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琳
(哈尔滨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土木系,上海 201900)
职业院校学生考试违纪行为初探
田琳
(哈尔滨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土木系,上海 201900)
大学生考试违纪问题已经成为当今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与顽症,在高职高专院校甚至更为严重。本人结合自身教育管理工作,对大学生考试违纪行为的现状、类型和成因进行了浅析与探讨,并且结合工作实践提出了相应的教育对策,希望能够对大学生考试违纪行为的根治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职业院校学生 考试违纪 现状与类型原因 对策
高职高专院校的学生作为将来生产第一线的现场工程师,不仅要学习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掌握专业操作技能,从这种角度来说,高职高专院校的学生更需要具有扎实的理论和实践知识。但是在当代高职高专大学生中普遍存在着重实践轻理论的错误学习倾向,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指导下,高职高专大学生的学习违纪现象较为严重,尤其是考试作弊现象最为突出。
近年来,大学生考试违纪情况呈逐年上升趋势,违纪人数有所增加,特别是在高职高专院校,考试作弊已成为司空见惯的事情。大学生对考试违纪现象从过去的视为莫大耻辱转为无所谓或不以为耻,并由此导致旷课、沉迷于网络等问题的出现,正常的教学秩序往往难以保证。心理学家认为,人的心理与行为只是为了求得自身的稳定与平衡,或者只是把重点转向防卫自己的机制,这种机制是由因需求未能得到满足而感到不满或不安所形成的(主要为消极或逃避机制),因此可将大学生的考试违纪行为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自主作弊型。
某些学生学习成绩不好,平时课堂学习和作业就一贯不努力,经常以取巧作弊搪塞教师和家长的教育。但是临近考试的时候,这类学生往往一反常态,变得认真起来。然而他们由于平时的所为已经失去了考取良好成绩的基础,只好孤注一掷,铤而走险,以作弊侥幸获得成绩。总之,这是一种完全主动的考试作弊类型,这种类型无论是作弊动机,还是作弊的基础,都是来自作弊者内在因素。
(二)他主作弊型。
有些学生考试时作弊不是自己做主,而是因受其他一些外在因素的诱惑、利用等而违纪。例如有的学生学习成绩并不差,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学习实力取得良好的成绩;或者,有些学生虽然学习成绩较差,但也从未考虑冒险进行考试作弊,但是为了评优、提干等竞争有更大的把握而进行作弊。此种类型考试作弊者,往往是经不起外界诱惑,其作弊动机是外因主导,内因不是决定因素。
(三)嫉妒作弊型。
有些成绩优异的学生,具有实力考取优良成绩,本无内在考试作弊意图。但是由于发现有人取巧作弊,尤其是一些较接近自己学习水平或者是比自己差的同学通过作弊取得了合格成绩,甚至取得优于自己的成绩,因嫉妒心理、不公心理而采取作弊行为。这种类型的作弊者与其他类型不同,他们往往对抗监考老师的监督,甚至与老师发生冲突,将考试作弊丑闻公布于众,以泄嫉火。
(四)触景作弊。
有些学生考试作弊,既无预谋动机又非出于竞争或嫉妒之心,而是临场情景所致。例如监考老师监督马虎,从而造成考场作弊的气氛,由于从众模仿,使某些学生即兴作弊。他们在心理上完全打消了作弊受惩的顾虑,似乎作弊无过,如被惩罚也不会只有自己。公正地讲,这类学生的考试作弊动机是临场情景诱发出来的,与其说学生作弊发之内因不如说是环境促成。
大学生考试违纪行为的出现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高职高专大学生的考试违纪行为与本科院校学生的相比更为复杂,对这些因素的深刻分析,对于有效遏制大学生违纪行为的发生,从根源上杜绝大学生的违纪行为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个人主观因素。
由于大学生生理成熟而心理尚未完全成熟,因此在某些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缺陷,而这种个体素质缺陷是造成学生考试违纪的内在因素。
1.学习成就动机障碍
成就动机是个体追求自认为重要的有价值的工作,并使之达到完美状态的动机,即一种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力求取得活动成功为目标的动机。其典型的特征是:一是人的活动总是指向一定的目标﹐总是力图在某些方面取得成就的;二是在克服障碍和困难的过程中﹐能够正视所遇到的挫折和失败﹐表现出极大的韧性和毅力。
而大学生考入大学后,往往觉得自己的目标已经达到,奋斗目标丧失,学习成就动机大大下降。一方面表现为一部分大学生终日沉浸在无所事事的状态,将上网、谈恋爱等作为生活的重心,而大学的考试往往是教师自主命题,考试的透明度较大,一部分大学生觉得考试更是简单之极,更加重了其自我放纵;另一方面,一部分高职高专大学生由于以往就缺乏较高的学习动机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到了大学面对专业性较强的知识,产生了学习困难,同时缺乏坚韧的毅力,从而放弃学习,将希望寄托在补考和作弊之上。
2.性格障碍
处于大学时代的青少年,生理已经完全成熟,但是由于未经过社会的历练,心理还未完全成熟,因此他们处理事情的能力与他们的认识水平和实际能力是很不相称的,处理问题的过程往往带有明显的情绪性和冲动性,而一部分大学生的性格中还有执拗、任性、自律性差等不良的性格特点,因此导致违纪行为的发生。
3.心理准备不足障碍
所谓学习心理准备是指在开始某一门学科的学习前,心理上所具有的学习因素,例如学生的智力基础、学习技能,以及对新学科知识的学习态度和情感状态。这些心理因素在学习过程中会起促进或阻碍作用,有些学习违纪行为的发生就是起因于此的。例如,有些大学生对于专业知识的学习仅仅抱着好奇的心理,结果在遇到学习困难的时候就缺乏心理准备,容易知难而退;也有一些学生因为基础知识和技能准备不足,在学业中遇到重重困难,也容易产生厌学违纪心理。
4.思想认识障碍
大学的教育带有明显的社会实践性,因此大学的课程设置带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而高职高专院校的培养目标是适应社会生产活动的高技能的“蓝领”,因此其课程设置更是如此。由此一些高职高专的大学生便片面地认为,课堂理论教学对今后工作实践的指导作用甚微,这些理论知识在今后的实践中学习也不晚,因此他们轻视甚至是放弃理论学习,在面对考试时,他们往往采取考试违纪等方式来试图蒙混过关。这种对理论与实践辩证关系的错误认识,更进一步导致了部分学生用大量的空余时间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上网、谈恋爱等,从而进一步加剧了考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家庭因素。
良好的家庭环境会使学生的心理发展平衡,不良的家庭环境则会促进学生失足和违纪行为的发生。通过本人对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的调查发现,造成学生考试违纪行为发生的家庭因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教育方式不恰当,父母对子女过分溺爱,或者用简单粗暴的方法对待子女,这两种教育方式导致学生在学习上不是毫无压力,就是压力过大,从而容易发生考试违纪行为;二是存在缺陷的家庭,如离异家庭、单亲家庭、疾病或残疾家庭、各种因素造成的经济贫困家庭等。这些家庭的环境一方面对一些学生心理产生了不良影响,造成学生产生多疑、自卑、孤僻、焦虑、抑郁、仇视等心理,这些心理往往会驱使学生违纪;另一方面,这些家庭往往对学生的学习疏于重视和指导,由此也导致了学生放松或放弃学习,发生考试违纪行为。
(三)社会因素。
改革开放的深入,外来文化的冲击,使得有些学生在思想与现实的矛盾、义与利的辨析、付出与回报的思考等问题面前感到困惑,看不清前进的目标,踌躇不前,意志消沉,对待学习放之任之。而高校的扩招,使生源素质不同程度的有所下降,尤其是高职高专院校的生源素质更是直线下降,生源素质的下降导致了迟到、早退、旷课、现象的普遍。除了上述因素,一些高校自身也存在一定不足,如有些高校将办学重点放在硬件设施建设上,对于旷课、考试违纪等教学活动疏忽管理,使得学生的违纪心理膨胀。以上这些因素均在不同程度上导致了大学生的考试违纪。
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处于一个尚未完全成熟的发展阶段,因此只要学校对其进行正确的教育和适当的引导,考试违纪行为还是可以做到预防和杜绝的。
(一)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坚持心理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
良好的心理素质可以有效地避免考试违纪行为的发生,因此高校应建立健全心理咨询机构,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同时,高校还应学会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学生的个性心理特征,因人而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注重与学生进行心灵交流和沟通,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预防考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教书育人,加强高校教学管理。
苏联教育学家加里宁说过:“教师的世界观,他的品行,他对每一个现象的态度,都这样或那样的影响着学生。”因此,高校必须改善教师的教风,使其树立严谨的治学态度,并且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到开展大学生考试违纪心理预防工作的迫切性和必要性,促进教师对这一工作的支持与重视,坚持育人先育德,将教学与育人紧密联系在一起。
同时,高校对学生加强管理作用也是显著的,俗话说“严是爱,松是害”,对一部分自我约束能力较差的学生尤其能起到抑制作用。工作实践中,只有做到“严中有宽,宽中有爱,爱中有教”才能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三)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对违纪学生进行严肃处理,使学生深刻认识到违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同时也起到对其他学生有一定的警戒作用。然而对于考试违纪学生切忌一棍子打死,要经常关心和帮助违纪学生,通过耐心细致的教育引导,让学生明白违纪行为是错误的,但只要自己勇于面对现实,正视挫折,积极改正,今后的道路依然充满阳光和希望。
(四)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职业生涯是指个人在生涯发展历程中,对个人各种特质或职业与教育环境资料进行生涯探索,掌握环境资源,以逐渐发展个人的生涯认同,并建立生涯目标。大学生考试违纪很重要的原因是人生奋斗目标的丧失,对前方的职业生涯茫然困惑,从而丧失了前进的动力。因此高校应该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帮助大学生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确立职业生涯目标,那么学生也就会有强大的成就动机,进而就会认真对待学业,自觉主动地付出努力,考试违纪行为自然也会大大降低。
(五)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配合,为学生创建一种三位一体的良好的教育环境。
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方的力量,是我们从根本上解决学生考试违纪行为的有效途径。首先,学校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来充实学生的精神世界,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这是一种无形的力量,为大学生的成长提供重要的精神环境和心理氛围,其影响是无声的、巨大的,也是潜移默化的;其次,抓住生活中积极的因素,开展公益性活动,如义务献血、宣传环保、工厂参观等,使学生更深入了解社会,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这些都有利于帮助其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最后,家庭是学生成长最有利的支持系统,传统上高校教师基本不与学生家庭发生关系,甚至直至毕业家长都不知道学生的在校表现、成绩等,这就变相地割裂了家庭与学生教育之间的关系。因此高校要突破这种弊端,适当地与家庭联系,积极发挥家庭的作用,这对于违纪学生的教育可以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高校考试违纪学生的教育管理是一门实践科学。作为高校教育管理者,应该充分研究和把握高校学生考试违纪的根源与特点,并以此为突破口,采取恰当措施,抓好考试违纪学生的教育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顺利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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