大部分要给郑屠,而没有客人又怕违限,心中哀苦万分却投诉无门,除了啼哭想不出办法来改变这种局面。金翠莲虽然遭损害受侮辱,但她心地善良,知恩图报,后来尽一切力量帮助救过她的鲁智深。这样的女性在《水浒传》还有不少,如桃花村里的刘氏女子等。
在梁山一百零八好汉中有三个女性英雄,她们是孙二娘、顾大嫂、扈三娘。其中孙二娘是较早出场的一个,在第十六回中鲁智深就称赞张青“其妻母夜叉孙二娘,甚是好义气”。顾大嫂是在第四十八回《解珍解宝双越狱 孙立孙新大劫牢》中出现的。顾大嫂为救人,为义气,敢说敢干,完全是女豪杰的气派。扈三娘的情况要复杂一些,她本是梁山好汉对立阵营的,被林冲生擒后归顺了梁山,由宋江作主嫁给了王英。她的主要特点是武艺了得。《水浒传》对这一组女英雄形象的塑造,一方面,让千百年来深受封建制度双重压迫的妇女扬眉吐气。这种彻底挣脱礼教枷锁,争取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的民主思想,激励反抗黑暗的斗争精神是极其可贵的,对后世农民革命队伍的影响和整个社会的进步是不容忽视的。另一方面,从艺术手法上分析,这种人物形象的塑造是不可取的,而且是严重失真的,是一种不成功的尝试。她们共性多于个性,性格显得僵化、雷同,其反抗性格也似乎是天生的,看不出任何形成发展的过程。在林冲、宋江、武松等血肉丰满、形象生动的个性映衬下,她们更显得苍白暗淡,当然也不存在艺术的借鉴意义。
主要是潘金莲、潘巧云、贾氏。潘金莲是《水浒传》中着笔最多的一个女性,用了整整两回进行刻画。小说先交待了潘金莲的出身,她本是清河县一个大户人家的使女,那大户缠她不到,就将她白白地嫁给了武大郎。清河县浮浪子弟时常来吵扰,并口叫道:“好一块羊肉,倒落在狗口里!”小说对潘金莲容貌进行了描写,她的能力也略有些交待,如会料理家务,一手好女工。其泼辣的性格也有所刻画。当然小说还交待了潘金莲作为“淫妇”的特点——“他倒无般不好,为头爱偷汉子”。写的最多的还是潘金莲与西门庆的通奸,以及如何害死武大郎。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小说的成功之处在于对潘金莲的心理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刻画。潘金莲对嫁与武大郎是不满意的,这使她有直接勾引武松的行动。遭到武松拒绝后,也就抵不住王婆与西门庆的算计和攻势了。她与西门庆通奸后,一开始并没有想害死武大郎,先还是心虚,怕武大郎,事情败露后,更怕武松,最后在王婆和西门庆的指使与帮助下才毒死武大郎,招来杀身之祸。潘巧云的情况与潘金莲有所不同。潘巧云与杨雄是二婚,与和尚裴如海是青梅竹马的朋友,与裴如海通奸后双双被杀。相对来说,小说对潘巧云的心理刻画比较少。贾氏,作为一个淫妇形象,对她为何通奸小说也交待了一定的原因,当然也写了她与李固如何陷害卢俊义。阎婆惜、白秀英可以归在这一类,但她们罪不至死,小说也特地写了她们被杀的这种偶然性。这一组人物虽是类型相近的人物,但由于作者写出了她们性格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做到了人人有性情、人人有气质、人人有形状、人人有声音,令读者读来无雷同之感,这是《水浒传》中女性描写的成功之作,其涉及的篇幅也比梁山女英雄多得多。
即所谓三姑六婆之类。在小说中有阎婆、王婆等。王婆的描写比较多一些。除了潘金莲外,王婆可以说是《水浒传》中塑造的最成功的女性形象,给人的印象极深刻鲜明。她的突出性格特征是贪婪,对金钱的渴望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王婆道:“老身为头是做媒,又会做牙婆,也会抱腰,会收小的,也会说风情,也会做马泊六。”这样就自己交待了素日就是靠坑蒙拐骗为生的。其坑害的手段也十分高明,是她的设计和一手操持,造成了西门庆与潘金莲成奸并毒杀武大郎。这里充分表现出了王婆为了钱财不择手段甚至连杀人之事也视为平常。阎婆这一形象在小说中并没有王婆那么坏,主要表现了她如何笼络住自己的衣食主顾。小说中对虔婆的评价更差。丑化老年女性形象,是世界文学的通病,从中世纪开始,巫婆的形象在欧洲就被扭曲成人们吓唬小孩的鬼脸。而在受几千年封建男权思想的影响的中国文化中,老年女性的地位就可想而知了,《水浒传》中的阎婆、王婆就是最好的体现。
这类女性在《水浒传》中非常少,以刘高妻为代表。刘高妻被绿林好汉抓住后,宋江说情,将她放回,她却唆使丈夫抓宋江。她的坏事还不只这一件,花荣说:“打紧这婆娘极不贤,只是调拨他丈夫行不仁的事,残害良民,贪图贿赂。”
虽然在《水浒传》中的女性可以细分为多种类型,而且有的还描写得个性突出,形象鲜明,各具情貌。但其实女性在全书中的地位还是十分低下的。历经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王朝中晚期几千年的岁月,封建思想根深蒂固,女性在封建伦理道德的压迫下,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在这漫长的过程中,人们的思想打上了“男尊女卑”的烙印。女性社会地位的低下在《水浒传》是随处可见。
同古代现实社会一样,书中女性大多数没有名字,只有姓氏,有名字的多是艺妓、下人。翠莲随父唱小曲,卖身葬母做了郑屠的小妾,受郑屠娘子欺辱,被鲁达解救后在五台山下做了赵员外的外宅(连小妾都算不上);蒋门神的小妾的是西瓦子里说唱的顶老;阎婆惜本是在东京的行院行走的,与宋江的关系是“亲眷往来”(非妻非妾);潘金莲是大户人家的使女;被雷横打死的白秀英曾在东京的行院;李巧奴与李瑞兰是烟花娼妓;一代名媛李师师是京师勾栏院的花魁;只有潘巧云是杨雄明媒正娶的夫人,却也是改嫁过来的。妇女改嫁,在古代至少到宋代的时候,还是很平常的事,但到了明清,受《列女传》影响,妇女不守贞节是人们所不耻的。作者安排有名字的潘巧云改嫁,也是为后来潘巧云的淫荡做了伏笔。
女性社会地位的低下还表现在三个女将在梁山好汉的排名上。这三个女英雄之所以被留在英雄榜中,是因为她们都没有谈情说爱的兴趣,符合梁山好汉“寡情才是真丈夫,多情就是淫女人”的标准。扈三娘武功高强,战功显赫,但她排在了其手下败将郝思文、彭玘、王英之后,顾大嫂、孙二娘也排在武艺、能力不如她们的孙新、张青之后。
女性社会地位的低下还表现在婚姻的不自主上。在《水浒传》中,阎婆惜被阎婆出于报恩或是生存的目的“惜汉”给了宋江,潘金莲被张大户报复嫁给了武大郎,花荣的妹子被宋江一句话就嫁给了秦明,扈三娘下嫁王英,狄太公的女儿自己倒是选中了意中人,却落个被李逵砍成十段的悲惨结局。
女性社会地位的低下还表现在《水浒传》中对女人被杀过程的描写充满血腥,是极其残忍的。
《水浒传》中的女性既然多是淫贱、忘恩负义之流,她们自然是死有余辜的。(全书有名字的十五个女性中,有十人被杀身死)女子在封建社会中地位卑下,在受刑方面于男子有过之而无不及,尤以对女性出轨的刑罚最重。根据记载,唐宋明清以来,针对女犯人有特别严厉的刑罚,史称“五刑”,分别是舂刑、拶刑、杖刑、幽闭(宫刑)、赐死,这些刑罚,听了就让人胆寒。同“五刑”相比,《水浒传》中女人的被杀还算是“人道”的。
看书中四个淫贱的女人是被如何杀死的。书中第一个被杀的女人是阎婆惜,她是宋江唯一亲手杀的人。宋江一个刀笔小吏,杀起女人来却是毫不手软。“左手早按住那婆娘,右手却早刀落,再复一刀,那颗头伶伶仃仃落在枕上”。武松杀嫂为兄报仇,潘金莲是武松生平杀的第一个人。书中这样描写,“那妇人见头势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楸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衣裳,说时退,那时快,把尖刀却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斡开胸脯,取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肐查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血流满地。”杨雄杀潘巧云“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上,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又将这妇人的七件分开”。贾氏则被卢俊义割腹剜心,凌迟处死。
书中对其他女人的死虽没有作细致的描写,但也极其残忍。罪有应得的王婆先被绑上木驴示众,再受剐刑。忘恩负义的刘夫人、潘巧云的丫头迎儿被燕顺、杨雄一刀挥作两段,白秀英被雷横用枷梢打得脑浆迸流。因受牵连、侮辱而无辜惨死的女性更多:林娘子自缢身死;宋江的一个反间计令秦明的妻子被杀,头吊在城头;张顺嫁祸安道全,用斧头将李巧奴劈胸砍翻在地。李逵娘死的过程应是最惨不忍睹的,书中虽只有一句描写——“只见两个小虎在那里舐一条人腿”,可以想像,老虎吃人的场面是何等的恐怖。
梁山女英雄的死倒是没有血腥,孙二娘被杜微飞刀伤死,但是在梁山战死的五十九位好汉中,五十七位都是正常的战争死亡,只有王英扈三娘夫妻死得莫名其妙,扈三娘被郑魔君施妖术用镀金铜砖砸中面门落马而死。所以不管《水浒传》如何重笔浓彩扈三娘的英雄了得,但是作为艺术形象单薄,没有性格可言的人物形象,她只是一个概念,一个符号,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女性的一种态度。
中国古代蔑视女性,女性社会地位低下的这种现象同样反映在其他的文学作品中。比如元稹的《莺莺传》,莺莺与张生的爱情再可歌可泣,也不可能替代父母的媒妁之约。《西游记》中的女性大多是吃人妖怪,《三国演义》中的女性又成了男人的政治工具。《红楼梦》中女性的地位在所有传统文学中应是最高的(“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但她们依然没能摆脱凄惨的结局。苏东坡的婢女春娘在被主子换马后,曾哀叹曰:“为人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今日始知人畜贱,此身苟活怨谁嗔。”一语道出了中国古代妇女具有普遍性的低贱地位和悲惨命运。
女性在 《水浒传》中始终处于一种极度的被贬斥状态,书中为数不多的女性形象要么无知、粗鲁,要么淫贱、薄情,她们的社会地位可以说是卑微甚至是低贱的,她们的出场仅仅是为了更好地突出男人的英雄气概,或者是为故事的发展提供铺垫。
可以这样说:《水浒传》既写女性,又排斥女性。写女性是客观需要,排斥女性便是主观倾向了。有些文章运用极端化的女性形象来评价这一做法,也有人将之说成是压女症。③那么,造成这种情况是作者无心的巧合,还是有意而为之?从对作品的分析可以看出,作者应是有意而为之的。
作者所处的时代为这种排斥女性的思想奠定了基础。
首先,由于封建统治的根深蒂固与封建思想的毒害之深,“惟女子与小人所难养也”的儒家轻视妇女的思想很浓。社会轻视、鄙薄女性的作风盛行,女性的地位低下,长期处于受压迫的底层。在这种情况下,在许多男性眼中,女性就是一些思维不正常、心理不正常、行为不正常的人,这是另一种文化专制主义在文学作品中的反映。在这种背景下,男性作家按照自己的思维方式,按照男性读者的欣赏口味,毫无顾忌地捏造女性形象就一点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次,男女两性本身的不等,为排斥女性提供了温床。从性别优势来说,男性有着比女性强大有力及智力方面的优越条件,即使家庭中承担的生育负担对男女来说也是很不平等的,女性为此所付出的时间和心血要比男性多得多。男性在社会化的大世界里越走越远,女性则在家庭育幼的小天地中越陷越深。基于这种原因,即使在今天,也没有人指责《水浒传》在搞性别革命,很多女性读者也并不感到不舒服。
最后,《水浒传》的成书背景及所赏识的英雄观,为排斥女性构造了理由。《水浒传》产生于民间,成书于明代。它在市民社会发育成长,听众多为城市闲汉、贩夫走卒、江湖人士等,这种成书氛围就是排斥女性,与爱情无缘的。
总之,《水浒传》中的女性是一些特殊的群体,她们穿插在以男性为主体的世界里,反映了社会生活的实际状况,体现了作者的思维意识形态和观念,牵动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深化了主题思想,增强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也许,没有这样独特的女性描写,《水浒传》的艺术成就达不到这样的高位。
注释:
①转引自《〈水浒传〉女性群像的类化与解读》,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一期,以及《〈水浒传〉的女性景观》,济宁师专学报2000年第二期,等等,原始数据来自汪运平《漫说水浒传妇女形象的塑造》,东北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第1期.
②第一种划分可参见《〈水浒传〉的女性景观》,济宁师专学报2000年第二期,等等;第二种划分可见《〈水浒〉女性形象浅议》,江汉大学学报1999年八月刊;第三种见于《〈水浒传〉:一个反女性的文本》,作者魏崇新;第四种来自新近出版的《漫说水浒》,作者孙勇进.
③“厌女症”这一说法参见夏志清《〈水浒传〉的再评价》,现代文学1965年第2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