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改革创新的着力点

2010-08-15 00:46许创业
中国检察官 2010年5期
关键词:检察工作检察检察机关

文◎许创业

检察工作改革创新的着力点

文◎许创业*

十七届四中全会准确把握了当今世情、国情、社情、民情的深刻变化,指出了党和国家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对进一步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具有深刻的思想性、时代性和前瞻性。检察机关要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实现新跨越,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发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工作方法,从根本上解决体制、机制上所面临的诸多矛盾和问题,为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一、着力打造民生检察、和谐检察

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人民群众既是检察机关的衣食父母,又是检察机关执法权力的来源,检察工作要始终坚持人民属性。在宗旨上要坚持执法为民,真正站在人民立场上谋划工作,以人民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工作成败得失的根本标准,在工作部署上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不断深化对检察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加大对涉及民生领域的犯罪的打击和防范力度。坚持关注民生、贴近民生、保障民生、切实维护人民权益,增强检察机关的亲和力。在方法上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经常问计于民,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呼声、愿望和要求,紧紧依靠群众开展各项工作;着力推进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相统一的制度建设,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坚持履行检察职能与做好服务工作的统一,既立足检察职能搞服务,又充分发挥职能搞好服务;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统一,既坚持严格依法办案,通过公正执法体现服务成效;又把服务群众作为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出台便民措施,注重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提升执法效果;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既严格执行法律,追求法律公平,又认真执行政策,坚持从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出发,积极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刑事犯罪要区别对待,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又充分重视依法从宽的一面,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着力打造精密检察、效能检察

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组织的论断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学什么、怎么学、如何应用,努力建设学习型、研究型、实干型检察机关,实现从学习到学习力的转化,在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宪法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政治坚定性、敏锐性和鉴别力的同时,以精细管理、精准办案、精强练兵、精良装备为抓手,以提高检察干警执行力、创新力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和科技强检的力度,全面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坚持“精细管理”方针,不断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坚持“精准办案”原则,不断提高执法护法释法弘法能力;坚持“精强练兵”做法,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坚持“精良装备”保障,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以提高效率、优化环境、强化服务、促进发展为目的,按照“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检察干警精密执法能力和执行效率,促进效能建设,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既讲求效率,又追求质量。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以突出思想教育、业务学习、加强建章立制、严格考核奖惩,查处具体问题为抓手,全面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检察干警法律监督能力,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改进机关作风,促进检察干警公正履职,文明执法,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着力打造能动检察、理性检察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深刻分析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强调 “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检察机关是党和国家开展反腐倡廉斗争的重要力量,人民群众给予了相当的信任和热切期望。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尤其是在高检院推行职务犯罪侦查批捕权限上提一级后,如何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平稳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更是十分重要。要通过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推进廉洁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干净执法,从而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树立“法律监督无禁区,法无禁止即可行”的意识,在开拓创新检察工作领域、深化检察改革方面狠下功夫。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关口前移至侦查阶段,并探索对非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途径,掌握预防工作主动权,提高预防实效性,增强预防效果。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和执行监督。设立基层检察工作站,主动贴近群众、联系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并将接受群众举报、办理涉检信访案件和加强对社区矫正的监外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监督作为其工作重点。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使法律监督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在执法政策上,要慎重对待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区分掌握法律政策的界限,做到“六个区分”:一是正确区分和处理改革探索中工作失误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二是区分执行政策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三是区分合法的劳动、非劳动收入与贪污受贿、私分、侵占、挪用等违法所得的界限;四是区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限;五是区分正常商业回扣、服务报酬与商业贿赂的界限;六是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的,不作犯罪处理,对于法律政策规定不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加强请示报告、调查分析和理论研究,不轻易作犯罪处理。

四、着力打造阳光检察、廉洁检察

全体检察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结合检察机关的工作实际,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为促进检察事业的稳健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以廉树威、以廉促检。要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提高检察机关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工作联系、推进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推进检民联系网络建设,努力打造“公开、公正、公信”为内涵的“阳光检察”。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营造氛围、丰富载体、加强引导。强化法律监督,必须完善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法律监督本身是检察权的集中体现,如果不受监督,也会产生腐败。必须加强检察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建设,要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完善人民群众依法有序监督检察工作的机制,构建和谐的外部执法环境。要在已经建立的内部制约制度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和探索如何优化检察机关内部职权配置,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保证检察机关的各项权力都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要进一步整合、完善各项内部执法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法违规办案的关键执法岗位的监督,全面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努力形成对各级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和人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对因推诿、拖延乃至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以权谋私、违法违纪办案的,要严肃查处。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40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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