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功能翻译理论误读误用的反思

2010-08-15 00:53李广荣
天津外国语大学学报 2010年1期
关键词:莱斯目的论学派

李广荣

(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江苏扬州225002)

一、引言

在流派纷呈的当今译学界,德国的功能主义学派无疑担当着无可替代的角色,其地位堪比以韩礼德功能语言学为基础的翻译研究的功能途径。斯内尔 -霍恩比(Snell-Hornby,2006:56)认为,德国功能主义是翻译研究文化转向的首要动因是推动翻译研究成功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主要力量。根茨勒(Gentzler,2004:70)在评价德国功能主义时说:“过去二十年翻译理论研究出现了两个极其重要的转变:一是以原文文本为导向的理论研究转变为以译文文本为导向的理论研究;二是翻译培训模式既考虑语言因素的影响,又考虑文化因素的作用,德国功能主义学派是这两个领域的先驱。”(Gentzler,2004:70)功能学派为译学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切入点,搭建了一个新的平台,为译学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

德国功能学派在本世纪初引入国内后被用于解释各种翻译现象,指导各类翻译实践,成绩显著,但同时新问题也随之产生。何庆机(2007:16)分析了功能主义应用研究的两大问题:“一类是有名无实,即挂功能派理论之名,却没有或几乎没有应用分析;二是新瓶装旧酒。这类文章往往会套用功能派理论作一些分析,但大量的内容还是传统的语言层面的分析。”实践的失误大多源于思想认识的混乱,国内对功能主义的认识仍然存在误解和偏差。例如,王东风(2007:8)认为:“德国功能观追求语篇类型的目的性,瞄准的是语篇的接受效果,可为意译或改写提供理论上的支持。”事实上,功能主义不仅仅是“追求语篇类型的目的性”,更重要的是追求交际的目的性或者翻译的目的性;也不仅仅是“为意译或改写提供理论上的支持”,更重要的是为各种类型的翻译和翻译策略提供理论依据。认为功能主义是一种改写理论是译学界普遍存在的误解,因此诺德(Nord,2001:121)反复强调:“以目的为导向通常并非指要适应目的语的情景要求。(Purpose-orientation does notgenerallymean adaptation to target situation standards.)”她还指出:“功能主义使得用同一种理论模式解释纪录式翻译和工具式翻译提供了可能,当然,其中包括任何形式的等值翻译。(The functional approach offers the possibility of using one and the same theoretical model to account for both documentaryand instrumental forms of translation,including of course,any form of equivalent translation.)”(ibid.:124)国内了解德国功能学派主要是通过诺德的著作《目的性行为——析功能翻译理论》。这本著作视德国功能学派为一个整体,注重阐述各种功能观点之间的联系,对它们之间的区别论及较少,这给我们全面正确认识功能学派带来不少麻烦。例如,国内研究功能学派的一部重要著作中曾有这样一段分析:“诺德称赞莱斯的文本类型理论颇具里程碑意义。……根据莱斯的文本类型论,翻译的功能优先于对等的标准。翻译批评家不再依赖对原文特征的分析,而是要根据翻译的环境来判断译文是否具有特定功能。”(张美芳,2006:71)这里犯了一个实质性的错误,混淆了莱斯翻译批评理论的两个不同方面:文本类型理论和改写理论。诺德称赞的不是文本类型理论,而是她的翻译批评理论:“Her book(Possibilities and Limitsof Translation Criticism)may be regarded as the starting point for the scholarly analysis of translation in German.”(Nord,2001:9)翻译的功能优先于对等的标准所根据的不是文本类型论而是她的改写理论。诺德 (ibid.)说:“Reiss excludes these cases from the area of‘translation proper'and suggests they be referred to as‘transfer'.In such situations the functional perspective takes precedence over the normal standards of equivalence.”在论述目的论和翻译行为理论的关系时,这本专著指出:“弗米尔既受到莱斯的理论的影响,也受到霍斯 -曼特瑞的翻译行为理论的影响。”(张美芳,2006:84)但“目的论先于翻译行为理论问世(Skopos theory p redates Holz-Manttari's theory of translationalaction)”(Munday,2001:79),那么这个结论在逻辑上就值得怀疑了。因此,有必要对功能主义的历史沿革进行梳理,缕清其发展脉络,弄清各种功能理念在理论上的贡献以及存在的问题,了解功能主义的倡导者们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完善自己的理论体系的,以提高应用研究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中国译学体系的建立才刚起步,德国功能主义的成功经验对我们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作用。本文把德国功能主义的历史流变分为三个时期:萌芽期、确立期和完善期,依据刘宓庆的翻译理论层次三分法对这三个时期的翻译观念进行价值评估。刘宓庆(2005:3)把翻译理论分为三个层次:方法论、对策论和认识论。方法论研究翻译的操作程序、操作方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翻译技巧;对策论研究如何从宏观上引导、规管翻译行为,使之符合科学规律以及相对的规范,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翻译策略;认识论是从广泛的经验富集中获得的卓识与洞见,是一种高视角、整体性透视,也就是对翻译性质的把握。在分析德国功能学派发展过程中的承接关系及理论体系完善途径的基础上,本文认为一个学科体系的建立依赖于对传统的继承和在社会科学新成果的支撑下对传统的突破。

二、功能理念的萌芽

如果说功能主义理论的实质是把文本类型和译文功能与翻译方法相联系,在德国最早提出翻译类型决定翻译方法的就是施莱尔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他在 1813年的《论翻译的不同方法》中把翻译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简单解释(simple interpretation),指口头翻译及日常事务的翻译,这种类型的翻译比较简单,通常采用机械的方法;第二类是真正翻译(genuine translation),指学术著作、科学文献和文艺作品的翻译(Schleiermacher,2004:144-166)。真正翻译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翻译学术著作和科学文献用的释义法(paraphrase),另一类是翻译文艺作品的模仿法。释义法试图用机械的方式克服语言之间的不相容性,它视两种语言成分为机械的符号,可以通过增词和减词获得相同的意义。模仿法是承认语言之间的不相容性,认为译文不可能和原文一一对应,只有在整体效果上力求和原文接近。1968年,德国莱比锡学派的凯德(Otto Kade)出版了专著《翻译中的偶然性和规律性》。他根据文本成分划定文本特点(Snell-Hornby,2006:29),认为文本包括内容和表达两部分,内容分为知识内容和情感内容,表达即形式。在被凯德称为实用翻译的非文学翻译中,知识内容比情感内容重要,而在宣传和广告翻译中,情感内容则起决定作用。在文学翻译中表达形式最重要。凯德由此得出结论:“不存在一个对这三种文本都同样适用的翻译模式,因为它们的性质大相径庭。”(Reiss,2004:21)这是莱斯翻译文本类型的先声。上述两位学者的翻译理念对德国功能学派均有开拓之功。虽然他们没有提出功能和文本类型这样的概念,但他们的思想理念和功能主义一脉相承,即文本类型不同,翻译方法也不同。施莱尔马赫和凯德的翻译理念是德国功能主义学派的雏形。

这两位学者的翻译理念烙有时代的印记,都受到所处时代的局限。施莱尔马赫身处 19世纪德国浪漫主义时期,当时德国文化上的首要任务是创立自己的语言。文学翻译和科学著作翻译具有极高的地位,因为它们可以丰富德语的表现手法和表达方式,非文学翻译等而下之也就不足为怪了。从今天的视角来看,施莱尔马赫的分类不免有失偏颇。在全球商业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商务翻译和口译如果不是比文学翻译更重要的话,至少也是同等重要。凯德的文本分类缺少理论基础,对实用文本的分析过于详尽,而对文学文本却一笔代过。如果从翻译理论的三个层次来看,这两位功能主义先驱的翻译观点都还停留在经验的层面,大致对应翻译理论中的对策论,既没有对翻译本质的认识,使自己的观点升华为系统的理论思想,也没有方法论上的具体操作步骤和分析。完善和发展他们翻译理念,使之成为系统理论的重任就落在功能主义学派的第一代学人身上。

三、功能学派的确立

莱斯、弗米尔和霍斯 -曼特瑞被认为是德国功能学派的第一代代表。莱斯是其中承前启后的人物,她奠定了德国功能学派的基础。作为功能学派的奠基人,她的贡献集中体现在1971年出版的《翻译批评——潜力与制约》上。首先,她继承和发展了前辈对文本类型的划分,提出了和翻译相关的文本类型学理论,使得文本类型的研究理论化和系统化;其次,她第一次提出了和译文功能相关的改写理论,即如果翻译中出现译文功能和原文功能不相一致的情况,应该以译文功能为依归。这两种理论是德国功能学派的两大支柱。文本类型学理论在德国功能学派第二代人物身上得到进一步完善,改写理论也被演化为目的论。

在认识论上,莱斯(ibid.)认为:“翻译的目的是把原文文本没有缩减没有扩展地转移到(transfer)第二种语言中,用译语中的对应文本表示原文文本。”在这种情况下,文本种类决定翻译方法,它是左右译者选择恰当翻译方法的主要因素,这也使得对译文文本进行客观评价成为可能。但有时文本种类起不了应有的作用,此时翻译一般是为了某个特殊功能。如果特殊功能和文本主题有关,翻译目的和原文目的就可能不是一回事;如果特殊功能和人有关,译文所指向的读者就可能和原文不同。此时决定翻译方法的就不再是文本种类,而是译文的特殊功能。

在对策论上,通常首先要确定原文的文本种类。在翻译研究史上,文本种类和翻译方法之间的关系一直受到关注。莱斯认为,传统的分类方法既不系统又缺乏理论依据,因而提出文本类型学的主张。她以布勒的功能语言学为理论框架,提出了著名的文本类型四分法,即内容突出型文本(content-focused texts)、形式突出型文本(form-focused texts)、感染突出型文本(appeal-focused texts)和视听媒介文本(audio-medial texts)。莱斯(Reiss,2004:124)为这四种文本提出了相应的翻译方法,称为文本导向型(text-oriented)方法。翻译内容突出型文本时,应保持原文内容不变,译文的形式以译语语言的习惯用法为导向。翻译形式突出型文本时,译者不能机械地复制原文的语言形式,而要在领会原文形式功能的基础上,在译文中寻求相似(analogous)的表达方法,以产生相同的印象。在翻译感染突出型文本时,译文是否和原文取得相同的效果是译者关注的焦点,译文的形式和内容都可以和原文有所出入。视听媒介文本与其他三种类型的文本不同,它是语言、图像、视听媒体等因素高度集合的产物,翻译这类文本时有特殊要求,主要看在综合语言因素和非语言因素的基础上译文效果是否和原文相匹配。在运用文本导向型方法时,译者要考虑文本类型、语言因素和非语言(extra-linguistic)因素等。

如果翻译是为了某个特殊功能,决定翻译方法的不再是文本类型及相关的语言因素和非语言因素,而是翻译的具体功能。由具体功能决定的翻译方法莱斯称为目的导向型 (goaloriented)方法(ibid.)。她认为,用目的导向型方法翻译出来的译文不应该被称为翻译,而是改写(adaptation)(ibid.:90)。改写时所要考虑的是功能范畴 (functional category)的因素。译文功能多种多样,改写形式也不尽相同。莱斯列举了简介和概要、粗略翻译、学校和学习版本、不同版本的《圣经》翻译、文学作品的变形、字字对译、学术型翻译等改写形式。

莱斯的主要贡献是在翻译理论的认识论方面。她深化和拓展了人们对翻译本质的认识,从理论上阐明了文本类型和翻译策略的关系。她还把一直被忽视的一个翻译现象纳入自己的解释框架,即特殊目的所导致的译文与原文不对应的翻译现象。这对后来的目的论及相关的理论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莱斯的翻译思想“使得翻译理论不再停留在较低的字词层面,甚至也不再停留在字词所产生的效果,而是把交际的目的作为考量的重点”(Munday,2001:76)。

但莱斯的理论在方法论和对策论上仍有不少缺陷。在对策论上,诺德在她的文本类型分类的基础上增加了寒暄功能文本(phatic function)(Snell-Hornby,2006:30)。斯内尔 -霍恩比批评莱斯的文本类型分类过于泾渭分明,不符合复杂的翻译现实。她在借用完型心理学和原型文本类型分类学的基础上提出了翻译综合法的新理论。在方法论上,莱斯只是在宏观上指出针对不同文本要注意的事项,并没有提出任何具体的操作方法。后来曼迪(Munday,2001:74)将她的翻译方法归结为内容突出型文本用朴素的散文体方法(plain prose),形式突出型文本用识别方法(identifying method),感染突出型文本用编译方法(adaptive method),但依然不甚明了。这些问题都将在第二代功能学派人物身上得到完善。后来莱斯把她的文本类型学作为目的论的一个特例融入到她和弗米尔合著的《普通翻译学基础》里,这显示了她翻译思想的根本转变,标志着她的文本功能等值理念开始从中心走向边缘,而原来为某个特殊目的而进行的改写理论却从边缘进入中心,这也是那个时代翻译研究范式转变的开始。

弗米尔和莱斯合著的《普通翻译学基础》被认为是目的论的宣言(Snell-Hornby,2006:52)。从渊源上看,目的论是对莱斯改写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弗米尔以社会行为理论为支撑,使得翻译中的改写合法化和系统化。他认为,翻译是把交际中使用的语言和非语言符号从一种语言转换为另一种语言,是人类行为的一种。根据行为理论,弗米尔将人类行为定义为在某一具体场合下发生的有意图、有目的的举动,它既是场合的一部分,又改变场合(Nord,2001:12)。任何行为都有目的或目标,而翻译行为的目的用专业术语 Skopos表示,这种翻译理论也称目的论。目的论首先关注翻译目的,认为它决定翻译策略和方法,能否完成交际目的是衡量译文好坏的标准,而不是传统译论中的等值。

在对策论上,翻译的首要任务是决定翻译目的。弗米尔认为,翻译委托书(translation commission)会提供关于翻译目的的信息。翻译委托书规定需要什么样的翻译,这是翻译发起人或译者决定翻译目的的依据。翻译目的有时需要经过翻译发起人和译者协商后方能获得。许多情况下,特别是在译文没有特殊目的的情况下,译者可以从翻译情境中推断出翻译目的。通常译文的接受者是决定翻译目的的最主要因素。他们关于世界的认识有着特定的文化特色,有自己对翻译的期待和需求。译者应该以这种期待和需求作为翻译的指南。在确定翻译目的后,翻译操作中必须遵守连贯原则(coherence rule)和忠实原则(fidelity rule)。连贯原则规定,根据接受者的背景知识和交际情景,译文文本应该充分连贯,让他们心领神会。忠实原则涉及译文和原文的关系,含义比较模糊,只是说在确定翻译目的和满足连贯原则的情况下,译文和原文必须保持某种关系。

在方法论上,弗米尔和莱斯列举了实现翻译目的的五种翻译方法:一是字字对译,这种方法只是复制单词的线性序列,不考虑目的语的任何规则,过去的《圣经》翻译就采用这种方法;二是语法翻译,这种方法遵守目的语的句法规则,语义清楚,但只在句子层面操作,不考虑语境,常用于在外语学习课堂检查学生的词汇和语法知识;三是纪录式翻译或学者型翻译,这种方法把文本作为一个整体,译文以原文文本为导向;四是交际式翻译或工具式翻译,它以目的语文化为导向,使用目的语文化的常规和习惯用法,原文文本和目的语文本的功能保持不变;五是改写,它以原文文本为原始材料,服务于某一具体目的(Snell-Hornby,2006:20)。至此目的论在认识论、对策论和方法论三个层面构建了一个完整、统一的理论体系。

和目的论一样,霍斯 -曼特瑞的翻译行为理论也是以行为理论和交际理论为基础,两者有许多共同点,但“他们都声称他们的理论是各自独立发展起来的”(ibid.:55)。霍斯 -曼特瑞视翻译为“为实现某一目的而采取的一系列复杂行动,其目的是由专家创建一个信息转换器,以跨越语言和文化的障碍来传递信息”(Nord,2001:13)。她认为,翻译行为是其他行为系统的一部分,并受自身以外因素的影响。霍斯 -曼特瑞的理论强调翻译行为参与者之间的互动合作关系,包括用户、翻译行为发起者以及为翻译产品负责的译者。判断翻译产品好坏的标准是看它有没有完成预设的功能。

在对策论上,翻译行为理论强调译文文本必须实现接受者的交际目的,这一点与目的论殊途同归。在方法论上,斯内尔 -霍恩比(Snell-Hornby,2006:57)认为,翻译行为由客户委托任务开始,客户提供源语材料和包括目的语文本及其用途信息在内的合同,接着制定出该翻译项目的过程,并且对翻译产品作出规定,在分析源语文本和更多背景材料的基础上生产出文本,然后和客户或该领域的专家核对,看是否有需要修正之处,并且向他们解释作出每一个翻译决策的理由,最后由译者承担最终产品的所有责任。因为翻译行为理论注重翻译作为社会行为的方方面面,而每一个行为的方式千差万别,都有各自的特点和模式,并且都受到各自社会文化背景的制约,所以,翻译行为理论只能提供一个大致的操作过程,而不可能为每一次行为都作出详细的描写和规定。这是翻译行为理论的特点,也是它的缺陷,不少学者都对翻译行为理论作出过较高评价。曼迪(Munday,2001:78)认为:“霍斯 -曼特瑞著作的价值是把翻译(至少是非文学的职业翻译)置于社会文化背景之中,其中包括译者和发起者之间的交际互动。”罗宾逊(Robinson,1991:128-129)更是对霍斯 -曼特瑞的理论褒奖有嘉,认为她为我们提供了差不多是最全面的翻译全景图,拉开了把翻译比作情景戏剧活动的序幕。

因为目的论和翻译行为理论具有很大的相似性,一些思想和方法上的缺陷也为它们所共有,只是程度上稍有差异。曼迪(Munday,2001)、斯卡夫娜(Schaffner,2004)、诺德(Nord,2001)等学者都对目的论的批评言论进行过综述。我们可以从翻译理论的三个层面上对这些言论进行归纳。在认识论上,有人认为并非所有翻译都有目的,即便有也是千差万别,不能把所有为了某些目的对原文进行的改写都称为翻译,应该在翻译和改写之间划出界限。在对策论上,目的论视翻译为为目的语读者提供有关原文所提供信息的行为,目的是提取相关信息的唯一标准,而忠实原则又语焉不详,因此,有些时候某些译文虽然很好地实现了预期的目的,但在其他方面却未必尽如人意,特别是在语义和文体方面。所以,有人认为目的论的方法不适用于文学翻译。在方法论上,目的论把原文看作是翻译任务(commission)所提供信息的一部分,不太关注原文的语言分析,也不太关注译文的语言对应分析。离开语言谈翻译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不强。功能学派第二代代表人物诺德的贡献主要是致力于解决这些问题,使得该学派的理论进一步得到完善。

四、功能学派的完善

诺德整合了语篇类型学和目的论的合理成分,集德国功能学派的大成。她的功能理论克服了语篇类型学片面的客观性和翻译行为理论的极端主观性,使得功能理论得到很大程度的优化。在认识论上,语篇类型学主张翻译策略完全取决于原文文本类型,这样就排除了译者的主体性和社会文化因素对翻译策略的影响,而翻译行为理论却赋予翻译行为的参与者左右翻译行为的绝对权力。针对这两种倾向,诺德认为,决定翻译策略的与其说是原文文本类型,不如说是译文的预设功能。她还认为,尽管译文功能是决定翻译策略的关键因素,但原文文本和译文文本之间还是应该有某种关系,至于具体是什么关系则取决于翻译目的。这个主张既有莱斯改写理论的影子,又有弗米尔目的论的痕迹。这样就提高了原文文本在翻译过程中的地位,分析原文功能和译文功能的异同可以判断原文中的哪些功能应该保留在译文中及采用什么方法保留等。在此理论认识的基础上诺德提出了她的翻译类型学理论。

既然翻译策略取决于译文功能,在翻译过程中首先就要确定译文功能。它一般包含在翻译发起者所提供的翻译纲要(translation brief)中,可归纳为两种基本功能:一是元语功能,即译文用来说明原文文本的特点;二是求同功能,即译文力求在某种程度上和原文文本的功能保持一致。这两种译文功能是基于译语文本和接受者之间的关系及译语文本和相对应的源语文本之间的关系产生的。这两种关系决定翻译过程,进而生成某种功能的文本。可供译者选择的翻译过程有两类:一是纪录式翻译,二是工具式翻译。纪录式翻译产生元语功能文本,可侧重反应原文文本的某个方面,产生元语功能的不同变体,译文和原文也就呈现出不同的关系,具体的方法有字字对译(interlineal translation)、直 译 (literal translation)、学 术型翻译(learned translation)和异化翻译 (exoticizing translation)。如果翻译目的是通过译文反映另一种语言的结构特点,译文的功能就是元语功能,采用的方法是纪录式翻译。具体表现为能体现源语语言系统的词素、词汇、句法特征的字字对译。如果译文是为研究古代重要文本提供材料,一般采用学术型翻译,这种方法紧贴原文,必要时附以注释,帮助读者了解源语文化和语言上的特征。工具式翻译对应于求同功能,有三种表现形式体现求同功能的三种变体。采用这种方法时,除了翻译目的以外,原文文本功能是决定翻译方法的主要因素之一。如果译文功能和原文功能完全相同,工具式翻译就表现为同功能翻译法(equifunctional translation),这种方法主要用来翻译实用文本。如果译文功能和原文功能部分相同,工具式翻译就表现为异功能翻译法,此时原文扮演信息提供者的角色,译者从中提取能够完成翻译功能的有用信息。如果译文志在取得和原文同样的效果,工具式翻译就表现为同类翻译法(homologous translation),译者采用和原文体裁相同的形式进行翻译,译文必须遵从译语文体的常规,如用汉语格律体诗翻译英语的十四行诗。

在认识论上,诺德还把伦理学的概念引入功能理论,以修正目的论和翻译行为理论对翻译性质认识的不足和操作上的偏激,这把翻译理论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领域,即翻译伦理学研究。目的论和翻译行为理论都主张翻译目的决定翻译过程,翻译目的的极端主观性就会扭曲原文文本,进而扭曲翻译本身。因此,诺德认为,只有在翻译目的和原文作者的交际目的并行不悖的情况下,这个主张才能成立,否则就成了目的决定手段。她提出了功能加忠诚的原则,以规范目的的合理性。功能和忠诚是两个平行的原则,权重一样。忠诚有两层含义:一是每个语言文化都有自己对翻译的认识和期待,译者应该在翻译中满足这种期待和要求,否则就应该加以说明;二是译文目的应该和原文作者的意图相协调(Nord,2001:126-127)。

尽管诺德把功能学派的理论研究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但依然遗留下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如工具式翻译的具体方法不甚明了,可操作性不强。忠诚理论虽然对翻译行为中的主观性有所限制,但在实际操作中“要同时忠诚于委托人、原文作者、和读者三方并不容易做到”(张美芳,2006:91)。事实上,诺德在举例说明该原则时的前后矛盾之处(Nord,2001:126-127)也证实了这一点。

五、结语

作为一个学术传统,德国功能学派经历了较长时间的演化与发展和许多人的薪尽火传,这里论及的只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们在继承传统的同时又为它注入新的学术因子,使得这个传统生机不断。莱斯在前辈文本分类的基础上把现代语言学理论融入到翻译研究之中,使得翻译研究规范化和系统化。她注意到语言外因素对翻译的制约作用,为未来的翻译研究开辟了新的途径。弗米尔发展了老师莱斯的理论研究,将行为理论用于翻译研究,提出目的论的思想,使得语言外因素对翻译制约作用的研究进入有序状态。诺德整合和优化了在她之前的功能理论,使得功能理论的系统性和实用性都得到进一步加强,并且把翻译研究推向道德伦理层面。我们在借鉴和应用功能理论时应该对它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既要了解各种思想观点之间的联系,更要了解他们之间的区别,否则就会断章取义,失之偏颇。德国功能学派传统的建立对中国译学理论的创建也有一定的启发作用。我们应该尊重和发扬自己的译学传统。翻译是每个语言文化所特有的概念,会因国家和历史的不同而不同。翻译研究也应该如此,因为它不能离开和独特的语言文化相联系的翻译现象而存在。

*本文承蒙郭建中教授审阅,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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