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敏聪
(南平市紫云小学,福建 南平 353000)
近年来家校合作日益受到社会的重视,逐渐成为西方国家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教育界亦早已认识到家校合作的重要性,开展了一系列理论探讨,部分学校还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实践,但无论是在理论的深度上还是在实践的广度上都远远不够。
1.家庭教育的优势
社会学家认为,家庭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所施与的影响极其广泛和深远。可以说家庭教育是其他一切教育的根基,而后一切教育所取得的效果皆是在此基础上的累加。这是因为家庭教育具有其他教育形式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主要有:
(1)教育者的权威性。家长的意志对于子女的言行总是具有较大的制约性,因而对子女的要求和教育也就更具有可接受性。
(2)教育过程的感染性。年幼的受教育者更易于接受对自己充满关爱的个体所施与的影响和教育。
(3)教育内容的丰富性。家庭生活往往是社会生活的投射,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反映到家庭,便使家庭生活、教育内容也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丰富性。
(4)教育策略的针对性。父母对孩子的了解比其他任何人都更深刻、更全面,从而针对孩子自身的特点采取更有效的方法进行教育和培养。
(5)教育方法的灵活性。与学校教育相比,个体在家庭里接受的教育不是那么正规,没有明显的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身份区别,所以在方法选择上更加具体形象、机动灵活。这既符合小学生的心理特点,使得孩子乐于接受,又能使教育的效果在潜移默化中更加深刻、持久。
(6)教育环境的连续性。家庭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独立之前逗留时间最长的场所,在这漫长的过程中,家庭教育被反复强化,逐步形成个体较为稳定的行为方式和人格特点。
2.家庭教育的局限性
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社会化的过程中有着许多得天独厚的优势,但同时,任何事物都是既有利又有弊的,家庭教育在实际生活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种种局限性。
(1)教育环境比较封闭。一个家庭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家长的素质和能力难免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这些都会直接地影响到家庭教育的进行和子女的健康成长。
(2)教育条件不均衡。每个人从一出生起,家庭便赋予他包括种族、阶级、宗教、经济状况、地区等多种社会特征。这些特征中的每一个都可能直接影响到个体的成长和未来的发展。
(3)教育者缺乏教育素养。教育子女需要科学的方法,更需要理智的态度,但由于家长自身知识结构和文化水平的局限时常导致“溺爱”或“家庭暴力”两种极端行为的产生。
(4)教育结果的不确定性。家庭环境、父母的言行举止对子女的影响效果不确定,其结果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
1.学校教育的优势
学校作为专门从事教育工作的机构,是促成儿童、青少年社会化的重要场所。与家庭教育相比,学校教育有以下鲜明的特点:
(1)教育目标的明确性。即使个体社会化,使其成为社会的合格成员是学校教育的根本目标,学校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这个根本目标展开的。
(2)教育内容的系统性。学校是青少年学习的重要场所,它为青少年的社会化设置了多方面的、系统的内容,它不仅传授给青少年生活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进行职业技能准备和职业训练,而且教给他们社会价值观念、社会行为规范和社会生活理想。并根据个体发展的阶段特点相应地划分教育阶段,将教育内容按照不同年级、不同等级设置相应的课程、学科顺序、教学时数和学年编制,有力地保证了教学内容的落实和教学目的、培养目标的实现。
(3)教育目标的可控性。学校作为一个专门从事教育活动的场所,其环境是人为创造的。教育工作者从顺利进行教育活动、促进受教育者接受高效教育的主旨出发,有意创设一系列有利的环境,以激发受教育者的学习欲望,促使受教育者对自己的学习行为作出评价,促进受教育者学会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
(4)教育方法的科学性。学校作为专门的教育场所,拥有受过专门训练的教师,更注意融合其他学科如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社会学等的知识来改进教育方法,从而保证教育的科学性、合理性。
2.学校教育的局限性
(1)教育制度的僵化。现代学校教育已经形成了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的逐级上升的、完备的教育体系。但是制度化容易导致僵化和模式化,学校教育固定的教育教学程序往往使其墨守成规,对社会变化缺乏敏感性。
(2)教育环境的理想化。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为了给学生营造一个能促进其健康成长的环境,往往调控相应的教育环境,使之能抵制那些对学生成长不利的社会因素,而这种教育环境的可控性,在为受教育者提供理想状态的信息内容、价值观念等的同时,却容易致使受教育者始终生活在一种理想状态下,产生一种“温室效应”,造成个人在走出学校后难于接受多元化社会环境的冲击。
(3)教育内容的呆板性。学校的教育工作最主要还是以教学活动为中心开展的,通过系统、严密的教学过程,教师主要以内容相对稳定的、系统的、科学的教材为依据进行教育教学工作,一般不随意更换,不能像家庭教育那样对社会发展的脚步作出迅速的反应。
可见,教育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它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关心和密切配合。只有将三者有机地整合在一起做到优势互补、协调运行才有可能营造出一种宜人的教育氛围。
随着人类文化文明的发展与进步,社会结构的复杂性、文化知识的多元性、观念意识传播的不可控制性等都在促使教育领域发生着深刻的巨变。显然,那种学校、家庭、社会互不往来的刻板教育模式已很难适应当今社会的知识更迭与科技进步,“大教育”的观念已逐渐深入人心。如何将学校、家庭、社会三方的教育机制合理、有效地组合起来构建一个和谐的教育体系,并以此为依托全力促成人的全面、持续、健康、终身发展,已成为整个教育界普遍关注和研究的课题。近年来,我国政府更是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明确提出了构建学习化社会、和谐化社会的宏伟理想。因而促进家庭与学校的合作、保证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正是实现这一设想的重要途径之一。因为家校合作有利于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各自的优势,做到在教育内容上相互延续、补充、扩展,在教育方法上相互借鉴、学习、提升,从而全方位地对学生进行教育,营造出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相互信任的育人氛围,形成整合教育、整体育人的新格局。
当前,我国教育界对家庭与学校及社会在青少年儿童教育方面的合作问题已达成共识,即对青少年儿童来说,家庭教育是基础,学校教育起主导作用,社会教育则是家庭和学校教育的补充与延续,三者必须相互配合,和谐一致,以加强教育的效果。基于这种理解,我国学者提出了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或“三结合”的理论。但在具体实践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从家庭方面来看,部分家长缺乏参与学校教育的意识,没有认识到参与是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他们认为教育孩子主要是学校的事情,孩子的学习和思想归老师管,家长只管孩子的吃、穿、住。还有的家长认为自己文化素质不高,没有能力参与学校教育活动。一些学校领导者和教师认为,家长一般受教育程度较低,文化素养差,不懂教育工作,反而时常给学校带来麻烦和干扰。学校若与家庭合作就是自讨苦吃。总之,在家校合作方面,无论是家庭还是学校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认识上的偏见。这些偏见阻碍着家校合作的进程。另外,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封闭教育体制,也阻碍着学校采纳家庭的见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家校合作的良好运行。
家校合作在具体合作方式方法上也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
家校合作活动计划是实现家校合作目的的基本保证。系统、周密、科学和具体的活动不仅是活动开展的指南,而且能对活动的顺利进行起到促进作用。然而,有些学校缺乏家校合作的整体计划,校、级、班各层面上的家校合作难以相互配合,难以形成时间上的连续和效果上的强化。有些学校年级、班层面上的家校合作无计划性,往往是班主任认为必要时才进行,许多情况下有了问题才想起家长。即使已经开展的活动也往往缺乏活动记录、总结和专题研究。还有一些家校合作活动的目的性不强,准备不足,组织不得力,收效必然微乎其微。
家校合作是双向活动,是家长和教育工作者相互了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过程。然而,在具体家校合作活动中,有的教师只是采用简单灌输方法,如仅仅是把书报杂志上的有关文章摘抄一些到黑板、墙报、宣传栏中,就算开展了家校合作活动。这些文章尽管具有说服力,但对每个家长来说,其针对性和实用性难免不强,加之缺乏教师深入浅出的说明,很难被家长真正接受并内化为教育子女的正确思想和自觉行动。
在时间上许多学校的家校合作活动只是围绕几个大的时段进行,如学期初、学期末与节假日等,其他时间则偃旗息鼓。在内容上,由于缺乏整体的合作活动计划,随意性、盲目性很强,难以前呼后应。阶段性强、连续性差还表现在幼儿园、小学与中学的家校合作活动缺乏一贯性。往往是幼儿园、小学开展较好,而中学则有所淡化。另外,缺乏三者一贯的、适合青少年儿童年龄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家校合作计划。
由于家校双方对合作的目的认识不清,直接影响合作的态度和成效。个别教师认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就是对自己工作“横挑鼻子竖挑眼”,是专门来“找碴儿”的;同时把学生出现的问题归罪到家长头上,认为是家教不好;或者将家长会、家访等家校合作形式看成是向家长告状的好机会,只讲学生的问题和不足,却很少与家长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有些家长也是持如此看法,认为来学校就是监督工作,有的甚至将自己孩子出现的一切问题归咎于学校。这样一来,家校双方关系紧张,态度敌视,就像筑起了一道屏障。有了这层屏障,家校双方根本无法进行交流与合作。
总之,当前我国的家校合作现状不容乐观。诸多问题,亟待从理论和实践上加以研究和解决。
[1]马忠虎.基础教育新概念家校合作[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