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 佳
(金陵科技学院,江苏 南京 211169)
我国产学合作教育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实施以来,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实验,创造了多种多样的形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特别是高职教育蓬勃发展以来,各高职院校都把产学合作作为提升办学水平的关键来抓,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客观来讲,目前产学合作仍然存在着思路不开阔、途径不顺畅、机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效果不理想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高职产学合作教育流于形式,影响了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关于产学合作的长效机制研究就成为高职产学合作教育的一个重要课题。本课题的研究,将在一定层面上对困扰产学合作教育的要素进行分析,提出建立产学合作长效机制的策略,以为高职院校进一步健全产学合作的长效机制提供借鉴。
产学合作教育是由Cooperative Education(直译为“合作教育”)意译而来,是国际上普遍认同的学校与用人单位合作培养学生的教育模式。这一模式不仅把学生的课堂学习与有计划、有指导、有收入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而且把这种实际工作经历与学生的就业联系在一起。为此,美国国家教育委员会(NCCE)认为:“合作教育是一种独特的教育形式,它将课堂学习与在公共或私营机构中有报酬的、有计划的和有督导的工作经历结合起来;它允许学生跨越校园界限,面对现实世界去获得基本的实践技能,增强学生的自信和确定职业方向。”①
国际上对合作教育含义的阐述略有不同,但核心思想是一致的,即合作教育是一种把学生的课堂学习与有收入的、有计划的和有指导的实际工作经历结合起来的教育模式,并且这种实际工作经历是与学生的学业目标和职业目标相联系的。
人才的职业能力是一种综合的能力,掌握这一能力是谋生的需要,又是工作在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高级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即综合职业能力。构建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问题,实际上是为受教育者构建什么样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以及怎样实现这种结构的问题,它与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紧密相关。
我认为,立足综合职业能力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特点为:复合知识结构、综合能力结构和优良的人格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规格;以市场、职业、技术为坐标的专业设置;以培养综合职业能力为宗旨的产学结合教学模式;理论和实践并重的课程模式;以“双师型”为主的师资队伍;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教育方法。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人才的规格要求为: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规格的构成要素为复合知识结构、综合能力结构和优良的人格素质。
机制是系统维持其功能而以一定的规则、规范对系统内各组成要素之间的内在协调方式及调节原理的综合。产学合作长效机制体现产学合作内在规律,合作要素有机组合和共同作用,要素及其结构处于优化的状态。科学、健全的合作机制是促进产学合作发展的动力,也是产学合作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我以为,在现在的社会环境背景下,高职院校与企业有效合作,真正实现产学研紧密结合,必须构建以下四个方面的长效机制。
企业与高职院校都是利益主体。企业最根本的目标是盈利。凡是能够有助于企业合法盈利的行为与合作都会受到企业的欢迎,否则,迟早会被企业拒绝。高职院校应该基于这样的认识,以适应企业需求、争取给企业带来利益作为出发点与企业进行合作。
首先要根据企业用人需要适时调整实践教学计划。例如,根据“五一”、“十一”、春节长假期间是商品销售旺季,商店迫切需要增加销售及与之相关的人员,高职院校可以组织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专业学生去企业顶岗实习,一方面解决企业人力资源紧张的燃眉之急,另一方面,越是繁忙的业务,越能培养学生的职业情感、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
其次要适应企业生产流程需要,实行弹性学制。现代化流水线生产是连续不间断的,学生顶岗操作客观上存在一个由不熟练到熟练的过程,如果学生顶岗操作时间过短,熟练了就走,只能给企业带来麻烦而不能带来利益;如果顶岗操作时间长,既可以保证产品质量,又可以为企业节约人力成本 (企业付给学生报酬远远低于职工报酬)。因此为了满足企业需要,高职院校可以将实践和教学时间进行综合,这样可以受到企业的欢迎和好评。
最后要为企业提供智力支持。如帮助企业培训员工和中层干部,对员工进行职业技能轮训与鉴定,接受企业委托的项目研究与开发,和企业一起进行产品开发和营销策划,等等。
建立激励机制的目的在于调动校企双方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校企合作的成果。
首先,可以成立由高职院校和企业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参加的专家委员会,由专家委员会制订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共谋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教学计划,充分发挥校企两个优势,共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其次,校企双方相互兼职。企业负责人及有关领导兼任学校副校长或系部副主任,学校领导兼任企业副职或有关车间(部门)副职。再次,聘请企业有关专家和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师傅为学校特聘教授或实习指导老师并发给相应的聘任证书。第四,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向企业有关兼职人员、特聘教授、实习指导老师支付一定的报酬,使得他们劳有所得。最后,制订合作企业、兼职人员奖励制度,对于合作好的企业、兼职教授(教师)给予奖励,并通过有关媒体报道宣传。
有激励就有约束,有约束才有规范,才有校企合作的健康发展。具有长效机制的校企合作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施舍、帮助和支持,而是双方共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为此,双方必须受到法律、制度和道德的约束。
法律约束是双方签订具有法律规范的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的责任。
道德约束是校企合作双方都要按照合作共赢原则加强道德教育,使得校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符合双方的利益要求、制度要求和道德要求。特别是学校,要把企业作为友好的合作伙伴和自身利益的共同体,竭力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形象,使其成为学校不可缺少的“帮手”。要明确规定派到企业实习实训的学生,自然成为企业的一员,融入到企业文化之中,按照企业的规定和职业道德要求履行自身的职责。任何把自己置身于企业之外,或者把自己当成实习学生而游离于企业的行为,都会给企业带来损失,都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校企合作过程始终是人际交往、感情沟通的过程。特别是企业在培养人才缺乏法律规定和政策优惠的条件下,推动校企之间合作的动力首先来自于人的情感。某企业的领导人与学校领导是同乡、同学、战友、朋友,可以带来两家的亲密无间和友好合作。情感永远是校企合作的动力源和润滑剂,情感机制是校企合作长效机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注 释:
①李芹.高职产学合作教育内涵解读.前沿,2007,6.
[1]刘春生,徐长发.职业教育学.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432-434.
[2]孙琳.产教结合职业教育发展新途径探索.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248-280.
[3]王利平.管理学原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4]靳希斌.教育经济学.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66-75.
[5]曹哗.职业教育产教结合的路径依据.职业技术教育,2003,(24):36-39.
[6]古蕴华.产学合作教育若干理论问题的研究.纺织教育,2002,(1):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