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禄
(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 上海分院,上海 200433)
(作者系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硕士)
十七届四中全会总结了近年来党内民主建设的经验,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明确指出在党的民主建设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新问题,比如: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仍然存在;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任人唯亲、跑官要官,等等,这些问题严重破坏了党内的民主氛围,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影响了党执政地位的巩固。推进党内民主需要新理念,新思路,这些新理念、新思路必须从实践中来,从学习中来。只有通过针对新问题,有目的地学习,用先进的文化理念武装头脑,才能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凝聚共识,进而在实践中把新知识、新理念、新思路变为党内民主发展的新动力。
一
在党内培育民主精神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前提和基础。党内民主的发展首先需要培养广大党众的民主意识,形成全党对党内民主建设的共识,进而才能将其上升为党的组织原则、制度规范,以党章和法规的方式确定下来。党内生活中如果缺乏民主意识、民主精神,民主习惯难以养成,就会造成权力过于集中的现象。党内权利不加分析地集中于少数人,什么事最后都要由书记拍板,党委领导就会因此而变成个人领导,极易造成官僚主义,损害党内的民主生活和集体领导,破坏民主集中制和个人分工负责制。
中国是一个具有2000多年封建历史的国家,留给我们的民主思想非常少,人民传统意识浓厚,缺少民主精神。新文化运动对专制思想形成了一定的冲击,但民主观念远没有在民众中间扎下根。另外,政治文化长期受军事文化的影响,是缺少民主精神的又一个重要因素。“军事对现代国家的政治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军事与现代国家政治成长的关联从历史进程上大体可以分为两种模式。一类是现代国家的政治转型走在军事转型的前面;另外一类则是军事转型走在政治转型的前面”[1]。英、法、美等率先进行资产阶级革命的西方国家,政党政治转型走在军事转型的前面。在这些国家,现代政党的政治框架较早形成,军事文化的现代转型则是其后的产物。而在发展中国家情况则完全相反,往往军事文化的现代转型走在前面,影响和带动现代政党政治的发展。中国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中国共产党党内治理模式受到军事的深刻影响。由于长期处于革命战争的残酷环境当中,客观上要求实行集权领导,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党对党内民主建设的相对忽视。建国以后,政党治理的模式与人才供给大大依赖于军事领域,很长时间内没有实现从革命政党向执政党的转变,战争年代遗留下来的集权领导的观念得以延续下来,民主精神的培育相对忽视,这极大地限制了党内民主的发展。
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在全党加强党内民主教育,培育民主精神。正如邓小平所说:“随着民主政治的开展,民主教育比任何时候还要迫切,无论在党内或在群众中,过去这点都是极其不够的。”[2]
二
增强党员权利意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环节。我们要充分认识党员权利与党内民主发展的内在关系,引导并保证广大党员依照党章党规,充分而正确地行使党内民主权利。一些党员不珍惜党员权利,抱着可有可无的态度,认为党内事务只是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事,与己无关,以至在党内生活中不行使甚至随意放弃党员权利。另外,也有一部分党员只讲权利,不重视党员义务,将党员权利等同于党内职务的高低和职权范围的大小,不尊重、不重视党内其他同志的主体地位和不同意见,或打击、报复曾批评、揭发检举过自己的同志,使党员权利得不到正确行使。
党内民主的实质,就是使全体党员在党内能够真正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主体作用,充分体现广大党员的主体地位。党内民主的实现程度,要看党众对待党内民主的态度和党员对党内事务参与的程度,这些都取决于党员的权利能得到有效保障。邓小平在谈到“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时说:“我们要创造民主的条件,在党内和人民内部的政治生活中,只能采取民主手段,不能采取压制、打击的手段。宪法和党章规定的公民权利、党员权利、党委委员的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3]
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必须严格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党务公开,是指党内一切事务党员都有知情权,特别是涉及党内的重大决策,人事变动等,都要向所有党员公开,接受监督。没有公开就没有党员对党内民主过程的有效监督。党员可以有不同见解,领导要尊重他作为党员主体的地位,伏尔泰说:“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即是西方这一理念的生动写照。中国古代党锢之争常常上演,各派之间必欲先除之而后快,这种思想的影响是可怕的,也是同现代民主精神相违背的。只有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力,党内民主建设才有健康发展的环境。因此,必须对党员进行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员权利教育,使全体党员树立正确的权利观。
三
任何民主都离不开平等,虽然平等不等于民主,但没有平等绝对没有民主。托克维尔在《美国的民主》这一著作中,把美国“社会地位”的平等看成是它的民主的最根本的前提。党内平等,是指党的领导集体在讨论、处理、决定党内事务时,每一个成员的地位都是平等的;同时,党内所有党员不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不允许任何党员有超越党纪之外和凌驾于党纪之上的特权。
几千年的专制文化,造成了民众的“臣民意识”甚至是“子民意识”,反映在党内,形成了一股盲目服从上级领导的风气,导致了家长观念、等级观念和特权观念的产生,严重破坏了党内民主的平等氛围。如果党内在党员的地位、权利、标准等方面没有实行平等的原则,党组织的主要领导人的个人意志取代党员的集体意志,一票或几票的效力大于多数票的效力;或者党的纪律只对一部分党员有约束力,而对另一部分党员没有约束力,那么必然会出现一部分人过于集权,甚至专权,而另一部分人却很少有甚至没有权利。其结果,必然是背离党的性质、纲领和章程,破坏民主集中制原则,走上专制独裁之路。
在党委、支部内部,对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反对少数人拍板决策,这是党内平等关系的具体体现。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各级党委的决策越来越需要科学化和民主化。党员之间,不论资历深浅,职务高低,都是平等的一员。在讨论重大问题时,并非一味由资历深、职务高的人说了算,要防止把主要领导的一票权当成是拍板权,其他党员有权表示赞成和反对,也可以弃权。全体党员对待党内领导干部,要以平等的心态和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对上级领导提出批评和意见,既不能借此机会发泄私愤,又不能闭口不言,或只讲好的方面,极尽吹捧之能事。如果领导干部犯有错误,党内同志就要树立党章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孙力.军事视野中的现代国家成长.军事历史研究,2009,(3).
[2]邓小平文选,VOL1:20.
[3]邓小平文选,VOL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