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 李娟
破解拆迁难题看博爱
——博爱县和谐拆迁探秘
□张涛 李娟
“在团结路开通修好后,西关村700多名回族群众自发组织起来,敲锣打鼓给县委、县政府送来‘开通团结路,造福全县人’的巨幅牌匾;县委、县政府也收到了大批写着感谢话的各种明信片、祝贺信……”这是11月2日,博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李玉龙介绍的情况。
拆迁安置难,历来是各级政府感到头疼的问题,而博爱县去年以来的团结路拆迁、闫庄村整体搬迁、南水北调工程等“三项工程”都涉及拆迁安置。这“三项工程”一个是解决制约城区道路的通畅工程,一个是焦作市重点工程2×600MW龙源电厂项目,一个是国家重点项目。“三项工程”要搬迁655户,拆除房屋近10万平方米。完成南水北调工程境内18.02公里的3393亩永久性占地征用工作,涉及3个乡镇的拆迁和83户副业迁建、22条供电线路迁移。搬迁人数之多、工程量之大、矛盾之复杂、时间之紧迫在该县是前所未有的。
然而,这三项拆迁工程却分别在三个月、两个月、半年内完成,而且没有出现一起赴县以上上访事件,没有出现一件强行拆迁案例,没有出现一户未被妥善安置的村民。这不能不说是拆迁安置工作的一个奇迹。
阳光操作 拆迁难,难在以往的工作透明度不高,补偿标准前后不一,引发群众“患不均”的怀疑和对立。在这“三项工程”中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拆迁:全面公开拆迁信息;严格执行补偿标准;公开奖励政策,鼓励早迁。
该县对所有拆迁户采取“一个标准、一把尺子”执行到底,保证第一个和最后一个签协议者享受同样的搬迁安置补偿标准;建立“内部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平台,公布举报电话,发现在拆迁中有放宽补偿标准、尺度不一致的,欢迎群众监督举报,一经查实按照查实金额给予举报人重奖。团结路改造工程曾历经数年未决,在该县“阳光操作”下,三个月内完成搬迁、建设。
市场运作 搬迁户强烈抵制拆迁的根本原因,是补偿方式不符合市场规律。该县直面现实问题,大胆创新,引入市场机制,参照搬迁时的市场房价,坚持“等值等价”原则,以搬迁房屋评估价为基准,辅以相应上浮比例,确保搬迁群众通过搬迁补偿能够在同区域买到相同面积的商品房。
该县通过调研、征求搬迁户意见,提供了货币补偿、异地现房安置、就近安置、原地返迁(营业房)和临时过渡安置五种安置方案。这是该县拆迁安置中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闫庄村整体搬迁曾一度形成的僵局被破解,从公布补偿标准,到最后一户签订搬迁协议,仅用了不到15天时间。
保障发展 副县长谢如锋感慨地说:“‘三项工程’能圆满完成,如果不是以发展作保障,搬迁不会这么顺利。”
团结路拆迁建设涉及大量群众赖以生存的门面房的拆迁,闫庄村整体搬迁涉及大量农民的安置就业、居住条件改善等问题,如果仅靠市场手段运作,很多群众的搬迁补偿将无法令其安居乐业。
该县通过考察调研,提出了“居住环境有改善,就业渠道有拓展,生活水平有提高”的目标,建立了以“住房保证”、“爱心救助”和“就业扶持”的保障发展机制。对依托原住房个体经营或下岗、失业的搬迁户,由政府开辟就业扶助“绿色通道”,只要本人不挑不拣,48小时内提供就业岗位。在闫庄村整体搬迁中,县政府给该村提供了300多个就业岗位。团结路拆迁涉及三个村,同时规划建设了三个村的住宅小区,并且配套建设了三个市场、幼儿园、学校等。市场建设不仅让拆迁的商户重新有了门面房,还给更多的拆迁群众提供了就业岗位。
拆迁奇迹 团结路改造项目从2002年就已开始,由于群众对补偿标准不满,拆迁就一拖再拖。新的拆迁补偿办法满足了拆迁户的合理要求,从公布补偿标准,到最后一户签订协议,仅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三个月就完成该项工程投资3000余万元,搬迁470余户,拆迁房屋5万余平方米,建成道路2公里,改造河道1.6公里。焦作市政府规定闫庄村整体搬迁在三个月内完成,实际仅用了一个多月,为龙源电厂按期开工奠定了基础。
群众利益 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是该县拆迁模式赢得群众信赖和支持的关键。老程饺子馆在拆迁前就已经选定了新的门面房,由政府出面协商,以优惠价租了下来。老王是一位下岗工人,他家在10多平方米的破旧小屋里住了40多年。他说:“我做梦都想有一套自己的新房,拆迁时担心自己房子面积小、补偿少,不能买到新房。当得知对困难户安置有保障发展特殊优惠政策后,他连家人都没商量就急忙签订了协议。”
闫庄村整体搬迁中仅在房屋拆迁中就实行了农户自拆、政府帮拆、收购拆迁、农户与拆迁公司协商拆迁等四种方式,让群众在房屋拆迁中充分得利。
政府形象 闫庄村70多岁的拆迁户张老太太说:“我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会有这么好的房子。”老太太一家在这次安置中,享受了政府对拆迁困难群众的保障发展特殊优惠政策,有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自有住房。像张老太太一家这样享受政府保障的困难户在该村还有20多户。补偿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使“钉子户”变成了拆迁带头人。王女士在团结路有门面房,她说:“过去团结路要改造拆迁,我当了‘钉子户’,现在政策透明,政府关心咱,我第一批就签订了协议!”
拆迁核心 把拆迁安置作为造福百姓的解困工程和民心工程,是该县实现和谐拆迁的核心。无论是公开拆迁安置政策、市场运作确定补偿标准,还是保障发展的制度设计,都能为群众考虑、使群众满意、让群众受益。拆迁不仅没有使群众受到损失,而且让群众得到了更多的实惠。
拆迁动力 让当事人之间平等协商、等价有偿,才能使拆迁成为平等自愿协商同意之后进行的一种市场经济行为。这中间绝不能用简单的行政命令去强拆硬搬,更不能以强势的政府去与弱势的群众“博弈”。“三项工程”能够顺利完成,就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从而实现拆迁由“要我搬”到“我要搬”的成功范例。
制度保证 该县从拆迁决策、政策制定、建章立制到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始终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依法依规、阳光透明、合理规范,得到了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在团结路改造拆迁中,住房、市场、学校、幼儿园的建设都以法规形式明确下来,让群众心中有数。在闫庄村整村搬迁中,第一时间把补偿费、安置费打到存折上发给群众成为一项硬性规定。公开、透明、规范的拆迁政策和运作程序,保证了该县在拆迁中实现了多方共赢、和谐拆迁。
(作者单位:焦作市国土资源局)