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2010-08-15 00:46张义民
中国检察官 2010年11期
关键词:检察工作办案检察

文◎张义民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文◎张义民*

梁山县人民检察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问题,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三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今年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公布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和全院干警会,采取“三从三看”的方法,引导全院干警充分认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即从国际国内形势看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性;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看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必要性;从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待看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紧迫性。大家深刻认识到,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既为检察工作提供了新的载体和平台,又为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和任务。抓住了“三项重点工作”,就抓住了检察工作的根本,抓住了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关键和基础。从而大大增强了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院党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和制定了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措施,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实施,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好表率。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三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了解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编发各种信息、简报,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努力营造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三个延伸”,营造优良发展环境

我院针对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探索延伸“一体化”思维模式,将“三个延伸”贯穿三项重点工作的全过程:

一是延伸检察触角,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我院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将化解矛盾作为根本性任务来抓,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采用“法”“情”并用,不简单就案办案。积极拓宽调解渠道,将单一的调解向综合调解延伸,扩大调解范畴。实行民行案件、轻伤害案件调解优先的原则,疑难复杂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彻底地满足诉求合理,采取社区调解员跟踪对接,当事人双方签订承诺的方式,大大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通过在乡镇、社区设立检察服务联络室,直接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司法服务,改变检察机关关门办案的形象,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和感情,增强群众对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的信任,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和法律疑惑。特别是运用好调解的方法,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建立检察执法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将一些特定刑事案件委托专业调解组织介入处理,拓宽轻微刑事案件非对抗处理的渠道。

二是延伸检察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我院将检察工作融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中去谋划思考,树立维稳促发展的大局意识,建立科学风险研判机制。出台多项服务举措,多渠道收集风险研判信息。从办理的各类自侦案件中发现影响经济发展、危害社会稳定、侵害人民权益的现象、问题和不利因素,及时梳理,制定详细的前瞻性预警计划和排查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对策。对重点领域、行业建立检察工作站,设立检察联络员,及时掌握一线情况。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检察长巡回接访,特殊人群帮教管理,青少年维权工作等,将民生司法延伸到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

三是延伸检察监督范围,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我院围绕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细化执法标准和执法管理监督,做好自身和外部两个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报送简报、情况反映,发放征求意见函等,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评议公诉庭审活动。二是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对不服逮捕决定、不起诉和撤案的三类职务犯罪案件纳入监督程序。邀请人民监督员同步监督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监督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搜查、违法扣押冻结、诱供、刑讯逼供及侮辱人格等情形,增强了办案工作的透明度。尝试人民监督员监督涉检信访案件和普通刑事案件。三是创新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用制度规范办案行为,打牢案件质量基础,用规则约束干警行为,廉洁自律,文明执法。创新由纪检人员监督案件刑事和解全过程,防止因不当和解产生新的违法办案问题。创新纪检人员对重大自侦案件进行同步监督,对案件办理全程进行实时监督机制。创新侦查讯问律师在场制度,邀请犯罪嫌疑人代理律师旁听侦查终结综合讯问。四是实施案件质量月考评,季分析制。对于自侦案件、不捕不诉等六类案件由纪检人员监督必查。五是扩大检务公开,扩大听证范围,改进听证方式。公开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依据、制度,公开检察人员管理情况,公开办案流程,公开质疑渠道。六是改革检察法律文书的结构内容,答复式、终结性文书要增强说理性,必要时可以公开部分内部文书。注意给予当事人充分的说理机会,争取社会力量的理解支持,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通过实施三个延伸,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提高了社会管理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优良的环境。

三、健全完善“三项重点工作”机制,全力抓好落实

针对目前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院将着力健全完善“三项重点工作”机制,在抓好落实上下功夫。

(一)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一是完善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认真落实依法从宽处理的政策。二是探索建立检调对接机制。坚持调解优先,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观念,对轻微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部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涉检信访案件能调则调,尽量使用非诉讼和非强制性手段解决社会矛盾。三是建立健全刑事和解机制。对符合条件和标准的案件,积极促成矛盾双方达成和解,对矛盾消除的轻微刑事案件,落实从宽政策,依法适用不批捕、不起诉等非罪、非监禁处理办法,尽最大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四是落实办案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主动延伸工作触角,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要认真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化解。五是健全涉检信访化解机制。要下大力气化解涉检信访积案,以开展“信访到我这里停止”活动为载体,健全落实首办责任制和领导接访、下访、巡访等制度,综合采取依法处理、教育疏导、救助救济等措施,努力化解涉检信访。

(二)着力在构建社会管理新格局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二是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三是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

(三)着力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加强和改进院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建设为重点,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为龙头,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用党的建设成效带动检察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二是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整合、细化检察业务工作流程,制定统一的执法工作规范,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三是加快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机制,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四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的观念,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五是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六是完善执法考评机制。建立检察人员执法业绩档案制度,把执法档案作为检察人员绩效考评、调整岗位、晋职晋级和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重要依据,促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7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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